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正版權
㈠ 問個問題,B站那麼多盜版,沒版權問題嗎
答案是抄肯定的,但是當事的人或者企業不去維權,這些東西會一直存在的。畢竟盜版的山寨貨這么多,肯定管不過來的。具體可以點擊本問題下方的綠色免費咨詢圖標→【向TA咨詢】進行免費專利商標版權登知識產權問題咨詢,專利資深顧問會第一時間回復並解決您的任何問題需求。
㈡ bilibili獨播 bilibili正版 區別在哪裡有買下版權嗎
都有版權,正版是其他網站也有,比如愛奇藝,優酷等網站也有這部番的正版;獨播就是只有b站有版權
㈢ bilibili里的視頻是正規版權的嗎
部分影視版權是有的,但是有一部分為網友上傳,沒有版權許可權
㈣ B站很多動漫看不了了,版權問題,怎麼回事
b站本來就是這樣,所以我一般不上b站找資源
㈤ 如何解決嗶哩嗶哩(B站)上的版權問題
從法律的角度,所有這種剪接視頻都涉嫌侵犯作品原作者的著作權。這種剪接視頻相當於一個匯編作品,將別人的作品進行匯編,這要求經過所有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才可以。
如果沒有經過許可,就是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復制權、信息網路傳播權。除非做出來的這些視頻是供自己欣賞、學習,否則就是侵權。
但是鑒於目前我國的著作權意識和對著作權的保護還沒有到這個高度,可能還有些空子可以鑽,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逐漸這種行為就會被禁止。
(5)B站正版權擴展閱讀
構成要件
具違法性
1、著作權法所稱的侵權行為是指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的義務,侵害他人依著作權法享有的人身權或財產權的行為。如果侵害他人的財產權是直接基於違反合同義務發生的,這種行為通常僅視為違約行為,而由行為人承擔違約責任。
2、在一般情況下,構成侵害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而應承擔侵權責任的行為,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法規定具有某種特定資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享有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也就規定了一切他人相對的不得加以妨害的義務。違反這些義務,就違反了法律。
(2)在某些情況下,法律沒有規定他人相對的義務,也就不發生違法行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或材料,進行法律不要求經著作權人許可的使用,實施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控制范圍之外的行為,均不屬於著作權法上的侵權行為。
損害事實
1、有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損害是指行為造成他人的財產上的損失和精神上的損害。損害是違法行為的客觀後果。如果某一行為正在計劃當中,尚未造成損害事實,就不構成侵權行為。
2、例如,出版社擅自將作者的一部書稿取走,准備出版,但由於某些主觀上的原因最終沒有出版,因而不構成侵權行為。但如果已經出版,即使一本書也未賣出,也應認為構成侵權。
因果關系
1、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也就是說,實施某一行為是造成損害事實這一結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於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寫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報社刊登,某乙這一行為引起損害事實,因而具備侵權行為的一個條件。
2、如果某乙僅為練筆,基於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寫成另一篇文章,並不打算發表,而被熱心的某丙見到後,擅自推薦給報社刊登出來,應該認為某丙的行為和造成甲的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至於某乙僅為練筆的改寫,應屬於合理使用范圍,與損害事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
承擔責任
1、實施行為的人有過錯,或雖無過錯,但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行為人在實施某一行為時明知行為的損害後果,或者應當預見到而沒有預見到,或已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
2、例如,某出版社或個人明知某一作品有著作權,或者沒有確切根據地以為它沒有著作權,而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就出版了該作品,這種故意或者過失就是過錯,因而具備侵權行為的一個條件。
3、如果某出版社在不知情和作者乙進行擔保的情況下出版作者乙的作品,而後有作者甲提出作者乙的作品是侵權產物後,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並調查核實,出版社就沒有過錯,通常僅由作者乙承擔侵權責任。
4、如果出版社沒有停止出版,在作者乙的作品確是侵權產物情況下,出版社就有過錯,因而與作者乙作為共同侵權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此外,如果法律明確規定行為人即使無過失,也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行為人實施的也是侵權行為。
法律規定
1、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版權所有人可以根據法律在法律規定的年限內對作品享 有獨占權。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應當事先取得版權所有人的許可,並向其支付報酬。
2、但是著作權法也規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規定的使用方式下,該種使用無需取得版權所有人的許可,或者無需向其支付報酬。版權的期限,簡單來說,對個人而言,是死後五十年,署名權等精神權利期限無限制;對單位和法人而言,是作品首次發表後五十年。
3、版權,又稱著作權,含以下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㈥ 用b站獲得官方正版授權的動漫為材料做我自己的解說視頻算侵權嗎
算,應為你用了人家的,雖然你後期製作改變了些,也算的
㈦ b站的動漫寫了是各種的b站正版,那別的播放器買的版權和b站買的版權有什麼區別,我同學說b站買的是正
你好,版權交易有版權轉讓和版權許可兩種,轉讓是權力的轉讓,1對1,版權許可是可以授權給多人使用,授權使用期限以合同說明為准。
㈧ B站是怎麼解決版權問題的
AB站本身不提供存儲視頻的伺服器,裡面的視頻都是先上傳到其他伺服器而後外鏈過來的,這樣一來上傳視頻就都是用戶的自發行為,作為服務提供商的AB站沒有責任2.對於國內已經被買了播放權的視頻,AB站採取的都是合作播放的方式,現在大家看得多了就不詳細解釋了3.對於國內沒有買播放權的視頻,參照第一條進行解釋。
㈨ 憑什麼說B站的漫畫是正版的
所謂正版其實就是買了版權而已,
有些其它的也買了版權的也是正版
沒買版權私自掃圖翻譯上傳達那些就算不上正版了
一般正版圖片清晰度,翻譯之類的有一定保障
㈩ B站的視頻是否涉及侵權,誰給解釋一下
b站視頻一般不是以商業目的而做的,也沒有刻意進行人身攻擊,問題就出在是否惡意醜化這方面,一般的up主也不是惡意醜化,只是娛樂而已,就算被告了,也不一定就是侵權。
這是b站最下端的網站說明:
上海看看牛視網路傳播有限公司聲明:本站不提供任何視聽上傳服務,所有內容均來自正規視頻站點所提供的公開引用資源。
b站的視頻都是從別的網站鏈接過來的,本身不提供上傳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根據《著作權法》
第二節 著作權歸屬
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第十二條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十三條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第十四條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十五條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10)B站正版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5、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6、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7、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8、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9、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10、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11、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12、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13、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4、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5、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6、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7、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