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使用權印花稅
Ⅰ 房產轉讓什麼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在此列舉與房地產有關的印花稅解釋:
2.產權轉移書據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稅率適用產權轉移書據一項,為萬分之五。印花稅有專門的印花稅票,
Ⅱ 股權轉讓協議印花稅稅率
股權轉讓協議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五。
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版的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權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因此應當按照產權轉移書據萬分之五來貼花。
(2)轉讓使用權印花稅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股權轉讓一般通過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方式,就股權轉讓事宜,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以股權轉讓協議中必須要注意如下事項:
1、轉讓的股權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未涉及擔保、抵押、質押及其他涉及第三人的權益)。
2、公司其他股東是否同意放棄本次股權轉讓的優先受讓權。
3、股權轉讓價款是否合理。
4、股權出讓方的合法性。即出讓方是否合法持有該股權,擁有處理該股權的權利。
Ⅲ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什麼稅目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根據不同抄征稅項襲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徵收方式。
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准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准。
Ⅳ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要徵收印花稅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文件的版規定,從2006年12月27日起權,納稅人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支付土地出讓金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稅目,按照萬分之五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因此,公司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須繳納印花稅,稅率為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
Ⅳ 產權轉讓的印花稅如何會計處理
國稅發[1991]15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十、「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的劃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88]財稅25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五條條例第八條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稅目稅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
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的義務。
第十六條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 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產權轉移,轉入方的印花稅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產權轉移,轉出方的印花稅,屬於固定資產清理或無形資產轉讓的稅金,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