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轉讓土地使用權分錄
① 土地轉讓如何做賬,有什麼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1、轉讓土地涉及到的稅種: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回花稅、答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對方應繳納契稅。
2、財務處理:
2.1、企業將土地作為無形資產並且地上沒有建築物,收到土地轉讓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結轉土地轉讓成本:
借:營業外支出
借: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計提稅費時: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等
貸:營業外支出
2.2、企業若是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投資性房地產時:
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累計折舊或累計攤銷,借記「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按其差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2.3、企業將土地作為無形資產,並且地上建築物,轉讓土地時地上建築物一並轉讓,則應按處置固定資產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攤銷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貸:無形資產
收到轉讓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繳納相關稅費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
將固定資產清理科目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損失轉入營業外支出。
②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交土地增值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交土地增值稅
(1) 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一並在「固定資產」等科目核算的,
借:固定資產清理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的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營業外支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無形資產
營業外收入
(3)交納應交土地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
請採納!
③ 營改增後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交什麼稅
營改增之後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營改增轉讓土地使用權分錄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出讓注意事項
一、注意收回土地條件和時限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明確規定收回土地的條件,即使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收回土地的條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據法定條件收回閑置土地。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①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
②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③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二、出讓價格
1、無論是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還是協議出讓的土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同類用地的最低價標准,否則就屬於違背行政法規禁止規定的無效條款。
2、如果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同類用地的最低價標准,出讓方或者受讓方可以請求按照訂立合同時的市場價格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若是受讓方不同意市場評估價格補足出讓金,受讓方有權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讓方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按過錯承擔責任。
④ 土地轉讓的分錄及稅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自用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為無形資產;
二、購入的土地准備增值後轉讓的,應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但你單位購入的土地沒有土地證,是無法轉讓的。你單位應與太倉賣家辦理過戶手續後,才能轉讓。
開辦期間的營業執照、稅務、環保等方面的費用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
三、土地轉讓應交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契稅和所得稅。
1、計提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2、印花稅上交時: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3、土地增值收益年底合並計算企業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所得稅
4、契稅由買方列入土地成本中。
5、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借:營業成本(或其他業務支出)
借:無形資產(或投資性房地產)
⑤ 土地轉讓如何做賬有什麼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1、轉讓土地涉及到的稅種: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百加、地方教育費附回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企答業所得稅;對方應繳納契稅。
2、財務處理:
2.1、企業將土地作為無形資產並且地上沒有建築物,收到土地轉讓款時度: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結轉土地轉讓成本:
借:營業外支出
借: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計提稅費時: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等
貸:營業外支出
2.2、企業若是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投資問性房地產時:
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累計折舊或累答計攤銷,借記「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按其差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准備。
2.3、企業將土地作為無形資產,並且地上建築物,轉讓土地時地上建築物一並轉讓,則應按處置固定資產處回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攤銷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貸:無形資產
收到轉讓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繳納相關稅費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
將固定資產清理科目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損失轉入營業外支出。答
⑥ 關於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應交稅費—營業稅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
⑦ 土地使用權如何做會計分錄
1、如果是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則會計分錄如下;
(1)購入
借:無形資產-土內地使用權容
貸:銀行存款
(2)攤銷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土地使用權
2、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3、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7)營改增轉讓土地使用權分錄擴展閱讀: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准:
1、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能夠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於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參考資料:無形資產-網路
⑧ 土地使用權轉讓完稅憑證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因為你之前的土地應該是掛在無形資產當中,那麼在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後,要進行核銷按照土地的使用年限進行攤銷,在你轉讓的時候所剩餘的無形資產,轉入"其他業務支出",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所發生的稅費等全部計入"其他業務支出"這樣,收入與支出的差額就是你此次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收益
⑨ 營改增後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交什麼稅
營改增之後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9)營改增轉讓土地使用權分錄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出讓注意事項
一、注意收回土地條件和時限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明確規定收回土地的條件,即使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收回土地的條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據法定條件收回閑置土地。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①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
②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③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二、出讓價格
1、無論是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還是協議出讓的土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同類用地的最低價標准,否則就屬於違背行政法規禁止規定的無效條款。
2、如果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同類用地的最低價標准,出讓方或者受讓方可以請求按照訂立合同時的市場價格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若是受讓方不同意市場評估價格補足出讓金,受讓方有權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讓方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按過錯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