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和工業產權的區別
Ⅰ 工業產權屬於知識產權嗎工業產權的特徵是什麼
工業產權是指人們依法對應用於商品生產和流通中的創造發明和顯著標記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區和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在我國,工業產權包括: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工業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同有形財產權相比)工業產權具有以下法律特徵:專用性(獨占性、壟斷性);地域性知識產權又稱為智慧財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即對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第二條規定,「知識產權」包括下列各項有關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志;制止不正當競爭;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
Ⅱ 著作權與工業產權的區別是什麼
著作權與工業產權的區別,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著作權。工業產權又主要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地理標志。那麼著作權與工業產權的區別是什麼?著作權與工業產權著作權與工業產權的區別:(1)受理的機關不同。著作權是國家版權局受理;專利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2)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觀點的表現形式,這些形式表現為小說、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種類。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於思想、觀點內容範圍,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3)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由保護對象所決定,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內容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專利權不會保護主題內容相同的兩個發明創造。(4)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可以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5)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而專利權僅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6)權利保護期限不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以實施日起;專利權的保護期分別為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Ⅲ 工業產權與知識產權有何區別
知識產權(從現在起,我們將採用知識產權一詞的縮略語"IP")是一個法律術語,它是指工業產權和版權以及相關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以及地理標志的保護。工業產權還包括實用新型、商業包裝和集成電路圖的布圖設計或拓撲圖的保護,在存在此種保護的條件下,還包括反不公平競爭的保護,其中包括/或對未披露信息/商業秘密的保護。IP實際上是一種產權或資產;盡管它象知識那樣是無形的,但卻與有形資產或不動產具有完全相同(或更高)的價值。由於技術和創造性作品在現代經濟中的重要性與日俱增,IP資產的價值業已升值。IP包含了新的設想、獨創性的表現形式、具有顯著性的名稱和使產品與眾不同和富有價值的外觀。IP的交易(或"被許可")往往是以其本身的權利來進行,而不是以某一基本產品或服務的價值來進行交易;一般是通過從一個權利人向另一權利人讓與專利或其他IP使用許可的方式進行。
對為什麼IP之於電子商務是重要的以及為什麼電子商務對於IP又是重要的這一問題的答案有若干理由。電子商務往往涉及到銷售以IP及其使用許可為基礎的產品和服務,這一點要比其他商業系統更為突出。音樂、影片、照片、軟體、外觀設計、培訓單元、系統等等都可以通過電子商務進行交易。在這種情況下,IP乃是交易過程中主要的價值成分。IP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在網際網路上進行交易的有價值的東西必須通過使用技術安全系統和知識產權法律加以保護,否則它們將會被偷盜或剽竊,那樣會使整個電子商務行業毀於一旦。
此外,IP與電子商務工作的產生息息相關。使網際網路運作的各種系統、軟體、網路、設計、晶元、路由器和開關、用戶界面等等都是IP的形式並往往受到知識產權的保護。商標是電子商務企業的基本組成部分,因為作為網基商業基本組成部分的品牌、客戶認可和信譽均受商標法和不公平競爭法的保護。
電子商務企業和與網際網路相關的企業是以產品或專利使用許可為基礎的。這是由於創造一種產品需要如此之多的不同技術,所以公司往往把一些產品部件的開發外包出去,或者通過使用許可安排分享技術。如果每家公司非要單獨開發和生產每件產品的所有技術成分,高技術產品的開發又將談何容易。電子商務經濟要仰仗各公司進行協作,通過使用許可授權分擔業務的機遇和風險。許多這樣的公司都屬於中小型企業。
最後,IP通常對於電子商務具有很大價值;因此,是否對你的IP進行保護,將影響到對你電子商務企業的評估。許多電子商務公司都象其他技術公司那樣擁有提高企業價值的專利組合和商標。
Ⅳ 知識產權和工業產權有什麼區別
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著作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
Ⅳ 什麼叫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又稱「工業所有權」。國際通用的法律術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的所有權的統稱。有些國家的法律和國際條約還將服務標記、廠商名稱、產地標記和原產地名稱以及制止不正當競爭(最常見的是以專利為依據的專利權)的權利包括在內。此權利不僅適用於工業本身,也適用於商業、農業、礦業、採掘業以及一切製成品或天然品,如酒類、穀物、煙葉、水果、牲畜、礦產品、礦泉水、花卉和麵粉等。它是一種「獨占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和時間性,即根據一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於一定期限內在該國境內有效。如要在別國境內得到承認和保護,必須通過該國的法律程序才能實現。為了鞏固工業產權的權利和維護獨占權的利益,國家可用商標法來規定工業產品及其他任何商品的登記。
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著作權.工業產權又主要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地理標志.
知識產權,是指法律賦予人們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內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狹義上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不包括發現權和科技成果權。一般講知識產權,多數是指狹義上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與有形財產權有許多區別。主要區別在於:知識財產權的轉移及先例,往往不導致相關的物的轉移或消耗。有形財產權的轉移及行使必然表現為物的轉移與消耗。正由於無形財產與有形財產的區別,也就決定了無形財產權的特性:專有性、地域性、時間性。
知識產權的專有性,是指權利人的一種排他的、獨占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例如,一項技術方案,甲、乙兩人各自獨立發現,甲在乙前面向專利局申請專利獲得批准,乙想獲得專利就不可能,而且乙想實施這項專利技術就得經甲同意,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權利人對這種權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轉讓他人行使,並從中取得報酬。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知識產權在空間上的效力不是無限的,只在被依法確認的國家或地域內受該地域法律的保護。其他國家對這一權利沒有保護的義務。如果需要某一國家或幾個國家對其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必須按這些國家法律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才能受到法律保護。
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是指知識產權不是一種永恆的權利,它只能在法定的時間內受到保護,法定期限屆滿後,這一權利自行消滅,該項智力成果即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均可以無償使用。
工業產權是專利權和商標權的統稱。工業產權和著作權統稱為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著作權.工業產權又主要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地理標志.
工業產權一詞最早出現於1791年法國的專利法中。在此以前,英國和法國都稱專利權為特權或壟斷權。當時法國專利法的起草人德布浮拉認為使用特權或壟斷權這樣的詞,會遭到立法議會和反封建的法國人民的反對,因而提出"工業產權"這個概念。
1833年制定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也採用了這個詞,工業產權一詞現已成為國際通用的專門術語。
Ⅵ 著作權與工業產權的區別 主要從特徵方面分析
著作復權與工業產權統稱為制知識產權.工業產權大致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權利,一般可理解為能夠直接為工業生產帶來經濟效益的權利.工業產權與著作權的差別是顯而易見的.但是,二者在個別情況下也會產生重疊.
Ⅶ 知識產權和專利的區別 我和知識產權
1、專利指抄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受國家認可並在公開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保護的專有技術。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2、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一)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二)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3、綜上,知識產權是包括專利權的。
Ⅷ 著作權與工業產權的區別
著作權與工業產權統稱為知識產權。工業產權大致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商業專秘密等權利,一屬般可理解為能夠直接為工業生產帶來經濟效益的權利。工業產權與著作權的差別是顯而易見的。但是,二者在個別情況下也會產生重疊。
Ⅸ 工業產權法與知識產權法區別
工業產權法以專利法、商標法為主幹,反不正當法、合同法等法律中調整工業產權法律關系的規范以及有關行政法規、規章,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釋形式發布的有關規范性文件等,都是工業產權法的組成部分。我國已相繼頒布和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知識產權法是指因調整知識產權的歸屬、行使、管理和保護等活動中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知識產權法的綜合性和技術性特徵十分明顯,在知識產權法中,既有私法規范,也有公法規范;既有實體法規范,也有程序法規范。但從法律部門的歸屬上講,知識產權法仍屬於民法,是民法的特別法。民法的基本原則、制度和法律規范大多適用於知識產權,並且知識產權法中的公法規范和程序法規范都是為確認和保護知識產權這一私權服務的,不佔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