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買賣公證
不需要公證。但公證後,法律效力更高。
一、《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
1、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2、第三十四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3、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4、第三十八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最新《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
第九條,關於交易主體的規定:
凡是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進入市場參與流轉交易,具體准入條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現階段市場流轉交易主體主要有農戶、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涉農企業和其他投資者。農戶擁有的產權是否入市流轉交易由農戶自主決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妨礙自主交易。一定標的額以上的農村集體資產流轉必須進入市場公開交易,防止暗箱操作。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要依法對各類市場主體的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登記備案。產權流轉交易的出讓方必須是產權權利人,或者受產權權利人委託的受託人。除農戶宅基地使用權、農民住房財產權、農戶持有的集體資產股權之外,流轉交易的受讓方原則上沒有資格限制(外資企業和境外投資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對工商企業進入市場流轉交易,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准入監管和風險防範。
『貳』 使用權房可以公證嗎
1、使用權的房屋不能通過遺囑繼承。要做的是變更承租人,這得找房屋的產權內單位,最好是在生前提前調整,這容樣比較方便。
2、做公證遺囑不必經過其他子女同意或知情,也不影響遺囑效力。但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的前提是遺囑內容必須是處分可處分的財產,否則也不會給辦公證的。
『叄』 使用權房子的買賣合同能進行公證嗎
法律問題:我打算購買一個小產權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證,簽協議能生效嗎?買賣協議回能答進行公證嗎? 趙律師:你們之間的協議有效,可以起到證明你們之間有交易行為的證明作用。但是不能公證。律師建議您為了維護您的合法財產權利,不要購買小產權房。 錢律師:小產權房買賣不合法,公證處不予公證。 如果您需要更專業的解答,請進入首頁進行免費律師在線咨詢,撥打免費法律咨詢電話。 相關知識——小產權房的轉讓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由此可見,鄉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但這並不是說鄉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購買後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響。
『肆』 使用權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能進行公證嗎
不能,因為你只有使用權,沒有買賣權,就是沒有產權,不能買賣,所以,就不能公證。
『伍』 房產買賣公證,但是不過戶,要怎麼做
做的是買賣公證的話,是打算等滿5年再過戶吧?如果這樣的話,會當逃稅處理,一樣要交稅,況且還不知道幾年內政策還有什麼改變呢。
如果做全權委託公證的話,也是沒什麼保障。建議還是不要考慮做公證,過戶安全點。
『陸』 買賣合同到公證處去公證一般要多少錢
【公證收費標准如下:(價格單位:元),每個地區的收費標准不一樣,具體的收費還是要按照當地的情況來看,以下僅供參考。也可上PC端「法信公證雲」進行了解,可進行線上公證預約】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 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 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證據保全:(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 200 400
(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 1000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1000
5、票據拒絕證書 400
6、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 5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500 100
8、證明經濟合同: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1)50萬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收2.5 ‰;
(3)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收2‰ ;
(4)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收1.5‰
(5)2000萬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0.5‰
(7)1億元以上部分收0.1‰。
9 其它經濟合同 (1)2萬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
元收取;
(2)2萬元至5萬元部分收8‰;
(3)5萬元至10萬元部分收6‰;
(4)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收5‰;
(5)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收4‰;
(6) 10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收3‰;
(7)2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收2‰
(8)300萬元至400萬元部分收1‰;
(9)400萬元以上部分收0.5‰.
10 證明民事協議 200,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
11 證明收養關系:生父母共同送養 500
生父母單方送養; 800
其他監護人送養 1000
12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贈 2% ,最低 200
13 提存公證 0.3%,最低100。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14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3 ‰
15 遺囑 200
16 確認遺囑效力 300
17 證明對財產(含遺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0.2%,最低200
18 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涉及人身權益的
(2)涉及人身權益以外其他關系的 100
無標的額的,200
有標的額的,0.1%,最低200
19 證明養老金、勞動保險金、助學金、撫恤金、救濟金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 20
20 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1)保管文書(含遺囑) 每件每年50
(2)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公證 200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 80
(4)代擬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 50
(5)代擬經濟合同 雙方協商收費
(6)解答法律咨詢 雙方協商收費
21 證明抽獎、抽簽、開獎及其他現場公證
(1)非營利性的
(2)營利性的 500按標的額的0.1%,最低500
22 證明拍賣、彩票銷售 1000000元及以下,按0.8‰;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3‰;
1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0.2‰。
23 招投標公證 2000000元以下,每件500;
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2‰;
5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1‰。
24 證明股票、債券發行上市法律事務 按發行上市總額的0.5‰,最高不超過50000元
25 證明簽名、印章屬實;副本、節本、譯本與原件相符,影印件與原件相符 民事類50
經濟類300
26 證明財產分割 公民每人每宗200
法人及其他組織每宗500
27 解除收養關系 200
28 證明勞務合同、聘用合同 80
29 證明出國留學協議 200
30 證明出口商品注冊商標 500
31 承擔公證顧問事務 雙方協商收費
32 查詢公證檔案資料 20
33 公證書翻譯(英文)費 每千字收60,不足千字按一千字收費
34 副本 20
『柒』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公證
土地使用權轉讓,一般經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基本規則如下。
1.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的管轄。它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公證的管轄相同。
2.申辦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應提交的材料。申辦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除提交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公證相同的材料外,還有以下幾種:
(1)關於轉讓人已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證明文件;
(2)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權證件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正本。
3.對申辦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的審查。公證處應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1)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有效。
(2)當事人的辦證目的。
(3)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同內容應包括:
①當事人雙方的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轉讓人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依據與方式;
③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依據與方式;
④被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著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著物是否轉讓的規定;
⑥轉讓期限;
⑦轉讓金數額及支付的幣種、方式、時間;
⑧違約責任;⑨其他事項。
(4)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地塊、條件、用途及期限,是否與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相符。轉讓活動不對國家土地所有權產生任何影響。
(5)轉讓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和利用土地。依各國通例,轉讓方須在對土地進行一定開發之後,才能轉讓其權利。中國法律亦嚴厲禁止炒買炒賣土地的合同。
(6)轉讓價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應與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聯系,做出調整。中國法律規定,國家在土地使用權買賣交易中有先買權。國家的優先購買權為一項法定權利,不依當事人約定,當事人也不能以約定加以剝奪。這項權利適用於一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買賣。
(7)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即報經土地管理部門、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8)登記。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為不動產物權的變更,須辦理登記手續。
(9)被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有無出租情況。承租人具有物權性質的租賃權。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出租人可以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依出售、交換、贈與、繼承方式),但這一行為不能消滅租賃權,承租人仍可對新的土地使用權享有者主張租賃權。同時,承租人還有先買權,即土地使用權享有者將土地使用權出售時,承租具有在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10)土地使用權有無抵押情況。中國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抵押時,地上建築物、附著物隨之抵押。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的余期使用權。如果轉讓方已將土地使用權抵押,則抵押權人具有優先權。
『捌』 使用權房子可以公證嘛
兩種方法,一種是贈與,一種是走買賣手續。具體費用的話你可以自己算一下,走贈與需要做一份贈與公正,公證處需要對房產的價值做一個評估,評估費一般是房產評估值的2%-3%,做完公正才可去房管局過戶,因為是贈與所以需要全額繳納契稅(評估值的3%收取),還有0.5%的印花稅是少不了的。另一種是走正常的買賣程序,如果你的房產超過五年可以減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另外契稅也是減半徵收,最重要的是成交金額可以按照當地政府的最低指導價來做,也可以省一部分稅費,用哪種方式,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算下。
1.簽署確認書
與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
收費情況:簽訂委託書時至少要收齊工本雜費,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
2.評估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於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3.辦理贈與公證
收費情況: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4.繳納稅費
收費情況: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後,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其中包括
契稅為房管局的評估價的3%;
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
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贈人,則加10元)。
以上三項一般都由受贈人支付。
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則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如部分沒有交納出讓金的房改房則要贈與人補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贈與房產是房改房性質的,則經過此贈與手續之後,就改變了其性質,轉為商品房。
5.出新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