綜藝翻唱版權
北京7月5日消息,音樂人李志發文,直指綜藝節目《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就翻唱了他的歌曲,並提出索賠300萬。此前,在2017《明日之子》巡迴演唱會時,李志就曾因毛不易演唱歌曲未獲授權,而在微博抗議。
這並不是第一個出現版權糾紛的音樂綜藝節目,《跨界歌王》《歌手》《中國新歌聲》等都曾發生過侵權事件。音樂綜藝節目侵權頻頻發生,是難獲授權還是版權意識差?創作者又該如何維權?
隨後,《明日之子》的出品方之一哇唧唧哇公司發表聲明,表示「文靜」並非其工作人員,《明日之子》第二季音樂版權由出品方統一負責,相關歌曲版權早已在節目開播前就與版權方進行溝通,雙方也已達成共識。
此聲明遭到李志質疑,他表示,開播前並沒有任何人跟他溝通。
⑵ 許嵩有很多不錯的歌,綜藝節目沒有人翻唱這是為什麼
綜藝歌曲的特點:
1.足夠經典或傳唱度足夠高,從而實現蹭熱點的目的。
2.足夠的炫技空間/打感情牌空間
3.將一些熱門神曲,改編成正常的歌曲,給觀眾以「化腐朽為神奇」的感覺。
4.融入一些有爭議的元素,從而讓其變得有討論點,達到吸睛的目的。
5.原作作者維權能力比較低的歌曲更受綜藝歡迎,目前大多數綜藝翻唱歌曲都不給版權費的,那些維權能力不高的作者只能被白嫖。而許嵩的版權意識很高,又作為海蝶的音樂總監,維權能力up up up。
對於一個音樂人來說,要顧及大眾口味,又要充分表達自己的思想,太難了,因為這二者往往是沖突的關系。
⑶ 有一個綜藝節目,就是幾個人擋著唱歌,之後要觀眾哪個是原唱唱的,那個節目是什麼
這個綜藝節目的名字叫做《誰是大歌神》。
《誰是大歌神》是浙江衛視引進韓國JTBC電視台綜藝節目《Hidden Singer》推出的懸疑音樂推理節目,由陳歡主持。
節目每期邀請一位歌神與模仿者共同演繹經典,明星猜評團和觀眾需要通過聲音尋找隱藏在其中的大歌神。
(3)綜藝翻唱版權擴展閱讀:
1、節目模式
作為一檔全新形態的經典音樂懸疑推理綜藝,《誰是大歌神》是韓國音樂節目《Hidden Singer》原版IP的國內合作節目,並在原版基礎上進行了多重升級。
每期由1名大歌神和5名模仿者參加,共6名選手隱藏在房間內唱歌,由觀眾和明星猜評團共100人來找出這個大歌神 。節目分為四輪,前三輪每輪由100人投出最像原唱的選手,得票最少者淘汰;最後一輪由100人選出最像原唱的選手,得票最多者獲勝。
2、節目特色
在集合懸疑推理、星素比拼、歌唱對決等核心創意的基礎上,《誰是大歌神》在原版基礎上進行重新研發和升級,每期節目開場新增猜評團猜測本期出場歌手的環節。
與很多引進版權綜藝不同,《誰是大歌神》不是對原版的簡單照搬。原版節目是一個起點,在與原版方的聯合研發過程中,中國版融入了許多獨創環節。
參考資料:網路——誰是大歌神
⑷ 在綜藝節目中,翻唱他人歌曲是否牽扯到版權問題
在綜藝節目中翻唱他人歌曲當然會牽扯到版權問題,因為歌手發行的歌曲是有版權的,如果在未獲得版權方許可的情況下去翻唱,當然是會牽扯出一系列版權問題的。
總而言之,無論版權是否在意自己的歌曲被他人隨意翻唱,綜藝節目上翻唱他人歌曲都是會牽扯到版權問題的。綜藝節目也應該在翻唱他人曲目之前先獲得版權方的許可,而且在雙方的協議下付一定的版權費用後才能夠翻唱,我認為這才是綜藝節目翻唱他人歌曲的正確打開方式。
⑸ 在綜藝節目中,翻唱他人歌曲是否牽扯到版權問題
只要不是原創型歌手,他唱的歌都不是自己寫的,所以標明原唱作詞什麼的不會侵權。畢竟歌都是讓人來唱的。不讓人唱,你出歌干什麼?
⑹ 翻唱別人的歌曲並出版 需要向原創付版權費嗎
翻唱別人的歌曲並出版,需要向原創付版權費。
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合 等,擅自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巨額侵權費用。
「翻唱」之所以在20世紀80-90年代的香港市場里大行其道,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原創跟不上產業發展的步伐。像譚詠麟和梅艷芳這個級別的歌手,一年要出兩到三張專輯,要想滿足產業快速生產的需要,翻唱無疑是一大捷徑。
陳淑芬接受采訪時曾說,20世紀末翻唱多的原因是,相對原創,翻唱的成本比較高,可能面臨侵權的糾紛。尤其對於一些新成立的資金有限的唱片公司來說,直接花幾百萬元買下版權,能省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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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唱糾紛
以陳濤和沙寶亮之間的翻唱糾紛為例,歌手沙寶亮未經歌曲《暗香》詞作者陳濤的許可,在金鷹電視節上演唱了該首歌曲,並製作發行了《暗香》MV。後陳濤將沙寶亮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並聲明不經其許可沙寶亮不得演唱《暗香》。
下文對此糾紛略作分析:首先,陳濤沒有權利禁止沙寶亮唱《暗香》。由於陳濤為音著協的會員,因此其作品《暗香》屬於音著協管理的作品。
根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20條的規定;權利人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訂立著作權集體管理合同後,不得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己行使或者許可他人行使合同約定的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的權利。
因此,陳濤聲明禁止沙寶亮唱《暗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其次,沙寶亮無須通過陳濤許可即可演唱《暗香》。北京娛樂信報記者采訪沙寶亮時,沙寶亮說:「當然有機會我還是願意唱的,畢竟大家是通過這首歌認識我的,它對我意義很大。
但是我也會讓主辦方去徵求陳濤的意見,經過他同意我一定會再唱。」但事實上,沙寶亮在演唱《暗香》時根本無須經過陳濤授權,其只要花費相關費用取得音著協的授權即可。
⑺ 歌曲的版權翻唱是如何收費的
要是徵得人家同意,在翻唱的時候,自己有公司的,公司來協商這個事情;要是沒有公司的,自己可以來協商這個事情。但是,這個費用問題,一直是內部協商的,沒有公開過,只要不是很離譜就是可以的。畢竟,很多人翻唱的時候,也是為了助興而已,例如王菲翻唱李健的歌曲,我覺得李健未必會跟王菲要錢,反而可能覺得是自己歌曲大火的一個方式呢!
翻唱歌曲,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註明人家的原創,自己是翻唱而已。這個是對原作者的尊重,也是對人家知識產權的尊重。我們國家現在在大力倡導尊重紙市場全,你覺得是不是翻唱算侵權嗎?
⑻ 綜藝節目類似中國好聲音的節目嗎主要是翻唱歌手
《蒙面歌王》是由江蘇衛視從韓國MBC電視台引進同名音樂挑戰類真人秀節目 。該節目於7月19日起每周日22:30在江蘇衛視播出。LIVE原聲音頻版權在酷狗音樂。
《蒙面歌王》參加的所有明星歌手均以面具遮面,觀眾根據歌手的歌聲為考量依據,進行排名、晉級,晉級後的歌手再進行排名決出歌王。
2015年9月27日晚,《蒙面歌王》總決賽歌王之夜在常州奧體中心新城體育場舉行,羊駝孫楠獲得本季歌王,流浪者沙寶亮獲得亞軍 。
《蒙面歌王》現已被《蒙面唱將猜猜猜》所取代,由斯柯達獨家冠名播出,2016年9月18日起,將在每周日晚20:30於江蘇衛視播出。
⑼ 歌手翻唱別人的歌算不算侵權
視情況而定,如果歌曲的擁有著知曉情況下翻唱,不算侵權。
「翻唱」是指將已經發表並由他回人答演唱的歌曲根據自己的風格重新演唱,包括重新填詞,編曲。現在已有不少明星,都在翻唱他人的歌,不斷在翻唱中突破自己,給大家帶來不一樣的風格。
翻唱的成本比較高,可能面臨侵權的糾紛。尤其對於一些新成立的資金有限的唱片公司來說,直接花幾百萬元買下版權,能省不少錢。
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合 等,擅自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巨額侵權費用。
(9)綜藝翻唱版權擴展閱讀:
《中國音樂著作權管理與訴訟》是中國大陸第一本建立在音樂產業實踐運作基礎上的法律書籍,是詞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新媒體公司了解音樂法律知識,處理法律糾紛不可多得的實戰手冊。
很多歌手認為,只有獲得歌曲著作權人的許可,才可以對其進行翻唱。但事實並非如此,在法定許可或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的授權下,歌手無須獲得歌曲著作權人的許可,即可以合法對其進行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