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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研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

發布時間: 2021-03-14 17:51:07

⑴ 中小企業是如何管理知識產權

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應考慮自身資源條件、合理規劃,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設立
(1)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知識產權所佔的位置和比重也有所不同,知識產權管理體制的要求和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
如高新技術,自主品牌出口型等大中型企業,年專利申請量在100件以上,涉及的知識產權業務類型和業務量都較多的情況下,就有必要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部門。而一些小型企業,年專利申請量幾件或者幾十件,而不必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
(2)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應與企業規模相適應。
規模較小的企業,可以設立直屬於企業最高管理者或企業研發部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規模較大的企業,可借鑒國外跨國公司的做法,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劃分為若干個職能子部門,以確保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嚴密性和靈活性。
(3)一些小型企業沒有必要建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遠離知識產權,小型企業也不可避免地涉及知識產權問題。小型企業勢單力薄可以考慮參加行業保護聯盟,對侵害所屬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採取聯合對抗,使知識產權制度行業化、社會化。
二、企業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突出三項:
(1)激勵制度
激勵制度是調動員工從事知識創造的重要機制,企業通過不同的激勵制度,鼓勵員工創新,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如有的公司設立直接的專利申請的現金獎勵機制;還有的公司將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歷考核、晉級和技術人員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進行掛鉤。
(2)約束和責任制度
約束制度則是規范企業員工的行為,避免企業知識產權通過員工泄露或流失。如企業可考慮與員工簽訂《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明確職務發明創造知識產權歸屬,列舉企業商業秘密的范圍,以及員工所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等。
(3)教育培訓制度
知識產權意識是知識產權工作的基礎。企業員工知識產權意識的培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個長期的、持續的工作。因此只有建立一個長期有效的教育培訓制度,才能將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開展的更加深入。
三、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管理
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離不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代理服務質量的好壞,從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影響著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質量。
截止到2011年2月底,中國專利代理機構已達801家,如何從眾多的代理機構中選擇一個適合企業自己的代理機構,是所有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企業都要面臨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至少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1、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選用
(1)代理機構資質
企業在選擇代理機構時,需根據自身的知識產權代理需求進行選擇。若僅僅涉及國內部分,則對代理機構不用過分地關注代理機構的涉外經驗。而企業產品、技術涉及國外市場,應重點選擇涉外經驗較豐富的代理機構,可以幫助企業選擇合適的申請路徑並節約申請費用。
(2) 代理機構軟體條件
A、體系條件
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多個方面的內容,代理機構只有具備良好的流程管理,才能從真正的意義上完成好客戶委託的案件。
如專利代理業務,一項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一般要經歷2~3年的時間,期間可能涉及新申請的撰寫、補正、答復OA、駁回、復審、授權等類似的中間環節,僅時限一項就會涉及50個左右,如果沒有好的流程進行控制,極可能會出現遺漏時限的情況,而導致申請被駁回或視撤,致使權利喪失的情況。
眾所周知,代理行業人員流動率大,在這種環境下如果沒有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代理機構的質量完全掌握在代理人手中;一旦出現代理人的流失,案件質量就可能會有較大的起伏。
B、人員條件
因為知識產權代理服務的實施者即代理人,因此代理人專業素質的高低是影響代理質量好壞的關鍵因素之一。企業在選擇代理機構時,應對代理機構中將要代理本企業案件的代理人的專業背景、工作經驗和代理經驗進行了解。
(3) 代理機構的硬體條件
A、代理機構業務系統
客戶委託代理機構的實施案件,不單是撰寫或准備文件的工作,需要涉及到後續內容還有很多,如專利案件基本信息的管理、客戶信息的管理、案件時限的管理、客戶特殊要求的管理等等;因此,完善的業務系統也是代理機構向客戶提供優質服務的基礎之一。
B、代理機構的信息安全
眾所周知,專利申請、商標注冊都可能直接涉及到企業的核心技術和商業秘密,對於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在選擇代理機構時,代理機構的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也應是企業考察的內容之一。
(4)代理機構的發展理念和歷史
中國目前發明專利授權後維持周期一般是在4~5年,這樣計算的話,一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再到權利周期結束,一般需要6~8年的時間。因此,代理機構的存活周期對於企業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代理機構如果沒有長期服務於企業知識產權的理念和發展計劃,必定不能為企業提供長期的、穩定的並保證質量的知識產權代理服務。
2、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評價
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評價周期包括:月份評價、季度評價和年度評價
月份評價:適合企業有大量案件委託某個代理機構時進行。企業可以對整體案件的流程和實體質量做總體評價。
季度評價:企業可以匯總每季度代理機構在代理業務處理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反饋給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針對問題提出整改計劃實施內部改進。
年度評價:企業可以匯總整個年度中代理機構的服務提供數據,包括處理的案件量、案件按時交付率、賬單的准確性等等,進行綜合的分析和評價。
3、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溝通
(1)企業與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的溝通方式
面談:適合企業遇到典型與重點案件處理。
電話溝通:適合就個案中的具體問題或比較緊急事宜的處理。
電子郵件:適合咨詢類/告知類的事宜。
(2)企業與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有效溝通渠道的建立
企業與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之間應建立一種聯絡的立體架構,以方便企業在遇到知識產權代理方面的問題時,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聯繫到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理和解決。其宗旨就是最大限度的降低因溝通上的問題,而延誤案件處理的可能性。
四、知識產權服務外包
對於一些中小型企業而言,在自身還不具備知識產權管理能力的情況下,通過知識產權管理的外包來實現對企業自身知識產權的管理,也不失為一種很好的辦法。
知識產權外包服務一般包括:專利申請撰寫、OA答復、專利檢索、專利侵權訴訟、商標注冊和異議等等;如果一個中小企業對於類似問題都要自己處理的話,除了要配備專業的知識產權人員,恐怕還需要成立一個知識產權部門,建立一套知識產權管理流程和制度,這對於中小型企業來說有時是不現實的。
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對自身知識產權事務外包的方式,即把自身涉及知識產權的事務委託給合適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來進行(如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專利侵權訴訟等等),這樣企業既能獲得比較完備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也能節省一部分為設立知識產權部門所需要投入的資金和精力。

⑵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企業知識產權方針制定的總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滿內足企業總體發展的需要; 2、最容高管理者承諾,向全體員工進行宣貫,並被其理解和認同; 3、所有參與貫標的企業都應制定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目標。管理方針的撰寫:易讀易記,體現企業定的一句口號。研發生產型企業,體現技術創新中的作用;生產型商業企業,體現經營過程知識產權管理的特點。例如: 1、生產製造型企業:增加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2、生產研發型企業:科技創新引領未來,知識產權創造財富; 3、商貿流通型企業:打造自主誠信品牌,促進市場經濟繁榮。

⑶ 1新產品研發過程中如何利用知識產權技術和法律信息2.對研究的新產品如何進行全方位的知識產權保護舉例說

這是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內容。新產品研發之前,一般都要做一個檢索,尤其是專利相關的,以防止重復開發。之中,要注意保密,開發之中屬於公司的商業秘密,這是一種非常脆弱的知識產權,要做好保護措施。之後,根據產品的特性,要不要申請專利,如果產品更新極快,那麼不妨不要申請專利,直接產品進入市場,這樣別人縱然也有相同的技術也無法申請專利。如果產品更新較慢,那麼不妨申請專利。千萬不要寫成論文之類的發表,那樣會導致無法申請專利。
第二個問題,知識產權主要無非是,專利商標著作權和商業秘密。像可口可樂這樣的適合用商業秘密保護,著作權保護一般價值不大。著重考慮商標和專利保護。

⑷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知識產權管理,是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制度設計、流程監控、運用實施、人員培訓、創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系統工程。知識產權管理不僅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一起構成了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及其運作的主要內容,而且還貫穿於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各個環節之中。從國家宏觀管理的角度看,知識產權的制度立法、司法保護、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納入知識產權宏觀管理的內容;從企業管理的角度看,企業知識產權的產生、實施和維權都離不開對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知識產權是全世界范圍廣泛關注的普遍問題,各國有各國的具體情況,對知識產權的理解也不盡相同。
知識產權管理實質上是知識產權人對知識產權實行財產所有權的管理。所有權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其所有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知識產權雖然在形態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觀實在的財產。所以,我們仍然可以對無形的知識產權進行科學管理,提高知識產權的經營、使用效益。
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知識產權的開發管理。企業應當從鼓勵發明創造的目的出發,制定相應策略,促進知識產權的開發,做好知識產權的登記統計,清資核產工作,掌握產權變動情況,對直接佔有的知識產權實施直接管理,對非直接佔有的知識產權實施管理、監督。
(二)知識產權的經營使用管理。主要對知識產權的經營和使用進行規范,研究核定知識產權經營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識產權等等。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管理。對知識產權使用效益情況應統計,合理分配。
(四)知識產權的處分管理。企業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對知識產權的轉讓、拍賣、終止。 根據管理主體的不同,知識產權管理可為國家機關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及權利主體對其所有的知識產權的管理。
國家的管理主要從知識產權的取得和保護方面進行。
權利主體的管理主要從知識產權的合理開發、應用、推廣、自我保護等方面的考慮。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
創造更多更好的知識產權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的數量和質量,必須加強知識產權管理。
使創造目標更加明確
第一,從知識產權創造最重要的主體——企業層面上看,一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使創造的目標更加明確。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確立以專利戰略為主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並在戰略框架內,依據企業的總體經營和創新策略,對知識產權的創造特別是對專利申請的數量、質量、時機、類別形成一個總的目標和方針。國外許多大公司十分重視專利申請戰略,如東芝公司根據企業研發未來產品、下一代產品和先行產品的不同步驟,把專利申請分成概念性發明發掘階段、戰略性專利申請階段和專利網構築階段,從而使專利申請形成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由面到網的總體戰略。二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提高創新研發的起點,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通過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與本單位科研、生產領域相關的專利信息資料庫,充分運用專利文獻信息,可以及時了解與本單位相關的國內外技術動態,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節約人力和資金資源。三是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可以提高發明人、設計人的創造積極性。企業應根據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建立企業內部合理的知識產權利益分配與獎勵制度。通過兌現獎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務發明人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職務發明人的聰明才智,避免人才技術流失。
第二,從國家行政管理層面看,專利、商標、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都需要國家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法律代表國家向申請人授予相應的知識產權。因此,這些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識產權審查速度快慢和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了我國知識產權創造數量和質量。
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
第三,從地方行政知識產權管理層面看,地方政府通過出台鼓勵知識產權創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各地政府為了提高本地區的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結合本地的實際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勵政策,如設立專利申請資助資金、將專利申請量納入考核地方官員的指標體系。
管理保護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對於鼓勵創新,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識產權保護相對於知識產權管理,一個側重於事後的救濟,一個側重於事前的預防;一個是治標之策,一個是治本大計。只有全面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才能夠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
第一,對於企業來說,一是知識產權的科學管理奠定了知識產權維權的基礎。企業維權經常出現的困擾之一就是權利的穩定性問題,如果企業平時知識產權管理到位,對自己的知識產權的數量、內容、法律狀態以及與他人權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從容的應對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銷、宣告無效和侵權訴訟等糾紛。二是知識產權管理可以積累維權的可靠證據。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將知識產權取得和實施等過程中的重要資料分類管理,並完整保存,可以為維權提供可靠的證據支持。這一點對於商業秘密的保護尤其重要。三是知識產權管理本身就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通過加強技術人員和技術成果管理,明確技術人員的權利義務,以及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從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資產流轉和人員流動而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另外,知識產權管理在衡量、降低維權成本,選擇維權途徑,確定維權方案等方面也發揮重要作用。
第二,在我國知識產權執法處於分散管理的情況下,更要加大知識產權執法的協調管理,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等機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務、案件督辦、數據分析、狀況評價、監測預警等功能的平台,實現執法協調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保護機關工作的有機銜接。武漢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漢市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達到了35家,其范圍涵蓋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關等系統的相關部門。
第三,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機關本身需要加強管理,通過內部管理,全面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手段。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運用的能力
知識產權運用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核心,加強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和保護的目的是為了提高知識產權的運用能力,全面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國家的核心競爭力。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約著知識產權運用能力的充分發揮。
第一,從企業管理來看,企業是知識產權運用的主體。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重要環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從整體管理體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門的設置、人員的配備及實際職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能夠提高知識產權的經濟效益。知識產權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識產權的實施、轉讓和許可,在這些工作過程中,必須加強包括計劃管理、產權管理、許可管理等知識產權的全面管理。
第二,從國家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來看,強化知識產權實施和運用,提高國家和本地區的競爭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國家與地方為鼓勵實施知識產權,出台了一系列鼓勵創新的政策,國務院2006年發布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也都出台了更加具體的鼓勵政策。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在《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爭創國家創新型城市的決定》中提出,實施扶持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建立自主創新產品認證制度、認定標准和評價體系,確定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實施政府采購優先購買自主創新產品的政策。實施政府首購政策和訂購制度,不斷提高政府采購中本市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比例。通過工程設計、預算控制、招投標等形式,引導和鼓勵政府部門、企業和事業單位擇優購買本國、本地高新技術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這些政策的落實,將極大地推動知識產權的運用和實施。
知識產權管理既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務問題。在當今這個飛速發展的知識經濟時代,只有從理論探討與實務創新兩個方面來考察知識產權管理,才能夠立體地把握其應處之坐標點,充分發揮管理在知識產權能力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 集團企業管理模式 企業集團多為產業發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型企業。針對該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客體的廣泛性、復雜性,企業集團應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與之相適應。
首先,在集團總部成立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由集團副總經理親自掛帥,全權負責企業知識產權方面各項事務。委員會由集團副總經理、法律顧問、集團辦公室主任、各產業塊經理與辦公室負責人等7人組成,獨立行使如下職能:
(1) 結合企業特點制訂企業知識產權的經營方針策略及規劃。
(2) 指導集團產業塊以及各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實施。
(4) 對違反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與個人提起法律訴訟或通過非法律手段進行處理。
(5) 組織職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研究開發人員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教育培訓。
(6) 協調部門之間、產業塊之間的知識產權事務。
(7) 督促集團各產業塊及時對已具備條件的專利、商標、版權等進行申請、注冊的保護工作。
其次,集團辦公室、行政部、發展部、集團下屬的各產業塊辦公室、發展部、集團下屬的各產業塊辦公室、發展部、產業塊總經理配合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開展工作。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每月與上述各部門召開一次會議。在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由這些部門和個人將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落實到集團以及各產業塊的每個部門、每個職工、每項工作及其每個環節中去。同時,這些部門亦將在知識產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以及建議及時反饋給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
此外,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還與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保持密切的聯系,及時搜集各類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為已所用。
二、 產業單一的中型企業管理模式 產業單一、規模不大的中型企業,亦應建立獨立的知識產權部,作為董事會的智囊團,直接由企業董事會領導,該部由主管技術與法律事務的副總經理負責,下設技術室、商標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負責人作為聯絡員由副總經理定期召集開會,研究、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以及制訂企業知識產權的產業策略、經營方針,從而開成一種網路型的管理模式。各職能部門對總經理負責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1)確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對象;
(2)制訂企業各項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產業策略,實現企業知識產權效益最大化;
(4)開展職工知識產權教育培訓,提高企業職員知識產權的保 護意識;
(5)建立知識產權侵權監控網路,防止企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三、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一般具有規模小、技術含量高、機構精簡的特點,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宜採取點面結合型管理模式,即選擇重點,協調全面。無須質疑,科學技術的此類企業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門的首位,因此,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不獨立設置,而與本企業的總工程師辦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門相結合。設置專職人員,專司專利、商業秘密、商標、計算機軟體等知識產權的登記管理工作,並直接由企業中主管知識產權的幹部領導。
另在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選派方面,我們認為大中型企業均應配備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才,技術部門應有專利代理人,商標部門應有商標代理人,法務部應有知識產權專業律師。管理人員專業化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大趨勢,許多跨國公司對此均十分重視。如美國IBM公司其有關專利的專門事務由專利律師及專利代理人來處理。在美國本部就有一百多位專利律師,其他地區則有一百多名專利代理人。當然,國內多數企業暫無如此雄厚的人力資源。因此,權宜之計,一方面企業須加強與外部各類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及事務機構的聯系,以及時獲得各類知識產權信息和咨詢,了解政府政策、行業要求。另一方面,從企業長遠發展需求角度看,企業須有意識地培養自己的知識產權專業管理人員。把企業現有的技術成果、專利方面的管理人員和技術合同的法務人員集中起來,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法律培訓,並鼓勵職工參加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或律師資格考試,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識產權法律業務,懂得企業管理知識,又懂得本行業專業技術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更好為本企業服務。

⑸ 企業研發過程中需要進行的知識產權管理控制

這個,應該與企業的具體研發制度相關聯。具體包括:產品研發各階段的技術資料的管理,研發技術成果的專利技術挖掘與申請,軟體技術的著作權登記。我認為,最後研發過程中申請的專利獲得專利權之後對發明人的獎勵也應當是知識產權管理的一部分、或者密切相關聯。

⑹ 如何實現企業產品立項與研究開發階段的知識產權管理

在產品立項和研發階段就應該重視知識產權的做法是對的,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做好產品的前期專利規劃工作,如專利布局、專利風險規避等~避免產品成型後被抄襲或侵犯其他公司的專利~造成企業的資源浪費!
關於如何做好這個階段的知識產權管理,這個話題現在很難給到一個具體明確的答案!這個得需要了解分析公司目前的知識產權狀況、產品的情況、目前市場競爭情況等,然後才能給到可行性的建議!方便的話,可以跟我們知識產權顧問進一步交流下~謝謝

⑺ 企業研發部專利管理制度一份!

1 目的
為推動和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管理、保護和利用,充分發揮專利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規范研發工作專利事務工作流程,調整職工在研究、開發及其它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同企業發生的權益關系
2 范圍
適用於公司研發創新活動中的專利相關事務管理
3 責任
公司成立知識產權管理小組專門負責專利申請及維護工作。
4 內容
4.1 重大新研發項目立項前專利相關工作流程
4.1.1 公司研發部負責組織研發項目前擬研究課題的創新性鑒定會,參加人員包括但不僅限於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研發部主要負責人和相關技術人員、專利管理人員、公司專利事務顧問、外聘的技術專家等;
4.1.2 創新性鑒定會後,由研發部協同專利管理人員和公司專利事務顧問(律師)研究出具初稿專利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
4.1.3專利管理人員根據討論後得出的初稿專利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進行自行或委外的檢索查新;
4.1.4 根據檢索查新情況,組織專利申報工作專題會。若具有創新性和新穎性則實施專利申報;若不具備創新性和新穎性則在會上討論,研究決定新的方案或放棄申報。
4.2 現有產品改進過程中的專利申報
4.2.1 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小組成員,在產品改進過程中,搜集產品改進中的每個創新點,與專利管理人員對接,進行創新點檢索;檢索方式可為自主檢索或委外檢索;
4.2.2 根據初步檢索結果組織專利申報工作專題會,確定是否正式開始專利申報流程;專題會參加人員包括但不僅限於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研發部主要負責人和相關技術人員、專利管理人員、公司專利事務顧問等。
4.3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在申請專利之前進行有關科技評價、評估、評獎、產品展覽與銷售等可能會導致發明創造公開喪失新穎性的活動。
4.4 專利維持:每項專利在授權維持期間,由專利管理人員與專利代理機構或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聯系,辦理相關的手續和結算相關費用,並備案。
4.5專利許可或轉讓
4.5.1 專利許可或轉讓與否由公司高層召開專題會議討論決定;
4.5.2 若同意許可或轉讓,則應初步擬定轉讓收費及其他相關條件,委託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或律師與專利受讓人協商,待達成一致後簽訂正式書面合同。
4.5.2由公司專利管理人員向國家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公告,並報當地的專利部門備案。
4.6公司及其員工應時刻注意對專利權的保護,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發現侵犯我公司專利行為,應及時報公司領導和專利管理人員,由公司委託專利管理人員做好調查取證工作,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必要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7應自覺遵守專利法及其有關規定,不得侵犯他人專利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授予專利權條件的他人專利,可由公司委託公司專利事務顧問(律師)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專利權無效請求。
4.8專利管理人員負責日常專利信息的保存:
a.公司內部的各種專利管理規定;
b.研究開發過程中的工作記錄和有關文件;
c.技術合同文件,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以及課題組的承包協議等;
d.學術或技術會議、新聞媒介和展覽會上公開的報告、報道和材料等。
4.9對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書」中的發明人的權利屬於所在單位。下列情況均屬於職務發明創造:
a.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b.履行公司交付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c.離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4.10研發人員如果離開公司工作,不得將本公司專利技術資料帶離,不得將正在申請的專利提供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申請,離開前必須將自己的發明成果提供給本公司;項目結束時,要把涉及項目的有關資料及時歸檔保管。
4.11 員工將職務發明創造以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或者有其它嚴重違反本制度規定侵犯、損害公司權益行為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公司將依法採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
4.12公司實行多申請、多獎勵的激勵方式。對申請的專利技術參與研究人員,均作為發明人署名予以體現,尊重知識和技術的原創者。每獲得一項專利授權,給以技術發明團隊物質獎勵2萬元,並在公司的年度優秀員工考核評選中每人額外多加5分參加評選,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入選。

⑻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方針

企業知識抄產權方針制定的總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滿足企業總體發展的需要;

2、最高管理者承諾,向全體員工進行宣貫,並被其理解和認同;

3、所有參與貫標的企業都應制定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目標。

例如:

1、生產製造型企業:增加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2、生產研發型企業:科技創新引領未來,知識產權創造財富;

3、商貿流通型企業:打造自主誠信品牌,促進市場經濟繁榮。

(8)企業研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擴展閱讀

知識產權相關立法

(1)專利法。中國專利法自1985年4月1日施行。依法建立的專利制度保護發明創造專利權。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等。

(2)商標法。中國商標法自1985年3月施行。1993年2月22日進行了修正,擴大了商標的保護范圍,除商品商標外,增加了服務商標注冊和管理的規定;在形式審查中增加了補正程序,在實質審查中建立了審查意見書制度。

(3)著作權法。中國著作權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進行了修正。

(4)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2002年1月1日實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5)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中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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