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使用權
❶ 使用權房子出租房產稅由誰繳納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國家稅務局關於簽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規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因此,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或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稅。
❷ 土地使用權房產稅需要繳納嗎
三、關於將地價復計入房制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各地財稅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一、關於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
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並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6]財稅地字第008號)第十五條同時廢止。
❸ 使用權房房產稅怎麼交的
一、房產稅的計算有兩種:從價計征和從租計征。
1.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版稅額的計算權: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二、綜上,你單位沒有出租使用房的房產稅,應該按照從價計征的方法計算繳納房產稅。
❹ 土地使用權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財稅〔2010〕121號
三、關於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專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屬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各地財稅部門要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152號
一、關於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
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並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6]財稅地字第008號)第十五條同時廢止。
❺ 土地使用權計入房產稅計稅基數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文件的規定:三、關於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❻ 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是由所有權人交納還是使用人交納
這兩稅的納稅人都要分情況而定的:
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
(一)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三)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四)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房產稅納稅義務人:
(一)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二)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三)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四)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五)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❼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應該如何攤銷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一般是預提不是攤銷。因為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都是一個季度交一次,而且是交前面月份的,即在10月份申報期申報交納的是7-9月份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對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行了明確,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時間,應該按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按土地出讓金、契稅及費用入賬,全部計入土地成本中。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土地使用權攤銷的年限,應該按照土地使用的年限攤銷。攤銷金額按土地成本價值。即:「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按賬面價值計算。
❽ 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的房屋也要交房產稅嗎
僅有復使用權沒有產權的房屋是制否要交房產稅?【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國發[1986]90號)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貴公司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的房屋若屬於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貴公司作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❾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承租方交,還是出租方交
根據相關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土地使用權屬不明確的,實際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請結合具體情況確定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❿ 什麼樣的企業需要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都是擁有產權者。即,房產要擁有房屋產權,版土地權要擁有土地使用權。房產稅基本上只要不是個人出租的,按租金的12%徵收。
也就是說你們辦公樓的房產稅應該是由出租方來繳納,你們公司不用繳納。土地使用稅稅額一般根據當地稅務機關核定為准。你們公司如果沒有土地使用權,也是不用繳納的。
(10)房產稅使用權擴展閱讀:
稅收特點: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於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於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
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