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中政仁通
軟體著作權人,是指依法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軟體著作權自內軟體開發完成容之日起產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委託開發、合作開發軟體著作權的歸屬及行使原則與一般作品著作權歸屬及行使原則一樣,但職務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歸屬有一定的特殊性。
② 軟體著作權的各項權利
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版軟體上署名的權利權;
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
利;
4.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5.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6.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7.信息網路傳播: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8.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9.其它權利: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③ 軟體著作權里能否出現政務和公安幾個字
是可以出現的,但操作 文檔明顯是針對特定政府部門開發的,並且甚至出現了他們機構名稱,肯定是不允許的。一旦出現這些文字,需要其他證明材料的。
另外可能需要對你的名稱: 政務 公安,做出說明。
④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回;2、署名權,即答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4、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5、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6、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7、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8、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9、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⑤ 軟體著作權包括哪些方面的權利
軟體著作權是對軟體著作權人權利的一種統稱,具體分為了著作人身權與著作財產權。而在這兩者之下又具體分為了一些權利,關於軟體著作權包括哪些方面的權利軟體著作權包括哪些方面的權利(一)軟體著作人身權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二)軟體著作財產權1.專有使用權。其具體包括:(1)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4)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5)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6)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專有使用權。2.使用許可權,即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許可他人行使軟體著作權的,應當訂立許可使用合同。使用許可分為專有許可或非專有許可。沒有訂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為專有許可的,被許可行使的權利應當視為非專有權利。3.轉讓權,即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獲得報酬的權利。轉讓軟體著作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⑥ 軟體著作權享有哪些權利
軟體著作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4、復制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5、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6、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7、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8、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9、應當由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有權獲得報酬。
⑦ 系統軟體著作權證書是什麼東西
軟體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取得軟體著作權證書,但軟體不可以申請專利,故不存在軟體專利證書。
著作權和專利權均屬知識產權,說軟體專利證書的人可能是口誤。
⑧ 軟體著作權保護的內容都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保護的內容都有哪些?計算機程序(包括源程序和其他程序)及其有關文檔(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是軟體著作權保護的客體依法保護。軟體著作權人享有以下權力:軟體著作權保護的內容都有哪些第一,宣布權指的是作品能否公之於眾的權力;第二,署名權指的是標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力;第三,修正權指的是修正或許受權別人修正作品的權力;第四,復制權指的是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造一份或許多份的權力;第五,發行權指的是以出售或許贈與方式向大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許復製件的權力;第六,出租權指的是有償答應他人暫時運用電影作品和以相似攝制電影的辦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力,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次要標的的除外;第七,播送權指的是以無線方式地下播送或許傳達作品,以有線傳達或許轉播的方式向大眾傳達播送的作品,以及經過擴音器或許其他傳送符號、圖像的相似工具向大眾傳達播送的作品的權力;第八,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語言轉換成另一種語言的權利;軟體著作權人能夠授權別人行使軟體,並可以獲得酬勞。軟體著作權人可部分轉讓其軟體著作權,並可以獲得酬勞。軟體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力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發生。自然人著作權的保護期為畢生及其逝世後五十年,截止於逝世後第五十年最後一日;法人或其他安排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宣布後第五十年最後一日.軟體的合法復製品所有人是指經過合法途徑獲得合法的軟體復製品的人。得到軟體後依法享有以下權力:第一,依據運用的需要把軟體裝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才能的設備內;第二,為了避免故障而製作復製品,但這些復製品僅僅供自己運用而不得供給別人運用;第三,為了把軟體用於實踐的計算機運用環境或許改善其功用功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這種修改後的軟體只能自己運用而不能向第三方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