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是多久
㈠ 土地使用權年限是多久 農村土地使用權多少年
㈡ 土地使用權是多少年
1、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
(1)劃撥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2、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年限
(1)農用地使用權年限: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2)宅基地使用權年限:無期限,可以給自己的孩子繼承。
(3)建設用地使用權年限:通過土地劃撥及鄉(鎮)村建設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無期限的;通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和出讓土地使用權年限一樣。
(2)土地使用權是多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㈢ 中國土地使用權有多久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㈣ 農村土地使用權期限最長有多久
農村土地確權證確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以確權登記證載定年限為准,按現行的法律與政版策規定,農村土地權承包經營權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從簽訂承包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
現在的土地確權,只是對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確認及頒發經營權證,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約定的期限執行。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㈤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房屋的產權是屬於您的,是沒有年限的,房子的產權能證明這套房子是歸您所有。我們一般所說的房屋年限都是依附於土地使用年限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也就是說,房屋的使用權是屬於您的,而其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目前的規定是到期之後可以自動續期,但具體的實施細則等目前並沒有明確。如果您合法擁有房屋的產權,即使在到期之後,國家對此土地有另外的規劃或需求,也會給您相應的補償。
㈥ 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多久
你好,
土地使用權年限是依據土地使用性質的不同其使用權年限也是不一樣的。
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