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永久使用權
『壹』 私人買了地又有了土地證,這地皮是不是永久是自己的
土地是國家的,用地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現行政策沒有永久性使用,只有期限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1)土地證永久使用權擴展閱讀
土地出讓使用年限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二、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貳』 有沒有永久性土地使用證
因為法律規定,城市和城市郊區的的土地是屬於國家的,農村土地是屬於集體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權是絕對排他的,使用權就不可能永久轉讓,至少目前是沒有永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案例的,一般根據土地規劃性質的不同有不同的年限
『叄』 土地使用證年限
土地使用證年限與土地使用年限一致。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准。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土地證永久使用權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證書。
參考資料:網路-土地使用年限
網路-土地使用證
『肆』 土地證使用權是終身還是有年限的
國有土地沒有擁有權,只要使用權.到期後,如果還沒有到拆遷的年限,就要交納一定的土地出納金,來繼續買土地使用權.1元/米,按年交,沒有多少的,千數塊錢.
『伍』 證有什麼用 土地證有效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我國的土地,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土地。所謂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購買者在一定時期內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與土地的用途相關:居住用地最高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如果從這個規定來看,住宅的最高土地年限應該為70年。
『陸』 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使用期限為永久更名後使用期限變為70年了為什麼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柒』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有效期為永久)
1、非農戶口可以繼承宅基地,但不能重建翻建,也不能申請新的宅基地,在房屋倒塌後宅基地要歸還集體。
2、目前,集體建設用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3、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當地集體經濟組織,這是憲法規定的。在農村開始合作社改造以後,全部的農村土地都是集體所有。
4、要爭也是你父親的兄弟爭,他的後人是沒有權利來爭的。他的後人只能繼承你父親的兄弟的財產,但他30年都沒有主張過自己的權利,追訴權已經過了,可以認為他已經放棄了這個權利。
(7)土地證永久使用權擴展閱讀: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關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主要內容:
1、第四十三條 鄉(鎮)村辦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可依法確定使用者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對多佔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閑置部分不予確定使用權,並退還農民集體,另行安排使用。
2、第四十四條 依照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農民集體土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確定給聯營或股份企業。
3、第四十五條 一九八二年二月國務院發布《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之前農村居民建房中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施行後未經拆遷、改建、翻建的,可以暫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4、第四十六條 一九八二年二月《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發布時起至一九八七年一月《土地管理法》開始施行時止,農村居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其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處理後,按處理後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5、第四十七條 符合當地政府分戶建房規定而尚未分戶的農村居民,其現有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可按現有宅基地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6、第四十八條 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礎,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捌』 土地證可以換永久性的嗎
不可以。
土地是國家的,用地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現行政策沒有永久性使用。只有期限使用。
『玖』 舊土地證上使用是永久,過戶後的土地使用權改為有年限,正確瑪
你的舊土地證應該是在我國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前頒發的,按現在的說法屬劃撥用地,這個是沒有使用權年限的,但是受到較多的限制。劃撥土地過戶(一般是隨房產一並過戶),按照現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先轉成國有出讓土地才能轉讓。國有出讓土地按用途均有使用年限,如住宅70年、商服40年、工業50年等。因此如果你的土地以前就是住宅用途,過戶後重新登記為 國有出讓土地,年限為70年的話,就是正確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