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用版權
㈠ 翻唱歌曲算侵權嗎
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
我國著作權法第37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1)翻唱用版權擴展閱讀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侵權行為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
為人由於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㈡ 有關翻唱的版權問題
首先要搞清一點,在演唱這方面是沒有版權所言的,雖然某位歌星可能第一個先唱了內那首歌曲,容但並不表示那首歌是屬於他(她)的,歌星只是表演者者而不是版權的所有者~如果要翻唱的人要出唱片翻唱那首歌只需要跟這首歌的詞曲作者和第一發行這歌的唱片公司聯系就可以~
㈢ 歌手翻唱歌曲是否需要購買版權
無論是在專輯里還是演唱會上演唱都要付版權費,在專輯里演唱涉及到作者的復制權,在演唱會上演唱涉及到作者的表演權,另外說明一下,只要向作者付費就可以了,作者是權利人,公司不是歌曲的權利人
㈣ 關於翻唱歌曲買賣及版權問題
關於你的翻唱版權問題我來回答:
賣你自行刻錄的CD存在兩個問題:
1.翻唱歌曲的版權方並沒有授權你翻唱並銷售,你自己翻唱只要不涉及商業活動就可以,拿去賣是不可以的。
2.翻唱歌曲銷售存在國家的音像製品必須要通過國家的許可,就是擁有出版發行許可證才可以在市場上銷售,個人的銷售也是要觸犯法律的。
3.如果你免費贈送的話是可以的,只要不是作為你銷售商品的一部分。簡單來說:你送的東西不是屬於你賣的東西的一部分就可以。
㈤ 翻唱歌曲,並上傳視頻到網上,點擊很高,需要買版權嗎
需要的。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如果翻唱他人的音樂作品並不是用於發表的或者進行營利的,是不屬於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5)翻唱用版權擴展閱讀
版權的取得方式: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
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台、出版社等等。
㈥ 要翻唱別人的歌並打算發行,是要購買著作權還是翻唱權
購買著作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6)翻唱用版權擴展閱讀:
著作權的相關規定
1、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2、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3、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㈦ 翻唱歌曲版權問題應該怎麼處理
一、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專,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屬,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
二、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
1、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等作品。
2、第10條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3、第24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
4、第48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㈧ 關於翻唱歌曲版權問題
原則上來講都是有版權問題的。重新填詞翻唱都要經過版權人的允許才行。不過有的版權人沒有限定別人不能進行翻唱,如果別人是在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情況下翻唱,版權人一般是不會追究的。重新填詞這個就肯定是要經過版權人的同意才行的。否則版權人可以依法追究侵權人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