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權價值
商標權是一種無形資產,對商標所有權人不僅具有使用價值,還具有經濟價值,可以用於抵債,即依法轉讓。根據我國《商標法》 的規定,商標可以轉讓,轉讓注冊商標時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提出申請。
㈡ 商標使用的價值
1)企業自身保護的有效手段
2)市場競爭的有力工具
3)企業的無形資產
4)商標的附加價值
可以登錄 www.shewentm.com 或致電:010-82685045查詢商標情況
㈢ 商標的評估值
這是考察隊利潤的計算。20×100×20%×25%×{[-(1+10%)-3]/10%}=100×2.4869=248.69(萬元)。同時關注利潤分成率和收入分成率之間的關系。
答案是【B】
㈣ 外購商標使用權,每年按收入金額5%計算使用費,使用費是否計入該無形資產成本,為什麼
外購商標使用權,每年按收入5%計算的使用費,其實質是提取購入無形資產(商標權)的累計折舊費,應按年度分攤至與經營收入有關的成本中去核算,而不能計入無形資產(商標權)的歷史成本。因為,提取的是生產成本費用,而非無形資產購置相關的成本費用。
㈤ 商標權價值怎麼計算
商標權價值現有的評估方法
對商標權的評估方法目前也有很多。最傳統的方法是會計上的無形資產評估方法。分別有重置成本法、市場比較法和收益現值法。用重置成本法給資產定價是用被評估資產本身現在及過去的技術經濟資料為依據推導出資產的評估價值。用市場比較法給資產定價是對與被評估資產類似的資產的現在的技術經濟資料進行歸納推斷推導出資產的評估價值。收益現值法屬於分析法,用此方法給資產定價是對被評估資產未來的使用情況進行經濟分析確定出資產的評估價值。這三種方法都存在著不足,用重置成本法評估商標權價值,往往受到重置條件的限制,且不能反映商標使用過程中的價值積累因素;重置成本法和市場價格法不能體現商標權所具有的超額獲利能力;收益現值法雖然可以反映超額獲利「能力」,但它不能反映商標歷史使用過程中的價值積累因素。目前對商標權的價值評估最常用也是比較好的方法是Interbrand公司計算品牌價值的方法。該公司計算品牌價值的方法與評估其他資產的方法非常相近:即以品牌將來可能獲得的利潤為基礎。Interbrand公司綜合利用了分析師的預測、公司財務資料以及自己的定性定量分析來獲得這些盈利的凈現值。 首先是要計算出某一品牌的銷售額占公司銷售總額的比例。根據摩根大通銀行、花旗集團和摩根士丹利等公司的分析師提供的報告,Interbrand公司先估算出品牌產品和服務在未來5年的銷售額和利潤。 第二步是計算品牌自身優勢所帶來的利潤。在扣除運營成本、企業所得稅以及資本支出後,得到無形資產所帶來的利潤。在這些利潤中去除其他諸如專利和管理能力等無形資產所帶來的利潤,即為品牌所帶來的利潤。 最後,將品牌未來的盈利能力折算成凈現值。Interbrand公司根據即期利率以及包含品牌影響力在內的品牌總體風險預測來折現。考慮因素包括品牌的市場領先程度、穩定性及其全球影響力,即跨越地理與文化邊界的能力。由此得出的計算結果是把品牌看作是一種金融資產。這種方法盡管考慮的因素比較全面,但要預測出商標在未來五年的收益,仍帶有個人的偏好在裡面。
近幾年,在風險中性概率測度下的金融產品期權定價方法不斷得到人們的認可,而且隨著期權定價方法的不斷完善,它的應用開始轉向企業的投資決策上。我們發現期權和商標權都是一種權利,它們之間存在很多相似之處。本文我們就採用期權定價的方法對商標權進行定價。
㈥ 商標使用權是否屬於財物為什麼
1,商標屬於無形資產,也就是財產。
2,你想一想商標的價值是你現在所看不見的,很多商標爭奪案就可以證明商標的無形價值。
㈦ 品牌使用權和品牌所有權有什麼區別
區別一、范圍大小不同,所有權是商標注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使用權只是在一段時間內、一定范圍內享有的使用權。所有權范圍比使用權范圍大,使用權包含在所有權之中。
區別二、是否有處置權。所有權人享有處置權,而使用權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
區別三、價值不同。所有權不產生附加價值,使用權產生附加價值。
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服務有關的、價值中超過一般價值的部分。商標使用價值的附加值不是一經注冊就會存在的,它是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隨著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的提高而逐步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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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
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服務有關的、 價值中超過一般價值的部分。
商標使用價值的附加值不是一經注冊就會存在的, 它是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隨著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的提高而逐步產生的。
商標的使用權的附加價值的形成過程為: 普通產品或服務 功能型商標 風格型商標 潛力型商標。
商標使用權附加價值的產生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1)標識普通產品和服務的商標的使用權沒有附加價值。在這一階段, 商標權只可能有一般價值。
(2) 購買者可以在同種產品或服務市場上觀察到不同品牌之間功能上的差別。購買者會根據這種差別來選擇產品, 這時商標使用權開始表現出來了附加價值, 這種附加價值是與產品或服務上的這些 「功能」 相聯系的。
(3) 各種商標所標識的產品之間出現了風格上的不同, 這樣就滿足了購買者的更多的精神上的需求, 這時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也就隨之而提高了, 所表現出來的附加價值不只是功能上的,還有精神上的。
(4) 在達到風格型水平後, 如果生產經營者仍不斷創造, 始終使其商標保持吸引力, 並使這一商標的風格得以延續, 使購買者逐漸對這一商標形成了永久的忠誠和信賴, 則該商標的附加價值就會進一步提高, 這種商標稱為潛力型商標。
此時的商標附加價值表明了產品和服務的一貫水平, 而且還可以賦予該商品名下的新產品同樣的特質。
㈧ 商標權的價值特徵包括哪些
1、獨占性,又稱專有性或壟斷性,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獨占使用權。
2、時效性,指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內,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限不進行續展手續,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
3、地域性,指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受地域范圍的限制。注冊商標專用權僅在商標注冊國享受法律保護,非注冊國沒有保護的義務。
4、財產性,商標專用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商標專用權的整體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權利人的心血和勞動。智力成果不同於有形的物質財富,它雖然需要藉助一定的載體表現,但載體本身並無太大的經濟價值,體現巨大經濟價值的只能是載體所蘊含的智力成果。
5、類別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依照商標注冊申請人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核定的類別和商品(服務)項目名稱進行審查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