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不具有域外效力
㈠ 知識產權法的效力 論述題,謝謝了!~~
【摘要】長久以來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已審理判決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一個適用外國知識產權實體法的。出現這種不正常狀況的原因可能源於理論上的誤區,因沒有真正區分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所導致。
近幾年來,有關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的報道往往是各家媒體炒作的對象、關注的焦點,作為學人如果我們拋開輿論本身的喧囂,沉澱下來,從已公開的案例來看,我們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在中國法院已審理判決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當中,幾乎沒有一個適用外國知識產權實體法的。是當應如此還是另有「隱情」?讓我們先從一經典的案例談起。
一、往事不得不提——從「北影錄音錄像訴北京電影學院」案說起
原告北影錄音錄像公司通過合同,依法取得的汪曾祺創作小說《受戒》的改編權和攝制權,被告電影學院從教學實際需要出發,挑選在校學生吳瓊的課堂練習作品,即根據汪曾祺的同名小學《受戒》改編的電影劇本組織應屆畢業生攝制畢業電影作品,用於評定學生學習成果。未徵得原告許可的情況下,在該作品攝制完成後在北京電影學院內進行了教學觀摩和教學評定,法律論文1994年11月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電影節放映該片時,觀眾除特定的學生、教師外,還有當地公民,且組委會還出售了少量門票。限於本文主題,筆者關注的是「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公映」這一行為如何進行法律適用的問題。
按照我國國際私法學定義,涉外民事案件應當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即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產生、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具有涉外因素。此案,毫無疑問當屬涉外民事案件。
本案一審法院海淀區法院認為,北京電影學院將電影《受戒》送往法國參加朗格魯瓦國際學生電影節公映違反了著作權法(著重符為筆者注)的規定,構成了對北影錄音錄像公司依法取得的小說《受戒》的改編權和攝制權侵犯。盡管北京電影學院不服一審提出了上訴,但二審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根據當時理論和法律規定來看,一、二審法院的判決無可挑剔:1993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幾個問題的通知》,其中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著作權案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國國內法與我國參加或締結的國際條約有不同規定,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我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以下簡稱《通知》)。該司法解釋時至今日依然有效。
無獨有偶,隨後發生的「欒述兵訴北京鴻鈦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日本JVC唱片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中,審理法院依然依據我國著作權法認為,被告在我國境外聯合發行CD唱片,沒有給原告署名和支付任何報酬,侵害了原告所享有的表演者權。
中國入世,知識產權法一改再改,但《通知》第2條似乎具有了免疫力依然保持巍然不動,甚至有加強趨勢。2004年2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涉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解答》第18條規定:「侵犯著作權、實施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為我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在我國均有住所,侵權行為發生在外國的,可以適用我國的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盡管措辭是「可以」而非「應當」,但明顯體現了一種傾向和引導。
是什麼讓我們如此堅持?我的答案是理論誤區和司法實務考察的缺失。眾所周知,我們是大陸法系,立法深深的受到法學理論的影響,法官不能「造法」,不能越雷池半步,而我們的理論卻沒有搞清什麼是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更沒有區分知識產權的域內效力和知識產權的域外效力,至今仍分歧較大,司法實務也只得霧里看花,亦步亦趨。
二、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
(一)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的涵義。韓德培先生認為,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一國法律不僅適用於本國境內的一切人,而且還適用於居住在國外的本國人」。(1)肖永平先生認為,所謂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法律的屬人效力在國外的體現」。(2)趙相林先生認為,「法律的域外效力,亦稱屬人效力,是指一個國家的法律對本國的一切人,不論該人在境內還是境外都有效,都應該適用」。(3)盡管這些論述略有差異,但實質一致——本國法對境外的本國人有效。但這種效力是虛擬的,只有當別的國家根據主權原則和平等互利原則承認其域外效力時,這種虛擬的域外效力才變成現實的域外效力。因此可以這樣說,國際私法中的域外效力可分兩種,一種是本國法律虛擬的或自設的域外效力,即本國法對境外的本國人有效的,另一種是現實的域外效力,即內國法院在一定條件下承認外國民商法律在內國的效力,如承認依外國法(引者注)建立的合同、婚姻關系等。(4)也就是說,只要受案法院在一定條件下適用了外國法就是該外國法現實的域外效力的體現。如果說上述分析能夠成立的話,那麼知識產權法在國際私法意義上的域外效力也應分兩種,虛擬的法律效力和現實的法律效力。縱觀世界各國私法領域,很少有法律(包括知識產權法)明確宣稱不適用於國外本國人的,即各國都積極主張本國法律虛擬的域外效力,知識產權法亦不例外,因為這樣做符合並且可能為本國獲取利益。至於知識產法律論文權法現實的域外效力——這也往往是人們爭議的焦點——則要取決於受案法院了,換句話說,只要受案法院適用了外國知識產權的實體法就是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的體現。
傳統觀點認為,知識產權嚴格的地域性決定了在一國取得的知識產權僅具有域內效力,原則上不發生域外效力,因而根本不會產生法律沖突問題。事實上也的確如此,早先英美國家的法院在受理有關外國知識產權糾紛時認為,本國法院為不方便法院,從而拒絕行使管轄權,大陸法系的立法者認為依一國法產生的知識產權,其有效性、權利歸屬以及對侵權行為的救濟都由該國法規定,應屬專屬管轄。但隨著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發展,知識產權法的法律沖突也就產生了,其原因有:國際條約的締約國之間相互承認和保護知識產權,為法律沖突的產生提供了條件;各國法律在知識產權的取得、行使、保護范圍、期限等方面規定有所不同,法律沖突不可避免;即使在國際條約的締約國之間,因相互給予對方公民或法人的是「有限制的國民待遇」,在權利的原始國法律與被請求給予保護的國家法律之間,也會因各自的規定不同而產生法律沖突。(5)鑒於此,有關國家已開始知識產權的沖突立法,承認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1978年奧地利《國際私法法規》規定:「無形財產權(包括知識產權——引注)的創立、變更和消滅,依使用行為或侵權行為發生地國家法律。」1987年《瑞士聯邦國際私法法規》第110條規定:「知識產權由在那裡請求保護知識財產的國家法律規定」。
英國、德國、義大利、荷蘭等國的立法均規定,對著作權的產生和存續問題適用作品首次發表並獲得著作權國法,而對權利的行使問題則適用作品被請求保護國法。(6)(二)知識產權的域外效力。與知識產權法域外效力易混淆的是知識產權域外效力的問題。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它只在權利登記地或被請求保護國有效,談不上域外效力。即使在法語非洲國家、北美自由貿易區及歐盟國家,地域性也並未全面消失,只是部分減弱了。(7)乙國法院適用甲國知識產權法保護原告,依甲國知識產權法享有的知識產權——乙國法院保護的不是乙國法意義上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地域性並沒有變,知識產權法卻可以具有域外效力,兩者截然不同。
三、司法實踐的考察
早在1993年初,典型的大陸法系國家荷蘭的海牙地方法院在受理一起跨國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時認為,一國法院不僅有權管轄在其地域內的侵權活動,而且有權管轄在其地域外的侵權活動。(8)1997年英國高等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原告建築物設計圖的版權分別在英國和荷蘭遭到侵犯,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要求將該案中的所有侵權行為合並審理,法院同意了原告的請求,並針對侵權荷蘭版權的行為適用了荷蘭版權法。
回到國內,已有學者對我國法院的這種完全排斥外國知識產權法適用的做法產生微辭,就「北影錄音錄像公司訴北京電影學院侵害著作權案」,馮文生認為,涉案作品《受戒》在法國受其著作權法保護,「由於我國與法國著作權法在保護水平上的差異,也由於該作品在中國市場與法國市場上所具有的利益水平不同,如果依照中國法處理發生在法國的案件,勢必對權利人的利益造成損害。」(9)有趣的是,有人雖不承認知識產權法的域外效力但也認為本案中根據同名小說改編的作品《受戒》在法國放映的行為應適用法國著作權法。(10)這不僅僅是個別學者的看法,被國際私法學界奉為經典的,由中國國際私法學會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私法示範法》第三章第七節專門規定了知識產權沖突規范,且並不排斥外國知識產權法的適用,例如《示範法》第95條:「著作權的成立、內容和效力,適用權利主張地法」;第99條:「知識產權侵權的法律救濟,適用請求保護地法。」(11)澄清了理論上的迷霧,找到了案例的支持,我們還在猶豫什麼?
注釋:
〔1〕韓德培。國際私法新論〔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7.132
〔2〕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0,154.
〔3〕趙相林。中國國際私法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4.
〔4〕黃 進。國際私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7.
〔5〕李雙元。國際私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307-309.
〔6〕鄭成思。知識產權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415.
〔7〕鄭成思。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與涉外保護〔J〕。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7.
〔8〕馮文生。知識產權國際私法基本問題研究〔A〕。鄭成思,知識產權文叢(第4卷)
㈡ 知識產權區別於財產所有權的本質特性是什麼
權利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區別於財產所有權的本質特性。
知識產 權的客體即知識產品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 客體的非物質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所 在。 知識產權的特徵:
1、專有性。專有性即知識產權所具有的排他性和絕對性,其專有性表現第一,知識產 權為權利人所獨占,權利人壟斷這種專有權利並受到嚴格保護, 第二,對同一項知識產品,不允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同一屬性的知識產權並存。 第三,知識產權的排他性則主要是排斥非專有人對知識產品進行不法仿製、假冒或剽 竊。 第四,知識產權的獨占性是相對的。
2、地域性。地域性是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另一種重要的特徵,所謂地域性,是指根據一 國或地區的知識產權法所取得的知識產權的效力只限於本國境內, 不具有域外效力。 知識產 權的這一特點有別於有形財產權。
3、時間性。時間性是知識產權異於物權的又一個重要的特徵。時間性是指 知識產權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受到保護, 一旦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期限, 這一權利就自行 消滅,相關知識產品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全人類所共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