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版權贈送
⑴ 關於照片版權的問題
從你提供的情況看,報社采訪並刊載你的照片,報社是在合法的使用你的肖像和內與你有關容的新聞信息,所以連同你的肖像在內的包括文字說明或相關其它圖片和文字所構成的新聞報道或其它體裁的圖文版本,當然是具有版權的,而這個版權是屬於報社的。涉不涉及版權問題,要看你所做活動的性質,若你所做的活動僅僅是用來證明你曾被采訪和上過報紙,或者是在自製的宣傳單張(冊子等)或公眾的傳媒中提及此事和將原件報刊眾示,或者復印贈送,或者摘錄或選用其中少部份的文欄位落並註明節選自某某報,這些都不會涉及版權問題。若你要整版原樣用於具有商業用途的事情,如放大製作成廣告或轉載到其它媒體刊發,這就涉及到版權問題了,若要做這樣的事,最好是先與報社聯系,與該版面的責任編緝溝通,說明用意,請他們出具一份同意你使用的證明書,一般來說只要你的用途不會損害報社的利益,報社都會樂於同意的,也不會收取什麼費用,因為新聞價值或文章圖片的再利用,對報社也是有益的,這充分證明了他們采訪報道的價值是有更好的社會性甚至是商業利益的,所以關鍵是和報社溝通好。
⑵ 關於影樓照片版權的問題
按正常來說不可能拍多少就給你多少的
影樓就是靠技術吃飯的
包括人家的攝影師和化妝師。要靠你買底片來吃提成的
假如底片是全部贈送給你的,你放心好了,肯定會影響工作積極性的
唉。。一個地方都有一個地方的市場。現在雖然政府已經有相關的文件發出
可是對於影樓底片這塊仍然沒有明確規定要送給顧客的
你想想價格主要就是在你拍不出來他們那樣的照片『
不過價格方面你可以和主要負責銷售的談一下
一般底片要的多的話都有一定的優惠』
不可能你要一張四十。要一百張也是四十的
⑶ 想問下,有的攝影室寫真版權全送靠什麼賺錢
什麼叫版權全送?
其實影樓的成本不高。利潤高。
⑷ 關於贈予版權問題
1、「關於贈予版權問題」:根據你所說的情形,甲方只是將資料「給乙、丙使用」,並沒有將版權(我國法律表述為著作權)「贈與」乙、丙的意思。
2、對於乙和丙來說:都只有對資料的使用權、而不擁有版權!甲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中止讓乙、丙使用而收回資料原件,同時收回資料的使用權。
3、「請問甲將資料給丙使用是否合法」:完全合法,因為:
(1)資料歸甲所有,甲只是給乙、丙使用並未承諾將版權「贈與」乙或丙:甲仍然有權處分自己的版權。
(2)而且,甲和乙、甲 和丙都沒有簽獨占使用或排他使用權的合同、也沒有此類的意思表示。
4、「有什麼程序?」:不明白你的意思?
(1)你想問乙或丙維權的程序嗎?不用再想了,乙或丙無版權、也就不存在版權被侵權的事實,無法「維權」。
(2)如果是問甲授予乙丙、丙使用權的程序?先簽定使用權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內容,然後將資料交由乙、丙使用,如果資料很重要,最好是到著作權管理部門將使用權合同登記,以取得對抗效力。
⑸ 版權能贈送嗎
版權分為人身權與財產權,人身權包括了署名權等,是不可以贈送的,但財產權部分可以贈送。
⑹ 別人送的圖片自己拿去分享算侵犯知識產權嗎
什麼叫知識產權呀?不是你的這個圖片,是人家的,人家想給你就給你,不給你就不給你,給你用的范圍是哪些什麼東西你都要搞清楚,人家給你的東西應該說是只是給你看的,如果你要是發出來了,那你就違反了規定就是侵權。同樣,如果是你花錢買的這個圖片,你要把你買圖片的相應的一些證據拿出來,買圖片的時候使用圖片的范圍也要拿出來,如果這些東西你都拿不出證據出來,說明你就不合法。
⑺ 我在影樓拍攝照片,合同上寫著「未選中的相片版權恕不贈送,如有額外消費請另行付款」是什麼意思我還能
就是找的所有照片你需要選片。影樓指定你選10張或者20張。選夠之後剩下的你還想要選的話就要加錢了。多少錢一張。是這樣計算的。我也是做影樓的香港范-藝術攝影館。私人定製個人寫真。希望可以幫到你
⑻ 使用他人的原創圖片印刷贈送算不算侵權
使用他人的原創圖片印刷贈送屬於侵害作品復制權、發行權的行為。
⑼ 版權可以贈送嗎
你買的玩偶,已經通過商家的銷售行為造成了版權的「一次用盡」,不侵權~即使你自己做玩偶送人,也是合理使用,不侵權~
⑽ 照片「版權贈送」什麼意思啊
這里所謂的版權贈送50張
也就是拍完寫真,給你相冊,精修35張後
給你50張照片的底片
你可以用於保存
比如說給你照了200張片子,只給你50張的底片,剩下的150張底片不給你
如果你想要,就要在花錢買,不然就銷毀
這是商家一種賺錢的手段,和拍婚紗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