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㈠ 如何開展保護知識產權活動
一、研究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做好知識產權涉外協調工作
(一)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調整和制定。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立足於既要有利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又要有利於世界各國分享科技進步帶來的利益的原則,加強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態勢和新動向的跟蹤、研究,及時准備應對預案,積極地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
(二)拓展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我國的國際影響力。繼續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及知識產權保護地區組織的合作,加強與歐洲專利局以及一些主要國家知識產權局之間的合作和交流,擴大與發展中國家在知識產權局領域的合作,辦好中非知識產權高級論壇。制定並實施好與東盟十國和中日韓三國之間的專利合作計劃。積極開展與香港、澳門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三)切實加強與國內相關部門的協調,做好涉外知識產權統籌協調工作。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加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知識產權的政府職能,研究、掌握並積極利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在國際知識產權競爭中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技術和商品進出口中知識產權監控體系和預警機制。做好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
(一)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以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為契機,以「入世」與知識產權保護為主題,集中力量開展全國范圍的大規模宣傳活動,掀起宣傳專利法、宣講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普及知識產權知識的新高潮。圍繞科技創新、經濟結構調整、國有企業改革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等重點主題,採取多種形式,擴大專利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
(二)抓緊培養懂業務、會管理、熟悉法律和國際規則的知識產權人才。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優勢,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加大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新修改的專利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的培訓力度。一要抓好專利戰線廣大幹部和從事科技及經濟管理的幹部的培訓;二要抓好各級專利管理部門後備隊伍和專利業務骨幹隊伍的培訓;三要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四要抓好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專利工作者的培訓。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培訓的重點要有所側重。經過幾年的努力,在全國培養一批懂業務、會管理、熟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規則的人才。
一、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有效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中的作用,為經濟建設服務
(一)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推動專利工作與經濟、科技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主動地與各級經濟、科技主管部門協調配合,為經濟和科技工作提供明確、有力的知識產權政策導向,使專利工作切實納入到經濟、科技、外貿的管理工作體系中去。要積極配合科技主管部門,加強對有關政策的研究和調整工作,研究制定與科技計劃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與利益分配的政策,建立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我國科技計劃項目的創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繼續搞好「城市專利工作試點」,提高城市專利管理工作的水平。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社會公眾的專利咨詢服務工作。
(二)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進一步加強專利戰略研究與運用,並將其納入到國家、地方、行業發展戰略中去。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啟動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指導和幫助創新主體,充分利用專利技術信息,正確選擇科技創新的重點方向和目標,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優勢和知識產權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提高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通過實施該項工程,努力培育和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企業集團和科研院所。各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要結合本地的實際,積極組織和推進地方專利戰略的研究與運用工作。
(三)進一步做好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要繼續抓好「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專利工作試點工程」以及「專利工作示範園區」 的工作,引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制度,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的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促進我國高新技術實現產業化。要密切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爭取盡早出台支持我國涉外專利申請的相關政策,以鼓勵將我國自主研發的具有國際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向外國申請專利,增強我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各地在設立各種專利申請、專利實施資金的同時,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專利申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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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計劃活動的中期計劃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構想與戰略方向
導 言
1. 每隔3年,總幹事必須提出一份「中期計劃」,涉及總幹事提出一份計劃和預算草案的兩年期後的4年時間。上一中期計劃是1999年向成員國提出的。
2. 本文件編制了一份WIPO計劃和活動的中期計劃,突出強調了涉及2004-2005兩年期後自2006至2009年4年期的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
構 想
3. 正象過去所表明的那樣,中期計劃的主要目標是始終如一的:這就是維護並進一步發展全世界對知識產權的尊重。這意味著,應該防止對現有保護的任何侵害,同時也意味著應使保護的獲得以及保護獲得之後的實施,變得更加簡單易行、費用更低並更加安全。
4. 《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亦把上述目標作為工作使命,公約第7條明確指出:
「(i) 通過國家之間的合作並在適當情況下與其他國際組織配合,促進世界范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
「(ii) 保證各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
5. 21世紀是一個充滿挑戰的世紀,這些挑戰包括彌合日益擴大的知識鴻溝;減貧以及為全人類實現繁榮。在應對這些挑戰中一個國家的成功將取決於其開發、使用和保護本國創造和創新的能力。與積極主動決策密切相關並側重戰略規劃的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IP)制度,將有助於這種國家推廣和保護其知識產權資產,推動經濟增長和財富的創造。
6. 在這方面,為使本組織更好地援助成員國應對這個日新月異世界的種種挑戰,人們普遍認識到需要推動和發展《WIPO公約》所規定的各項目標。
7.因此,WIPO為新世紀制定的目標就是與成員國和所有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合作並使之彼此之間開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圍內促進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利用。實現這一目標需創造有助於深入認識知識產權通過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對人類生活所作貢獻的環境和基礎設施;特別需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其能力建設以便在更大程度上獲得並使用知識產權制度。作為負責在知識產權領域實施有效國際合作舉措的重要國際組織和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尋求繼續提高它在這方面的作用。
8.憶及1999年9月成員國滿意地注意到文件A/34/3「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的內容,這份文件載有2002至2005年中期計劃。進一步憶及該中期計劃列述了本組織確定的幾個需優先考慮的領域,這些領域對於應對成員國面臨的挑戰至關重要。它們包括知識產權非神秘化;增強能力;集體領導;協同作用;促進創造與創新活動;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以及全球合作體系。為更加有效地滿足成員國在上述和其他領域的需求, WIPO已使其基礎設施實現現代化並改進了它的管理工作,並在過去4年中還採取了一些新的舉措以處理與知識產權相關環境的不斷迅速的演變。目前已取得很大進展,特別是在知識產權非神秘化運動方面,這場運動使全世界的領導人和決策者了解了知識產權作為各國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政策手段的重要性。
9.鑒於這一背景並為鞏固已取得的成績,建議下一中期計劃(2006至2009年)應繼續體現「知識產權作為社會發展、經濟增長和創造財富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文件A/38/3)。本組織還力求提高全球對知識產權是「人類存在和共處的基礎,」它「與所有文化息息相關並對所有民族而言是天賦的權利」 的認識(文件A/38/3)。因此,我們可以說WIPO的主要目標是使知識產權「更加貼近承認文化、來源和制度多樣性的人們」(文件A/38/3)。
政策框架
10.為對上述問題有所認識,根據在本中期計劃期間制定的原則將確立政策框架。即:
(a) 知識產權是促進創造和發明的重要因素,它是知識經濟的驅動力。
(b) 應鼓勵每個國家發展一種適合其需要的知識產權文化,包括一項有所側重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最適宜的國家知識產權制度,並在全國范圍內(既在政策規劃層也在基層)提高對知識產權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強有力手段的認識。
(c) 知識產權制度,包括其法律和體制基礎設施以及人力資源能力,都應符合國家的政策目標。它還應當是行之有效,價格為用戶所能承受並且容易為個人和中小型企業(SMEs)等所有利益相關者所獲得的。
(d) 知識產權制度應當兼顧知識產權(IP)持有人與廣大公眾之間的利益。在牢記國家政策目標的同時,還應使之符合國際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協定。
(e) 應繼續使WIPO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即PCT、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體系)以及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有效、高質、並符合包括創新者、研究人員、企業家、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以及學術機構等用戶的需求。
(f) 作為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的活動,包括為增加與其他聯合國機構之間的合作並為提高這些機構以及廣大公眾和決策者對知識產權在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框架內的作用的認識而在該領域實施的領導舉措。
(g) 應進一步加強WIPO與政府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以加大對發展中國家和向市場經濟轉軌國家的技術援助。其中包括在能力建設和發展適宜的基礎設施並加強人力資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助。
(h) 計劃、預算和會計工作的現代化將確保各項活動的管理和實施具有更大的開放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戰略目標
11.為實現WIPO的構想,制定了如下戰略目標:
(a) 促進形成知識產權文化;一方面,鼓勵創造者和創新者獲取、使用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資產和發放使用許可證;另一方面,尋求公眾進一步尊重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這包括提供資源和專門知識以便通過與政府、政府間組織和私營企業的夥伴之間的合作幫助各成員國為發展知識產權文化所進行的努力。
(b) 發展均衡的國際知識產權法律,使之:符合新出現的需求;有效鼓勵創新和創造;在兼容國家政策目標方面具有充分的靈活性。
(c) 向成員國提供發展法律基礎設施、體制框架和人力資源等國家/地區知識產權制度的具有連貫性和針對性的援助。
(d) 強化全球保護體系,使所有利益相關者更容易獲得這些體系並可以承受其費用。
(e) 進一步簡化WIPO組織內部的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努力取得更大效益;啟用經改進的監督和評價系統以檢查預期成果的落實情況。
執行計劃的運作原則
12.在每一計劃領域,根據下述的運作原則將提供確定具體計劃重點的指導方針:
- 將根據WIPO戰略目標和成員國確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這些計劃活動的專門知識,確定計劃重點;
- 每項計劃旨在確保充分的靈活性以滿足成員國不斷形成的需求;
- 計劃活動應具有成本效益並有可實現的具體目標;
- 在可能的情況下,與成員國磋商對計劃進行逐一調整,以促使計劃成果具有可持續性;
- 鼓勵盡可能地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以在最大程度上實現成本效益。
計劃評價指標
13.納入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所有計劃活動的效績指標(文件WO/PBC/7/2),考慮了下述一個或多個廣泛的指標,這些指標將被用於評價WIPO計劃的成績。這些指標涉及到活動對下述方面的影響:
- 成員國的知識產權政策;
- 把知識產權政策納入成員國的文化-社會-經濟政策;
- 提高和發展成員國國民獲取的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的數量與質量;
- 加入或批準的數量、地理覆蓋面和有效使用WIPO管理的各項條約;
- WIPO全球保護體系的用戶數量和范圍;
- 與知識產權相關機構的情況和職能(工作有效的知識產權局和版權集體管理協會;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主管法院和海關,等等);
- 從WIPO各項計劃中受益的人數,其中包括政府官員、創新者、學術研究人員、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等等。
可實現的戰略目標
14.正如總幹事2003年5月在有關成員國重新選舉他擔任總幹事的講話中所概述的(文件A/38/3),將把WIPO的活動合並為5個方面,每一領域如下所述均有具體的可實現的目標。
(a) 管理現代化
- 加強計劃和預算程序和計劃活動的有效實施;
- 強化信息技術手段並發揮其杠桿效用;
- 提高PCT、馬德里和海牙體系工作的效益。
(b) 知識產權的推廣與支助
- 更好地理解知識產權相關問題中的文化和社會層面;
- 制定相應手段/方針以幫助增強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並加深對知識產權及其作用的了解並使之更廣泛地尊重知識產權;
- 推動中小型企業使用知識產權。
(c) 合作促進發展
- 加強知識產權在國家政策發展中的作用(輔以對知識產權的經濟影響的分析);
- 增強國家人力資源能力,培訓知識產權專業人員(例如對培訓員的訓練);
- 通過WIPONET為小型知識產權局部署在線工具;
- 進一步發展針對地區/國家需求的行動計劃;
- 繼續為知識產權局自動化提供援助。
(d) 知識產權問題和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
- 通過WIPO專利議程(包括目前在《實體專利法條約》草案方面正在進行的工作),使用戶更容易獲得專利體系;
- 進一步發展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法律的統一原則和程序及實質內容;
- 針對新技術制定對案,在實施《WIPO版權條約》(WCT)和《WIPO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WPPT)方面,尤其要這樣做;
- 繼續就廣播權進行磋商並繼續談判以制定一項保護音像表演者的國際文書;
- 繼續知識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學藝術政府間委員會的工作,以加強保護框架;
- 在必要時針對某些問題採用「軟法」解決方案。
(e) 全球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服務
- 循序漸進地改革PCT體系並實施有關成果;
- 擴大馬德里和海牙體系;
- 拓寬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以將更廣泛的知識產權爭議問題納入其業務范圍。
15.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文件WO/PBC/7/2),對預計將有助於實現這些目標的活動以及實施目標擬採取的程序提出了詳細建議。政治想像力、信譽以及成員國、私營部門和秘書處之間的協作,乃是WIPO使命取得成功和實現本組織構想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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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是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組成部分,是促進科學、技術和文化事業繁榮發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為適應國際科技經濟一體化的趨勢和加快恢復我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國加快知識產權立法步伐,先後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並且已初步與國際標准接軌,對推動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由於我國建立知識產權制度的時間不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薄弱,有的地區和部門對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一些嚴重侵權行為不僅損害了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損害了法律的尊嚴。為了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保障法律的貫徹實施,特作如下決定:
一、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是當前深化科技、經濟配套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與世界經濟接軌的基本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到科技、經濟、文化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以下稱企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風尚,為公民和企事業單位的發明創造、文學藝術創作以及對外科技、經濟、文化合作與交流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二、保護知識產權是一項涉及立法、司法、執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綜合性工作,各有關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審議通過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以增強制止和處罰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力度。國務院將抓緊研究、制定對知識產權實行邊境保護措施的行政法規。
各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要強化職能,充實力量,提高效率。當前要重點加強各級著作權行政執法機關的力量,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效實施。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或者行政管理部門的配合,有關機關和部門都要大力協助。對一些影響比較大的重要案件,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會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
要支持人民法院對知識產權案件的依法審判,支持有關人民法院根據需要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切實加強審判力量,保障各類知識產權案件得到公正、及時的處理。
在司法和行政執法工作中,要打破地方保護和部門分割,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並制裁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侵權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建立國務院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在機構改革中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並理順關系,在我國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護兩套體系「雙管」齊下、並行運作的體制,以增強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
三、要大力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律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機制。國務院將不定期地組織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知識產權法律的情況進行聯合大檢查,重點查處一些重要的、有影響的知識產權侵權大案,督促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執法不嚴和對侵權行為處罰不力的現象。這項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以切實保障知識產權法律的有效實施。
當前,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是清理整頓音像製品市場和計算機軟體市場。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檢查,嚴肅處理非法復制音像製品和計算機軟體的盜版行為。
四、為了履行我國參加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外經濟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要強化海關在保護知機產權、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境方面的職能,採取必要的邊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權產品的進出口。海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配合,依法嚴格實施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措施。
五、要加強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國外引進技術或進口產品時,要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發生侵權糾紛或引起其他損失;向外輸出新技術、新產品時,也要做好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防止技術或產品出口後被他人仿製或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要加強對來料、進料定牌加工和合資製作、發行國外音像製品的審批及管理工作。企業在接受外商委託從事上述活動時,應當通過有關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者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查明外商是否為該項知識產權的合法擁有者、是否有權使用,在合同中應約定企業履行合同所進行的定牌加工或製作、發行音像製品活動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的應訴責任以及指控成立時的賠償責任。
六、各行業要把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作為推動行業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要針對本行業科技、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指導全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科研生產工作。對於自主研究開發能力比較薄弱的醫葯、化工和計算機軟體等行業,要採取傾斜政策,增加研究開發經費的投入,提高自主研究開發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項科技發展計劃的主管部門要把知識產權工作作為計劃管理的重要環節,要針對計劃的實施和發展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戰略,特別要加強與計劃有關的領域中的知識產權調查、分析及相應的對策研究,使知識產權工作貫穿於計劃項目的立項、成果的法律保護以及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的全過程。
八、企事業單位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本單位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制度。
企事業單位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應當與知識產權工作密切結合起來,利用知識產權信息制定正確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戰略,確定恰當的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水平和效率,避免在科研和生產中出現不必要的重復開發或者發生侵權糾紛。
九、科技、經濟、文化領域的各類行業協會以及專門的知識產權社會團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是推動知識產權法律實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勵和扶持這些組織的發展,引導其利用自身的靈活機制,面向社會開展各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和服務。要建立一批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協助當事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關糾紛。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調動這些組織的積極性,使其成為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有力助手。
十、當前,要大力加強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和對廣大領導幹部以及人民群眾宣傳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工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科技、經濟、文化等部門要結合第二個普法五年計劃的實施,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加強知識產權法制教育。新聞單位要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報導,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工作。企事業單位要把知識產權法律納入本單位的普法教育計劃。要通過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有利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環境。
十一、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決定製定加強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辦法。
㈡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重大決定是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若乾重大問題做出了決議,現摘錄知識產權相關內容如下: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
整合科技規劃和資源,完善政府對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的支持機制。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建立創新調查制度和創新報告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國家科研資源管理和項目評價機制。
你也可以參考一下新商標法 那個才是對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實質性變動和決定
㈢ 如何做好知識產權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㈣ 保護好自己的知識產權我們應該採取哪些措施和方法
我國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歷史很短,還存在著這樣或者那樣的不足,這些問題如果不給予足夠的重視,將會給我國的知識產權發展帶來非常負面的後果。具體分為立法及司法、國際保護、企業亟須的支持三個方面提出以下建議。
一、立法及司法
1、國家應盡快制定知識產權戰略規劃。
我國一方面由於知識產權發展歷史過短,另一方面目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過於分散(專利管理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管理在國家工商總局、著作權管理在新聞出版署),使得我國缺乏一個較為整體的、可行的、宏觀的、具有戰略意義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而這一戰略的缺失,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整個國家對於知識產權的實質漠視,同時也缺乏一個上到中央政府、下到每個企業的一貫的、統一的、協調的知識產權發展機制。目前我國正在制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應抓緊時間盡快出台討論稿,向專家以及企業界人士徵求意見。
2、健全、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建設。
雖然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已經建立,但是存在的問題較多:(1)法律制定的參與機制尚不健全,大部分法律在制定中僅僅是政府部門與法學專家參與,而法律的受眾則很少有機會直接參加,由於政府部門的部門利益以及專家過於理論化的意見,使得法律制定缺乏更好的社會真實基礎。(2)法律執行系統不完善,很多知識產權法律看似全面,實則無可執行,僅僅是一些過於原則的內容,而在實際執行中,大量依靠法官、行政部門的自由理解,而執法者的水平高低、見地傾向則很大的影響了案件的後果。(3)知識產權法律過於強調填平原則,贏了官司輸了市場的現象屢見不鮮,對於權利人的保護力度還很大提升空間。
3、加強對大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目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已經較為完善,隨著中國企業規模和業務的不斷擴大,對於政府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這種情況在我國較大規模的企業比較普遍。建議政府對大型企業在知識產權、包括商業秘密的保護方面開通綠色通道,在經濟偵察、預審、司法等各個環節給予特別支持,最好成立包括各個環節涉及單位的專案組,針對大型企業在法律保護方面的需求開展工作,在專案組中設立介面人,並加快反映速度、及時偵破,同時建議在警力方面進一步加強。
二、國際保護
1、政府開展國際知識產權公關。
我國政府對於涉外知識產權事務日益關注,但是從目前看來,我國的知識產權外交政策缺乏足夠的策略性和統一性,往往在外國政府的壓力下做了讓步;而且對於企業而言,其在海外市場的發展也缺乏政府的明確支持,導致企業在發達國家屢屢遭受知識產權打擊而無力還擊。在國際間知識產權談判和合作中,也基本上沒有聽取企業的意見,而是單憑政府自身的理解去參與,其效果往往事倍功半,不能盡如人意。
2、保護中國企業國際化拓展。
中國的企業有著強烈的國際化擴張的需求和努力。「中國總部、全球擴張」的模式已經日益出現,如何保護中國企業國際化拓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作為目前最主要的國際性壁壘,知識產權壁壘已經非常突出的擺在我們的面前,所以,我們需要非常熟悉國際知識產權規則、全球各個重要國家的知識產權法律環境,這是中國知識產權戰略體系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一方面,通過資源整合,降低企業重復研究;同時,通過政府的努力,能夠為企業搭建一個非常有效的國際環境咨詢和支持平台。分析不僅僅是法律法規的調查和了解,還包括了國際專利預警、專利分布分析以及國際拓展中的國內企業機會挖掘。
三、企業亟須的支持:
1、出台扶持重點企業知識產權政策。
國內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所面臨的知識產權問題較多,如家電業、計算機業、通訊業等等,而這些行業企業所具備的技術實力也往往是十分強大的,所面臨的知識產權機遇也相對較多。在我國目前的現狀下,對這些行業和重點企業,給予知識產權方面的一些適當支持,開辟一些綠色通道,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一方面可以起到推動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深入進展,另一方面也為國內探索知識產權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示範效應。同時,對於那些對產業有著重大影響的技術領域和產品,政府方面應該和企業一道,認真分析、高瞻遠矚、周密部署,形成對於這些產業的卓有成效的國際化競爭方略,並在各類資源上給予全面而深入的支持,這樣才能在多點突破的情況下進一步實現整體的突破。
2、建立國家知識產權信息資源。
知識產權信息資源一方面能夠增強我國企業運用知識產權資源提高研發起點,從而增強國際競爭力;另一方面也為我國企業在海內外市場拓展中採取有效措施、避免知識產權風險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目前在我國沒有一個有價值的、完整的知識產權信息資源供國內企業使用。比如專利文獻檢索系統,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方網站也使用很不方便,而企業自己建立知識產權信息庫一方面資源耗費甚巨,導致重復投入現象;另一方面由於企業作為市場個體,很難獲得全面的、完整的信息,無法為企業提供准確的決策支持。在這一點上,希望國家和政府給予足夠的關注。
3、強化政府和行業協會的服務能力。
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中,政府和行業協會是企業的服務機構,這兩個組織實際上起到了任何其他類型組織都無法替代的宏觀指導、業務協調和政策代表的職能,所以其職能對應的服務能力的高低,決定了能否切實提供良好服務。建議在提高知識產權戰略指導、對於企業知識產權客觀需求的認定、協調知識產權糾紛和政策制定的企業意見征詢等方面提高能力。
4、建立知識產權激勵機制。
企業的知識產權業務雖然是從企業發展和利益角度出發而開展,但是作為政府部門,給予必要的宏觀激勵,是促進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動力。在具體措施方面,建議致力於創新源頭的培育,不斷激發和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定期評出突出成就發明人,政府重獎、個人職稱評定的加分、戶口等的優待,留住優勢人才。
5、政府推進知識產權人才體系的建設。
這是一個全國范圍的問題,知識產權對企業到底有什麼樣的價值,作為利益創造的載體,企業的任何工作必須圍繞價值創造開展,知識產權同樣不例外。擁有能夠深刻理解企業知識產權業務的人才,是政府提供任何支持的重要基礎。人才可以分為幾個方向,包括綜合管理、戰略策劃、專利布局、專利分析、商標發展、軟體IP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政府有責任推進整個知識產權人才體系的建設,形成各類型的知識產權專才,惟其如此,才能形成更大范圍對於知識產權制度的運營和發展能力。
6、企業應成為制定技術標準的主體。
從國家整體技術創新和技術標准戰略來看,企業層面的技術創新和技術標准戰略是國家、行業創新和技術標准戰略的基礎,沒有企業的支撐,國家、行業的創新和技術標准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企業應成為技術創新和技術標准制定的主體。
(1)一個技術標准影響整個產業
如果說一項專利影響的只是一個企業,那麼一個技術標准影響的則是整個產業。技術標準的實質是制定競爭規則,把握對市場的控制權,誰掌握了標准、誰就有主動權;發達國家憑借技術優勢,依靠專利和標准佔領市場,並設置森嚴的技術壁壘來封鎖其他國家,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的產業與市場目的,在高技術領域尤其明顯。
(2)國家制定技術標準的准則
國家制定技術標准,一是應該是在國內重視技術標準的反壟斷政策,保護公眾利益;二是在國際上支持技術標準的國際化,積極支持和維護目前的國際技術標準的游戲規則;三是技術標准政策既維護了公眾利益,又維護了本國製造業的利益。
(3)政府應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標准戰略機制
政府不應以公共利益的犧牲為代價,排斥性地代表特定利益集團的利益制定標准,應該高度重視和積極推動以企業為主體制定技術標准,分別針對技術領先的企業和技術追隨性企業給予不同的扶持政策,真正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和標准戰略主體的機制,作為對中國企業保護性的非關稅壁壘;同時將知識產權策略和技術標准進行有效的結合,增強中國企業全球范圍的競爭能力。
7、扶持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
我國的中小企業中大多數是民營企業,在改革開放深入發展的今天,他們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民營企業應成為知識產權戰略和保護的重要主體。
(1)進一步完善對企業申請馳名商標和國際專利的激勵機制
相關政府部門要對中小企業申請中國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給予支持和獎勵,對申請國外專利的企業給予經費補貼,增強企業的積極性;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給予必要的激勵,是促進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動力。
(2)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建設提供金融政策和資金上的扶持
資金緊缺是中小企業知識開展產權戰略的主要瓶頸,國家要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建設提供資金(專項貸款、融資等)、爭取優惠政策(稅收、激勵機制、專利費用減免)、科技開發支持(專家技術指導、協助創新和推廣)、協助制定戰略策劃;要積極推進中小企業專利轉化為成果,目前有關部門的資金扶持基本上是撒胡椒面式的,應按照企業專利的技術含量結合數量進行資金扶持,僅按照數量分配資金可能導致專利數量增加但對經濟的拉動有限。
(3)縮短發明專利和商標審查時間
目前我國發明專利和商標審查過程非常繁復,待審時間很長,發明專利批審時間最短3年最長達到7-8年,商標審查期(所有有關商標的案件審查的時間都過長)原來約1年多的時間,現在要2-3年,異議案件等案件的審查期也要3年左右;一些產品的經歷成長期、成熟期到衰存期也就2-3年,等到商標審批下來市場已經充斥假冒仿冒品,商標專有權無法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國家已經有相應的資料庫,有關部門應盡量縮短審批時間,公開每個環節具體的工作日,提高工作效率。
(4)解決知識產權評估評價難
知識產權評估評價不同於有形資產,是一項極為復雜的工作,需要對其成熟度、可行性等情況進行分析,因此需要多個專業、高水平的技術和管理人員參與並作客觀評價; 建議有關政府部門組織力量加強對知識產權評估技術和方法的研究,盡快出台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加快評估機構的建設,努力解決知識產權評估評價難的問題。
㈤ 如何制定知識產權戰略規劃
《戰略規劃》的目標是:將二重建設成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大公司。該《戰略規劃》是二重總體發展戰略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目標確定後,通過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對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過程影響,通過組合運用專利、技術秘密、商標、版權等多種知識產權工具,綜合運用司法、行政、海關等保護途徑,以「強化職能」、「促進利用」、「加強保護」、「增強意識」為4大工作重點,著力實施知識產權規劃的十項工程措施,建立二重集團公司高效的知識產權創造、利用、管理和保護機制,為實現建設國際知名大公司的戰略目標提供有力的支撐。
㈥ 簡述知識產權戰略的內涵和特點
知識產權的概念及特徵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智力創造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商業秘密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地理標志權等其他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作為法律所確認的知識產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具有以下特徵:
1.權利客體是一種無體財產。知識產權的客體不是有形物,而是知識、信息等抽象物。
2.權利具有地域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國法律獲得承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能在該國發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識產權域外效力的取得,對著作權而言,依賴於國際公約或者雙邊協定即可;專利權、商標權則必須由他國行政主管機關的確認,方可產生法律效力。
3.權利具有時間性。知識產權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無法永遠存續。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內知識產權受到保護,超過法定期間,相關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護客體,而成為社會的共同財富,為人們自由使用。
㈦ 將知識產權指標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具體指標怎麼定
附件2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評定指標(暫行)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序號三級指標最高分值內容及說明記分備注知識產權管理能力與水平190(最高分)110(基本分)組織領導601領導意識20市政府是否將知識產權工作納入市政府(政府一把手)年度工作考核目標。(10)是為滿分;否為零分。政府定期研究、部署知識產權工作的情況。包括專門召開知識產權工作會議次數、聽取知識產權工作匯報次數以及是否及時有效地解決了知識產權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並產生顯著成效等。(5)定期督導、檢查、落實知識產權工作情況。(包括工作部署的落實和成效等)(5)2工作投入20市政府對知識產權工作手段、環境、設備、資金等支持的情況,特別是示範創建期間對工作條件的改善和資金增加的情況。3決策支撐20政府是否建立重大項目知識產權審議機制;(10)政府是否運用該機制,於立項前對投資的重大項目進行知識產權審查論證。(10)是為滿分;否為零分工作體系建設904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機制建設情況10政府知識產權協調機制建立及運行的情況。(包括機制建設和履行職能等情況)(5)城市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的情況。(包括機制建設和履行職能等情況)(5)5市級知識產權局機構建制完善情況40市級知識產權局機構建設情況:指市級知識產權局機構性質、級別、編制、工作條件等情況。有獨立機構及專職人員(40);合屬公(15);有專職人員,無事機構的(5)6縣(市)、區知識產權局機構建設情況10所轄縣(市)、區知識產權局機構建設情況:指市所屬城區、開發區、縣(市)設立知識產權局的情況。全部建立(10);50%以上(5分以上);50%以下(5分以下)7城市知識產權社會服務機構建設情況10本市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情況,包括專利代理、專利信息服務及無形資產評估機構的數量,從業人員數量及工作情況,提供相關數據。8行業保護協會建立情況10本地區建立行業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情況。對是否建立、建立的數量及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價。9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建設情況10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設立知識產權工作管理部門的比例。政策法規體系4010政策法規體系建設情況20人大頒布法規與政府頒布規章、政府政策文件(5)四個層次均出台(20分),每個層次5分。沒有相應許可權的城市不考核部門聯合發文(指知識產權局和政府其他部門或司法機關聯合制定的知識產權工作有關文件)(5)部門文件(指知識產權局制定的知識產權工作有關文件)(5)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情況(5)11政策法規內容完善情況20上述出台的有關推進知識產權工作的政策和規定,是否涉及創造、管理、保護、運用、宣傳和人才培養等全面內容。知識產權創造能力與水平150(最高分)90(基本分)促進知識產權創造的措施和成效12職務發明獎酬制度落實情況15職務專利的單位對發明人(設計人)的獎酬情況,是否高於《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標准。13引導專利產出的措施及落實情況15採取多種方式引導知識產權產出情況。(包括:支持專利申請、獎勵專利產出、獎勵馳名商標的產出等)知識產權的產出14年申請國內專利增長率10示範創建期間每年比上一年的國內申請增長率。15年申請國外專利增長率10每年申請國外專利的增長率。16年專利申請量中發明專利比例的增長率10每年發明專利申請佔全部專利申請的比例的增長率。17年專利申請中企業所佔比例的增長率10本市每年企業專利申請佔全部專利申請的比例的增長率。18年專利申請中主導產業所佔比例10本市每年主導產業專利申請佔全部專利申請的比例。19每十萬人年發明專利申請量10本市每十萬人年度發明專利申請的數量,達到或高於本省平均量。應高於全省平均量;若低於平均量記零分。20年注冊商標數量的增長率10本市每年注冊商標的數量較上年注冊商標的增長率。21馳名商標擁有量10本市馳名商標的擁有量和示範創建期間內增加的數量。22職務發明申請所佔比例的增長率10本市職務發明申請佔全市專利申請的比例的年度增長率。23著名商標增加數量10本市著名商標增加的數量。24已注冊登記的地理標志數量10本市擁有注冊登記地理標志的數量。25年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數量10本市每年登記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數量。知識產權保護的能力與水平150(最高分)90(基本分)行政執法26年專利糾紛受理量、立案量10本市每年專利糾紛受理量、立案量。27年專利糾紛結案率、平均每個案件的結案周期10本市每年專利糾紛結案率,及三種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結案周期。28年假冒他人專利案件查處量10本市每年查處假冒他人專利案件的數量。29年冒充專利案件查處量10本市每年查處冒充專利案件的數量。強化行政執法的措施與手段30重大假冒他人專利案件及時移交公安部門情況10構成犯罪的假冒他人專利案件移交公安部門的情況。31執法專項行動、執法檢查活動數量10示範創建期間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執法檢查活動的次數、規模等。32執法隊伍建設情況10本市擁有行政執法資格的知識產權人員的情況。包括:人員數量、培訓次數、素質結構等。33跨部門執法協作情況10與工商、版權、公安、葯監、質監等部門進行執法協作的情況,包括協作執法次數、出動人數、時間等數據。34跨地區執法協作情況10到其他地區或協助其他地區在本地執法情況。行政執法與司法途徑的協調性35行政執法案件數與司法案件比率10本市行政執法案件與司法比率和經行政途徑又經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行政機關勝訴的案件比例。36是否及時有效遏止大規模群體性侵權事件20有無此類案件發生,發生後是否採取措施及時制止,具體情況如何。引導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措施及成效37運用知識產權規則提起訴求和積極應訴的情況20本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靈活運用知識產權規則提起訴求和積極應訴並取得有利結果的情況(特別是涉外的糾紛),重點考察本市知識產權局在這方面開展工作的情況。司法保護38司法案件結案率、平均每個案件結案周期10本市每年知識產權訴訟結案率,及三種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結案周期。專利實施與知識產權制度規則運用的能力與水平150(最高分)90(基本分)規則運用39城市、行業、企業知識產權發展戰略與規劃的研究、制定與實施情況30包含:城市知識產權發展戰略、規劃(可以是城市知識產權發展綱要或發展計劃);行業知識產權發展戰略、重點行業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分析報告;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分析。要求提供戰略研究報告正本或階段性研究報告。40知識產權預警機制的建立15本市重點行業或重點產品研發和出口工作中規避知識產權風險的預警機制建立的情況。促進專利實施的措施41專利技術實施風險投資機制建立情況15產學研結合、鼓勵實施他人專利的政策、企業獎酬政策。42專利交易平台建設和機制建設情況15包括知識產權交易、風險投資中知識產權歸屬規則的設立與實施。43促進專利實施的財政投入情況15本級或下級政府設立專利實施產業化專項資金的情況。包括額度、用途和效果等。知識產權對經濟促進效果44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較強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增加數量20本市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知名品牌和較強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增加數量。45知識產權貿易交易額10現用技術交易額數據。46有馳名商標的品牌的銷售額15本市有馳名商標的品牌的銷售額。47主導產業專利實施率的增長率15本市主導產業專利實施率的增長率。促進專利信息傳播與利用的措施與成效90(最高分)50(基本分)信息平台建設情況48建立專利信息平台數量、種類、運行方式、名稱40本市提供專利信息服務的各類平台(包括政府、行業、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的各類專利信息平台和知識產權(專利)信息公共閱覽室等)的建設運行及政府投入情況。信息服務的內容49開展專業性、深層次專利信息加工服務的情況20能夠提供專利信息服務的內容。專利信息取得的成效50在戰略制定、重大項目、技術立項和技術引進過程中有效利用專利信息的情況30在戰略研究制定、重大項目、經濟項目、技術立項或技術引進時利用專利信息進行專利檢索、分析,有效利用失效專利信息的情況。包括有效規避專利風險、節約研發經費並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情況,重點考察本市知識產權局在這方面開展工作的情況。加強宣傳教育與交流合作的措施與成效90(最高分)50(基本分)宣傳活動的措施與成效51宣傳活動開展情況40新聞媒體專題:指利用新聞媒體,設立專門欄目宣傳知識產權工作情況。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10)大型宣傳活動:指宣傳面廣、參加人數多、影響力大、具有明顯效果的宣傳活動開展的情況。(20)知識產權論壇:指舉省級及省級以上知識產權論壇的情況,包括次數、規模、范圍、參加人員等。(副省級以下城市不考核)。(10)培訓活動的措施與成效52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的情況30對國家幹部、科技人員、企業管理者及有關人員開展知識產權培訓的情況。評價內容包括知識產權培訓是否納入公務員及幹部培訓課程及考核,舉知識產權培訓班的次數和培訓人數等。國際合作交流活動開展情況與成效53知識產權國際交流的情況20開展知識產權國際交流活動的次數、名稱、內容、規模、影響等。加強人才培養的措施與成效90(最高分)50(基本分)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及隊伍建設54培訓基地的建立情況30本市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含高校)的數量、名稱、運行方式及相關工作開展情況55培養規劃及計劃30本市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長遠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等。56人才庫建設30現有知識產權人才結構、知識產權人才引進的措施及現狀。創新舉措及突出成效90工作特色57思路、制度(體制、機制)、手段等方面的創新50工作成效58成效及獲得肯定40使用說明:1.以上各項指標考核的均為示範創建期間的情況。2.對於上述各項指標,均應提供相應的正式文件、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