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強局
㈠ 國家知識產權局包括哪些部門
國家知識產權局設7個內設機構(副司局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政策研究、政務公開以及局機關財務、行政事務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
(二)條法司
協調提出有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擬訂、修改及有關知識產權對外談判的方案;擬訂有關專利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提出修訂專利法、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和專利代理條例及相關法規、規章的建議和草案。組織擬訂專利等確權及侵權談判標准;擬訂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
(三)保護協調司
承擔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承擔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承辦行政執法有關工作;承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有關工作。
(四)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
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承辦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的事宜;承辦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承辦涉及港澳台的專利及有關的知識產權事項。
(五)專利管理司
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擬訂規范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地方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
(六)規劃發展司
組織擬訂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局年度工作計劃及基本建設計劃;擬訂局年度財務計劃,編報預決算,監督預算執行;制定計劃、財務和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審核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對局重大項目組織論證和審核,監督計劃執行;承擔局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工作的政策、制度制訂及監督等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全國專利統計工作,負責專利統計信息的統一管理、編報和發布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司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及有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事項;擬訂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㈡ 科技局和知識產權局是什麼關系
科技局是主管工業、農業、衛 生、醫療等項目,項目立項、鑒定、驗收等等,科技成果、獎勵,專利等知識產權,是市政府的組成部分,平時工作包括為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包括國家及省里的一系列計劃。關系已經很明白了。
[專家45號]
㈢ 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專利局是一個局么
專利局是知識產權局的直屬(下屬)單位。
㈣ 市級知識產權局公務員是干什麼的
1、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2、承擔規范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擬訂專利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和實施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擬訂規范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導地方處理、調解侵犯專利的糾紛案件以及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3、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國外知識產權發展動態。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按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專利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4、擬訂全國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訂專利工作計劃,審批專項工作規劃,負責全國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承擔專利統計工作。
5、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確權判斷標准,指定管理確權的機構。制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侵權判斷標准。制定專利代理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6、組織開展專利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按規定組織制定有關知識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
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㈤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什麼級別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為副部級。
國家知識產權局是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行政級別為副部級。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二條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
人員編制
國家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143名(含兩委人員編制3名、援派機動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
(5)知識產權強局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國家知識產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加強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2、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擬訂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3、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知識產權運用和規范交易的政策,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規范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專利強制許可相關工作。制定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4、負責知識產權的審查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實施商標注冊、專利審查、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負責商標、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復審和無效等行政裁決。擬訂原產地地理標志統一認定製度並組織實施。
5、負責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國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6、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擬訂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的政策,按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㈥ 國家知識產權局這個單位怎麼樣啊
在公務員系統內 絕對稱不上一個好單位 實際上它是一個人口超級多 福利幾乎沒有的參公單位好吧 我承認我考那裡面試被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