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戶外廣告牌所有權
㈠ 設置戶外廣告位須向哪些部門申請
接觸很多朋友,發現有很多想做戶外廣告的商家,現在和大家介紹一下戶外廣告位是如何申請的!
1、你必須取得戶外廣告登記證。
申請戶外廣告登記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依法取得與申請事項相符的經營資格。
(二)擁有相應戶外廣告媒體的所有權。
(三)廣告發布地點、形式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符合當地人民政府和廣告管理部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要求。
(四)戶外廣告媒體一般不得發布各類非廣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應提供的證明文件: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二)廣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三)廣告合同一份(原件)。
(四)廣告發布場地使用協議書一份(原件)。
(五)依法律、法規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應當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批准文件。
(六)須填寫《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一份。
3、登記程序和有關要求
(一)戶外廣告登記申請,應當在廣告發布三十日前,向發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請,待證明文件齊備後予以受理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登記規費。
(二)經審查批準的戶外廣告必須按登記的地點、形式、規格、時間等內容發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記審批號要隨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三)戶外廣告登記後,三個月內未予發布,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已經登記,需要延長廣告發布時間或者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設立戶外廣告牌的程序!!要有廣告設置地的場租協議,廣告位方點陣圖,安全證明,和用電證明,結構製作圖紙,設置前的照片和設置後的效果圖,城管的審批報表報城管部門去審批
戶外廣告位通俗意義來說就是設置在各條交通要道的高炮廣告牌,他的特點有:高檔消費群的聚集地,從推銷的層面上來看,大多發布:汽車類、煙草類、手機類、電信類、家私類、銀行系統等廣告內容。人群一般消費檔次較高,在此處選位做廣告宣傳無形中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加之在此地的廣告位正是進入高速的必經之路,進進出出都能看到廣告位,並且廣告位於人們直線視覺之內,能夠長時間看到廣告牌的內容,從而加深了受眾對廣告牌內容的認知。
㈡ 戶外廣告位如何申請
1、你必須取得戶外廣告登記證。
申請戶外廣告登記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依法取得與申請事項相符的經營資格。
(二)擁有相應戶外廣告媒體的所有權。
(三)廣告發布地點、形式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符合當地人民政府和廣告管理部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要求。
(四)戶外廣告媒體一般不得發布各類非廣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應提供的證明文件: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二)廣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三)廣告合同一份(原件)。
(四)廣告發布場地使用協議書一份(原件)。
(五)依法律、法規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應當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批准文件。
(六)須填寫《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一份。
3、登記程序和有關要求
(一)戶外廣告登記申請,應當在廣告發布三十日前,向發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請,待證明文件齊備後予以受理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登記規費。
(二)經審查批準的戶外廣告必須按登記的地點、形式、規格、時間等內容發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記審批號要隨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三)戶外廣告登記後,三個月內未予發布,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已經登記,需要延長廣告發布時間或者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設立戶外廣告牌的程序!!要有廣告設置地的場租協議,廣告位方點陣圖,安全證明,和用電證明,結構製作圖紙,設置前的照片和設置後的效果圖,城管的審批報表報城管部門去審批
㈢ 戶外廣告位許可在哪裡申請 需要什麼材料
1、你必須取得戶外廣告登記證。
申請戶外廣告登記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依法取得與申請事項相符的經營資格。
(二)擁有相應戶外廣告媒體的所有權。
(三)廣告發布地點、形式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符合當地人民政府和廣告管理部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要求。
(四)戶外廣告媒體一般不得發布各類非廣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應提供的證明文件: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二)廣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三)廣告合同一份(原件)。
(四)廣告發布場地使用協議書一份(原件)。
(五)依法律、法規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應當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批准文件。
(六)須填寫《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一份。
3、登記程序和有關要求
(一)戶外廣告登記申請,應當在廣告發布三十日前,向發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請,待證明文件齊備後予以受理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登記規費。
(二)經審查批準的戶外廣告必須按登記的地點、形式、規格、時間等內容發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記審批號要隨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三)戶外廣告登記後,三個月內未予發布,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已經登記,需要延長廣告發布時間或者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設立戶外廣告牌的程序!!要有廣告設置地的場租協議,廣告位方點陣圖,安全證明,和用電證明,結構製作圖紙,設置前的照片和設置後的效果圖,城管的審批報表報城管部門去審批
補充一點:
如果是戶外立柱體廣告牌,也就是你所說的高炮就復雜得多。
一般每個地方這些都是已經經過規劃部門定點規劃,不能隨便
報建。象我們這里就是,申請了也不可能批。
㈣ 如何界定戶外廣告和招牌 有相關的文件嗎
【戶外廣告】(outdoor advertising)即被設置在戶外的廣告。
常見的戶外廣告有:路邊廣告牌、高立柱廣告牌(俗稱高炮)、燈箱、霓虹燈廣告牌、LED看板等,現在甚至有升空氣球、飛艇等先進的戶外廣告形式。
申請條件:
1、申請自設性戶外廣告:應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取得有關部門的設置批准文件,申請者須到設置廣告的<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辦理登記; 。
2、申請經營性戶外廣告:應為合法的廣告公司;取得有關部門的設置批准文件,申請者須到設置廣告<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記。
【招牌】
招牌主要是用來指示店鋪的名稱和記號,可稱為店標(店鋪的名稱);招牌在法律上定義為商號(Trade name)商號由文字和圖案等構成。
招牌不須審批,只要按照城管的條例不超高超寬,就可以安裝招牌。
㈤ 設置戶外廣告牌要不要經過山權所有者同意
需要經過山權人的同意,你可以租賃或買斷(要買斷手續較多).另外還需路政部門同意!
㈥ 戶外廣告牌的建立以及手續
北京戶外廣告審批機構及審批程序
審批項目依據:
《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規定》(1998年市人民政府第18號令)
《<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京政管字[2000]113號)
審批收費依據:本審批項目不收費
審批總時限:10個工作日
審批程序:
一、受理
條件:申辦人需提交如下申辦材料:
1、填寫齊全的《北京市戶外廣告審批表》一式三份,包括:申辦單位名稱及蓋章、地址、載體形式、規格、設置地點、設計及安裝單位名稱、產權部門簽署意見及蓋章等。
2、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團證等單位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3、戶外廣告陣地的所有權是私人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並附房主簽字。
4、戶外廣告設計及安裝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廣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5、包括戶外廣告在內的建築物立面效果圖或廣告彩色平面效果圖三份並附戶外廣告設置「位置」的4寸全景照片一張。
(以上均依據《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規定》第十條)
標准: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本崗位責任人:戶外廣告審批窗口受理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受理標准查驗申辦材料。
對申辦材料符合標準的,必須即時受理,將申辦材料轉審核人員。
對申辦材料不符合標準的,必須即時將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要求及申辦人的相關權利、投訴渠道一次性告知申辦人。
時限:即時。
二、審核
標准:
1、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2、戶外廣告的設置,應當適應首都的地位和城市性質,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符合地區功能要求、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的原則。
3、組織審批戶外廣告,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禁止在國家級、市級重要公共建築上設置廣告設施,重要公共建築包括:展覽館、博物館、音樂廳、美術館、圖書館、學校、體育場館。
(2)在平頂建築物或者構築物上設置廣告設施:在6米以下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設置廣告設施的高度不超過1.5米;在6米——12米以下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設置廣告設施的高度不超過2米;在12米——18以下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設置廣告設施的高度不超過3米;在18米以上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設置廣告設施的高度不超過4米;在建築物或構築物牆體上設置廣告設施的,廣告設施的外沿不得超過1.5米,並需與建築物或構築物協調。
(3)坡屋頂、屋頂造型獨特的建築物頂部不得設置廣告設施。
(4)不得在現狀和規劃城市綠地或影響現狀綠化效果的區域內設置廣告設施。
(5)不得影響市政、交通設施的使用,不得破壞城市景觀,影響殘疾人設施的使用。
(6)戶外廣告設施應與燈光和夜景照明相結合。
(以上依據《<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三、六、七、九、十一項)
4、對戶外廣告設施的其他要求
(1)建築物、構築物結合的附著式戶外廣告設施的設計應由具有建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結合建築整體布局和立面要求進行設計。
(2)應由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
(3)戶外廣告設置者對戶外廣告設施負有安全管理的責任,對戶外廣告進行日常維護管理,保證其牢固安全,整潔美觀,字體規范完整,夜間照明和顯亮設施功能完好。因戶外廣告畫面污損、字體殘缺、燈光顯示不完整、戶外廣告牌空置等影響市容市貌的,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以上依據《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規劃標准》 市規發[2001]791號 第三條第一、二、四項)
5、戶外廣告的設置期限不超過2年。設置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拆除。設置期限屆滿需要延長的,應當於到期之日前3個月向原審批部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以上依據《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規定》第十三條)
本崗位責任人:戶外廣告辦審核人員。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負責對戶外廣告的設置地點進行現場勘察。
(2)組織協調市容、工商等有關部門共同審核。
(3)按照審核標准進行審核。
對符合標準的,必須提出同意批準的審核意見,將申辦材料和審核意見轉復審人員。
對不符合標準的,不予審批,在註明不予批準的意見及理由後轉復審人員。
時限:3個工作日。
三、復審
標准:同審核標准。
本崗位責任人:戶外廣告辦負責人。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復審標准對審核意見進行復審。
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直接轉審定人員。
不同意審核人員意見的,應與審核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後,提出復審意見及理由,轉審定人員。
時限:3個工作日。
四、審定
標准:同審核標准。
本崗位責任人:主管主任。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審定標准對復審意見進行審定。
同意復審意見的,履行審定手續,簽章後退受理人員。
不同意復審意見的,應與復審人員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後,提出審定意見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員。
時限:2個工作日。
五、告知
本崗位責任人:戶外廣告審批窗口受理人員。
工作標准:
1、及時、准確告知申辦人辦事結果。
2、發放的批件完整、正確、有效。
3、留存歸檔的審批材料齊全、規范。
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按照工作標准進行告知,發放批件並歸檔。
對審定通過的,履行規定手續,通知申辦人領取。
對退回的中止件,必須將需要補齊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辦人,並將申辦材料退申辦人。
對不予批准件,必須將理由告知申辦人,並將申辦材料退申辦人。
審批工作結束後,將審批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按要求歸檔。
時限:1個工作日。
北京市政管理委員會戶外廣告管理處聯系方式
電話: 66026630
北京市政管理委員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大街80號
郵編: 100032
電話: 66011988
㈦ 戶外廣告招牌設置使用權如何評估
根據抄位置和情況來考慮。比如你可以通過多找幾家廣告公司、說你的戶外大牌子向外招租,看看各家廣告公司是不是感興趣、感興趣的能報價多高?基本就出來了,哥們。一般情況下,一年的廣告發布費用相當於你的設置費,第二年就開始是純利潤了。但是注意,你要說你的牌子能保證3年以上,很多公司都不會相信的。尤其是目前城市改造力度這么大的情況下。哈
㈧ 要設立戶外的廣告牌程序上應該怎麼申請
申請機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申請程序: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部門申報,填申請表格,經城管部門現場勘查鑒定符合規定後准予實施。 申請表格主要填的有所申請的廣告內容,廣告單位,申請單位,申請人姓名,申請時間和安置場所時間等。 最好帶上佔用場地的相關證明,如房產證復印件或者房主同意施放的證明等,因為有時需要這些證明文件。保證能夠一次到位的申請。
詳細流程 :
1、你必須取得戶外廣告登記證。 申請戶外廣告登記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依法取得與申請事項相符的經營資格。 (二)擁有相應戶外廣告媒體的所有權。
(三)廣告發布地點、形式在國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符合當地人民政府和廣告管理部門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要求。
(四)戶外廣告媒體一般不得發布各類非廣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應提供的證明文件: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二)廣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三)廣告合同一份(原件)。
(四)廣告發布場地使用協議書一份(原件)。
(五)依法律、法規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應當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批准文件。
(六)須填寫《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一份。
3、登記程序和有關要求
(一)戶外廣告登記申請,應當在廣告發布三十日前,向發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請,待證明文件齊備後予以受理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登記規費。
(二)經審查批準的戶外廣告必須按登記的地點、形式、規格、時間等內容發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記審批號要隨廣告內容同時發布。 (三)戶外廣告登記後,三個月內未予發布,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已經登記,需要延長廣告發布時間或者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注意:
設立戶外廣告牌的程序,要有廣告設置地的場租協議,廣告位方點陣圖,安全證明,和用電證明,結構製作圖紙,設置前的照片和設置後的效果圖,城管的審批報表報城管部門去審批
㈨ 大型商場戶外廣告的所有權、經營權及申請程序是怎麼樣的比如,這個商場是我的,我剛怎麼經營這些廣告位
出租廣告位啊,跟廣告公司聯系啊
㈩ 非法戶外廣告牌的判定標準是什麼依據什麼執行
沒有辦理發布戶外廣告相關材料的都是非法,每個城市標准都不同的,處理上就看性質了,可大可小。
為加強城市市容市貌管理,保持城市環境整潔美觀,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對市區內非法戶外廣告牌匾進行全面清理整頓,特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市區街路兩側建築物和各種公共設施、樹木上以及小區內和樓梯間擅自塗寫、刻畫、張貼、懸掛、投放、設置、散發展銷訂貨、商品介紹、影訊、搬家、文體、行醫治病、尋人啟示、失物招領、換房信息、路引標志等各類廣告、牌匾、標語、宣傳品。
二、經批準的戶外廣告、牌匾,必須在管理部門指定的位置張貼、懸掛、設置,長春名車廠樓頂廣告牌並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清除、更換,不得影響市容景觀。
三、凡未經批准張貼、懸掛、塗寫、刻畫、投放、設置、散發戶外廣告、牌匾的,由責任單位、責任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或拒不接受處理的,由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每處處以扣元至200元的罰款,並會同工商、電信、移動通信、聯通公司、尋呼公司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四、張貼非法行醫、販賣假葯的行醫、賣葯窩點,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五、張貼辦理假文憑廣告的,由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予以查處。
六、對妨礙市容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治安處罰。
七、公安、工商、衛生、民政、電信、房產等有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市容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清理整頓工作。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