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所有權法律特徵
㈠ 關於財產所有權的法律特徵,這句話要怎麼理解
義務人是所有人,通俗地說:任何人都不得侵害所有人的所有權。
對世權是與對人權相對的一組概念。
對人權主要是債權,義務人是特定的,債權的產生主要是約定產生的
對世權主要是所有權,義務人不特定,物權是法定的。
㈡ 財產所有權的特徵
財產所有權的法律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財產所有權
22、財產所有權具有權利主體上的特定性。
24、財產所有權具有強烈的排他性.
㈢ 財產所有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第一、財產所有權的獨占性。財產所有權是一種獨占的支配權,內所有人的所有權不允許任何人容妨礙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對所有人的財產享有所有權。
第二、財產所有權的全面性。財產所有權是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權利。所有人對所有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完整權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種物權形式。
第三、財產所有權的單一性。財產所有權並非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利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的權利。
第四、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性。法律不限制各項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期限。
第五、財產所有權的彈力性。財產所有權的各項權能可以通過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約定的方式同作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例如設定他物權。
㈣ 財產所有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第一、財產所有權的獨占性。財產所有權是一種獨占的支配權,所有人的所有權不允許任何人妨礙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對所有人的財產享有所有權。
第二、財產所有權的全面性。財產所有權是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權利。所有人對所有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完整權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種物權形式。
第三、財產所有權的單一性。財產所有權並非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利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的權利。
第四、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性。法律不限制各項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期限。
第五、財產所有權的彈力性。財產所有權的各項權能可以通過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約定的方式同作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例如設定他物權。
㈤ 多選:財產所有權的法律特徵包括:( ).
俺來回答:
A、C、D、E
選A、C的理由:
對世權,又稱絕對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專人,即義務人為屬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它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負有不妨害權利人實現其權利的義務。對世權的主要特點在於,權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張權利,權利人不須藉助義務人的積極行為就可實現其權利。對世權的主體一般不必通過義務人的作為就可實現自己的權利。各種人身權、所有權和其他物權等都屬於絕對權。
選D的理由:
財產所有權具有強烈的排他性,可依法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妨礙式侵害,任何財產上只能有一個所有權;
選E的理由:
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性。法律不限制各項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期限。
最後看看所有權的定義吧: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
㈥ 簡述所有權的法律特徵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對世權,又稱絕對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人,即義務人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它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負有不妨害權利人實現其權利的義務。對世權的主要特點在於,權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張權利,權利人不須藉助義務人的積極行為就可實現其權利。對世權的主體一般不必通過義務人的作為就可實現自己的權利。各種人身權、所有權和其他物權等都屬於絕對權。財產所有權具有強烈的排他性,可依法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妨礙式侵害,任何財產上只能有一個所有權;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性。法律不限制各項財產所有權的存續期限。
㈦ 所有權的法律特徵表現在哪幾個方
(1)所有權的獨占性。所有權是一種獨占的支配權,所有人對其財產享有的所有權,可以依法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不允許其他任何人加以妨礙或者侵害。對所有權而言,必須嚴格實行一物一權主義,即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個所有權,不能形成雙重所有權。當所有權受到不法佔有或者侵害時,財產所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或者賠償損失。
(2)所有權的全面性。所有權是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權利。
所有人對所有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完整權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種物權形式。所有權與其他物權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所有人對財產享有完整的權利,而其他物權只是具有所有權的部分權能。但所有權人享有上述四個方面的權利,並不意味著所有人必須要實際地行使各項權能,他可以將四項權能中的一項或數項權能分,離出去由他人享有並行使,從而更好地實現其意志和利益。這種權能分離的方式,不僅反映著社會經濟活動的客觀要求,而且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民事主體在物權法律關系中的利益。
(3)所有權的單一性。所有權並非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利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的權利。所有權人既可以由自己統一行使,也可將其部分全能轉移給他人行使,這並不影響所有權的單一性,所有權人依然能夠決定自己財產的最終命運
(4)所有權的存續性。法律不限制各項所有權的存續期限。一般而言,財產所有權一經合法獲得,就可以永久存續,除非是所有權人自己處分其權利或因其他法定原因而導致所有權變更,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或剝奪他人的所有權,或者非法對他人的所有權加以權利期限的限制。
(5)所有權的彈力性。所有權的各項權能可以通過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約定的方式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所有人可在其物之上設定他物權,這雖是對所有權的限制,但他物權亦只是對物享有部分的利益,當他物權消滅以後,所有權的限制也予以解除,這樣所有權就恢復其圓滿狀態,這就是所有權的彈力性規則。所有權的彈力性規則既是由所有權的支配權表現出來的,也是一物一權制度的具體引申。也就是說,按照一物一權規則,所有權人對其財產保留最終支配權,而與所有權發生分離的權能在分離期限屆滿後,最終仍屬於所有權人。
㈧ 財產所有權及其法律特徵,為什麼說處分權是核心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權人對於其所有的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物權法》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為什麼處分權是核心,如果你是學法律的,那麼理解起來應該是很簡單的,物權作為一種權利區別於債權的本質特徵在於它是一種支配權,支配其最主要的意義就在於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去處分。還有一層含義,那就是在物權體系中,所有權是自物權,其他物權被稱為他物權,為什麼,因為自物權裡面最重要的權能就是處分,這是其他物權裡面所不具有的,其他物權最多就只能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能,不得直接處分,看法條:
《物權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第一百七十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一條基於合同關系等產生的佔有,有關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違約責任等,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佔有嚴格來說是一種事實狀態,不屬於物權,這里也放上去,僅作為比較)
所以說處分權是核心!所謂核心,就是其區別於其他權利的最重要的特徵!
能明白了不?
㈨ 所有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所有權的法律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所有權的獨占性。所有權是一種獨占的支配權,所有人對其財產享有的所有權,可以依法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不允許其他任何人加以妨礙或者侵害。對所有權而言,必須嚴格實行一物一權主義,即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個所有權,不能形成雙重所有權。當所有權受到不法佔有或者侵害時,財產所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或者賠償損失。
(2)所有權的全面性。所有權是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權利。
所有人對所有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完整權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種物權形式。所有權與其他物權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所有人對財產享有完整的權利,而其他物權只是具有所有權的部分權能。但所有權人享有上述四個方面的權利,並不意味著所有人必須要實際地行使各項權能,他可以將四項權能中的一項或數項權能分,離出去由他人享有並行使,從而更好地實現其意志和利益。這種權能分離的方式,不僅反映著社會經濟活動的客觀要求,而且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民事主體在物權法律關系中的利益。
(3)所有權的單一性。所有權並非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利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整體的權利。所有權人既可以由自己統一行使,也可將其部分全能轉移給他人行使,這並不影響所有權的單一性,所有權人依然能夠決定自己財產的最終命運
(4)所有權的存續性。法律不限制各項所有權的存續期限。一般而言,財產所有權一經合法獲得,就可以永久存續,除非是所有權人自己處分其權利或因其他法定原因而導致所有權變更,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或剝奪他人的所有權,或者非法對他人的所有權加以權利期限的限制。
(5)所有權的彈力性。所有權的各項權能可以通過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約定的方式為整體的所有權相分離。所有人可在其物之上設定他物權,這雖是對所有權的限制,但他物權亦只是對物享有部分的利益,當他物權消滅以後,所有權的限制也予以解除,這樣所有權就恢復其圓滿狀態,這就是所有權的彈力性規則。所有權的彈力性規則既是由所有權的支配權表現出來的,也是一物一權制度的具體引申。也就是說,按照一物一權規則,所有權人對其財產保留最終支配權,而與所有權發生分離的權能在分離期限屆滿後,最終仍屬於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