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屋使用權50年的效力
A. 請問買房房產證,房屋使用權怎麼意思50年的使用權,到期房子就不是你的了
我只能跟你說說使用權以及產權的分別。。
使用權存在於原來企業分房制的時候。回是一種答福利。分的房子房主是分房企業,你只有使用的許可權。每個月還要交一些房費,也就是說分來的房子產權不是你的。你可以去企業買斷房齡變成產權。
產權是私有房產。也就是說房子產權是誰的就是誰的。。。
你可以在使用許可權沒用完的時候去買斷房齡變成私有住房。。當然會交一些錢。只是很少的一些。。。
如果沒有買斷到了使用年限後。原有企業可以無條件收回房產。或許只給一些補償。沒多少錢的。。
如果你買斷了動遷就會給你應該有的補償。。
勸你能買斷的話趕緊買斷。。變成自己的房產就不用愁了
B. 買房子,房子使用權50年是什麼意思,50年後該怎麼辦
別聽樓上亂說,房子產權70年指的是房子底下的土地使用權。
而我們本身買房獲得的是房屋所有權,只要房子不拆不被損壞,那房子就歸你所有。
如果政府因為土地規劃要收回土地,是要給房屋主人拆遷費的。
C. 為什麼有的房屋產權只有50年使用權
居住用地70年;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這個年限是指拿地的年份,就是從與省市規劃國土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時間開始算起。
目前,住宅用地到期之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前向政府申請,只要補交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
D. 聽說在中國買一套房子只有50年的使用權,是這樣嗎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要分開!
土地是國有的,開發商只有獲得國家批准,並繳納土地出讓金才獲得土地使用權,到期國家有權無償收回!若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國家可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並根據土地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補償。
房屋產權是個人財產,任何人不得侵佔(包括國家).土地到期國家若收回土地使用權,他必須賠償你的房屋,若國家不收回,你只要繼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就可以了!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 商業用地40年 綜合用地50年,教育用地40年...
E. 商住房的使用年限50年。50年後有法律保護嗎
購買50年產權房到期之後是自動續期的,只是要依照法律繳納一定的費用。我國法律限制的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不限制房屋所有權年限。意思是,你對你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權,只有50或70年的年限,但是,你對土地上的房子可是永遠具有所有權的。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2條規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較高年限為70年。」期限從土地使用者與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而購房者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權,是開發商轉讓給購房者的。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42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4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序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F. 買房子50年產權什麼意思
5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時間。房產產權是你的,可以終身擁有。但是地權的所有權是國家的。50年產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
(6)購買房屋使用權50年的效力擴展閱讀:
50年產權住宅,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 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
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G. 買房子50年產權什麼意思
50年產權住宅,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50年產權住宅與普通住宅項目的不同之處在於:
一、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二、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三、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H. 房產證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50年怎麼回事
70年是具有一定開發資質的開發商一次性有償的買斷國家國有土地70使用權的一個年限問題。其中工業用地30年、商業用地40年、而最長的就是住宅用地70年。其實房子也是一種商品,她有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所以她也必定會有折損。還沒等住夠70年她就成危房了,所以國家會拆掉重建!最新物權法規定:房屋年限70年以後,只要國家沒有新的規劃房屋使用年限自動續期。
I. 我的房屋使用權是50年。那麼我使用了20年後拿去賣了。那買我房的人只有30年的使用權了是嗎
50年土地使用權的房子在使用20年後交易,其剩餘的土地使用權就只有30年了。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使用人可以續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9)購買房屋使用權50年的效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