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A. 如何依法辦理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具體怎樣操作!
也即在轄區所在地的國土資源管理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如果是抵押給銀行,則准備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紅線圖等資料,在國土局辦理抵押登記。
B. 如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
申請人(單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
一、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抵押注銷回需提交:答
1、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的書面申請(抵押人出具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3、抵押權解除合同或抵押權人同意注銷抵押權的證明(原件);
4、《房屋所有權證》(有地上物的,復印件);
5、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6、法人單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7、委託代理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的,需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有償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需提交:
1、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注銷登記的書面申請(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原件);
3、抵押權解除合同或抵押權人同意注銷抵押權的證明(原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法人單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6、委託代理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的,需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C. 國家土地管理局《關於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否還有效
一、相關法律規定: 1、《擔保法》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第五十六條:「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確權相關法律法規索引 一、法律、行政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6、《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7、《中華...。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土地調查條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2009年6月17日) 國務院關於...。《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七章就如何對劃撥土地進行抵押作出了十分明確具體的規定: 1.主體必須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必須履行一定的手續;①審批手續,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②出讓...。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土地調查條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2009年6月17日) 國務院關於...。完全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依法拍賣該房地產後,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後,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 原國家土...。一、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錄) (2004年3月14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 (1986年4月12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節錄) (2002年12月28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節錄) (1998年4月29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004...。土地相關法律法規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土地調查條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2009年6月...。中國房地產主要法律法規政策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0705) 國務院關於發展房地產業若干問題的通知(19921104) 建設部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發展房地產業若干問題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19930416) 二、房地產開發用地...。房屋手續不全若通過國家登記機關是不可以做抵押貸款的。
D. 請問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應當提交的資料和收費標準是什麼
國有土地使來用權抵押
申辦材料
1、填源寫《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審批表》
2、抵押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雙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原件,個人為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6、地價評估報告及技術報告
7、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門認為應提交的其它材料
說明:①地上沒有附著物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申請抵押的,不受理報件。②地上有附著物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需提供雙方就處置土地時優先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承諾書。③屬於分割土地設定抵押登記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測定界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線圖,並由抵押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期滿後涉及法院裁定需處分土地的,應由規劃部門出具規劃蘭線圖。④以上材料要求報送一式一份。
即辦件
流程:
1、受理
2、核查
3、核批
法定期限 20個工作日
辦結時限 20個工作日
收費標准
變更登記手續費:抵押額×3‰) (提交一式一份繳費憑據復印件)
E. 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是的。
F. 法律: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如下:第三十三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第三十四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第三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第三十六條,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第三十七條,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第三十八條,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手續。
G. 如何辦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手續
國務院55號令《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五章中規定: 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H. 如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發證
(一)辦事程序1、分局受理申請;2、分局初審;3、市局審批;4、注冊登記,頒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二)申請土地抵押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劃撥土地抵押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1、土地登記申請書;2、權屬來源證明資料(原件);3、抵押雙方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5、估價機構的《土地評估報告》(原件);6、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評估備案表(原件);7、地上建築物、附著物合法的權屬證明(復印件);8、《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9、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提供原件核實,收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印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出讓土地抵押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1、土地登記申請書;2、《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3、權屬來源證明資料(原件); 4、抵押雙方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5、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6、估價機構評估報告(原件); 7、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職代會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原件);8、抵押權人為非法人企業的,提交上級授權書(原件);9、抵押人為個人的,提交結婚證及夫妻雙方身份證,未婚的,提交未婚證明(原件);10、地上建築物、附著物合法的權屬證明(復印件);11、抵押權人對地價的確認證明(原件);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提供原件核實,收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印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I. 如何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抵押土地使用權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抵押合同簽訂後15日內,持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原土地使用證、地上物的產權證書、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和其他有關的證明文件,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登記機關接到抵押登記申請後,要與原宗地登記檔案並案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在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土地使用權抵押注冊登記,在抵押人土地使用證的變更記事欄內作相應登記後發還抵押人,給抵押權人頒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一宗地多次抵押時,以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收到抵押登記申請的先後次序進行審核,抵押權以批准登記的先後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