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前空地所有權
1. 農村房屋前的空地所有權
宅基地房前屋後合理范圍之內由戶主享有排他的處分權。但是不具有所有權,所有權歸村民集體所有
2. 土地權屬人是否對房屋外前面一片土地具備所有權
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房屋外前面一片土地的所有權,除由法律規定土地權屬人是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3. 私人住宅門前的空地使用權
其屬於私人所有。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經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對歷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和「一戶多宅」等問題,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分類進行認定和處置。
(3)房屋前空地所有權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要求規定:
1、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2、嚴格控制整村撤並,規范實施程序,加強監督管理。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佔、買賣宅基地。
4. 商品房樓下的空地所有權怎麼確定
只要是一個土地使用權證書就無法分開,土地使用權是共同共有的,空地和你其他土地一樣都是全體業主按照你的房屋的建築面積共同按比例分攤的,任何土地都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土管局不會給你界定的,那樣分沒有法律規定。
5. 小區一樓業主對房前後空地有沒有使用權
若有固定院落即有使用權,若沒有,則不享有使用權。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6. 農村房屋前的空地所有權歸誰使用,村裡有權收回嗎
這要看您的房子的性質是什麼樣的
7. 兩棟樓之間的空地所有權屬於誰
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根據《物權法》:
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原則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7)房屋前空地所有權擴展閱讀:
根據《物權法》:
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