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
① 知識產權國際公約有哪些形式
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國際公約:
《與貿易(包括假冒商品貿易在內)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1994)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1883)
《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971)
《保護表演者、錄音製品製作者和廣播組織的國際公約》(即《羅馬公約》1961)
《關於集成電路的知識產權條約》(1989)
《專利法條約》(2000)
《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注冊海牙協定》(日內瓦文本1999)
《國際承認用於專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達佩斯條約》(1977)
《專利合作條約》(1970)。
② 世界主要知識產權組織有哪些
國際上對規范知識產權立法、執法和民事行為影響重大的國際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和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是通過列舉知識產權應當包括的范圍和權利種類來界定知識產權的。
③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總幹事是誰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辦事處主任陳宏兵,副主任呂國良。該組織沒有「中國總幹事」一職。
④ 知識產權總幹事多少年換一次人
是五年換一次,應該是這樣的
⑤ 國際專利分類
國際專利分類法的定義
國際專利分類斯特拉斯堡協議第二條本分類法的回定義
(1) (a)答本分類法包括:(Ⅰ)依據1954年12月19日的發明專利國際分類歐洲公約(以下簡稱「歐洲公約」)的規定而制訂的、1968年9月1日生效並由歐洲理事會秘書長公布的分類法正文; (Ⅱ)在本協議生效之前依據歐洲公約第二第(2)款生效的修正案; (Ⅲ)此後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制訂並依據本協議第六條生效的修正案; (b) 本分類法正文中所包括的指南和注釋是其組成部分。
(2) (a)第(1)款(a)項第(Ⅰ)目所指的本分類法正文包括在兩份正本中,每份用英語和法語寫成,在本協定簽字期間,一份由歐洲理事會秘書長保存,另一份由1967年7月14日的公約所建立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保存(以下分別簡稱「本組織」和「總幹事」)。(b) 第(1)款(a)項第(Ⅱ)目中所指的修正案將載於兩份正本中,每份用英語和法語寫成,一份由歐洲理事會秘書長保存,另一份由總幹事保存。 (c) 第(1)款(a)項第(Ⅲ)目中所指的修正案將只載於一份正本,用英語和法語寫成,由總幹事保存。
⑥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關於中國
中國於1980年6月3日加入該組織,成為它的第90個成員國。中國1985年加入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1989年加入商標國際注冊的馬德里協定,1992年10月加入保護文學藝術品伯爾尼公約,1994年1月1日加入專利合作條約。至1999年1月,中國共加入了該組織管轄的12個條約。
2008年7月31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日內瓦發表2008年《世界專利報告》稱,2006年世界專利申請量高達176萬件,比2005年增長了4.9%。中國、韓國和美國專利申請量的增長促進了世界專利申請量的增長。報告認為,世界專利申請量的增長證實創新活動日益國際化。報告說,2006年日本的專利申請量為514047件,美國為390815件,韓國為172709件,德國為130806件,中國為128850件。由於國內提交的專利申請量顯著增長,中國在世界專利申請量總數中的份額大大提高,2000年至2006年,中國所佔份額已從1.8%增至7.3%。2005年和2006年之間,中國、韓國和美國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總數分別增長了32.1%、6.6%和6.7%。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立法
另外,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專利法。我國專利法自1985年4月1日施行。依法建立的專利制度保護發明創造專利權。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等。 商標法。我國商標法自1983年3月施行。1993年2月22日進行了修正,擴大了商標的保護范圍,除商品商標外,增加了服務商標注冊和管理的規定;在形式審查中增加了補正程序,在實質審查中建立了審查意見書制度。 著作權法。我國著作權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進行了第一次修正,2010年2月26日進行了第二次修正。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2002年1月1日實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規定了6種知識產權類型,即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並規定了知識產權的民法保護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也在第七節,以八條的篇幅,確定了知識產權犯罪的有關內容,從而確定了中國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制度。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發明獎勵條例》等單行法和行政法規也都對相關的知識產權作了規定。
《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1994年6月16日《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發表
白皮書分三部分:一、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基本立場和態度;二、中國具有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三、中國具有完備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體系。
白皮書說,中國政府恪守保護知識產權有關國際公約及雙邊協定的真誠立場和充分承擔國際義務的能力,得到了國際輿論廣泛的贊譽和支持,白皮書在結束語指出,世界上總有某些人視而不見中國的發展變化,不顧基本的事實,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妄加評論。對此論調,無需爭辯,事實是最好的回答。
2015年12月14日,發表《2015年度世界知識產權指標》報告,闡述了2014年全球知識產權活動的最新發展態勢。報告指出,中國在專利、商標、工業品外觀設計等知識產權領域的申請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已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發展的主要推動力。
報告稱,2014年全球創新者共提交了約270萬件專利申請,比2013年增長4.5%。2014年全球共授權約118萬件專利。目前全球所持有效專利總共約為1020萬件,其中美國佔24.7%,日本佔18.8%,中國佔11.7%。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弗朗西斯·高銳在報告發布會上說,「中國過去幾年的專利申請量一直非比尋常」。根據報告,中國在2014年的專利申請量為92.82萬件,位居世界第一,超過了排名第二位和第三位的美國和日本的總和。不僅位於中國的專利申請部門收到了最多的專利申請,而且中國公民和企業在全世界范圍內提交的專利申請也最多,共83.7萬件。
報告還說,2014年全球商標申請量比2013年增長6%。中國在這一領域也位居世界第一。在工業品外觀設計方面,中國申請量盡管比2013年減少14.4%,但仍居世界首位。
⑦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部設在哪裡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是由「國際保護工業產權聯盟」(巴黎聯盟)和「國際保護文學藝術作品聯盟」(伯爾尼聯盟)於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共同締約建立的一政府間國際組織。1974年12月,它成為聯合國系統下的第14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在美國紐約聯合國大廈設有聯絡處。
⑧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是哪個
是一個自籌資金的聯合國機構組織
⑨ 什麼是WIPO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簡稱WIPO)是世界各國政府間的國際組織機構,也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總部設在日內瓦。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與國際保護工業產權聯盟和國際保護文學藝術作品聯盟的關系極為緊密,均歸屬聯合國國際第三局管理。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鼓勵制定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條約及各國的國內立法;鼓勵發達國家先進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移,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技術援助和咨詢服務;辦理國際知識產權注冊登記;促進文件和專利程序的標准化;管理國際專利證件中心,為各成員國提供檢索服務。
早在19世紀80年代,世界上已有兩個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國際條約,即《巴黎公約》和《伯爾尼公約》。這兩個公約最初由瑞士政府代為管理。1893年,《巴黎公約》和《伯爾尼公約》的管理機構進行合並,成立了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國際局。1967年,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國際局提議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同年7月,召開了有51個國家參加的斯德哥爾摩會議,簽訂了《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並成立了該組織。1980年2月,我國成為該條約的簽署國。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聯盟,制定的公約、條約及協定主要有:巴黎聯盟及制定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馬德里聯盟及制定的《商標國際注冊協定》;海牙聯盟及制定的《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保護協定》;尼斯聯盟及制定的《國際注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協定》;里斯本聯盟及制定的《保護產地名稱及其國際注冊協定》;洛迦諾聯盟及制定的《建立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分類協定》;斯特拉斯堡聯盟及制定的《專利合作條約》、《國際專利分類協定》;維也納聯盟及制定的《建立商標圖形國際分類協定》;布達佩斯聯盟及制定的《國際承認用於專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條約》;內羅畢聯盟及制定的《保護奧林匹克會徽條約》;伯爾尼聯盟及制定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公約》、《保護表演者,唱片製作者和廣播組織公約》、《保護唱片製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復制公約》、《關於播送由人造衛星傳播載有節目信號公約》等。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下設四個機構:1、大會。這是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成員國中參加巴黎聯盟和伯爾尼聯盟的國家組成。2、成員國會議。由全體成員國組成,任務是討論知識產權領域各國共同感興趣的問題,制定法律並進行財政預算。3、協調委員會。由巴黎聯盟和伯爾尼聯盟執行委員會的成員國組成,職責是就一切有關行政財務問題提出意見,擬定大會的議程草案,提名總幹事候選人,負責組織有關會議,准備有關文件和報告,收集向各國提供的知識產權情報,出版有關刊物,辦理國際注冊等。4、國際局。該組織的常設辦事機構,設總幹事一人、副總幹事若幹人。國際局負責執行在知識產權領域內增進成員國國際合作的計劃,並為會議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其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