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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華知識產權

發布時間: 2021-03-12 00:58:05

① 《我不是葯神》掀開了葯品專利與患者求生的話題嗎

2018年7月5日,演員徐崢主演的電影新作《我不是葯神》(以下簡稱《葯神》)在各地陸續上映。影片講述了一個唯利是圖的小人物,通過走私印度仿製的廉價抗腫瘤葯物「格列寧」,走進了一批白血病患者的生活,最終獲得人生升華的故事。

《葯神》的放映,讓跨國葯企維護天價特效葯的經濟利益與絕症患者求生欲這一爭議話題再度進入了大眾視野。

研發成本往往成為了葯企制定高昂葯價的邏輯起點,專利權和新葯專利保護期限就是葯企維護這一邏輯的利劍。葯品有著更新換代迅速特點,於是生產原研葯的企業基於收回巨額研發成本的邏輯,維持「高價撇脂」的價格策略,盡量制定高價格,盡快收回成本。根據西方國家的專利保護法,葯物專利的生效期起始於葯物的發明之日。

一種新葯從發明到通過臨床試驗上市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這就導致企業的專利保護期限縮水。於是,葯企一本正經的說,「只要延長企業的專利保護期,企業就能制定較低的葯品價格,從容不迫的慢慢收回成本,讓患者可以買到便宜的葯物」。 以美國為例,90%的新葯都申請延長專利保護期,34%的葯物專利保護期得以延長3年以上。

葯物專利保護期是維護葯企利益的法寶。以美國禮來公司生產的抗抑鬱葯「百憂解」為例,該葯在禮來公司80%的銷售量是在專利保護期內。有道是「花無百日紅」,專利保護期到期後,葯企仍然有各種手段維持自身利益。

比如說,葯品問世後企業首先申報物質專利,到一定時間後申報劑型專利、適應症專利、處方專利、工藝專利,通過這些手段變向的延長專利保護期。再加上葯品生產本身具有技術門檻,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有能力仿製生產。一些國際葯企甚至會在葯品專利權到期前夕,收購有可能挑戰自己地位的小企業;或者是直接把葯物成分和生產工藝賣給競爭對手,競爭對手們仿製葯物也是需要研發投入的,「造不如買」。

研發成本並不是葯品定價的全部。以政府關系為首的公共關系和市場份額是企業考慮的重要因素。擅長延長葯品專利保護期限的跨國葯企葛蘭素史克(GSK),在與我國政府進行葯品專利權談判的過程中,一直強調研發成本。我國政府曾寄希望GKS放棄旗下乙肝特效葯的專利,以便生產廉價的仿製葯物救治我國上億人規模的乙肝患者。但是,為了改善社會形象,GSK駐華營銷人員腐敗案件曝光兩年後,GSK大幅下調中國市場銷量最大的三款乙肝葯物,每款產品均降價30%。

2015年,我國16個政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根據我國重大公共衛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葯需求,開展國家葯品價格談判試點工作。經過專家充分論證,談判遴選價格高、疾病負擔重、患者受益明顯的治療乙肝、肺癌、多發性骨髓瘤等專利葯品作為談判試點葯品。

在談判中,GSK頗具思想覺悟的帶頭把旗下產品乙肝特效葯替諾福韋酯降價67%。這類談判往往是「一攬子談判」,葯企以降價換取的不僅僅是「仁義」,還有入選醫保目錄的機會。憑借醫保目錄,這些葯物可以在專利失效之前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

高額醫療費用最終會影響社會發展。在跨國葯企的利益已經得到充分保護,這些企業已經有了通過談判降低葯價、放棄專利的先例的情況下,政府有必要為了社會的穩定發展限制企業利益的無限擴張。更何況,葯品專利權可以作為對外貿易斗爭中我國掌握的武器和籌碼,在對外經貿談判中發揮作用。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為了加入WTO,不斷嚴格國內的專利權與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在這一領域與國際接軌。在這一歷史進程中,我國的企業無法像過去那樣自由的仿製歐美等制葯業發達國家的專利產品。於是,我們一方面享受著WTO規則為中國經濟帶來的助力,感受1949年以來我國歷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經濟發展最穩定的經濟景氣,一邊看著諸如「網路共產主義」和各類「山寨產品」淡出視野。但是,加入WTO是為了人民獲得更好的生活,保護別國的知識產權不能成為發展我國自主知識產品的障礙。

② 近十年來,中國醫葯銷售額在全球的比例在中國中葯銷售在醫葯銷售中的比例中成葯銷售在中葯銷售中的比

說實話 我不想 ..說出來 .....

在中國,作為國粹的中醫葯卻日漸式微。統計資料也對中醫葯市場的衰退作了注腳:10年前,中葯在中國醫葯市場上所佔比例約為28%~30%,而去年,中國2500億元左右的醫葯市場中,中葯僅佔450億、約18%的市場份額。"

大家在讀下面的文章時一定要弄清楚一個基本概念,中葯在國外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是「葯」,是保健品。為什麼國外保健品市場這樣大,因為有多餘的錢,有對現代醫學失望和絕望的病人,和數以億計的愚昧的人。

洋中葯攻佔中國市場,就是要讓說假話的中國政府吃啞巴虧。在國外用先進設備和技術以及(保健品)政策和規范的低門檻生產外國政府規定的保健品,拿到中國來當葯賣,賣出「葯」價錢。誰會不積極?美國政府要求保健品說出成分是什麼就可以生產,不問生產者說的用途是否真實。

日前,瑞士葯企諾華制葯在中國高調宣布,將針對中國市場研發中草葯,並欲以5億元並購中國葯企。

據預測,中葯產業是21世紀最具發展空間的產業之一。目前世界草葯市場銷售額正以每年10%~20%的速度遞增。這對在中醫葯方面擁有大量獨特資源的中國而言,是絕好的機遇。

然而,近年來外資葯企利用中國在知識產權管理上的缺陷,通過合作、收購、兼並來獲得中國中葯知識產權;同時,禁止中國企業生產和銷售,將「洋中葯」返銷中國市場,賺取巨大利潤。這無疑敲響了中國中葯知識產權保護的警鍾。

有關專家指出,在未來的競爭中,我們要守住中醫葯大國地位,必須盡快出台專門用於中醫葯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政策法規,避免以後再發生中醫葯知識產權被不當佔有的事件。同時,將傳統優勢與現代醫學理論和高新科技結合,提高傳統中成葯生產各個環節的科技成分。

「洋中葯」在中國盛行

隨著人們對葯品安全性要求的提高,天然植物葯正備受青睞。而全球天然葯物市場發展潛力最大的地方是亞洲,特別在中醫、中葯發源地的中國,是全球天然植物葯企業的必爭之地。

近日,剛剛上任的諾華中國非處方葯(OTC)部總裁江華在廣州高調宣布,未來諾華將為中國市場專門研發中草葯,並將有條件並購和銷售在5億以上的本土葯企。

諾華制葯在國際非處方葯(OTC)市場份額位居第四。因其進入中國較晚,目前在華OTC市場的銷售份額並不高,因此希望通過中葯業務提升在華銷售業績。

其實,覬覦中葯以及中國醫葯市場的不僅僅是諾華,眾多的外資葯企對於中葯都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有180多家公司和40多個研究機構正在從事天然葯物的新葯開發。

美國已開始進行中葯復方與制劑的臨床試驗,德國則打算在現行醫療保險法中將中葯列入傳統療法范疇,俄羅斯、瑞士等亦看好中葯。

過去數年來,外資中葯企業正悄悄以合資、獨資等形式介入中國的中葯市場,並將大部分產品銷往內地。

統計資料顯示,目前世界植物葯市場年銷售額超過160億美元,並以每年10%~20%的速度遞增。而作為中葯大國的中國在中葯制劑年出口僅有1億美元左右。

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每年天然植物葯進口已超過6億美元,中國中成葯市場的進口量已遠遠超過出口量,這種勢頭還在不斷增長。

據廣東海關的統計,今年上半年,廣東省企業共出口中成葯價值747萬美元,與去年同比增長10.3%,而廣東省進口中成葯價值達3817萬美元,增長29.6%,無論是絕對值還是增幅,中成葯的進口都遠遠大於出口,進口與出口之比已經擴大至5倍。

中國民間常見的「六神丸」配方,加上道地中葯原材料製成的「救心丹」,立即成為「洋中葯」暢銷國內,為日本某中葯企業帶來達1億美元的年銷售額。

在日本,中葯生產原料75%從中國進口。日本一家中葯企業以中國中成葯六神丸加工製成的救心丹,年銷售額達1億美元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銷售到中國。

牛黃清心丸,同樣是中國傳統的中成葯,但中國要生產牛黃清心丸的口服液或者膠囊的改進型產品,卻必須看韓國人的臉色,因為他們已經向中國專利局申請了這兩項產品的專利。

美國人利用手中8項中葯材薄荷的專利,在口香糖等高利潤市場上,大把大把地收銀子;而作為薄荷之鄉的中國,只能靠著薄荷藕、薄荷茶水賺一點小錢。

德國人則乾脆把工廠搬到中國,把銀杏葉粗加工後運回本國深加工,而後返銷到中國市場……川貝枇杷膏、保心安油、驅風油、紅花油等「洋中葯」竟將中國同類產品打得無還手之力。

在一家中國葯店裡,一位顧客在櫃台前看著五六種不同包裝、不同生產廠家的六味地黃丸,猶豫不定。更讓這位顧客為難的是,售貨員竟然向他推薦一種所謂「比純中葯還好」的「洋中葯」。

隨著醫葯市場逐步開放,中國的中醫葯產業非但沒有走出去的跡象,反而呈現出「引狼入室」的態勢,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日本、韓國、東南亞、歐洲等國的「洋中葯」大舉進入中國市場,無情的市場競爭令「正宗」的中葯國度真正感受到了形勢的嚴峻。

事實上,全球性的中醫葯熱正在升溫,而在中國,作為國粹的中醫葯卻日漸式微。統計資料也對中醫葯市場的衰退作了注腳:10年前,中葯在中國醫葯市場上所佔比例約為28%~30%,而去年,中國2500億元左右的醫葯市場中,中葯僅佔450億、約18%的市場份額。

曾任美國總統府顧問、美國參議院核心成員的美籍華裔知名學者和名醫、美國明道大學校長張緒通博士曾對媒體說:「西方國家的決策者們認為,以中葯為主的天然葯物將成為發展空間巨大的戰略性產業;同時,也把『中醫葯國際化』看成一場對中國的商戰。」

「洋中葯」在國內的盛行令許多業內人士擔憂,有關專家表示,中國是一個中葯資源大國,有近5000家中葯企業,但在中醫葯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面前,越來越多中國人卻開始吃「洋中葯」,這不能不令人警醒。

外資瘋搶中葯配方

近年來,日韓、東南亞及歐洲一些國家從中國低價購入原料葯,再行提煉加工後高價返銷中國市場。同時,外商加緊收集研究民間的中葯秘方、偏方並申請專利。如牛黃清心丸是我國傳統中成葯,但若要生產其口服液和微膠囊的改進劑型產品,卻要取得韓國人的同意,因為其早就在中國申請了發明專利。

從1994年後,國外製葯企業來華申請專利保護的數量逐年增長,包括日、韓、美、德、法、意、英、加等國,體現了他們的專利意識和醫葯戰略的先導性和超前性。

今年7月初世界治療糖尿病的龍頭老大諾和諾德公司中國研發中心在中關村生命科學院落成。緊隨其後,跨國制葯企業羅氏的中國研發中心也在上海浦東張江高科技園區設立。

業內人士一語道破玄機:外資企業進入中國瞄上的不僅是中國「物美價廉」的科研人才,還有中葯國自身的科技研發存在的優勢和漏洞,更重要的則是盯上中葯缺少「專利」這一天然屏障。

作為中國醫葯的「國粹」,中葯在中國有數千年的歷史,蘊含著豐富的歷史文化底蘊,具有濃厚的民族色彩和地域特徵,所以中國在中葯領域本應擁有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

然而,自1985年以來,中國中葯發明專利的申請數量始終未見明顯增長,一直徘徊在1700件左右。迄今為止包括華佗再造丸在內的5個國家一級保密處方無一有專利。中國在國外申請中葯專利有3000多項,而外國在中國申請的中葯專利卻高達10000多項,「洋專利」已經佔中國醫葯領域高新技術的80%以上。

據稱,日本、韓國、德國等國外製葯企業對中葯專利申請卻不斷升溫。去年,諾華大張旗鼓地與中國中葯研究所合作,以獨特方式進軍中國中葯產業。其他一些外資葯企也不斷利用合作、並購、兼並等方式「瘋搶」中國一些有價值的古方、驗方。

近幾年來,已有來自10個國家的40個植物葯品種在中國注冊成功,而中國卻無一例植物葯品種在海外正式注冊,這不能說不是一種讓人心酸的悲哀。

據介紹,西葯是從成分開始研究的,所以它完全能夠通過申請專利獲得保護;而中葯最開始是驗方,這種驗方在目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形式下難以真正得到保護,所以很多傳統中葯企業不願申請專利。

據統計,國內大約90%以上的中葯都沒有申請專利。專家分析,這主要是因為很多中葯缺乏足夠的臨床試驗數據,很難證明其療效,申請專利的難度較大,並且很多中葯都是作為秘方存在,雖然療效顯著,但機理是什麼卻說不清楚。另一方面,中葯尚待標准化,這是打入國際市場的最大阻力之一。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中國的中葯配方大量流失。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已經成為困擾中國傳統醫葯企業的重要難題。

其中比較典型的就是我國生產的青蒿素,作為中國民間治療瘧疾草葯黃花蒿中分離出來的有效單體,它是由中國科學家自主研究開發並在國際上注冊的一類新葯。雖然中國在復方制劑的研發方面取得了成功,但卻將該項知識產權在中國以外地區的銷售權賣給了諾華。即所有中國企業的青蒿素必須通過諾華公司才能變現價值,諾華公司僅用知識產權就卡住了中國葯企的脖子。

據稱,同樣的案例還有很多,包括日本在中國六神丸的基礎上開發出的救心丸,韓國在「牛黃救心丸」的基礎上開發出的「牛黃清心液」,江蘇地道的傳統中葯材薄荷,目前已有8項專利落在美國人手裡。這些本屬於中國的產品,被外國申請了專利後再返銷中國市場,而同樣的事情每天還在繼續。

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個別中國中醫葯企業為了吸引境外資金,不惜將自主知識產權——中葯處方拱手交給外商。這種「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的做法,只會使中國的中葯生產在國際競爭中處於更加不利的境地。

大量「洋中葯」之所以在中國攻城略地,一方面在於中國中葯產業基礎研究落後,技術水平低;另一方面就是中葯專利制度的不完善。

事實上,中國專利制度建立較晚,專利法頒布至今也僅20年的時間,我們對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和應用還處於起步階段,而美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至今已有90年的歷史,因此中國的專利制度還存在著很多漏洞和缺失。

守住防線刻不容緩

中醫葯學作為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一顆璀璨明珠,是我國最具國際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學科門類。但是由於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起步較晚,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導致中葯的寶貴財富流失慘重,形成「洋中葯」占據主要中葯國際市場的局面。多年來一直困擾中國中葯走向世界的知識產權問題,如今已經演變成為保衛本土市場的重要戰場。

中國本是中草葯的發祥地,而這些年「洋中葯」搶灘中國的架勢卻愈演愈烈。一種是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的「洋中葯」,一種是低技術、低附加值的「土中葯」,這樣競爭的結果必定是本國內部地位搖搖欲墜,國際市場上本應屬於中國的行業龍頭地位易主他國。那麼,如何面對來自「洋中葯」的挑戰,守住「家」門口?

近年來,發達國家利用中國在知識產權管理上的缺陷,通過合作、收購、兼並來獲得中國中葯知識產權,其結果導致一些有價值的古方、驗方和祖傳秘方被外商以低價掠走。

同時,國外企業利用中國申請專利,禁止中國企業生產和銷售,將產品返銷中國市場,或者通過侵權賠償打垮中國企業。國外眾多的醫葯企業就是通過無償侵佔中葯方劑資源而賺取了巨大的利潤。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不盡快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土中葯」很難抵禦「洋中葯」的沖擊,中國在中葯市場上的損失將是難以估量的,不但難以走向國際市場,弄不好連國內市場都無法保留。

對此,有關專家表示,知識產權無疑是民族中葯產業面對挑戰時必須緊緊抓住的利器,這已成為共識。目前中國中葯界應強化知識產權意識,把中葯的資源優勢和專利開發緊密結合起來。

對於中國嚴峻的中葯形勢,首先需要提高人們對中葯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使人們意識到其重要作用和重要價值。對於中葯企業而言要搶先申請專利,運用專利把我國傳統的中葯自然資源保護起來,再轉化為知識產權優勢和經濟優勢。

據稱,中葯在知識產權領域需要保護的內容很多,包括專利、商標、處方、制劑工藝、葯物有效成分、文獻及信息資源、中葯材、飲片等,都要盡可能地採取專利的方式進行保護。尤其是要以專利保護中醫葯核心技術、地道葯材及中醫葯傳統知識。

除此之外,還要對現行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進行必要的修訂和完善,加大保護范圍,增加保護內容,盡快建立一個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從制度上激勵開發中醫葯知識產權的積極性,從法律上保護中國中醫葯的珍貴資源和傳統優勢。

有關專家表示,在未來的競爭中,我們要守住中醫葯大國地位。而用現代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中醫葯已刻不容緩,並且要急起直追。中醫葯為什麼如此受到國內外民眾的歡迎?因為它是科學,它能看好病,指導人們養生長壽,病後康復。但是無論哪一個學科,沒有發展,不和時代同步前進,不能適應科學技術的發展,這個學科就沒有生命力。雖說中醫是傳統、古老的,但從中醫葯學科的發展來看,它也是一個比較新興的學科,應該要愛護它、扶持它,多給它投入,多用先進的手段來研究它。否則,傳統的中醫葯會面臨一個很尷尬的境地。

分析人士認為,中葯現代化作為一個系統工程,不單是一個劑型的改進,也不在於研製出一兩種新葯。應該是在中醫理論指導下,從中葯的資源管理,到中葯種植、加工、炮製、制葯設備、工藝、創新葯物等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現代化。比如市場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葯基本都是流傳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老葯」,雖然名稱和外包裝在不斷變化,但是仍沿用張仲景時代的生產工藝,創新能力低下已嚴重製約了其發展速度。

實踐證明,實現傳統中葯與現代科技有機地結合,在中葯產業鏈上應用現代質量控制技術,對於提高現代中葯產品的質量水平和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是大有裨益的。國內有許多企業已經嘗到了甜頭,一些葯業集團從改變傳統的方劑研究入手,在葯材種植、生產工藝流程、劑型改革以及控制標准等領域進行全面創新,使傳統中葯達到了「體積小、劑量小、毒副作用小」和「高效、速效、長效」的現代制劑要求。

③ 印度格列衛和瑞士諾華格列衛的區別

專利知識產權的區別,瑞士諾華研發,印度仿製。

④ 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指的是什麼

國外部分農葯在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我國於1992年9月4日經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的決定》,修正後的專利法於199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後的專利法不僅對"葯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的生產方法予以保護,而且對"葯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本身也予以保護;專利一經授權,自申請日計保護20年(以前保護15年)。這標志著我國隨意仿製國外農葯新品種時代的結束。研製出我國自己的、具有專利權的高效、安全的農葯新品種勢在必行。但新農葯品種的開發並不那麼容易,眾所周知,新農葯創制研究周期長、投資驚人、成功率低、風險高等。據統計一個新農葯品種的開發從研製到最終商品化通常需要8-10年,目前需要合成和篩選8萬個化合物、耗資8000萬-1.8億美元。為了解決我國土地佔世界7%、而人口佔世界22%的十三億人口吃與穿的問題,就必須在專利法允許的范圍內,走出一條適宜於我國國情的路子--在加大新化合物創制研究投資、增強研究實力的同時,仿製某些行政保護過期的以及不受我國專利法保護的、高效的、對環境友好的品種。在研究開發國外已有農葯品種時,如不注意知識產權(化合物專利、工藝專利、制劑專利等,在我國某些單位對工藝專利和制劑專利不夠重視)的存在,盲目上馬並投入生產,將會面臨嚴重的知識產權糾紛,研究單位和生產單位對此應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因此,生產單位在進行開發投資分析時應密切關注開發項目的知識產權狀況,以免因忽視這一問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本文擬對部分重要的新農葯品種的知識產權狀況,予以簡要的概述,供參考。1、殺菌劑烯醯嗎啉:是氰胺公司開發的內吸性殺菌劑(商品名稱:安克)。該化合物在我國獲得的專利有工藝專利和制劑專利。制劑專利到期的時間是2003年1月29日。工藝專利到期的時間是2004年2月16日。環丙嘧醯胺:是諾華公司開發的苯胺基嘧啶類殺菌劑(商品名稱:Chorus、Stereo、Switch、Unix)。該化合物於1986年7月16日申請歐洲專利(EPO53213),已獲得多國專利,未申請中國專利。有可能申請行政保護。環氧菌唑:是巴斯夫公司開發的三唑類殺菌劑(商品名稱:歐霸)。該品種在我國已登記。且由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授予行政保護。咯菌腈:是諾華公司開發的吡咯類殺菌劑(商品名稱:Ce-lest,適樂時)。該品種在我國已登記,且由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給予行政保護。惡醚唑:是諾華公司開發的三唑類殺菌劑(商品名稱:Score,思科),該品種在我國已登記,且已申請行政保護。唑菌腈:是羅門哈斯公司開發的三唑類殺菌劑(商品名稱:Indar,應得)。該品種在我國已登記,且由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給予行政保護。嘧菌酯:是由捷利康公司開發的、甲氧基丙烯酸酯類殺菌劑(商品名稱:Amistar,安滅達)。已於1999年6月4日申請了行政保護。噻氟菌胺:是由羅門哈斯公司開發的噻唑醯胺類殺菌劑(商品名稱:GreatamGranual,寶穗)。已得到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授予的行政保護。2、殺蟲殺蟎劑啶蟲眯:是日本曹達公司開發的煙鹼類似物(商品名稱:Mospilan,莫比朗),該化合物於1989年10月6日申請世界專利(WO 9104965),已獲得美國專利US 5304566,亦申請了中國專利CN1050714A。噻蟲啉:是諾華公司開發煙鹼類似物(試驗代號:CGA293343,英文通用名稱:thiamethoxam,商品名稱:Actara、Cruiser)。具有廣譜的殺蟲活性,其活性優於吡蟲啉,是有機磷、氨基甲酸酯類殺蟲劑的代用品。該化合物於1992年7月22日申請歐洲專利(EP580553A),亦申請了中國專利CN1084171A。吡嗪酮:是諾華公司開發的吡啶腙類(pyridine azomethine)殺蟲劑(試驗代號:CGA215944,英文通用名稱:Pymetrozine,商品名稱:Chess、Chin-Yung等)。該化合物於1987年10月6日申請歐洲專利(EP 314625A),已獲得美國專利USA4931439和日本專利JP06 062610,未申請中國專利。有可能申請行政保護。乙蟎唑:是日本八州化學公司開發的惡唑啉類殺蟎劑(試驗代號:YI5301,英文通用名稱:etoxazole,商品名稱:Baroque)。該化合物已獲得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已授權)。唑蟎酯:是日本農葯公司開發的吡唑類殺蟎劑(商品名稱:Pamanrin、霸蟎靈),該化合物於1985年1月27日申請歐洲專利EP234045A,已獲得多國專利(CN86108691A、CN1061321A,已授權)。吡蟎胺:是三菱化成公司研製的、與氰胺公司共同開發的吡唑類殺蟎劑(商品名稱:Pyranica、心蟎立克)。該化合物於1987年4月24日申請歐洲專利(EP 289879A),已獲得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CN 88102427A,已授權)氟蟲腈:是羅納普朗克公司開發的新型吡唑類殺蟲劑(商品名稱:Regent、銳勁特)。該化合物於1985年12月20日申請美國專利,於1993年8月3日獲得美國專利US 5232940,同時獲得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CN86 108643、CN88 103601和CN 1030410等,均已授權)。該品種申請了我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局的行政保護,且已授權。溴蟲腈:是美國氰胺公司開發的吡咯類殺蟲殺蟎劑(商品名稱:CHU-JIN、除盡)。該化合物已獲得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中國專利如CN1039807等,已授權)。蟲醯肼:是美國羅門哈斯公司開發的昆蟲生長調節劑(商品名稱:Mimic、米滿)。已得到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局授予的行政保護。3、除草劑啶嘧磺隆:是日本石原產業化學公司開發的磺醯脲類草坪用除草劑(商品名稱:Shibagen)。該化合物已獲得美國等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CN8510976,已授權)。煙磺隆:是日本石原產業公司和杜邦公司共同開發的磺醯脲類除草劑(商品名稱:Accent,玉農樂)。該化合物已獲得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CN87100436,已授權)。嘧硫草醚:是由日本組合化學公司研製,由組合化學公司、垵原公司和杜邦公司共同開發的嘧啶水楊酸類除草劑(商品名稱:Staple)。該化合物已獲得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CN1033050,已授權)。雙嘧草醚:是由組合化學公司開發的嘧啶水楊酸類除草劑(商品名稱:Nominee、Grass-short、Short-keeP)。該化合物已獲得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CN 1035292),已授權。唑草胺:是由日本中外製葯公司研製,永光化成和日產化學開發的三唑醯胺類除草劑(商品名稱:Grachitor)。該化合物於1990年8月3日申請了世界專利(WO 9202512)。在我國申請了多件工藝專利如CN 1071924等。氟噻乙草酯:是由日本組合化學公司研製,現由諾華公司開發的醯亞胺類除草劑(商品名稱:Action)。該化合物已獲得多國專利包括中國專利。唑嘧磺草胺:是由陶氏農業科學(DowAgroscience)公司開發的三唑並嘧啶磺醯胺類除草劑(商品名稱:Broadstrike、闊草清)。已得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局授予的行政保護。糖草酯:是由美國有利來路化學公司開發的芳氧羧酸酯類除草劑(商品名稱:Pantera、噴特)。已申請了行政保護。氰氟草酯:是由陶氏農業科學(DowAgroscience)公司開發的芳氧羧酸酯類除草劑(商品名稱:Clincher、千金)。已得到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局授予的行政保護。環丙嘧磺隆:是由美國氰胺公司開發的磺醯脲類除草劑(商品名稱:Invest、Jin-Qiu、金秋、Saviour)。已得到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局授予的行政保護。環氧嘧磺隆:是由諾華公司開發的磺醯脲類除草劑(商品名稱:Dynam、大能、Expert)已得到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局授予的行政保護。前面對一些重要的農葯品種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了簡要的介紹,在此應強調指出的是:仿製僅是權宜之計,創新才是根本出路。企業要發展就必須重視知識產權,企業要發展就必須走創新之路,必須擁有自己的專利產品。中國農葯工業發展的出路亦是創新。

⑤ 格列衛何時能夠國產 說瑞士的專利到2012年結束 有人說國內已經研究出來 有人在試吃了 是實情嗎

格列衛專利期何時失效 中國何不「強制許可」?(2008-11-11 23:02:23)轉載標簽: 格列衛專利諾華印度泰國雜談 分類: 白血病
[兩手抓:進醫保 + 限制專利濫用]

進醫保博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799da30100b9m3.html

限制專利濫用博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799da30100bapx.html

一邊是跨國大型葯企花費巨資研發出救命葯,葯企依據漫長的專利保護期,不光要快速收回成本,還要賺個盆滿缽滿;一邊是每天聆聽死神呼喚的病人面對價格高不可攀的葯物無可奈何。

要錢還是救命?各有各的理?

有沒有平衡點?平衡點在哪裡?

來看看治療慢粒的特效葯、首選葯、一線葯格列衛吧!

格列衛效果好,但非常非常昂貴,且終生不能斷葯。標准劑量是每天400mg,一個月剛好一盒(120粒),而一盒的價格是24000元!雖然有這家葯企諾華公司搞的所謂葯品援助慈善項目,像我就是「買三贈九」,每年還是要掏7萬多元。如果真的慈善,為什麼不直接降價?

專利期有多長?

據我目前查到的資料,格列衛最早也要5年左右以後才會專利失效,也就是到那時才有可能生產仿製葯。

下面查的資料有些復雜和矛盾,但失效時間都是那麼的遙遙無期。

知名的國際葯品觀察網站pharmalot上寫道:

http://www.pharmalot.com/2007/11/patent-challenge-taking-the-glee-out-of-gleevec

A Novartis spokesman writes us to say such views are premature: 「Sun filed the Paragraph IV certification against a Gleevec patent that expires in the US in 2019. The basic compound patent, which expires in 2015 in the US, is not being challenged. So the earliest a generic could be launched - and this is only if Sun is successful in its challenge - would be after the expiry of the compound patent in 2015. We have full confidence in the integrity of these patents.」

在美國,格列衛專利期2019年失效。但文章又提到「basic compound patent」,我不懂法律,大概是什麼「基礎的、化合物的專利」,應該是這個葯的分子式、成分之類的專利保護吧。這個patent在美國2015年失效。

不管怎麼樣,最遲也要到2015年才失效,而且還只是在美國,其他地方什麼時候失效不得而知。

另外在這個網站上看到:
http://www.cptech.org/ip/health/gleevec/vitalissues05182002.html
Under the Trade 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ct, patents for drugs, including the ingredients for the drugs and manufacturing proceres, are protected for up to 20 years. Novartis' patent on Glivec is scheled to expire in 2013.

這里說,格列衛專利保護期,包括對葯物成分和生產工藝的保護,長達20年。這里說的是2013年失效。

雖然有些矛盾,但最早也得2013年才有可能松動,也就是四五年後。

格列衛的發明人:格列衛的價格讓我不爽!

美國俄勒岡健康與科學大學癌症研究所教授Brian Druker是格列衛的發明人,泰斗級的人物。去年8月在華爾街日報下屬的livemint網站寫了這篇文章:Don』t abuse patents(不要濫用專利權)

他詳細地介紹了研製格列衛的過程,特別提到是出於救助慢粒患者的動機而不懈研究。研發出來後,諾華定了天價,他的初衷也大打折扣,所以他很不爽地寫道:

However, the price at which imatinib has been offered for sale by Novartis around the world has caused me considerable discomfort.

翻譯過來就是,諾華在全球出售伊馬替尼的價格搞的我相當的不爽!

這是英文原文:http://www.livemint.com/2007/08/15003521/Don8217t-abuse-patents-sci.html

也許他說這番話事出有因,但他說的全是大實話。不要濫用專利權!

關於他與諾華的糾葛,《環球科學》雜志有所觸及:格列衛(Gleevec)是一種療效顯著的抗癌葯物,由俄勒岡健康與科學大學的研究員布賴恩·德魯克(Brian Druker)與諾華公司共同開發,諾華公司擁有葯物的所有權。盡管格列衛帶來了巨額收益,但是俄勒岡健康與科學大學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只能徒生懊惱。

印度為什麼有仿製葯?泰國等N國為什麼都「強制許可」?

沒錯,葯企要收回上億美元的研發費用,但格列衛成了諾華利潤極高的產品之一,而在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大部分的病人卻因為沒錢而被拒之門外,被迫去購買印度生產的仿製葯,這種仿製葯每月1300元左右,一年15000元左右,勉強可以承受。

《科學時報》去年7月報道,原來在印度,其專利法曾為適應WTO而進行了修改。但是,關於葯品發明這一敏感領域,2005年1月生效的印度專利法只對1995年以後發明的新葯、或經改進後能大幅度提高療效的葯物提供專利保護,而不支持原有葯物混合或者衍生葯物專利。這一規定有利於仿製葯品的生產。格列衛就被認為是1995年以前的發明,後來只作了處方改進,故被認定不應享有專利。為此,諾華公司把印度政府和專利局告上法庭,以格列衛屬於療效升級葯為由,指控印度違反了WTO的專利規則。但印度的法院駁回了諾華的上訴,這才為我們這些窮人在山窮水盡的時候留了一條路。

泰國也利用WTO的TRIPS協議中的條款曾對格列衛等四種癌症治療葯品實施強制許可,欲對價格極其昂貴而又病人急需的葯物進行仿製。其實從2006年開始,泰國已經利用「強制許可」,對抗艾滋病葯物開了刀。後來諾華公司可能也怕了,於是承諾對泰國全民健康保險計劃內的癌症患者全部免費提供該葯。相當於,泰國以強制許可為籌碼,成功地與諾華討價還價。

另外,在巴西、南非、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莫三比克等發展中國家也都有類似為了重大疾病病人的健康權而動用WTO規則對專利壟斷葯企進行討價還價的案例。像美國、義大利這些發達國家也動用過TRIPS協議搞強制許可,從而也降低政府支出的負擔。去年權威的《知識產權報》都有過詳細的介紹。

巴西也是深諳此道。《法制日報》去年底報道:巴西近日從瑞士引進某專利葯品,瑞士公司投資很大開發出這種專利葯品,因此要價也很高,以致巴西無法接受。在討價還價的談判過程中,正是因為巴西提出,如果瑞士公司不能降價巴西將按法定條件啟動強制許可,瑞士公司最終同意降低原價的40%授權給了巴西。

我們呢?

中國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是否應該考慮民眾健康,與諾華進行協商談判呢?即使不能像印度那樣獲得仿製權,是否可以學學泰國、巴西?是否以強制許可為籌碼,讓壟斷暴利的諾華吐點利?

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裡的有關人士是看得很清楚的。該局的條法司條法三處姚忻寫了一篇長文:《公共健康視野下的葯品專利強制許可:泰國實踐觀察》【鏈接:(1),(2),(3)】

但看了一下05年出台、06年開始實行的《涉及公共健康問題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心涼了半截!

貌似只針對傳染病!傳染病以外的像慢粒的葯就不管了?在我國,對白血病之類的癌症用葯在法律上不能適用強制許可?連以此討價還價的權力也自己給斃掉了?

⑥ 每天人擠人,一年賺百億,眾多國家中,為何唯獨印度可以仿製葯品

印度可以仿製葯品而別的國家不能,並非印度制葯科技極度發達,而是印度政府奉行著一種「我窮我有理」的政策,無視葯品研發專利權的結果。如果印度葯品研製技術真的發達到逆天的程度,它就應該直接研發新葯,而不是跟在世界知名葯企身後去「山寨」他們的研究成果。

另外,印度對攜帶葯品出國沒有數量限制,葯品對顧客也是敞開供應。2015年,印度仿製葯銷售額達3億美元,其中2.5億是國內銷售,而5100萬仿製葯出口到了世界各地。

⑦ 青蒿素的專利權是被哪個國家搶先注冊的

青蒿素的專利權沒有被搶先注冊。

李順德指出,根本不存在「搶注」的問題。「所謂的『搶注』,是在你披露以後,別人在此基礎上,以各種不同的改進專利的形式出現,而在這方面,我們後續的工作沒有跟上,既沒有做及時的深入研究,也沒有進行相關方面的專利申請。

說到底,還是我們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而按照申請在先原則,誰先申請就歸誰。所以,不要簡單地說被別人『搶注』了,是人家在這方面後續創新跟進得快,並且是在你原有的基礎上進行了新的發明創造。」

「實際上,即便當初有基本專利申請,專利的保護期來講,一般是自申請之日起20年,到現在已經早過20年了,也不會保護到現在了。

也就是說,在基本專利基礎上,你要有不斷地創新,不斷地增加後續的改進專利,才能有效地保護你的成果。現在世界各國很多醫葯廠家都是這么做的。」李順德說。

(7)諾華知識產權擴展閱讀

1977年在《科學通報》以「青蒿素結構研究協作組」的名義,發表了青蒿素的化學結構;1978年5月,又以「青蒿素結構研究協作組」和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名義,發表了青蒿素結晶立體絕對構型的論文;

1979年,第二篇關於青蒿素化學結構的論文,以北京中葯所和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科研人員署名發表於《化學學報》。此後數年內,中國的相關人員陸續在國際各種學術刊物上發表公布了青蒿素的相關技術文獻。

新中國第一部《專利法》1984年制定,1985年才開始實施。一般而言,如果在發明成果公開發表之前沒有申請專利保護,此後將因為「不具備新穎性」而不能再申請專利。

由此我國科學家發現的抗瘧葯物青蒿素也因此失去國際上獲得基本專利的保護機會。

⑧ 為什麼印度可以「隨意」製造美國的葯物

原來在國內某仿製葯出口美國的第一企業工作,對於仿製葯立項有一點點研究,簡單說說:
很多人說的都不錯,我來說幾點仿製葯的難度問題
1、對於特殊劑型的仿製葯難度,比如,緩控釋、吸入、混懸等,要做到與原研葯BE一致是不容易的。尤其是生產線的投入,打個比方,硝苯地平的控釋片,如果要做到與原研釋放一致的,估計生產線上投入就接近一個億。
2、對於特殊原料葯的仿製葯難度,比如有原料葯金屬腐蝕性比較大的、需要冷凍保存的。之前調研立項過一個產品,後來放棄了,主要原因是原料葯的不穩定,需要-30攝氏度保存和運輸。這個還是很難的。
3、BE問題,由於目前國內新的葯品管理辦法的提高,新的仿製葯必須要通過一致性評價才可以上市。所以比如一些代謝特殊的產品,高變異的產品,BE的難度就比較高。有以下幾個產品BE就非常難,纈沙坦、熊去氧膽酸。
4、復方制劑,單方的就比較麻煩,復方制劑更加了
5、雜質多或者特殊類別的,比如多肽類葯物,多肽類葯物的雜質分析就比較復雜,有些葯是幾微克的,現在要求千一以下的雜質需要明確結構和毒理,那葯幾微克的,雜質就是幾納克的了,對於這個痕量分析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投入也非常高。
當然還有很多細節的問題,比如不同工人做的糖衣片的包衣對於崩解的影響,包材對於葯物的影響等等。
仿製葯我覺得特別像小時候一個故事,就是王獻之臨摹王羲之的字,寫了個大字,覺得很像,但王羲之點了一個點,媽媽說,只有這個點像王羲之。對於仿製葯來首要臨摹的有9分以上的像,其實自己的功底也需要很深。
順便說一下,印度的仿製葯除了工藝以外,還有幾點對於我國有一定優勢
1、BE的成本,以前中國是臨床研究比較低廉的國家,但是現在由於一些媒體的亂報道、人口紅利的逐漸的消失,我國國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還有對於國內一致性評價的要求越來越高,臨床研究的費用越來越高。部分的產品印度的BE的費用可能只有國內的一半。
2、環保成本,中國原料葯在全球比較領先,無論是產量還是合成成本,主要原因是用很大的環保的代價換來的。而最近幾年國家對於環保的管理嚴格,仿製葯原料葯的成本也提高了不少,不少的企業面臨停產或者需要大規模投入環保設施。而印度對於環保還比較粗放。
3、專利問題,很多人看過我不是葯神的電影,裡面提到關於格列寧的印度版,很多身邊朋友問我,為什麼中國不仿製呢?我專門有一篇關於葯神的文章供參考。印度很多採用強仿來無視專利,而中國這兩年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越來越重視,所以對於強仿的開放會很少。但這個就會帶來時間差。比如葯神裡面提到的原型,伊馬替尼,印度提前6年時間仿製,就意味著在5年時間內會有降低原料成本的方法,新的路徑,制劑工藝的提高,生產線成本調整等等。導致仿製葯的質量水平、成本的差距。
那個那個誰啊:從《我不是葯神》來說葯價

zhuanlan.hu.com
圖標
最後還是說幾句好話,中國目前的仿製葯的水平在一致性評價的大棒加胡蘿卜的政策下,近幾年有了飛速的提高。而新葯的研發在資本的催生下也在快速的成長,比如恆瑞、百濟神州、貝達等一些葯企成長令人欣喜。
加油吧,中國制葯!

⑨ 科諾華是什麼意思

北京科諾華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創建於1996年,作為業內知名的噴碼機產品及服務提供商,於2004年加入世界包裝組織WPO(World Packaging Organisation),致力於為世界各國企業用戶提供完美標識噴碼解決方案。公司發展十年來,實施以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科學系統地對企業規范管理,秉承「以全球觀思考,以本土觀行事」的企業戰略思想,以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噴碼機產品、自有科諾華品牌推向全球市場的能力,來建立和擴大科諾華在國際化市場上的競爭力和品牌知名度 。
迄今為止,科諾華在中國各地設立了60餘個分支機構,負責中國區域的噴碼機銷售及售後服務,奉行「主動服務,放心使用」的服務宗旨,以一整套快速反應、高效完善的服務響應網路,保證24小時內為中國客戶服務到位;同時,本著「服務世界」的信念,科諾華目前已在海外十幾個國家陸續建立經銷和服務機構,實現了亞洲、歐洲、非洲、南美洲、澳洲眾多國家銷售與服務的「兩位一體本土化」。 科諾華堅持以「技術立業,服務為先」的管理思想,專注於完美標識噴碼的最新技術和整合服務,提供系統專業的行業噴碼解決方案,其規模化的研發、生產和服務模式正在使來自世界各地的企業用戶體驗到噴碼應用過程中的簡單便捷、清晰明了。

⑩ 青蒿素發展史

一、青蓄素類葯物的發展史
青蒿素是我國在世界首先研製成功的一種抗瘧新葯,它是從我國民間治療瘧疾草葯黃花蒿中分離出來的有效單體。它的研究始於60年代中期。在周總理親自批示下,數百名科學家經過堅持不懈的深入研究而取得的成果。它是由我國科學家自主研究開發並在國際上注冊的為數不多的一類新葯之一,被世界衛生組織評價為治療惡性瘧疾唯一真正有效的葯物。伊斯坦布爾第十屆國際化療會議上6000名各國醫壇專家公認青蒿素為治療瘧疾的中國神葯,是世界醫葯史上的剖舉,是對人類的重大貢獻。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已提供經費進行驗證推廣。
由於青蒿素不溶於水,在油中溶解度也不大,其劑型僅為栓劑,生物利用度較低,影響了其葯效的發揮。從8O年代中期起,國內就開始研製青蒿素衍生物及復方。我國又研製成功青蒿琥酯、蒿甲醚和雙氫青蒿素3個一類新葯,青蒿琥酯、蒿甲醚可以口服和注射,而雙氫青蒿素則用於口服和栓劑。還開展了抗瘧復方的研製,研製出了復方雙氫青蒿素和復方蒿甲醚。目前已上市品種有雙氫青蒿素制劑、青蒿琥珀酸酯制劑、蒿甲醚制劑和復方蒿甲醚等。

二、青蒿素類葯物的葯理特點
根據抗瘧葯對瘧原蟲生活史的作用環節和實際應用,可將它們分為3類:
a.作用於原發性紅細胞外期,主要用於預防的抗瘧葯,如乙胺丁醇;
b.作用於紅細胞內期,主要用於控制症狀的抗瘧葯,如氯喹、奎寧、咯萘啶、青蒿素等;
c.作用於繼發性紅細胞外期,主要用於控制復發和傳播的抗瘧葯,如伯氨喹。青蒿素類葯物主要用於控制瘧疾症狀,而對於預防和控制復發基本上無作用 經葯理學及臨床研究,膏蒿素類葯物已經得到世界范圍的廣泛認同,它們具有很強的抗瘧原蟲活力,並對惡性瘧具有特殊療效。它們對紅細胞內期瘧原蟲有殺滅作用,而對紅外期和繼發性紅外期無影響。其抗瘧機制也很獨特,它們主要作用於滋養體的膜結構,使食物泡膜、線粒體膜、核膜和內質網等發生改變,最後導致蟲體結構裂解。
它們在控制瘧疾症狀、救治腦型瘧與抗氯喹原蟲耐葯株惡性瘧等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其缺點是復發率高,但復發率也隨治療時間的延長而降低。以雙氫青蒿素為例,用葯3天的復發率為52 ,用葯5天的復發率為5 ,用葯7天的復發率為2 。
三、青蓄素的資源情況
青蒿素來源主要是從黃花蒿中直接提取得到;或提取黃花蒿中含景較高的青蒿酸,然後半合成得到。從全合成的工藝復雜,成本太高;組織培養則因技術和實際應用投入產出比等原固尚不成熟。目前除黃花蒿外,尚未發現含有青蒿素的其它天然植物資源。黃花蒿雖然繫世界廣布品種,但青蒿索含景隨產地不同差異極大。據迄今的研究結果,除我國重慶東部、福建、廣西、海南部分地區外,世界絕大多數地區生產的黃花蒿中的青蒿素含量都很低,無利用價值。據國家有關部門調查,在全球范圍內,目前只有中國重慶酉陽地區武睦山脈生長的青蒿素才具有工業提煉價值。對這種獨有的葯物資源,國家有關部委從80年代開始就明文規定對青蒿素的原植物(青蒿)、種子、干鮮全草及青蒿素原料葯一律禁止出口。」在青蒿素的科研開發中,只鼓勵有實力的中國企業參與 因此,無論從資源還是研發上講,我國具有明顯的優勢。
四、瘧疾及其在國內外的發病情況
瘧疾是當今世界上流行最廣,發病率及死亡率最高的熱帶寄生蟲傳染病。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近年統計報告t全世界瘧區分布在1。0多個國家的207300萬人口(佔世界總人口40 ),據不完全統計,生活在瘧區的臨床患者4~5億多人,每年死亡200~300萬人。以非洲、東南亞和拉丁美洲最為嚴重。而瘧疾危重病區主要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熱帶非洲國家。許多到非洲經商、旅遊的外國人也容易感染瘧疾。因此,非洲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抗瘧葯市場.在其醫葯貿易總額中約有一半左右的經費用於進口抗瘧葯麴及相關物品。目前全世界每年抗瘧葯銷售額高達15億美元。
瘧疾在我國分布也很廣,其中以問日瘧最多,遍及全國;惡性瘧次之,主要分布於南方;三日瘧在南方山區呈散在性分布;卵圓瘧少見。流行程度由北向南漸趨嚴重 如貴州省素稱 瘴癘之鄉」,雲南、廣西、廣東、海南等省瘧疾發病率亦較高。新中國成立之前,我國每年瘧疾患者有3000萬以上.解放後,由於大力開展了防治工作,瘧疾在多數地區的發病率已大為降低,年發病率已從1954年的萬分之122.6降至199O年的萬分之一,一些大城市瘧疾已十分少見。然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繼續和深入,對外交流日益廣泛,以及旅遊事業的發展等,出入國境的人數劇增,大規模的人口流動給瘧疾的傳播和蔓延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例如,據有關資料稱:1 979年深圳市僅7名瘧疾病人。隨著特區的建設發展,大量流動人口由各省、自治區涌人,加上工地居住條件簡陋,瘧疾迅速蔓延,至1984年,全市瘧疾病人達7427人,在健康人群中瘧原蟲的帶蟲率也高達10.3 。另據上海市寄生蟲病防治研究所統計,上海市郊縣瘧疾已基本得到控制,l 987~1991年,本地區人患瘧疾的有196人,年發病率十萬分之0.44~1.04;而同期外來人口患瘧疾的有613人,為本地區人的3倍。對外來人口抽樣調查,帶蟲率高達0.82 。
總的來看,目前抗瘧葯的市場主要還是在國外,特別是非洲。國內的瘧疾發病雖有抬頭之勢,但市場還是較小。
五、青黃囊類葯物的市場前景
當前,作為有全球9o 以上瘧疾病例的非洲大陸,90 以上的非洲國家葯品依賴進口。氯睦類產品(主要是奎寧和氯喹)佔世界抗瘧葯市場的8O )。目前這些產品的治療費用偏高,整個療程費用達15~2D美元左右,而且毒副作用大,同時由於瘧原蟲對現有的治療葯物具有一定的耐葯性及惡性瘧疾原蟲株的出現,使瘧原蟲現已經產生抗葯性(特別是東南亞地區抗葯性瘧原蟲株已達8O 可以說這類葯物現已基本失去了療效,給瘧疾的防治帶來了困難。為此,國際上迫切需要尋找新的抗瘧疾葯物。
而青蒿素類葯物正好在抗氯喹原蟲耐葯株惡性瘧等方面具有較大的優勢。正如世界衛生組織熱帶傳染病機構負責人戈達所說,青蒿素衍生物是當前治療瘧疾的換代新葯。專家預鍘,該類葯物將會以極快的速度取代奎寧、氯喹等傳統抗瘧葯而躍升為未來的主流葯物,在世界抗瘧葯領域佔領3~5成市場青蒿素產業正在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已成為一個具有巨大市場前景的產業。作為特殊行業,醫葯產品的生命周期明顯長於一般的工業產品,尤其是產品的市場引入期。一般一個全新葯物的上市,引入期需要5~10年時間。我國青蒿素正處於市場引入期。尚未進入快速成長期。
六、我國對青蒿寮產業的大力扶持
從國家的角度考慮,青蒿素產業國際化的意義絕不僅僅局限在每年1O億美元左右的潛在市場價值。更重要的是,由於青蒿素是我國少數幾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葯品之一,其在國際醫葯領域的地位對我國其他醫葯產品,尤其是中葯有著不可忽視的帶動作用,以青蒿素產業為先導援有可能帶動中葯國際化的快速發展,從而形成我國醫葯工業新的經濟增長點。從應用研究、蒿草種植、原料提取一直到青蒿素制劑的生產和銷售,我國正著手推進青蒿素產業化的進程,扶持青蒿素產業形成完整的產業鏈。
針對青蒿素產業現狀,由國家給予集中的資金扶持。運用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有原料、有產品、有市場、有科研,跨地區、跨所有制、跨國、跨領域的大型企業。通過實施產業化,提高原料的質量和產量,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迅速提丹我國青蒿素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青蒿素類葯物的療效向世界公開之後,通過封鎖原料葯或天然資源如種子的出口來保持競爭優勢並不現實,參與國際青蒿素類葯的競爭,唯一的辦法是創新,井通過申請專利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保障自己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優勢。有專家建議,國內應成立一個股份制公司進行新葯的研究、開發、生產和銷售,並從盈利當中提成開展改造化學結構的新葯研究或其它創新研究,以求實現持續性發展。而在這個進程中,只有將科學家的科研成果和企業家的經營策略有機地結合,才能更加順利地不斷向前推進
七、我國對青蒿素類葯物的經營失誤
我國雖然在青蒿素產業的資源和研發方面佔有明顯優勢,但是,國內醫葯企業的營銷力有限,市場開發策略走過彎路。我國醫葯產品出El歷來以原料出El為主,貿易方式是「需求已經存在」的一般貿易。而青蒿素類產品為中國科學家首創,首先需要在目標市場 創造需求」,國內企業在國際市場營銷的能力、人才、資金、經驗等方面都顯不足。
目前全世界每年抗瘧葯銷售額高達1 5億美元,但主要為西方國家制葯廠壟斷。我國盡管在抗瘧葯研製方面處於世界領先水平,但歷史原因造成我國青蒿素產業尚未形成舍理的產業結構,青蒿素原料、產品、市場能力和科研能力分散於不同地區,不利於形成規模優勢,行業競爭力園之大大下降。目前,我國生產的青蒿素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出口額不足700萬美元,份額不足3
自2O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大醫葯公司爭相以代理、買斷等方式欲取得上述產品的市場控制權。現在,青蒿素類的所有品種均已將國外市場開發權轉讓給西方醫葯公司。同時,這類葯物由於未獲專利保護而被西方多國競相仿製,並被強先佔領市場,目前主要的生產國除了我國之外,還有越南、法國、瑞士。我國科學家的研究成果成了外國醫葯公司的播錢樹。青蒿素2o年的發展歷程,再次印證了個鐵的事實:產品的成功井不等於市場的成功。
以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對昆明制葯股份公司的分析為例,該公司的蒿甲醚系列包括原料葯、針劑、片劑、膠囊及復方,以針劑和片劑為主。公司擁有進出口自營權,它們的蒿甲醚系列產品年外銷額達到300多萬美元。從公司前三年的主要產品銷售情況來看,蒿甲醚系列銷售輸入逐年平穩增長。公司與諾華合作研製的復方蒿醚片A+B在1 999年上市,公司擁有知識產權,諾華負責國際市場的銷售,,產品所需原料A及B由公司供應。公司現每年供應諾華蒿甲醚0、5噸。該公司已募集資金擴產蒿甲醚原料葯,使公司生產蒿甲醚原料葯的能力從1噸提高到2.5噸,每年將出El諾華2噸。這等於將主要市場的生產銷售權出讓給諾華,公司主要從出售原料葯中獲利。由於公司在國際市場上的銷售能力薄弱,這種合作方式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八、青蒿素類葯物的前量展望
由於青蒿素類葯物當前的目標市場主要在國外,我們的競爭對手主要的是已佔有先機的西方醫葯公司。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具有足夠強大的外銷能力。隨著我國企業的13趨成熟,現在一些企業(如昆明制葯廠)已開始在非洲建立自己的商務辦事處,加大對非洲市場的開發力度了。加人世貿組織後,我們的對外出口將處於更加有利的形勢。
在技術,國內企業也加大了開發力度,如開發復方制劑、繼續尋找新的衍生物,並拓展新的適應證。重慶通和葯業公司成功開發了雙氫青蒿素的復方制劑;已有科研單位研究用青蒿素治療腫瘤、黑熱病、紅斑狼瘡等疾病的衍生新葯,同時開始探索青蒿素治療艾滋病、惡性腫瘤、利氏曼、血吸蟲、絛蟲、弓形蟲等疾病以及戒毒的新用途。
只要我們充分利用我國在青蒿素類葯物在資源和科研方面的優勢,加大科研和市場開發力度,再輔以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青蒿素產業一定能成為我國醫葯工業新的經濟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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