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
Ⅰ 依法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怎樣申請土地初始登記
依法來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源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初始登記。
新開工的大中型建設項目使用劃撥國有土地的,還應當提供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Ⅱ 如何取得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申請人(單位)需提交如下資料:
1、申領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申請;
2、政府用地批復和建設用地批准書;
3、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比例尺相同的藍圖(三份);
4、項目用地范圍內居民和原用地單位的拆遷安置補償結案證明;
5、計劃主管部門核發的項目可行性報告批復或其他立項及年度計劃結轉批准文件,中央單位的建設項目提交市建委的立項及年度計劃結轉批准文件;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件及附圖;
7、建築用地釘樁坐標成果通知單;
8、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9、土地使用者法人資格證明(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明)。
Ⅲ 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 是行政許可行為嗎
是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國有建設用地劃撥供應,必須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核准並按法定的程序辦理手續。
根據定義可以判斷。
Ⅳ 劃撥國有土地,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否擁有使用權,已經取得劃撥決定書
只有走國有土地出讓程序才會拿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劃撥屬於行政手段只是你可以使用 並不代表你有使用權,在劃撥土地上建房是辦不出不動產權證的!最好繼續完善手續拿到土地使用權證為止!
Ⅳ 建設用地批准書和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有何區別
建設用地批准書是批准項目建設的依據,適用於所有建設項目,包括出讓與劃撥的項目;
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是專門針對劃撥土地核發的,與出讓土地的出讓合同是相對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