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法律意識
隨著國民素質的不斷提高,國民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強烈。越來越多的公民更加的關注法律,不斷的學習普及法律。越來越多的公民開始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近日來,有讀者問到著作權與版權的問題。著作權就是版權嗎?下面八戒知識產權的小編就來給大家講一講著作權與版權的關系。著作權就是版權嗎?著作權與版權的關系著作權就是版權嗎?著作權與版權的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六條: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所以說,從法律的上來講,著作權就是版權。為什麼說: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其主要理由是:第一,無論稱著作權還是稱版權,其規定的內容大體上是一致的。從世界各國的立法體例來看,稱著作權法的國家,其保護的客體不僅包括文字作品,也包括其他作品,還包括鄰接權的內容。稱版權法的國家,保護的內容主要也不是出版者的權利,而是作者的權利,其保護的客體和稱著作權法的國家基本一致。因此,稱著作權法還是稱版權法,從各國的歷史條件出發,其細微處可能有點差別,但從實質看,兩者的含義是一致的。第二,在國際法領域,著作權一詞和版權一詞是通用的,可以互換。如以大陸法系國家為主發起的伯爾尼公約,其第二條兩款中使用author’sright,日文轉譯為著作權,在該公約英文文本中,這幾處都換為right,日文轉譯為版權。第三,從我國的使用上看,著作權一詞和版權一詞也是通用的,其含義一致。對英文中的right,香港地區的作者一般譯為版權,台灣地區的作者一般譯為著作權,我國大陸的作者有的譯為版權,有的譯為著作權。從撰寫的論文和出版的圖書來看,雖然有的冠以著作權法有的冠以版權法,但研究的問題是相同的。著作權作品形式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關於著作權就是版權嗎?著作權與版權的關系這一問題小編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版權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Ⅱ 如何增強法律意識
增強法律意識,這是一個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以中學生為例,結合當前我國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基本狀況,結合當前法律教育途徑單一的情況,在今後的工作中拓寬法律教育途徑仍然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舉措。
(一)結合德育工作培養法律意識
結合德育工作培養中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比較重要的一個途徑。在當前的中學教育中,德育工作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也獲得了中學生的普遍歡迎。因此,把法律意識的培養工作與德育工作結合在一起就顯得極為有效。對於這兩方面的結合來說,主要就是依託兩者之間的共同點來進行的:對於法律意識的培養來說,其和德育工作存在著密切聯系,在進行德育工作的過程中,法律意識的培養是比較重要的一環,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項重要德育內容,提升了中學生法律意識也就能夠提升其道德修養水平。對於這種具體的結合來說,其可供選取的方式和手段是多樣化的,比如開展法律知識競賽就是比較有效的一種方法,這種形式也是德育工作中比較重要的一種基本手段,對於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具備較強的推進作用。
(二)結合課堂教學培養法律意識
作為中學生接觸法律知識的一個重要途徑,在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過程中,重點結合相應的教學過程來培養法律意識也是比較關鍵的一項基本措施。其主要涉及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結合思想品德課程進行法律意識的滲透。思想品德課程涉及大量的法律知識,在對這些法律知識進行教學的過程中,教師可以通過合理設計,避免出現流於形式的思想品德教育課程,提高中學生的法律意識。另一方面,還應該在其他學科的教學過程中,有意識地引導學生增強法律意識,比如在語文教學過程中,就可以結合相關內容進行延伸,讓中學生在領略文學魅力的同時增強法律意識。
(三)藉助家庭教育培養法律意識
對於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來說,必須有效拓展法律教育的途徑。相對於原有學校課程這個單一模式來說,合理地引入家庭教育手段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徑。這種家庭教育手段的引入對於提高中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來說意義重大。因為在學校教育中,教師不可能針對所有學生的問題一一進行解答,很多學生都有一些法律困惑,這些困擾的有效解決就需要依託家庭教育。很多法律知識對於家長來說是比較熟悉的,因此,家長就可以把這些法律知識較好地傳授給中學生,促使其增加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
Ⅲ 網路版權保護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網路版權保護的法律依據是什麼?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和網路信息傳播的高效性,而且紙媒印刷的成本較高,很多人選擇在網路上發布文章,但是網路信息的復雜性,使網路版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侵犯著作權的事情時有發生。那麼網路版權保護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網路版權保護的法律依據首先,網路作品具有作品的三個構成要件:第一點,它具有文學、藝術或科學的內容,是作者人格的延伸,思想和情感的表現;第二點,它具有原創性,純系作者依法獨立創造完成;第三點,它能夠以某種物質形式加以固定和表現,即任何自由上載到網際網路的文件必須輸人到伺服器的硬碟上。這種固定的結果,是能夠被人使用互聯網主機所閱讀與下載(或用軟盤拷貝或直接列印到紙張上)的。它不僅具有傳統作品的基本特徵,也完全符合《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對受保護作品所做的解釋: 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其次,保護措施可分為技術措施和法律手段。1、技術措施技術是網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數據技術所產生的利潤空間和驅動力使得網路作品的非法復制與盜用有了經濟學的合理性。2、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一方面,要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一方面,要加強網路執法,提升法律地位,維護法律權威。加強對網路傳播和經營活動中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網路版權保護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Ⅳ 中國人版權意識為什麼這么差
法律意識淺薄。還有就是素質不好。在利益面前往往沒有考慮到別人的感受。
Ⅳ 怎樣才能增強整個社會的版權意識
首先,應該讓人們知道如何去維護自己的權利,應該怎樣去維護因為告訴他們版權包括什麼樣的范圍,他們的版權問題受到破壞的時候應該怎樣去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通過什麼樣的辦法讓他們解決這樣的問題。
Ⅵ 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是指侵權人對他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在未經權利人許可或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出版、改編、復制、播放、發表或者進行抄襲、剽竊等,從而對著作權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行為。
在現實生活中,時有侵犯著作權糾紛或爭議發生,著作權人遇到侵權事件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而自認倒霉,或者息事寧人,不了了之,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著作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權利,當其受到侵犯時,應當像自己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一樣,理直氣壯地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應該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民事責任是法律規定侵權人針對其侵權行為對著作權人的人身、精神、財產所造成的侵害程度和范圍而承擔的一種相應的補救責任。
行政責任是指對某些嚴重的侵權行為,在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權的同時,還破壞了國家的書刊、音像、演出、廣播等事業的行政管理,擾亂了社會主義文化市場秩序,在尚未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除承擔民事責任外,尚需承擔的接受行政處罰的責任。
刑事責任我國著作權法最初沒有規定著作權侵權人的刑事責任,這可能與當時對侵犯著作權的某些嚴重性,特別是對社會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有關。然而不久,國家就認識到了這一點。因此,4年後的1994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專門通過了《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這一懲罰侵犯著作權犯罪的單行法。到了1997年我國修訂刑法法典時,正式將這一單行法納入新刑法體系之中,成為「侵犯知識產權罪」的重要內容之一。
Ⅶ 著作權是版權嗎著作權與版權的關系是什麼
隨著國民素質的不斷提高,國民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強烈。越來越多的公民更加的關注法律,不斷的學習普及法律。越來越多的公民開始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近日來,有讀者問到著作權與版權的問題。著作權是版權嗎?下面八戒知識產權的小編就來給大家講一講著作權與版權的關系是什麼。著作權是版權嗎?著作權與版權的關系是什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六條: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所以說,從法律的上來講,著作權就是版權。為什麼說: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其主要理由是:第一,無論稱著作權還是稱版權,其規定的內容大體上是一致的。從世界各國的立法體例來看,稱著作權法的國家,其保護的客體不僅包括文字作品,也包括其他作品,還包括鄰接權的內容。稱版權法的國家,保護的內容主要也不是出版者的權利,而是作者的權利,其保護的客體和稱著作權法的國家基本一致。因此,稱著作權法還是稱版權法,從各國的歷史條件出發,其細微處可能有點差別,但從實質看,兩者的含義是一致的。第二,在國際法領域,著作權一詞和版權一詞是通用的,可以互換。如以大陸法系國家為主發起的伯爾尼公約,其第二條兩款中使用author’sright,日文轉譯為著作權,在該公約英文文本中,這幾處都換為right,日文轉譯為版權。第三,從我國的使用上看,著作權一詞和版權一詞也是通用的,其含義一致。對英文中的right,香港地區的作者一般譯為版權,台灣地區的作者一般譯為著作權,我國大陸的作者有的譯為版權,有的譯為著作權。從撰寫的論文和出版的圖書來看,雖然有的冠以著作權法有的冠以版權法,但研究的問題是相同的。著作權作品形式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關於著作權是版權嗎?著作權與版權的關系是什麼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版權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Ⅷ 為什麼國內的版權意識這么差
很多人沒有養成為知識版權付費的習慣。看vip電視劇想看免費的,看小說不想付錢內,看容盜版的。這些空子,讓很多商人有利可圖,比如說買vip電視劇全集多少錢,電子小說幾塊錢一本,相比正版的「高價格」,便宜的更吸引人,說到底是利益問題。
Ⅸ 網路版權保護有哪些依據
(一)保護的法律依據網路作品具有作品的三個構成要件:第一,它具有文學、藝術或科學的內容,是作者人格的延伸,思想和情感的表現;第二,它具有原創性,純系作者依法獨立創造完成;第三,它能夠以某種物質形式加以固定和表現,即任何自由上載到網際網路的文件必須輸人到伺服器的硬碟上。(二)保護措施1、技術措施技術是網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數據技術所產生的利潤空間和驅動力使得網路作品的非法復制與盜用有了經濟學的合理性。充分發揮技術措施的保護功能,首要的是加快技術創新並予以發展性應用。用技術來控制網路作品的使用與傳播成為數字領域中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通過開發防火牆技術、信息加密技術、水印載入技術、CA認證技術等,有效地阻止、限制或禁止不正當接觸或復制網路作品的行為,保護著作權人的權益和網路文獻信息安全。2、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一方面,要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既要對現有著作權法等進行修改完善,又要制定新的法律來規范作品網上傳輸行為;既可以通過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又可以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我國先後出台了《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修改了著作權法,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為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作品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另一方面,要加強網路執法,提升法律地位,維護法律權威。加強對網路傳播和經營活動中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採取審查准人制度,實施跟蹤監督,制止侵權行為的發生。同時,要依法規范網路主體的責、權、利,確保涉網各方的利益平衡與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網路空間中,作品權利人、網路服務商、傳統媒體、網路用戶都是網路主體。正如「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一樣,有權利的人也容易濫用權利。著作權人要求擁有作品的絕對專有權,而權利的相對性又不能容許它無限擴大。法律在保護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正當的財產權利及其基於這種權利帶來的財產性利益的同時,也要「為權利的行使設置邊界,為權利人的行為劃定籬笆」,調節網路主體之間的利益矛盾,保證網路作品得到合理使用。當網路作品著作權受到侵犯時,我們還可以採用行政救濟、仲裁救濟和司法救濟三種途徑對其損害予以補救:(1)行政救濟。根據著作權法和其實施條例及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的規定,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負有對著作權法和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中規定的與著作權有關的違法行為,可以實施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適用於與進出境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包括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專利權。」我國海關同時保護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對進口貨物和出口貨物等同對待在對知識產權進口環節的保護的同時,還進行出口環節的保護。(2)仲裁救濟。我國著作權法第54條規定,著作權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解決著作權糾紛的時效短,成本低,效率高,實行一裁終局原則。因此,從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考慮,立法機關把仲裁製度規定為解決著作權合同糾紛救濟的重要途徑,是非常有必要的。(3)司法救濟。第一,行政訴訟救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的,有兩種救濟途徑,一種是申請行政復議。另一種是提起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判。如果被處罰人不願意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對復議機關的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第二,民事訴訟救濟。根據著作權法第54條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①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②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③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主要是由著作權侵權行為的實施地、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刑事救濟。侵犯著作權的刑事司法救濟,是指侵犯著作權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侵犯著作權罪,依法要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的救濟手段。該罪的特點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人的許可,復制發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制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3、道德調控網路是自由與責任相統一的新領域。法律的共性不能完全涵蓋網路著作權保護中的特殊性,技術的受動本質要求人類對其予以理性的應用,道德作為人類一種主體的自律機制,能克服技術與法律的弊端與不足,時刻約束和監督網路主體的行為。因此,網路著作權保護還有賴於加強道德的規范與調控:首先,要建設完善的網路道德體系。其次,強化信息倫理教育,倡導網路行業自律。引導人們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公正平等地利用和傳播信息資源,理性地權衡自己的信息使用行為,在更廣泛、更基礎的層面上保護網路著作權。最後,完善網路道德原則。第一,堅持誠實信用原則。網路作品使用中產生的道德危機要求網路各方彼此相互尊重,恪守網路誠信。第二,堅持公平正義原則。明確著作權人和社會公眾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信息共享和信息獨有之間尋找一個「度」的考量。第三,堅持主體性原則。網路不同於現實生活環境,其道德約束力完全來自於主體具有的道德意識和判斷,不單是要求網路主體對自己的行為具有選擇權和決定權,更重要的是要承擔相應的行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