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使用權轉讓合同
以出讓方式來取得土地使源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也就是說,開發商轉讓給 的房地產的使用年限,不得多與它從政府出讓土地時取得的使用年限.否則,到了出讓期屆滿,政府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這不可能是筆誤,有可能是開發商的欺詐,根據<<合同法>>規定,欺詐脅迫損害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屬於可變更撤銷的合同. 添加評論(0)◆◆評論讀取中....請登錄後再發表評論!
2. 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合法嗎
合法的,使用權其實就是租賃關系
3. 店面轉讓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1、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個人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2、附期限的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3、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法定代表人越權行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
6、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8、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9、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10、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2、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4. 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
是否違約要根據你們簽訂的合同判斷
5. 淘寶店鋪轉讓合同是有效的嗎
淘寶是不支持店鋪轉讓的,這種合同無有效基礎,進一步的問題是合同條款無論怎麼完善的,但是主要是全部轉讓出去的話,基本還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