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品知識產權名詞解釋
A. 葯品定義名詞解釋
葯品定義名詞解釋:
葯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葯品、放射性葯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葯品等。
從使用對象上說:它是以人為使用對象,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有規定
的適用症、用法和用量要求;從使用方法上說:除外觀,患者無法辨認其內在質量,許多葯品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選擇決定。同時,葯品的使用方法、數量、時間等多種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其使用效果,誤用不僅不能"治病",還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葯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
1.種類復雜性:具體品種,全世界大約有20000餘種,我國中葯制劑約5000多種,西葯制劑約4000多種,由此可見,葯品的種類復雜、品種繁多。
2.葯品的醫用專屬性:葯品不是一種獨立的商品,它與醫學緊密結合,相輔相成。患者只有通過醫生的檢查診斷,並在醫生與執業葯師的指導下合理用葯,才能達到防止疾病、保護健康的目的。
3.葯品質量的嚴格性:葯品直接關繫到人們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存亡,因此,其質量不得有半點馬虎。我們必須確保葯品的安全、有效、均一、穩定。
另外,葯品的質量還有顯著的特點:它不像其他商品一樣,有質量等級之分:優等品、一等品、二等品、合格品等等,都可以銷售,而葯品只有符合規定與不符合規定之分,只有符合規定的產品才能允許銷售,否則不得銷售。
葯品最權威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條關於葯品的定義。
B. 知識產權的名詞解釋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知識產權分類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C. 葯品有哪些知識產權
葯品的商標,外觀包裝設計,化合物專利(目前新葯大都會申請,這不僅難於仿製,而且給me-too研究加大了難度),生產工藝(合成路線),用途,晶型(同種化合物的異種晶型的療效是不一樣的),劑型。大概就這些吧,可能還不全……
D. 葯品名詞解釋
假葯(Bogus Drug)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禁止生產(包括配製,下同)、銷售假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葯: (一)葯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葯品標准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葯品冒充葯品或者以他種葯品冒充此種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按假葯論處: (一)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葯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葯品管理法》規定,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葯品標準的,為劣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按劣葯論處: (1)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註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 (3)超過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觸葯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 (5)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 (6)其它不符合葯品標准規定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E. 知識產權法(名詞解釋)
知識產權法
知識產權法:是調整因知識產品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它是國際上通行的確認、保護和利用著作權、工業產業權以及其他智力成果專有權利的一種專門法律制度。
F. 醫葯衛生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醫葯知識產權,是指一切與醫葯行業有關的發明創造和智力勞動成果的財產權。這種財產權通常被稱為無形資產,與動產、不動產並稱為人類財產的三大形態。
目前,我國的醫葯知識產權保護主要有4種保護方式:專利權、商標權、醫葯著作權和醫療商業秘密權。近年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我國醫葯知識產權的保護有了長足的進步。如在葯品的專利保護方面,已經由對產品的保護上升到了對方法的保護;商標保護方面新增加了對產品地理標志的保護;新葯的分類標准不斷趨於科學化等。
G. 名詞解釋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知識產權分類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H. 葯品的名詞解釋
葯物和化學試劑的統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二條關於葯品的定義:本法所稱葯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葯、化學葯和生物製品等。
(8)葯品知識產權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葯品的特性:
1、類型復雜度:全球約有2萬種特定品種,中國有5000多種中葯制劑和4000多種西葯制劑。可見,葯物種類復雜多樣。
2、葯物的醫學專一性:葯物不是一種獨立的商品,它們與醫學緊密結合,相輔相成。只有在醫生和執業葯師的指導下,通過對醫生的檢查診斷和合理用葯,患者才能達到預防疾病、保護健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