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土地使用權攤銷分錄
1. 無形資產攤銷分錄「到底」應該怎麼做
1、如果你單位執行了新會計准則,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2、如果你單位還沒有執行新會計准則,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
之所以你們主管領導和財務告訴你的是兩個回答,就是因為存在一個新老會計准則的問題,沒關系的,你就按我回答你的和他們說就行了,看看你們公司執行的是新會計准則還是以前的會計准則,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滿意,望採納!
2. 購買了土地後在土地上建設房屋,會計分錄如何處理,購買的土地計入無形資產,房屋計入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
建房需要一定的工期,所以開始發生的工程支出要走在建工程
待工程決算驗收後再轉固定資產
相關分錄:
1.購買土地支付的價款及印花稅契稅等一並計入土地值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按土地使用證規定的年限每月攤銷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2.發生的工程材料人工等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或相關科目
3.工程完工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3. 出讓部分土地使用權,怎麼作分錄和結轉成本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建築行,交付的土地出讓金有很大可能是為了開發某個樓盤所購買的土地使用權。所以應該是企業的開發成本
借:開發成本(開發成本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類入存貨科目)
貸:銀行存款
4. 購買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費用,在企業賬務處理中是如何攤銷的
購買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費用計入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其他應收款
憑證後附土地使用證復印件,以及之前付款的付款憑證及後附單據復印件。
之後根據土地剩餘使用年限進行攤銷
借:費用/成本(根據土地實際使用情況選擇科目)
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5. 請問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那它怎樣攤銷
土地使用權攤銷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具體攤銷方式如下:
1、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攤銷的年限應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使用年限,進行攤銷;
2、如果土地使用權無法確定使用年限,稅法規定按10年攤銷。
3、攤銷公式: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原值/攤銷年限、月攤銷額=年攤銷額/12
4、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當期入賬,應於當月記提累計攤銷,攤銷分錄為:
(1)新會計准則,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2)原企業會計制度,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
(5)購入土地使用權攤銷分錄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文件第八條規定,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三)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五)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六)轉讓商譽,是指轉讓商譽的使用權的行為。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問題所述情況,公司所持有的發電上網指標不屬於上述應徵收營業稅的無形資產范圍,不用繳納營業稅。同時也不屬於增值稅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不用繳納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6. 土地使用權攤銷分錄
土地不計入廠房價值,按無形資產計量,單獨攤銷,攤銷年限沒有具體規定,需按未來的經濟利益流入確定,可參照企業存續期間年限確定,也可參照廠房的使用年限確定,但最後確定下來之後需報當地稅務局批准.
7. 土地使用權賬務處理
如果你取得的土來地使用權繳納自的土地出讓金是分期開發,會計分錄:借:開發成本—土地出讓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貸:銀行存款。按照每期建築面積分攤土地出讓金。借:開發成本—土地出讓及拆遷安置補償費(一期) 貸:開發成本—土地出讓及拆遷安置補償費;如果不分期,:借:開發成本—土地出讓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xx項目) 貸:銀行存款。政府返還款,要看是返還的什麼款。如果是返還的土地出讓金,就沖減「開發成本—土地出讓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因為返還款有許多情況,必須知道是返還的什麼,才好入賬。
8. 公司本月購買的土地費用,本月能拿到土地證,是不是直接計入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我該怎麼做分錄
直接計入無形資產,當月增加當月攤銷
無形資產取得時: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
貸:累計攤銷-土地使用權
9. 土地使用權的攤銷 計入什麼科目
具體要看情況而定:
如果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是為了出租賺錢租金的,回應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答成本計量模式下,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如果非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關用處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然後每月攤銷計入成本費用中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商品房等的,應做為存貨,計入開發房屋的成本里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是為自己建造辦公樓等的,應計入無形資產。
10. 購入土地如何入賬
1、不管是契稅還是什麼稅,都必須連同購買的價值一起計入到固定資產。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
2、攤銷: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時,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拓展資料: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2、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議。
3、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
A.土地招標
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B.土地拍賣
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C.土地掛牌
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竟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