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墓地使用權多少年
⑴ 上海公墓最大使用年限
上海《殯葬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使用期限為70年,如果縮短年限首先要對法規進行修正。雖然修改的呼聲提了多年,但目前該條例還未納入修訂程序。 為節約土地,上海眾多專家曾一度呼籲,上海應該像其他多地一樣,將公墓使用年限從現在的70年縮短為20年。不少專家表示,此舉初衷是促進公墓的循環使用。目前上海骨灰公墓循環周期太長,墓穴使用年限為70年。而在我國香港地區和東南亞地區,一般為20-30年左右。
⑵ 上海墓地使用年限到底是多久
上海墓地使用年限是70年。
根據有關的部門規定,上海墓地公墓墓穴使用的年限為70年。期滿前6個月公墓管理單位通知墓主辦理需用手續,使用期滿後仍然未辦理繼續使用手續的,作為無主墓穴的方式處理。
⑶ 公墓一般年限是多少如果到期了沒人續費結果是什麼
墓地產權多少年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
公墓的使用期限究竟是多久,基本是個法律空白。我國對這個方面的規定並不像個人土地擁有70年產權那麼清楚明確。值清明之際,很多人拿1992年民政部發布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來證明公墓的產權是20年,其實《暫行辦法》並未對公墓的使用期限作出明確規定,只不過規定了「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注意,20年是管理費,並非產權,而且這是一條上限規定,管理費可以20年收一次,也可以每年收一次,這和老百姓花單價幾倍於房價的錢去買的那個「公墓產權」顯然是完全兩回事。
為什麼墓地有使用年限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設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墓地雖然不比房子佔用的土地面積那麼多,但總歸是佔用了一定的國家土地。既然是國家土地,那就是國有性質的,到了時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設置使用年限是對的,如果不設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國有土地就會被私人佔有,想收都收不回來!」還有一些民眾則認為,既然屬於國有資產,設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
有一部分市民屬於中間派,認為墓地雖然屬於國有性質,但是當20年使用權限到期之後,墓地購買者的使用許可權應當予以一定程度的延續。王先生就表示可以用的精神來丈量墓地使用許可權的問題。就他的理解,墓地使用年限應該參照《物權法》關於商品房產權所有年限的規定,20年一個周期後自動延續,逝者的親人只需交納每年的管理費即可。
由於目前的殯葬管理條例中並沒有關於墓地到期後是否能夠通過續費來延續使用、續費標準是多少的規定,所以各地只能根據自己的情況靈活處理。少數地方是採取將骨灰移入骨灰堂、鼓勵樹葬和海葬、重新購買墓位的方法,但群眾對於這樣的處理辦法接受程度不高。因此,大多數地方採取的還是先讓到期者續交墓地管理費,待國家相關文件出台後再處理的辦法。
以上有關墓地產權多少年,為什麼墓地有使用年限的全部知識,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大家看了這篇文章之後,對於墓地的產權有所了解了吧,
⑷ 國家對墓地的使用權多少年
墓地分為公墓和非公墓,兩者的使用權時間是不同的。具體如下:
1、公墓的使用年限以繳費年限為准,20年繳費一次,若沒有繼續繳費,則使用年限就是20年。依據如下:
(1)民政部《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未經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經營殯儀業務。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墓穴地要節約。
(2)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要求,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
2、非公墓的墓地(主要是農村的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
(4)上海墓地使用權多少年擴展閱讀
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中關於墓地的使用規定如下:
1、要嚴格限制墓穴佔地面積和墓穴使用年限
今後埋葬骨灰的單人或者雙人合葬墓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埋葬遺體的單人墓佔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不得超過6平方米;今後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
2、要切實加強公墓單位的內部管理
要搞好公墓的綠化美化,推行墓碑小型化、多樣化,增加文化藝術含量;公墓單位要加強對公墓養護費、綠化費的提取和管理工作,單獨建帳、專款專用並接受上級民政部門的監督。在公墓內,嚴禁構建封建迷信設施和從事封建迷信活動;嚴禁修建宗族墓地和修建活人墓。
3、各公墓單位原則上不得跨省設立銷售機構
有特殊情況需設立的,要經公墓單位所在地和設立銷售機構所在地省級民政部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和兩地省級民政部門批准文件予以登記注冊。
4、 嚴禁傳銷和炒買炒賣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
要合理確定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價格,明碼標價;要憑用戶出具的火化證明(火葬區)或死亡證明(土葬改革區),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使用規范的安葬、安放賃證,建立嚴格的銷售、登記制度,嚴禁傳銷和炒買炒賣;要保護群眾的正當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網路—墓地使用年限、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
⑸ 墓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
法律解釋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設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墓地雖然不比房子佔用的土地面積那麼多,但總歸是佔用了一定的國家土地。既然是國家土地,那就是國有性質的,到了時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設置使用年限是對的,如果不設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國有土地就會被私人佔有,想收都收不回來!」還有一些民眾則認為,既然屬於國有資產,設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
解決方案
有一部分市民屬於中間派,認為墓地雖然屬於國有性質,但是當20年使用許可權到期之後,墓地購買者的使用許可權應當予以一定程度的延續。王先生就表示可以用<物權法>的精神來丈量墓地使用許可權的問題。就他的理解,墓地使用年限應該參照《物權法》關於商品房產權所有年限的規定,20年一個周期後自動延續,逝者的親人只需交納每年的管理費即可。
由於目前的殯葬管理條例中並沒有關於墓地到期後是否能夠通過續費來延續使用、續費標準是多少的規定,所以各地只能根據自己的情況靈活處理。少數地方是採取將骨灰移入骨灰堂、鼓勵樹葬和海葬、重新購買墓位的方法,但群眾對於這樣的處理辦法接受程度不高。因此,大多數地方採取的還是先讓到期者續交墓地管理費,待國家相關文件出台後再處理的辦法。
相關立法盡快出台
國家相關部門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該如何處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市民在墓地到期之後面臨著許多困惑。因此,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台有關的具體實施方案,使群眾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能夠尋得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來處理相關後續問題。另外,大力鼓勵合葬也不失為解決這一問題的良好辦法。根據市殯儀館管理人員介紹,政府在單個墓穴可容納人數上並沒有硬性的限制條例。例如,如果是全家從外地遷墳至深圳,可以允許多人合葬單個墓位的做法。事實上,合葬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節約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所需的後續費用大大減少。採用新型的樹葬和海葬,也能夠極大地節約用地,避免了傳統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後面臨的後續問題。
⑹ 墓地產權是多少年
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
法律解釋
市民之中也有很多人力挺設置墓地使用年限的做法。「墓地雖然不比房子佔用的土地面積那麼多,但總歸是佔用了一定的國家土地。既然是國家土地,那就是國有性質的,到了時限肯定是要收回的。所以設置使用年限是對的,如果不設置使用年限,可能很多國有土地就會被私人佔有,想收都收不回來!」還有一些民眾則認為,既然屬於國有資產,設置墓地的使用年限是有必要的。
解決方案
有一部分市民屬於中間派,認為墓地雖然屬於國有性質,但是當20年使用許可權到期之後,墓地購買者的使用許可權應當予以一定程度的延續。王先生就表示可以用<物權法>的精神來丈量墓地使用許可權的問題。就他的理解,墓地使用年限應該參照《物權法》關於商品房產權所有年限的規定,20年一個周期後自動延續,逝者的親人只需交納每年的管理費即可。
由於目前的殯葬管理條例中並沒有關於墓地到期後是否能夠通過續費來延續使用、續費標準是多少的規定,所以各地只能根據自己的情況靈活處理。少數地方是採取將骨灰移入骨灰堂、鼓勵樹葬和海葬、重新購買墓位的方法,但群眾對於這樣的處理辦法接受程度不高。因此,大多數地方採取的還是先讓到期者續交墓地管理費,待國家相關文件出台後再處理的辦法。
相關立法盡快出台
國家相關部門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該如何處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市民在墓地到期之後面臨著許多困惑。因此,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台有關的具體實施方案,使群眾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能夠尋得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來處理相關後續問題。另外,大力鼓勵合葬也不失為解決這一問題的良好辦法。根據市殯儀館管理人員介紹,政府在單個墓穴可容納人數上並沒有硬性的限制條例。例如,如果是全家從外地遷墳至深圳,可以允許多人合葬單個墓位的做法。事實上,合葬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節約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所需的後續費用大大減少。採用新型的樹葬和海葬,也能夠極大地節約用地,避免了傳統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後面臨的後續問題。
⑺ 上海公墓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久聽說現在已經改成20年了是嗎
我爺爺幾年過逝的買的墓地,他們土地年限都是70年的啊。不過好像有你說的這種說法,有回些墓園他們的答土地使用年限是20年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對了,我爺爺的墓地買在上海奉賢的永福園陵,市區過去很近很方便。價格也相對比較低。
⑻ 公墓陵園使用許可權一般是多少年
依照民政部規定目前對墓地的使用權年限為50年或70年.20年為護墓費繳費年限
⑼ 墓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墓地有所有權嗎
關於墓地使用權到底是多長時間?20年繳費周期過後未續費可否繼續使用墓地的問題?筆者認為,認定購買墓地的權屬和使用期限,應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來說話,再綜合考慮我國社會的公序良俗、民族習俗特點。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土地的所有權的享有主體只有兩大類,一是國家,二是集體,而對於公民個人顯然不具有土地所有權,也就是我國的土地不存在私有的問題。從此點判斷,有關墳墓的墓碑等地上建築物權,墳墓購買人具有所有權,但墳墓所佔用的土地,要麼為國家所有的土地,要麼為集體所有的土地,購墓人不具有所有權,僅有使用權。其實,墳墓購買合同,其原理和一般買賣合同類似,只不過墓主購買的是墳墓的土地使用權,不是土地所有權。不管是殯葬經營機構通過出讓或劃撥方式合法取得國家或集體的土地,還是普通百姓通過簽訂合同從殯葬經營機構處受讓獲得的墓地,其權屬性質都屬於土地使用權的范圍,並無二致,同樣都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由此可知,墓地使用期限與其佔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一致的,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密切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長,墓地使用年限也應自動延長。這一點,也可從2011年4月4日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作出的「辟謠」發言中得到印證。最後我想說的就是,農村墓地屬於集體所有,村民只有對墓地的使用權,但是使用權是一種用益物權,在使用權行使期間,任何人無權對其進行干涉,即使是政府、其他人也都一樣不能動。若是別人強行進行墓地搬遷就觸犯了《侵權責任法》,你可以去法院告他侵權,當然能調節最好。------------------建議去村委會或者民政局了解相關更細致的法規、政策,或許能找到協調、解決的法。——————就說這么多,希望對你有些許幫助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