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豫知識產權
① 我與知識產權作文四百字到五百字
要點:首先介紹知識產權,然後從生活中的小事深入說明,最後倡議大家一起保護知識產權。
正文:
當世界上誕生了《知識產權法》的那一刻起,世界上就有了更多的「公平公正」。
因為當今人類已逐步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在知識經濟時代,誰擁有了知識資源,誰就擁有了最寶貴的財富。知識產權制度,就是保護知識資源的法律制度。
那「知識產權」到底是什麼呢?其實,「知識產權」就是對智力勞動的果實依法合法的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懲罰和收益的權利。再簡單點說,就是使用法律的手段來佔有知識資源。
在日常生活中,抄襲作文、製作和販賣盜版光碟、仿造正版手機、竊取電腦游戲等,這些行為全都是侵犯了知識產權,都是不勞而獲的行為。
每當我看見人們在購買盜版光碟時,真的很想去阻止他們,因為這也是用實際行動在維護知識產權嘛!問起人們為什麼購買盜版光碟,他們的理由是:因為盜版光碟便宜唄!我甚至還聽說為了使盜版光碟播放得更加舒暢,從而生產了一種「糾錯碟機"。
知道這些事之後,我仔細想了,覺得真的很可笑!這樣做不就是間接地、甚至是直接地縱容盜版商家繼續去侵犯知識產權嗎?那樣,盜版光碟在「糾錯碟機」的支持下就更加有市場了!
那麼,賣正版光碟的商家,豈不是被販賣盜版光碟的商家搶走了應有利潤?這是極其得不道德的,也是極其不公平的!
其實社會上還有許多人,在未經他人允許之下,轉載或竊取別人成果的現象十分之多呢!例如:我們班有的同學,因為懶惰,不想自己開動腦筋,在未經他人允許的情況下,就完全照抄別人的文章,這種行為十分的可恥!
在某次奧林匹克數學競賽中,有位同學偷看了同桌的答案,竊取別人的勞動成果。其實文章和答案都屬於智力勞動成果啊!這兩位同學的行為都侵犯了知識產權!真是既害人,又害己!
為了創造更加美好的明天,我們每個公民都應該時刻牢記、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
② 當初我由設計轉行到法律領域,是想做律師。做了半年的商標銷售,後做現在的專利流程工作。
你的條件非常適合在專利代理人和專利律師這條路上走下去。
必要性強不強怎麼說呢?專利所的所有問題最終都是法律問題,而代理人只是技術層面,大案要案你做不了,名聲就上不去。
而如果你只是律師而沒有拿下專利代理人,可能會被人質疑你專利保護方面的知識不扎實。
這兩個證相輔相成,互相提攜事業上升空間。我實在看不到你有什麼理由不去爭取!
最後,司法考試是典型的「為之,則難者亦易矣」,只要花時間,一定能通過的考試。至於專利代理人考試我沒有考過,但聽說比司考容易。
3年改變一生,我不知道你還在猶豫什麼。
③ 從事知識產權方面的律師的前景如何主要從事哪些具體工作現在的普遍工資多少
知識產權律師,是因為專業性太強,尤其是關聯領域的專業知識要求較高回,從事這一行業答的律師不多。但是隨著人們維權意識的提高和入世(WTO)之後國際交往的頻繁,知識產權律師的空間很大。
知識產權領域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不正當競爭、壟斷、商業秘密等方面,律師的工作是預防、糾紛處理、參與訴訟,這與其他行業律師工作沒有分別。
關於工資因人、因地區而異,我所接觸到的知識產權方面的律師(並不專精),5年以上的經濟方面都不錯。
④ 好氣啊,找便宜專利代理機構申請8個授權2個,最後還被人無效。業內人說三聚陽光知識產權質量好真的嗎
不好意思,我們來晚了,讓您久等!
您好!我是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公關部的負責人。
首先,對您所遭遇的知識產權代理的事情,我個人深表同情。我個人已在知識產權行業從業十餘年,接觸過許多申請人,也與這些申請人做過深入的溝通,深深體會到發明人在技術創新上的艱辛與不易,一些不負責任的代理公司草率的處理申請人的案件,最終導致權利喪失,是對這個職業的侮辱,作為知識產權行業中的一份子,我個人也對這種代理公司表示深深的譴責。
其次,一個行業內總會存在魚龍混雜的情況,知識產權行業也一樣,雖然這個行業門檻很高,但是不論是從國家層面,還是行業未來發展情況來看,知識產權行業一定是朝陽行業,這樣就導致一些有不良企圖的企業沖進這個行業,對這個行業的規范造成帶來了影響與沖擊。總的來說,這個行業的從業人員總體來說是素質高,而且也有許多高素質、為申請人考量的代理公司,譬如您提到的我所任職的公司——三聚陽光。
最後,對您所了解的三聚陽光做些許補充,公司的董事長確實是創業板上市公司三聚環保的原創始人之一的張傑先生,而且三聚環保一直重視公司知識產權工作,這也與張傑先生的努力分不開;客戶中確實有樂視、中石油等大型企業,當然也只是極小一部分,格力、飛天誠信、國家電網等也是我的客戶;授權率93%,當然是有措施才能保證如此之高的比例,公司實行案前檢索,了解申請人技術方案的背景,合理建議申請人技術方案的撰寫方向;三級審核制度,一個案件多層次多角度的審核,確保申請人能夠獲得最恰當的權利范圍等;公司在訴訟方面實力強勁,代理飛天誠信的訴訟案,漢王公司與日本競爭對手的訴訟案等,都取得了最後的勝利,獲得用戶的好評。
三聚陽光作為一家民營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已經成立十六年,十六年來一路艱辛,一路堅守,作為這個行業的「老司機」,我們可以自豪的說,我們對得起「最受尊敬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同時,也請您相信三聚陽光的實力與業務能力,將您的心血放心交於我們!
⑤ 如何運用知識產權促進品牌經濟發展
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知識經濟是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生產、分配和使用上的經濟。而作為擁有創新的新知識的知識產權則是構成知識經濟的核心和基礎。
知識產權是什麼?對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相對陌生的外來詞語,且對知識產權的認識我們許多人又是相當膚淺。所以,提高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增強全社會和知識產權意識,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必要的。
要提高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就要了解何為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具有什麼樣的特性,以及知識產權與經濟發展之間的聯系。「知識產權」通常的定義就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對自然人通過智力勞動所創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確認並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具有無形性、專有性、地域性、時間性和可復制性特點。1967年7月14日簽訂,1970年4月26日生效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第2條(8)款對「知識產權」和范圍作了如下定義:
1、與文學、藝術及科學作品有關的權利(指版權或著作權);
2、與表演藝術家的表演活動錄音製品和廣播有關的權利(指版權的鄰接權);
3、與人類在一切領域創造性活動產生的發明有關的權利(指專利權);
4、與科學發現有關的權利;
5、與工業品外觀設計有關的權利;
6、與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商號及其它商業有關的權利;
7、與防止不正當競爭有關的權利;
8、一切來自工業、科學及文學藝術領域的創作活動所產生的權利。
1994年4月15日簽署,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協議)第1條對「知識產權」的范圍作了以下定義:
1、版權與鄰接權;
2、商標權;
3、地理標志權;
4、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5、專利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拓撲圖)權;
7、未披露過的信息(商業秘密)專有權。
隨著我國加入WTO和作為WTO最重要的協議之一的TRIPS協議的簽定。知識產權在國際和國內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知識 產權與經濟的聯系越來越緊密,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繼取消關稅壁壘後的一項重要的貿易保護措施,愈來愈受到各國的重視。例如 :美國「特殊301條款」把是否保護美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作為貿易制裁的一個條件,迫使許多國家和地區就範;關稅法的第337條款專門用來阻止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進口品。特別是近幾年來,一些外國公司不僅利用知識產權搶占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市場而且對傳統產業市場也進行了圈佔。據統計,外國公司在我國獲得的通訊、半導體類授權專利數量約占我國同類授權專利的90%以上,生物行業約佔90%,醫葯和計算機行業約佔70%以上,而在傳統產業上,世界最大的拉鏈製造企業YKK公司近幾年來在中國獲得200多項專利,其中約80%與拉鏈有關,還有一些內銷產品也受到外國公司的侵權調查,如摩托車、部分低壓電器等。同時,由於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不足,造成我國企業一方面存在比較嚴重的侵權問題,另一方面,企業又不知如何利用知識產權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案例中,我國的企業常處於劣勢。最典型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例當屬美國高通公司對中國生產高通公司倡導的CDMA標準的手機索取高額專利許可費事件、6C和3C等國際電器製造企業聯盟向我國部分DVD企業發出收取高額專利費的最後通牒、日本9家摩托車公司指控我國24家摩托車生產企業存在專利侵權問題以及最近的新東方ETS事件,中國企業的經濟利益在這些事件中都受到了極其嚴重的損害。通過這一系列事件的發生,使我們更進一步看到,知識產權已經成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企業如果缺乏自主的知識產權,在市場競爭中就會處於被動挨打的局面。
知識產權對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而對貧困地區特別是象我區這樣一個經濟欠發達的農業貧困地區的作用還有待各級領導和社會公眾進一步加強認識。但我們確實要清醒地看到,一方面,低勞動力成本的傳統優勢正在被削弱,在知識產權成為競爭工具 的新形勢下,沒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僅靠低成本不可能形成長期競爭優勢;另一方面,我區的大部分企業的核心技術,主要依靠的是「引進」和「模仿」別的企業,很少擁有自己的專利和自主的知識產權,一旦被別的企業認定,就會被提起侵權訴訟,最終被扼住發展的脖子,失去發展的空間。從我們銅仁地區來說,廣大科技人員和科技愛好者對技術的創新、發明和研究的積極性還是比較高的。近幾年來,我區科技人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報了許多專利,據不完全統計:截止2002年全區共申請授理專利96件(其中發明專利40件、實用新型專利52件、外觀設計專利4件)
我區資源豐富,如錳、鉀長石、農副產品,各企業要做大做強,就要進行深加工,要形成副加值高的高技術產品。企業除了要加強自身研發能力外,更要注重對相關專利的搜集引進工作,確認是有價值的專利,在確定了它的法律狀態後,就應毫不猶豫地購買,以小錢換取大效益。我們只有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業作為地區發展的支柱產業,支持高新產業在我區的建設和發展,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力度,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才能最終達到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目的。
⑥ 有關知識產權的作文(不是題目,文體不限。)
尊重知識產權
世界上,只要有了知識產權的存在,世界將得以公平公正;不少人,為了貪圖利益,不惜地用一些不擇手段的方法騙取金錢。毒辣的方法恆如沙數,數也數不清了,最令我感到憤憤不平的會是這件事了。
今天,美術老師說要造一個用到白乳膠的模型,我不禁放學後,跑進嘉業售貨市場內,以時速幾秒之內,選購了一種大家都「認同」的白乳膠。過後,我便開始躡手躡腳地造起模型來,一手拿著白乳膠和主要材料—牙簽,剛要把白乳教塗在牙簽上,白乳教卻偏偏要和我作對,怎麼也不肯「出來」,我也奈何不了它,盡管出盡平生最大的力量,白乳膠也是同樣的無動於衷。我想:我以前買過一瓶白乳教,它也不像得這瓶那樣的頑固,難道,難道…難道這瓶白乳教是「冒牌貨」真沒可能吧!於是,我決定要探究到底,把以前的那瓶也拿了出來對比一下,比較之下,果然大有破綻,到處也充滿著漏洞,我大吃一驚地喊:「怎麼可能!」仔細看一看,發現剛買的那瓶白乳膠表面上貼著的商標紙大有差別,它雖然剎眼看下去,幾乎和以前那瓶大小如一,但是舊的那瓶中間總會有一個不為顯眼的小「R」商標,新的那瓶就連商標的影子有看不見,我想它早以「逃之夭夭」了。這一點證據證實了我的想法是對的——新買的白乳膠是「冒牌貨」。於是,我又用輕力按了按舊的白乳膠,膠漿毫不猶豫地流出來了,根本不用我大費周章,用盡全身的力量。對比起剛才新買的白乳膠,簡直不堪一擊。我再打開蓋子,倒了一些舊瓶的膠漿出來,發現膠漿是滑滑的,白乎乎的,沒有一點瑕疵。但相反,倒出剛買的那瓶白乳膠的膠漿,發現是一團團的膠漿,一點兒也光滑;很明顯的對比之下,新的白乳膠真不如舊的呀!我心痛的並不是我買了「冒牌貨」的白乳膠,因而浪費了我的金錢,而是,而是我憎恨那些為了金錢而發狂的人,他們簡直目無法紀,目中無人,欺騙我們對商業的態度,利用我們顧客對他們的信任,因此而做出這樣不擇手段的事情來,太可惡了,這樣的人實在要嚴懲。
如果世界上沒有了世界本應有的公平公正,那麼世界會變得烏煙瘴氣,盜版和出售「冒牌貨」,這些人都要接受法律的嚴懲,因為他們眼中已經不識得「尊重知識產權」的用意了。更甚,那些人應該好好反省,不再受金錢的「利誘」,更不能再做一些觸犯知識產權的事情,那麼,世界會更加有公平公正的存在了。
⑦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審核員什麼時候可以公開考試
考試時間定於2017年3月26日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審核員在CCAA的官網上面報名的。參加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審核員考試,需要參加CCAA的培訓,費用大概3000人民幣,學習完畢後,參加考試,通過考試後獲得IPMS審核員注冊資格。
⑧ 知識產權法的效力 論述題,謝謝了!~~
【摘要】長久以來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已審理判決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一個適用外國知識產權實體法的。出現這種不正常狀況的原因可能源於理論上的誤區,因沒有真正區分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所導致。
近幾年來,有關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的報道往往是各家媒體炒作的對象、關注的焦點,作為學人如果我們拋開輿論本身的喧囂,沉澱下來,從已公開的案例來看,我們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在中國法院已審理判決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當中,幾乎沒有一個適用外國知識產權實體法的。是當應如此還是另有「隱情」?讓我們先從一經典的案例談起。
一、往事不得不提——從「北影錄音錄像訴北京電影學院」案說起
原告北影錄音錄像公司通過合同,依法取得的汪曾祺創作小說《受戒》的改編權和攝制權,被告電影學院從教學實際需要出發,挑選在校學生吳瓊的課堂練習作品,即根據汪曾祺的同名小學《受戒》改編的電影劇本組織應屆畢業生攝制畢業電影作品,用於評定學生學習成果。未徵得原告許可的情況下,在該作品攝制完成後在北京電影學院內進行了教學觀摩和教學評定,法律論文1994年11月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電影節放映該片時,觀眾除特定的學生、教師外,還有當地公民,且組委會還出售了少量門票。限於本文主題,筆者關注的是「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公映」這一行為如何進行法律適用的問題。
按照我國國際私法學定義,涉外民事案件應當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即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產生、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具有涉外因素。此案,毫無疑問當屬涉外民事案件。
本案一審法院海淀區法院認為,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公映違反了著作權法(著重符為筆者注)的規定,構成了對北影錄音錄像公司依法取得的小說《受戒》的改編權和攝制權侵犯。盡管北京電影學院不服一審提出了上訴,但二審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根據當時理論和法律規定來看,一、二審法院的判決無可挑剔:1993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幾個問題的通知》,其中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著作權案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國國內法與我國參加或締結的國際條約有不同規定,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我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以下簡稱《通知》)。該司法解釋時至今日依然有效。
無獨有偶,隨後發生的「欒述兵訴北京鴻鈦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日本JVC唱片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中,審理法院依然依據我國著作權法認為,被告在我國境外聯合發行CD唱片,沒有給原告署名和支付任何報酬,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表演者權。
中國入世,知識產權法一改再改,但《通知》第2條似乎具有了免疫力依然保持巍然不動,甚至有加強趨勢。2004年2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涉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解答》第18條規定:「侵犯著作權、實施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為我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在我國均有住所,侵權行為發生在外國的,可以適用我國的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盡管措辭是「可以」而非「應當」,但明顯體現了一種傾向和引導。
是什麼讓我們如此堅持?我的答案是理論誤區和司法實務考察的缺失。眾所周知,我們是大陸法系,立法深深的受到法學理論的影響,法官不能「造法」,不能越雷池半步,而我們的理論卻沒有搞清什麼是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更沒有區分知識產權的域內效力和知識產權的域外效力,至今仍分歧較大,司法實務也只得霧里看花,亦步亦趨。
二、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
(一)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的涵義。韓德培先生認為,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一國法律不僅適用於本國境內的一切人,而且還適用於居住在國外的本國人」。(1)肖永平先生認為,所謂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法律的屬人效力在國外的體現」。(2)趙相林先生認為,「法律的域外效力,亦稱屬人效力,是指一個國家的法律對本國的一切人,不論該人在境內還是境外都有效,都應該適用」。(3)盡管這些論述略有差異,但實質一致——本國法對境外的本國人有效。但這種效力是虛擬的,只有當別的國家根據主權原則和平等互利原則承認其域外效力時,這種虛擬的域外效力才變成現實的域外效力。因此可以這樣說,國際私法中的域外效力可分兩種,一種是本國法律虛擬的或自設的域外效力,即本國法對境外的本國人有效的,另一種是現實的域外效力,即內國法院在一定條件下承認外國民商法律在內國的效力,如承認依外國法(引者注)建立的合同、婚姻關系等。(4)也就是說,只要受案法院在一定條件下適用了外國法就是該外國法現實的域外效力的體現。如果說上述分析能夠成立的話,那麼知識產權法在國際私法意義上的域外效力也應分兩種,虛擬的法律效力和現實的法律效力。縱觀世界各國私法領域,很少有法律(包括知識產權法)明確宣稱不適用於國外本國人的,即各國都積極主張本國法律虛擬的域外效力,知識產權法亦不例外,因為這樣做符合並且可能為本國獲取利益。至於知識產法律論文權法現實的域外效力——這也往往是人們爭議的焦點——則要取決於受案法院了,換句話說,只要受案法院適用了外國知識產權的實體法就是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的體現。
傳統觀點認為,知識產權嚴格的地域性決定了在一國取得的知識產權僅具有域內效力,原則上不發生域外效力,因而根本不會產生法律沖突問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早先英美國家的法院在受理有關外國知識產權糾紛時認為,本國法院為不方便法院,從而拒絕行使管轄權,大陸法系的立法者認為依一國法產生的知識產權,其有效性、權利歸屬以及對侵權行為的救濟都由該國法規定,應屬專屬管轄。但隨著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發展,知識產權法的法律沖突也就產生了,其原因有:國際條約的締約國之間相互承認和保護知識產權,為法律沖突的產生提供了條件;各國法律在知識產權的取得、行使、保護范圍、期限等方面規定有所不同,法律沖突不可避免;即使在國際條約的締約國之間,因相互給予對方公民或法人的是「有限制的國民待遇」,在權利的原始國法律與被請求給予保護的國家法律之間,也會因各自的規定不同而產生法律沖突。(5)鑒於此,有關國家已開始知識產權的沖突立法,承認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1978年奧地利《國際私法法規》規定:「無形財產權(包括知識產權——引注)的創立、變更和消滅,依使用行為或侵權行為發生地國家法律。」1987年《瑞士聯邦國際私法法規》第110條規定:「知識產權由在那裡請求保護知識財產的國家法律規定」。
英國、德國、義大利、荷蘭等國的立法均規定,對著作權的產生和存續問題適用作品首次發表並獲得著作權國法,而對權利的行使問題則適用作品被請求保護國法。(6)(二)知識產權的域外效力。與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易混淆的是知識產權域外效力的問題。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它只在權利登記地或被請求保護國有效,談不上域外效力。即使在法語非洲國家、北美自由貿易區及歐盟國家,地域性也並未全面消失,只是部分減弱了。(7)乙國法院適用甲國知識產權法保護原告,依甲國知識產權法享有的知識產權——乙國法院保護的不是乙國法意義上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地域性並沒有變,知識產權法卻可以具有域外效力,兩者截然不同。
三、司法實踐的考察
早在1993年初,典型的大陸法系國家荷蘭的海牙地方法院在受理一起跨國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時認為,一國法院不僅有權管轄在其地域內的侵權活動,而且有權管轄在其地域外的侵權活動。(8)1997年英國高等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原告建築物設計圖的版權分別在英國和荷蘭遭到侵犯,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將該案中的所有侵權行為合並審理,法院同意了原告的請求,並針對侵權荷蘭版權的行為適用了荷蘭版權法。
回到國內,已有學者對我國法院的這種完全排斥外國知識產權法適用的做法產生微辭,就「北影錄音錄像公司訴北京電影學院侵害著作權案」,馮文生認為,涉案作品《受戒》在法國受其著作權法保護,「由於我國與法國著作權法在保護水平上的差異,也由於該作品在中國市場與法國市場上所具有的利益水平不同,如果依照中國法處理發生在法國的案件,勢必對權利人的利益造成損害。」(9)有趣的是,有人雖不承認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但也認為本案中根據同名小說改編的作品《受戒》在法國放映的行為應適用法國著作權法。(10)這不僅僅是個別學者的看法,被國際私法學界奉為經典的,由中國國際私法學會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私法示範法》第三章第七節專門規定了知識產權沖突規范,且並不排斥外國知識產權法的適用,例如《示範法》第95條:「著作權的成立、內容和效力,適用權利主張地法」;第99條:「知識產權侵權的法律救濟,適用請求保護地法。」(11)澄清了理論上的迷霧,找到了案例的支持,我們還在猶豫什麼?
注釋:
〔1〕韓德培。國際私法新論〔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132
〔2〕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0,154.
〔3〕趙相林。中國國際私法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4.
〔4〕黃 進。國際私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7.
〔5〕李雙元。國際私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307-309.
〔6〕鄭成思。知識產權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415.
〔7〕鄭成思。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與涉外保護〔J〕。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7.
〔8〕馮文生。知識產權國際私法基本問題研究〔A〕。鄭成思,知識產權文叢(第4卷)
⑨ 知識產權在我身邊400字
要點:首先說明知識的重要性,解釋一下知識產權的概念,然後敘述一件親生經歷的事情,最後呼籲大家行動起來共同保護知識產權。
正文:
知識是心靈的眼睛;知識是心靈的活動;知識是產生對人類自由的熱愛和原則的唯一源泉。
知識對我們來說具有著非凡的意義,國家還專門設定了一條法律來保護他一一那就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公組織對其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主要基於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而這知識產權時刻保護著我們的權益。
在生活中,可有不少侵犯知識產權的事例,如:盜版光碟,盜版手機,盜版名牌服裝,鞋子等等。這些都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我認為這是非常可恥的,昧著良心賺黑心錢。我雖然很氣憤,但卻無能為力!
記得有一次,我和媽媽走在街上遠遠看見前方圍聚著一大群人。愛湊熱鬧的我趕緊拉著媽媽擠上前去一探究竟。原來是再買東西啊,我想大街上到處都是賣東西的沒什麼可稀奇。
正想轉身離去,結果眼睛一瞟,不由得瞪大了眼球:這不是安踏嗎?班裡的同學差不多都穿這個,怎麼才賣40塊?這可是國家制定品牌啊!
我下意識地扯了扯媽媽的衣角,讓她看看這是不是安踏出品的鞋子。媽媽皺了皺眉頭小聲告訴我好像名字不對。我定眼一看,還真不是。鞋子的外側寫著「安步」而不是「安踏」。我灰心地嘆了口氣,轉過身想離開。
那賣鞋的小販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立刻來挽留我:「小妹妹是不是想買鞋啊?」看著他發黑的牙齒,我勉強擠出一絲微笑回答他:「怎麼這些鞋子是安步而不是安踏呢?」聽到我的提問,他好像屢見不鮮還拍著胸脯說:「這可是安踏的姊妹牌嘞,也是國家運動員指定品牌。」
我猶豫了一下,見我有些心動了他趕緊拿起一雙這捏捏、那摁據對著我媽媽說:「大姐,我們可是童叟無欺啊!你看這鞋的質地、這做工一點都不比安踏差。」「要不這樣吧大姐,看你的女兒這么喜歡這鞋而且你們是誠心要買,我就便宜你們15塊吧!」
看著4開頭的價錢變成2開頭我眼紅了起來。趕緊用乞求的眼神望瞭望媽媽,想讓媽媽將它買下,媽媽同意了。我開心地從小販的手裡接過一雙鞋,一手牽著媽媽一手提著裝鞋的袋子,哼著小曲兒走回家一心以為撿了個大便宜。
回到家,我拿出那雙鞋得意洋洋的在爸爸面前炫耀自己買到又便宜、質量又好的東西。結果爸爸叫我穿給他看的時候,鞋跟因細不耐磨的線與鞋底脫離了……
雖已時隔多年,但回憶起歷歷在目。因為那件事讓我明白了:這些盜版的東西雖然便宜,但它的質量沒有保障,那些盜版的鞋子啊,衣服啊,可能一穿就破了,盜版的書籍錯字連篇。所以說這種便宜不能撿。
在此我呼籲大家: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終會害人害己,我們應該從自己做起,合力保護知識產權;從點滴開始,共建誠信文明家園。並且同行保護知識產權;同心抵制盜版假貨;同贏創新正版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