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知識產權調查中心
同時發來的文件還有北京市版權局版權執法處給反盜版工作委員會的函:「……如侵權屬實,告知其立即停止侵權使用,並盡快更換正版軟體,對不聽勸戒又不能接受你們協調解決問題的企業,請報告我處,由我處立案查處……」
如果您有著作權方面的問題,可以發Email向作者咨詢:[email protected]。
看到這兩份文件,作者感到透心的涼,國外的軟體公司開始採取行動了,我國政府打擊盜版的力度加大了,現在打擊的不僅是專門將正版軟體解密後大量復制贏利者,現在開始連使用盜版軟體的最終用戶也開始打擊了。
最終用戶(End
User)指在計算機上使用軟體的人,而不是軟體分銷人、軟體佔有人之類。軟體公司將軟體設計出來,通過分銷人和分銷渠道將該軟體銷售到最終的使用者(用戶)手上,盜版者將正版軟體大量的復制,以低於正版軟體的價格在市場上銷售,嚴重侵害正版軟體設計的權益,這些復制者一直是各國重點打擊的對象。而作為最終用戶購買使用的盜版軟體是不是也要受到打擊呢?著作權法只打擊復制盜版者,而購買/閱讀盜版書的人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我國個人計算機的用戶幾乎無一例外地都在使用盜版的軟體,是不是讓千萬個單位、家庭和個人成為打擊對象呢?下面我們從各方面進行分析。
有關案例回顧
關於軟體最終用戶的責任問題,我們先來回顧一下美國微軟公司訴亞都科技集團公司侵權使用其軟體案件。正是因為該案在國內引發了對軟體最終用戶的責任問題廣泛的討論。
1999年微軟的授權代理人中聯知識產權調查中心在亞都大廈發現了盜版光碟,包括微軟享有著作權的MS-DOS、MS-Windows95、MS-Office97等軟體。當時在公證人員監督下,海淀工商局執法人員對這些軟體進行了清查。微軟以公證書為重要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亞都賠償150萬元人民幣,並要求其公開致歉。
在此案的庭審過程中,被告亞都認為微軟提交的公證書是虛假的證據。稱中聯知識產權調查中心從未到過亞都集團的辦公場所,因此微軟發現使用盜版一說毫無事實根據,海淀工商執法人員也不曾對亞都的計算機進行過清查。亞都科技集團向法庭解釋說,微軟所述亞都集團的兩名工程師承認「營業用的50台左右計算機內均裝有盜版的微軟軟體」,事實上這二人並非在亞都科技集團工作,而是亞都大廈內的另一家公司--亞都科技有限公司的職員,這兩家公司是獨立法人的企業,故微軟告錯了人,請求法院駁回微軟的起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查了亞都集團的證據後認定:美國微軟公司主張被告為侵權行為人,沒有提供充分證據,法院不予認定。法院就該案作出裁定:駁回美國微軟公司對北京亞都科技集團的起訴。這個訴訟基本上以微軟的敗訴而告終,微軟也並沒有更換被告而重新起訴。據說被告的律師非常巧妙地利用了美國炸了我國的使館,當時民族情緒激昂,中美關系的緊張,也許微軟有點知難而退了。
法院的裁定多少有些出乎意料,法院因為被告主體問題駁回了微軟的起訴,從而並沒有在法律上裁判軟體最終用戶的法律責任問題。但軟體最終用戶責任問題卻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商標注冊申請必須資料:
1.《商標注冊委託書》用於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資格證明資料:
a.以公司名義申請,附企業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b.以個人名義申請,附申請人簽名的身份證及個體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護照復印件。
3.商標圖樣:清晰的商標圖樣(解析度300),圖片長為5—10厘米,寬為5—10厘米。
4.優先權證明 根據巴黎公約中的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法定期限是該商標在國外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享有優先權;要求申請人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提出書面聲明,即在申請書上填寫初次申請國、申請日期、申請號等,並且在自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該副本應當經受理該申請的商標主管機關證明,並且註明申請日期和申請號。5.商標使用國際分類,及其所屬類別的具體商品或服務項目清單;
申請書上填寫的商品或服務須嚴格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上內容列舉。
商標注冊申請的時間周期現狀如下所示:
1. 約需三到五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收到《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只代表商標局受理,不代表商標申請已成功;
2.約需八到十二個月左右進入實質審查程序,按照不同類別和審查進度商標注冊申請文件按照順序分發給具體審查員,開始實質審查;
3.初步審定核準的預排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時間和公告期號,在《商標公告》上刊發《商標注冊申請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三個月;初步審定駁回的,安排列印發給「商標注冊申請初步審定駁回通知書」;
4. 初步審定公告期後三個月,沒有任何人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的(若被提異議的則該商標自動進入異議程序),在《商標公告》上刊發《商標核准注冊公告》,公告次日起,商標注冊成功;商標公告是免費的,如有人打電話向您要公告費用,請不要理會。
5. 注冊公告後約兩個月左右頒發《商標注冊證》。以上時間均為大致時間,僅供參考,一切以商標局下發的通知書及證書的時間為准。
企業可委託代理機構來開展商標申請的工作,就比如深圳中聯知識產權這樣的公司,代理機構由於專業性較強,能增加商標注冊成功率。多一份保障。
③ 成都女鞋已注冊商標有哪些
卡美多,靚度,杉戈,艾民兒,美麗點,艾米奇,路尚,刺玫瑰,丹露,派中版派,克克,歐羅巴,權艾米奇,亮點女人,芭士曼,花晨月,麗點,金荻兒,雪雅麗,雅奇麗,米而奇,三分多,卡爾笛尼,特星,格林菲兒,奇琪,雅美迪,盛仙妮。等等
④ 廣州番禺找一名律師處理一件盜竊案。盜竊金額3000元。現在就是把人從看守所出來。被害人已經不追究這
如果公安不追究就可以,可以先去試試取保
⑤ 深圳這邊個人能注冊商標嗎商標注冊要多長時間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個人可以注冊商標,但是必須有個體戶營業執照。
國內自然人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申請要求及必備書件
自然人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規定填寫列印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並由申請人簽字、商標圖樣、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關於時間,自注冊申請遞交之日起,兩周內商標局會下發紙質受理通知書(網報或現場遞交的話會更快);
受理後,商標局會對商標進行初步審查,這個時間約9個月;
初步審查商標局認為該商標沒什麼問題,就會適時進行公告,公告期是3個月;
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商標局會對該商標進行授權,授權後一個月左右,會製作商標證書並頒發到你手上。
以上是順利的情形,歷時約13個月左右;如果中間商標被駁回,需要做駁回復審;商標公告期內被人異議,做個異議答辯之類的,那這個時間就要再次延長好長時間了。
⑥ 深圳市中聯知識產權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深圳市中聯知識產權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於1999年,注冊資金100萬元人民幣,經深圳市工商局批准成立,並在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的專業和權威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旗下深圳市中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是國家知識產權專利局指定的專業專利代理機構(機構代碼:44274)。為了提高更優質服務及高效解決知識產權疑難問題,成立深圳市中聯星知識產權事務有限公司運營「中聯星」「知產星」「中聯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服務品牌,業務內容涉及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業務申報,品牌策劃,作品軟體著作權的登記及法律事務;國際商標專利的申請及法律事務、著名/馳名商標等品牌認定;知識產權的侵權調查,證據保全,侵權行為認定,網路/展會知識產權維權;法律訴訟以及工商行政打假/訴訟,不正當競爭以及商業秘密糾紛的法律維權等其它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事務的咨詢及代理工作。
溫謦提示:(為了您的合法權益,請選擇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正規代理機構!)
法定代表人:王麒盛
成立時間:1999-06-15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110282769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東門南路食出大廈605
⑦ [3.15]用戶使用盜版軟體算侵權嗎
同時發來的文件還有北京市版權局版權執法處給反盜版工作委員會的函:「……如侵權屬實,告知其立即停止侵權使用,並盡快更換正版軟體,對不聽勸戒又不能接受你們協調解決問題的企業,請報告我處,由我處立案查處……」 如果您有著作權方面的問題,可以發Email向作者咨詢:[email protected]。 看到這兩份文件,作者感到透心的涼,國外的軟體公司開始採取行動了,我國政府打擊盜版的力度加大了,現在打擊的不僅是專門將正版軟體解密後大量復制贏利者,現在開始連使用盜版軟體的最終用戶也開始打擊了。 最終用戶(End User)指在計算機上使用軟體的人,而不是軟體分銷人、軟體佔有人之類。軟體公司將軟體設計出來,通過分銷人和分銷渠道將該軟體銷售到最終的使用者(用戶)手上,盜版者將正版軟體大量的復制,以低於正版軟體的價格在市場上銷售,嚴重侵害正版軟體設計的權益,這些復制者一直是各國重點打擊的對象。而作為最終用戶購買使用的盜版軟體是不是也要受到打擊呢?著作權法只打擊復制盜版者,而購買/閱讀盜版書的人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我國個人計算機的用戶幾乎無一例外地都在使用盜版的軟體,是不是讓千萬個單位、家庭和個人成為打擊對象呢?下面我們從各方面進行分析。 有關案例回顧 關於軟體最終用戶的責任問題,我們先來回顧一下美國微軟公司訴亞都科技集團公司侵權使用其軟體案件。正是因為該案在國內引發了對軟體最終用戶的責任問題廣泛的討論。 1999年微軟的授權代理人中聯知識產權調查中心在亞都大廈發現了盜版光碟,包括微軟享有著作權的MS-DOS、MS-Windows95、MS-Office97等軟體。當時在公證人員監督下,海淀工商局執法人員對這些軟體進行了清查。微軟以公證書為重要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亞都賠償150萬元人民幣,並要求其公開致歉。 在此案的庭審過程中,被告亞都認為微軟提交的公證書是虛假的證據。稱中聯知識產權調查中心從未到過亞都集團的辦公場所,因此微軟發現使用盜版一說毫無事實根據,海淀工商執法人員也不曾對亞都的計算機進行過清查。亞都科技集團向法庭解釋說,微軟所述亞都集團的兩名工程師承認「營業用的50台左右計算機內均裝有盜版的微軟軟體」,事實上這二人並非在亞都科技集團工作,而是亞都大廈內的另一家公司——亞都科技有限公司的職員,這兩家公司是獨立法人的企業,故微軟告錯了人,請求法院駁回微軟的起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查了亞都集團的證據後認定:美國微軟公司主張被告為侵權行為人,沒有提供充分證據,法院不予認定。法院就該案作出裁定:駁回美國微軟公司對北京亞都科技集團的起訴。這個訴訟基本上以微軟的敗訴而告終,微軟也並沒有更換被告而重新起訴。據說被告的律師非常巧妙地利用了美國炸了我國的使館,當時民族情緒激昂,中美關系的緊張,也許微軟有點知難而退了。 法院的裁定多少有些出乎意料,法院因為被告主體問題駁回了微軟的起訴,從而並沒有在法律上裁判軟體最終用戶的法律責任問題。但軟體最終用戶責任問題卻引發了廣泛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