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知識產權和著作權
軟體版權:
軟體版權屬於知識產權的著作權范疇,具有知識產權的特徵,即時間性,專有性和地域性。
軟體版權在法律上稱為「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屬於著作權(知識產權)的一種。國家頒布有《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保護權益人的軟體著作權。
著作權: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right(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1] 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2]
❷ 軟體專利和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軟體著作權採取登記制,基本是100%可以通過的。專利採取審查制,必須滿足專利授權的條件才行。對應的軟體是非常難授權的。軟著是對作品的外在表現形式進行保護,專利是對技術的功能,性能等進行保護。對於相同的軟體,著作權的價值遠小於專利的價值。
關於如何申請軟體專利的流程具體如下:
軟體技術可以申請軟體著作權以保護軟體源代碼,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以保護軟體流程中的步驟執行方式。專利保護的是軟體解決問題的思想,而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是軟體代碼(即軟體思想的表達形式)。例如,離線傳送文件,那發明專利保護是如何實現離線傳送文件。基於相同的軟體思想,但實現離線傳送的程序代碼有千千萬萬種,每種代碼都可以享有各自的軟體著作權。申請發明專利可以直接提交專利局,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代辦。
❸ 請問軟體著作權和著作權有何區別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計算機軟體也使作品,則其著作權和一般意義上的文學藝術電影等作品版的著作權是權沒有本質區別的。
著作權保護作品有十一類,可以在《著作權法》上找到,包括文字作品、音樂、繪畫、攝影、軟體等。專利權是授予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的。
網站的文章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如果其版面設計有獨到之處也可能受到保護。關於網路的問題建議您去網路法網站咨詢:www.wangluofa.com
❹ 軟體產品登記和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軟體產品登記是一項政策,軟體著作權也屬於軟體產品的一種。
軟體著作權申請成功後就可以去做軟體產品登記,登記成功後就能享受稅收政策。
❺ 軟體專利和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著作權和抄專利是兩種不同的知識產襲權形式,區別很多,軟體著作權是在軟體創作完成後產生的,也可以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以起到類似公證的效力。就是說,不登記理論上你也擁有該軟體的著作權。著作權可以使你在別人對你的軟體盜版時,採取保護措施,制止別人的盜版。但是其他人可以研究你的構思思路重新編輯,因而著作權對你軟體的實質性保護會有一些漏洞
軟體專利則不同,
首先,專利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因此必須主動申請。
其次,軟體申請描述的是軟體的構思(一定要以技術方案的形式),主要是你的軟體流程圖的內容。採用何種語言以什麼具體的語句實現,專利並不說明。授權以後,他人採用該構思,就可能構成侵權。因此,軟體專利的保護力度就比軟體著作權的保護力度大的多。出於保護你的勞動成果的目的,建議積極申請軟體專利。
❻ 軟體著作權是知識產權其中的一種嗎
1·不一樣的;
2·不同點如下:
(1)概念不同:
專利證書是專利申請經審查合回格,沒有發現駁回理由,滿足答頒發授予專利權條件,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即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申請人的專利證書,是一種法律證明文件。
專利證書分為發明專利證書、實用新型專利證書以及外觀設計專利證書。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經過個別確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體經過登記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
(2)保護客體不同:
專利保護的是其新穎的硬體設備等,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本身,軟體的話則是代碼。
(3)保護時間不同:
發明專利保護20年,新型外觀保護10年,作品自發布之日起50年。
❼ 軟體專利與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軟體專利與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對於這個問題,大家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什麼是軟體專利,什麼是軟體著作權?軟體專利與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什麼是軟體專利?軟體專利,是指通過申請專利對軟體的設計思想進行保護的一種方式,而非對軟體本身進行的保護。什麼是軟體著作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軟體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於軟體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體專利軟體專利與軟體著作權有什麼區別?一、兩者的法律依據不同1、軟體的著作權保護依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2、軟體的專利保護依據《專利法》,具體審查標准參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若干問題二、保護原則不同1、軟體著作權是在軟體創作完成後自動產生的,也是自願進行軟體著作權登記,登記的目的是體現公證的效力,主要用於聲明著作權權屬,同時使後續維權時的證據力度更大。2、軟體專利則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才能獲得保護,因此必須要積極申請,且專利制度也是以用公開換保護為原則。三、申請通過率不同1、軟體著作權實行的是登記制,一般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只要形式審查時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並且不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即可獲權,登記通過率極高。2、軟體專利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和實際審查。形式審查主要是審核專利材料是否符合申請要求,形式審查通過後就會公開,再進入實質審查,審核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並且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等諸多要求。一般純軟體型的專利不易獲權,通過軟硬體結合的方式會提高其授權率四、保護期限和維護費用不同1、公民的作品,其法律規定的相關著作權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後50年;法人及其它組織的作品,其法律規定的相關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費用方面只會繳納前期的申請費,後續不會有維護的費用。2、一般來說軟體專利只能申請發明專利,保護期限從申請日起算20年。而發明專利每年都需要繳納年費,過期不繳納即視為放棄專利權。五、優缺點不同1、軟體著作權可以不用公開就受到保護,並且能夠讓創作者快速地獲得著作權保護,普通登記一般4個月左右授權,採用加急申請軟體著作權最快能一個工作日授權。能夠讓著作權人快速搶占市場,拿到政府相應的資助。2、軟體專利必須以公開換保護,發明專利申請時間是1~2年,一般不能採取加急形式。而軟體的進步相應來說是較快的,所以在申請的過程中的有可能就錯過了軟體市場。但是專利保護的是設計構思和方案,所以保護的力度更強,並且專利還可以提出一些現在不能實現的專利,等到技術發展了能夠實現該專利了,再以許可的方式去獲得收益,很多大公司的專利儲備就是按照這種方式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