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公證收費
㈠ 公證處一般怎麼收費
公證收費標准如下:(價格單位:元)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 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 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 200 400。
(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 1000。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1000。
5、票據拒絕證書 4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500 100。
(1)使用權公證收費擴展閱讀
申辦公證須知: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4、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
㈡ 公證處公證費怎麼收
公證處一般怎麼收費:
公證收費標准如下:(價格單位:元)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 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 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證據保全:(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 200 400
(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 1000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1000
5、票據拒絕證書 400
6、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 5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500 100
8、證明經濟合同: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1)50萬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收2.5 ‰;
(3)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收2‰ ;
(4)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收1.5‰
(5)2000萬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0.5‰
(7)1億元以上部分收0.1‰。
9 其它經濟合同 (1)2萬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
元收取;
(2)2萬元至5萬元部分收8‰;
(3)5萬元至10萬元部分收6‰;
(4)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收5‰;
(5)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收4‰;
(6) 10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收3‰;
(7)2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收2‰
(8)300萬元至400萬元部分收1‰;
(9)400萬元以上部分收0.5‰.
10 證明民事協議 200,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
11 證明收養關系:生父母共同送養 500
生父母單方送養; 800
其他監護人送養 1000
12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贈 2% ,最低 200
13 提存公證 0.3%,最低100。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14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3 ‰
15 遺囑 200
16 確認遺囑效力 30
㈢ 公證處公證收費 標准
公證處收費標准
一、證明法律行為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 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
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證明民事協議
每件收費1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費)
4、證明收養關系
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元
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元
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800元
15、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
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
每件收費60元
2、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
每件收費400元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費300元
4、對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
每件收費100元
5、對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每件收費600元
6、對不動產的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600元
7、對其他物證的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300元
8、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600元
9、製作票據拒絕證書
每件收費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每件收費500元
2、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
每件收費400元
3、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每件收費100元
四、提存公證
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1、辦理遺囑公證
每件收費300元
2、保管遺囑
每件每年收費10元
3、清點保管遺產
每件收費100元
4、確認遺囑效力
每件收費100元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每件收費400元
八、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招標公證
小型招標每件收費500元
大型招標每件收費1000元
3、拍賣公證
每件收費500元
4、開獎公證
每件收費500元
九 、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法律文書
1、保管文書
每件每年收費10元
2、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
每件收費50元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
每件收費50元
4、代擬法律文書
每件收費50元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事務
每件收費30元
十一、1、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以收取手續費;
十二、2、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
十三、3、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㈣ 公證處收費標准
各省份稍有不同,山東省公證處規定的標准如下:
一、財產合同;
合同標的額5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5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1.5‰;
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5‰。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登記、提存;
(一)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准收取。當事人申請辦理財產合同公證的同時申請賦予財產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費。
(二)當事人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的,按照執行證書載明執行金額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
(一)涉及身份關系的協議,如收養協議、撫養協議、婚姻財產協議(婚前、婚內、離婚分割)、繼承之後的財產分割協議等每件600元。
(二)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按照第七條「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證明」標准收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四、委託、聲明、保證;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當事人為法人的,每件500元。
用於融資的聲明書或者保證書公證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准收取。
五、遺囑;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像、拍照和刻錄光碟的費用。
六、繼承、贈與、遺贈;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七、用於繼承的親屬關系證明;
當事人申請出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標准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協商收費。
八、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親屬關系(不含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選票、指紋、查無檔案記載、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文本相符等,每件(號)150元。
(二)自然人的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等,每件(號)300元。
(三)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章程、決議、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鑒)等,每件(號)500元。
(四)事實收養、撫養事實、認領親子,每件1000元。
九、現場監督;
現場監督可以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取費用,也可以計時收取。收費方式由雙方協商。
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費的,200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2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計時收費的,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計費時間自公證人員進入現場開始工作計算。
十、保全證據;
(一)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保全證據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保全證據的,每件2000-4000元。
(二)保全郵寄送達證據的,按照上述標准減半收取。
保全證據的時間超過4小時的,按照第二件收費,超過8小時的,按照第三件收費,以此類推。保全證據公證的時間包括公證人員由公證機構到保全地點的在途時間。
十一、副本費;
每份20元。
(4)使用權公證收費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證明民事協議、證明收養關系、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准,並報國家計委備案。
對於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㈤ 公證處的怎麼收費
遺囑公證費用各地不盡相同,遺囑公證和遺贈公證費用大回約在100元-400元之間。遺囑屬於一種個人聲明,不發答生財產轉移的效力。遺囑在立遺囑人去世後生效,繼承人需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繼承權公證費按辦理繼承時房屋價值的2%收取。公證服務收費標准 :(一)辦理遺囑公證,每件收費150—200元。(二)保管遺產,由雙方協商收費。(三)確認遺囑效力,每件收費200—300元。(四 )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接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以上就是我為你整理的有關遺囑公證需要多少費用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想了解遺囑公證的其他內,例如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材料,遺囑公證的程序等,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