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知識產權的論文土木
A. 知識產權心得體會 論文
知識產權的稱謂來源於18世紀的德國(注3),將一切來自知識活動的權利概括為知識產權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時法學家皮卡弟,這一學說被廣泛傳播,得到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的承認(注4)。對我國來說,知識產權是個外來語,是對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一種翻譯。從國際上看,對規范知識產權領域立法、執法和一般民事行為影響重大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本身並未給知識產權下概括性的定義,它們只是規定列舉了知識產權應當包括的范圍和權利種類。對於條約和法律來說,在一般情況下只要規定了權利的具體范圍和如何調整此種權利關系、保護此種權利的實現,也就完成了任務。而此種任務的完成,並不意味著排除了應當在理論上在深入對其認識的基礎上給予其合適的理論概括,包括賦予其准確的概念.由於國際上有專門制定和操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等國際組織,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談判和各種理論觀點對我國影響頗深。我們在分析當今各類被通稱為知識產權法保護范圍的基礎上,應當首先著力把握被知識產權所保護眾多對象的本質,既注意保護對象的整體本質,又要注意每一類保護對象與它對象的本質差別;然後(或同時)掌握其整體和每類所保護的確切范圍,並將其本質和范圍兩者結合起來,以從整體上把握和理解知識產權及其概念。
B. 求篇關於知識產權的文章
論國際貿易中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現存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摘要] 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國際貿易中最為重要的問題之一。知識產權貿易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顯著,隨著加入世貿組織,重視和加強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國民的知識產權意識,對於我國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國際貿易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從知識產權理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為切入點,重點分析了我國知識產權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從國家和企業的戰略高度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關鍵詞] 知識產權保護保護戰略
知識產權主要指個人及其組織在腦力勞動方面創造並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它具有無形性、雙重性、確認性和獨占性的特點。根據我國知識產權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識產權有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等。知識產權保護在當今知識經濟社會顯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勵發明,創新知識,而且可以引進先進技術和資金,加快配置技術創新資源,促使新技術商品化和產業化。本文從知識產權理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為切入點,重點分析了我國知識產權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從國家和企業的戰略高度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一、知識產權保護與國際貿易的關系
知識產權保護是以知識為基礎的對國際及國際經濟關系的反映,是新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根據馬克思的剩餘價值學說,只有物質資料生產才能產生剩餘價值,而知識產權作為一種非物質經濟本身不產生剩餘價值,只有參與物質生產部門的價值分割才能產生價值。在國際貿易的過程中,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壓低物質部門的產品價格,而提高與知識相關的非物質經濟部門的價格,從而在國際貿易中取得較為有利的地位。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在國際貿易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際上把知識產權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相提並論,其重要性可見一斑。1994年在關貿總協定烏拉圭第十回合談判過程中,形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簡稱《TRIPS》協議;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TRIPS》協議同時生效,2001年我國加入世貿組織,《TRIPS》協議也當然成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准則。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將產生重要的影響。
1.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有利於我國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
眾所周知,對外貿易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商品和服務的知識含量和技術含量越來越高,其中涉及知識產權的商品佔有較大的比重,且這個比重還在不斷攀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之所以能夠大量成功地引進外資和國外的先進技術,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我國建立並實行了知識產權制度,為正常的國際貿易活動和投資活動奠定了基礎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中,國際貿易和投資才能得到有效發展。
2.知識產權保護對發展中國家的不利影響
在弗農的產品生命周期理論中,一般來說,一個國家的工業都將經歷以下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創造新產品,進入國內市場;第二階段,國內市場飽和,向國外市場出口;第三階段,對外投資,向外國市場提供產品;第四階段,外國生產,向母國市場出口。從發達國家角度說,當處於產品周期的二、三階段時,它會極力支持自由貿易;而當到了第四階段時,國內市場的產品為進口產品所替代時,該國產品的市場地位開始衰落,其市場佔有率受到挑戰。此時,它會轉向知識產權保護,在貿易政策中會極力與知識產權保護掛鉤,通過強制性措施來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以設法減慢產品周期的步伐。這對在技術上處於相對落後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無疑是有失公平的。這樣知識產權的保護無疑擴大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差距,貧富差距愈加嚴重。
二、當前我國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問題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隨著世界步入經濟全球化時代,以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政府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關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國公認的成績。但從我國社會還正處在初級階段,市場經濟制度還有待完善,在國際貿易中,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1.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較薄弱
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我國企業每年取得省部級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幾萬個項目,而申請的專利數卻不到10%,企業較為重視有形資產的保護,卻忽視了其作為無形資產的保護,從而導致我國每年有很多知識產權被「搶注」 。所以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已成為企業家的共識,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也已成為企業發展的「原動力」和「分水嶺」。目前,我國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如山西老陳醋商業秘密泄露事件的發生;景泰藍、宣紙等民族絕技的泄密,國內大量的知名商標在國外被搶注。因此,在大力保護國外的馳名商標時,應加強對國內馳名商標的扶植與保護。
2.知識產權人才缺乏
國內大多數企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沒有專門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人員,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識產權知識的人才不多。企業萬一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要麼處於極其被動的地位,要麼要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包括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產權談判及分析工作,因為專業人才的缺乏而無人勝任。
3.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亟待完善
我國有些法律和TRIPS相關法律還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許多空白。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的一種合法壟斷。一些跨國公司企圖利用知識產權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競爭實現其壟斷地位。針對濫用知識產權的非法壟斷行為,許多發達國家都通過制定反壟斷法進行制約,但我國目前還沒有出台反壟斷法,知識產權保護法律中也沒有可操作的反壟斷條款。這樣,我國企業在遇到知識產權爭端時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動狀態,從而在國內市場上對其他企業的壟斷行為束手無策、在國外市場上遇到嚴格的反壟斷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尷尬境地。
三、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在國際貿易過程中,各國都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護制度,來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對我國而言,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涉及面較廣的系統工程,雖然我國政府在這方面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制度,但真正從國民意識上重視知識產權問題還需一個過程。就目前看,應該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實施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1)政策傾斜,資金扶持。政策上要從籠統扶持轉到重點支持專利項目上來,特別是那些高科技專利項目,建設擁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民族工業群體。同時,採取有力措施,保證專利制度各項獎酬的兌現,重獎一些重大發明專利技術。在資金上,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各級政府都應建立專利基金,以財政、企業為主體,廣開資金來源,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重點支持那些有廣泛的市場前景、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專利技術,如火炬計劃、星火計劃、高新技術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新產品開發項目等各種科技和經濟計劃項目。
(2)加強立法,完善法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制定要以鼓勵創新、優化環境為宗旨,進一步形成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我國國情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抓緊修訂和完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保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等的立法。 同時,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決好知識產權糾紛。積極發揮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和區域協作執法機制的作用,打擊和防範群體侵權、反復侵權行為。鞏固知識產權重大案件聯合督辦制度以及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間的溝通對話機制。加強「奧運會」和「世博會」等各類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我國農業技術、農用工具、農葯化肥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認真落實知識產權司法解釋,依法追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3)重視人才,培養人才。科技以人為本,人才是國家的第一資源。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誰佔有的人才越多,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取得勝利。近年來,跨國公司已經加大了對中國本土人才的爭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將會失掉企業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結構變革,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要多渠道、多層次地開展人才隊伍培養工作,特別是加大知識產權工作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類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內的規模宏大的知識產權隊伍。繼續加強對各級政府領導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知識產權宣傳與培訓工作。
(4)突出特色,借鑒經驗。發展經濟有特色,保護知識產權也應該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國和地區特色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重點和方向。近年來,美國將打擊盜版等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其中媒體盜版是重中之重。同時,它們根據現代標准改進美國知識產權法規——特別是刑事懲處手段,包括通過修訂及更新美國簽署的雙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條約,讓盜版者及偽冒者在美國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國也應注重在尋求傳統知識資源的聯合保護。當發達國家對全球現代工業知識產權「圈地運動」基本完成後,我們的「傳統知識」便成為新世紀圈地運動的新目標。中國應當積極運用現行知識產權法律機制,對傳統知識資源進行保護的同時,積極尋求國際聯合集團式的保護。
2.實施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1)樹立品牌 ,增強意識。知識經濟時代,品牌之「名」越來越在於產品的知識含量之高,企業應保持產品在知識含量上的優勢來謀求產品的競爭優勢,只有企業掌握了過硬的知識產權,才能在市場上推出叫得響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國際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響的民族品牌,更應該樹立品牌保護意識,洞悉跨國集團在我國運用的品牌戰略,以品牌的國際化帶動知識產權戰略。不僅要利用國內的資源條件和市場,更要充分利用國外的資源與市場,進行跨國經營,使我們的品牌發展成為全球化品牌。由於我國的一些企業在早些年沒有商標保護意識,大量的國內馳名商標被在國外搶注,例如「同仁堂」「青島啤酒」等,使這些企業在國外的發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們要吸取這些教訓,要時刻注意自己的馳名商標的保護問題。否則無異於在扼殺企業在國外的發展之路。
(2)加強申請,促進保護。據報道,僅加入世貿以來我國企業因知識產權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累計超過10億美元。因此我們應從多個角度、立體地實施專利保護戰略。實施專利保護戰略作為企業發展的護身符已是我國企業的當務之急。
第一,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機構,建立專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構建知識產權保護網,通過專利信息中心,對與本企業產品相關的專利作分類管理。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統計表明,每年新技術發明創造的90%以上都會在專利文獻中檢索到,所以我們可以不斷地更新我們的專利資料庫,對相似技術進行排查並通過專業人員對相關內容進行侵權分析,在不構成侵權的情況下,使企業的研發人員了解本行業的技術發展趨勢,為創新項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開發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專利申請率,設置專利網戰略。對每一項創新方案都申請一項專利,並在基本專利的周圍設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權利,並且技術開發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升級的過程,因此當一個企業擁有自己的自主專利權時,應通過不斷改進原有技術而獲得網狀的專利保護范圍。
(3)加大創新,提高效率。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必須加快建立企業技術創新體系, 增加知識產權的產出量,形成企業在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體地位。一要在企業技術創新過程中確立知識產權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識產權文獻,注意發現、申報和形成知識產權;二要加強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使技術中心成為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載體,成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調動和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強產學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共同開發新產品和新技術,建立研究所和實驗室,共同培養技術人才。
C. 求:關於知識產權方面的論文。
三、關於知識產權犯罪的主觀罪過 刑法學界一般認為,知識產權犯罪的罪過形式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類罪。這是因為:第一,從刑法理論上看,知識產權犯罪可歸入法定犯。法定犯作為一定的社會現象,其本身並不一定蘊含著法律所禁止的性質或為社會所責難的性質,國家之所以認為這種行為是犯罪行為,完全是出於某種行政的社會政策的需要。法定犯由於其倫理道德上的可譴責性較弱,不宜對其主觀犯意過於苛責,行為人只有在出於故意的情況下,才宜作為犯罪對待。過失行為則通常作為一般違法行為處理。這是刑法人道和刑法謙抑的價值取向的必然要求。第二,從刑事立法來看,考慮到刑事立法以懲罰故意為原則、過失為例外和犯罪故意一般不作規定,過失則明確規定的立法原則,本類犯罪應屬故意犯罪無疑。 我國刑法學界對於知識產權犯罪的主觀故意的要素和內容還有不同的認識,尤其表現在對於違法性認識和犯罪目的的看法上。 第一,關於違法性認識。對於違法性認識是否為故意的要素,各國刑法有不同的規定,刑法學界爭議較大,實際部門也有不同的認識和做法。在此問題上持何種立場和態度對於定罪量刑有重要意義。 第二,關於犯罪目的。對於知識產權犯罪的目的內容,尤其是是否「以營利為目的」,目前,在刑法學界爭議甚大。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點: 第一種認為:知識產權犯罪在主觀上,行為人須是出於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以營利為目的是這類犯罪的共同主觀特徵,同時也是構成犯罪的主觀要件[14](P.460~461)。 第二種認為:侵犯商標權、專利權的犯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基於故意;侵犯著作權的犯罪,在主觀方面除了是基於故意之外,還必須是以營利為目的;侵犯商業秘密權的犯罪也不需以營利為目的。 第三種認為:侵犯著作權犯罪的犯罪構成的主觀方面是以「營利為目的」,這個范圍限制過窄、過死,建議除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外,考慮到行為人在抄襲、剽竊、假冒他人作品時是以秘密方式進行的,是否可增加「以盜竊他人名譽為目的」或「以詆毀他人名譽為目的」等表述,適度擴大對犯罪主觀方面的規定。 四、關於知識產權犯罪犯罪構成的描述性要件 在我國刑法中,有些犯罪行為事實只要符合某法定犯罪構成關於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四個要件的規定,則構成犯罪,這被稱為行為犯。但有一些犯罪行為,卻要求具備諸如「情節嚴重」、「後果嚴重」等條件才成立犯罪,這被稱為情節犯或結果犯。為便於研究,我們將前述四個要件稱為犯罪構成的基本要件,它們對於任何犯罪的成立都不可缺少;將「情節嚴重」、「後果嚴重」稱為犯罪構成的描述性要件,它們對於情節犯、結果犯等的成立不可缺少。由於我國採取犯罪構成的「立法既定性又定量」的模式(這不同於外國刑法犯罪構成的「立法定性、司法定量」模式),犯罪構成的描述性要件作為立法定量的表現,在司法實踐中通常被直接作為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的判斷標志,其規定是否適當,意義重大。 我國刑法典對知識產權犯罪的犯罪構成描述性要件的規定有以下5種情況: 1.以「造成重大損失」作為要件,如侵犯商業秘密罪。 2.以「銷售金額數額較大」作為要件,如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3.以「違法所得數額巨大」作為要件,如銷售侵權復製品罪。 4.以「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作為要件,如侵犯著作權罪。 5.以「情節嚴重」作為要件,如假冒注冊商標罪,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 可以預見,伴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改革開放的中國社會必將面臨日益嚴重和復雜的知識產權犯罪問題。如何完善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是擺在刑法學者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我們期待著關於知識產權犯罪的研究進一步深入。
D. 2000字關於知識產權的論文
知識產權(英語: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主要分類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
廣泛使用該術語「知識產權」是一個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後出現的,最近幾年才變得常見。簡稱IP。
E. 有關知識產權的論文題目
知識產權法考試參考論文題目
1、綜述:知識產權的客體(抽象)
2、綜述:知識產權的保護模式(權利及其實施)
3、綜述:知識產權的客體與保護模式之關系
4、綜述:物的分類(如古羅馬法關於物的分類)
5、綜述:物權的保護模式
6、綜述:物權的客體與物權保護模式之關系
7、綜述:服務的分類——從服務貿易的角度
8、綜述:服務與信息
9、綜述:信息與財產
10、綜述:信息之上的權利
11、綜述:作品與人格
12、綜述:原件、復製品(臨摹)與知識產權的行使
13、綜述:資料庫之上的權利
14、綜述:著作權之內容
15、綜述:專利權之內容
16、綜述:著作權內容與專利權內容之區別
17、綜述:商標權侵權理論與案例
18、綜述:商標權和商號權之沖突解決
16、綜述:未注冊商標與權利
17、綜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模式
18、綜述:商標與平行進口
19、綜述:商品化權的權利性質以及案例分析
20、綜述:商業秘密的保護模式以及案例分析
21、綜述:遺傳資源的內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
22、綜述:遺傳資源的歸屬以及案例分析
23、綜述:遺傳資源的保護模式以及案例分析
24、綜述:傳統知識的外延
25、綜述:傳統知識的保護模式以及案例分析
26、綜述:知識產權糾紛的多元化解決機制以及案例分析
27、調查:各地地理標志的保護現狀與對策以及案例分析
28、調查:各地傳統知識的保護措施與問題以及案例分析
29、調查:民間文藝的保護措施與經濟效益的實現以及案例分析
30、調查:城市知識產權戰略
31、調查:企業知識產權戰略
F. 急求一篇關於知識產權的文章
論國際貿易中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現存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摘要] 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國際貿易中最為重要的問題之一。知識產權貿易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顯著,隨著加入世貿組織,重視和加強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國民的知識產權意識,對於我國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國際貿易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從知識產權理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為切入點,重點分析了我國知識產權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從國家和企業的戰略高度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關鍵詞] 知識產權保護保護戰略
知識產權主要指個人及其組織在腦力勞動方面創造並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它具有無形性、雙重性、確認性和獨占性的特點。根據我國知識產權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識產權有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等。知識產權保護在當今知識經濟社會顯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勵發明,創新知識,而且可以引進先進技術和資金,加快配置技術創新資源,促使新技術商品化和產業化。本文從知識產權理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為切入點,重點分析了我國知識產權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從國家和企業的戰略高度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一、知識產權保護與國際貿易的關系
知識產權保護是以知識為基礎的對國際及國際經濟關系的反映,是新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根據馬克思的剩餘價值學說,只有物質資料生產才能產生剩餘價值,而知識產權作為一種非物質經濟本身不產生剩餘價值,只有參與物質生產部門的價值分割才能產生價值。在國際貿易的過程中,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壓低物質部門的產品價格,而提高與知識相關的非物質經濟部門的價格,從而在國際貿易中取得較為有利的地位。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在國際貿易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際上把知識產權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相提並論,其重要性可見一斑。1994年在關貿總協定烏拉圭第十回合談判過程中,形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簡稱《TRIPS》協議;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TRIPS》協議同時生效,2001年我國加入世貿組織,《TRIPS》協議也當然成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准則。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將產生重要的影響。
1.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有利於我國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
眾所周知,對外貿易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商品和服務的知識含量和技術含量越來越高,其中涉及知識產權的商品佔有較大的比重,且這個比重還在不斷攀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之所以能夠大量成功地引進外資和國外的先進技術,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我國建立並實行了知識產權制度,為正常的國際貿易活動和投資活動奠定了基礎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中,國際貿易和投資才能得到有效發展。
2.知識產權保護對發展中國家的不利影響
在弗農的產品生命周期理論中,一般來說,一個國家的工業都將經歷以下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創造新產品,進入國內市場;第二階段,國內市場飽和,向國外市場出口;第三階段,對外投資,向外國市場提供產品;第四階段,外國生產,向母國市場出口。從發達國家角度說,當處於產品周期的二、三階段時,它會極力支持自由貿易;而當到了第四階段時,國內市場的產品為進口產品所替代時,該國產品的市場地位開始衰落,其市場佔有率受到挑戰。此時,它會轉向知識產權保護,在貿易政策中會極力與知識產權保護掛鉤,通過強制性措施來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以設法減慢產品周期的步伐。這對在技術上處於相對落後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無疑是有失公平的。這樣知識產權的保護無疑擴大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差距,貧富差距愈加嚴重。
二、當前我國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問題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隨著世界步入經濟全球化時代,以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政府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關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國公認的成績。但從我國社會還正處在初級階段,市場經濟制度還有待完善,在國際貿易中,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1.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較薄弱
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我國企業每年取得省部級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幾萬個項目,而申請的專利數卻不到10%,企業較為重視有形資產的保護,卻忽視了其作為無形資產的保護,從而導致我國每年有很多知識產權被「搶注」 。所以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已成為企業家的共識,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也已成為企業發展的「原動力」和「分水嶺」。目前,我國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如山西老陳醋商業秘密泄露事件的發生;景泰藍、宣紙等民族絕技的泄密,國內大量的知名商標在國外被搶注。因此,在大力保護國外的馳名商標時,應加強對國內馳名商標的扶植與保護。
2.知識產權人才缺乏
國內大多數企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沒有專門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人員,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識產權知識的人才不多。企業萬一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要麼處於極其被動的地位,要麼要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包括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產權談判及分析工作,因為專業人才的缺乏而無人勝任。
3.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亟待完善
我國有些法律和TRIPS相關法律還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許多空白。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的一種合法壟斷。一些跨國公司企圖利用知識產權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競爭實現其壟斷地位。針對濫用知識產權的非法壟斷行為,許多發達國家都通過制定反壟斷法進行制約,但我國目前還沒有出台反壟斷法,知識產權保護法律中也沒有可操作的反壟斷條款。這樣,我國企業在遇到知識產權爭端時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動狀態,從而在國內市場上對其他企業的壟斷行為束手無策、在國外市場上遇到嚴格的反壟斷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尷尬境地。
三、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在國際貿易過程中,各國都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護制度,來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對我國而言,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涉及面較廣的系統工程,雖然我國政府在這方面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制度,但真正從國民意識上重視知識產權問題還需一個過程。就目前看,應該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實施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1)政策傾斜,資金扶持。政策上要從籠統扶持轉到重點支持專利項目上來,特別是那些高科技專利項目,建設擁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民族工業群體。同時,採取有力措施,保證專利制度各項獎酬的兌現,重獎一些重大發明專利技術。在資金上,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各級政府都應建立專利基金,以財政、企業為主體,廣開資金來源,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重點支持那些有廣泛的市場前景、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專利技術,如火炬計劃、星火計劃、高新技術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新產品開發項目等各種科技和經濟計劃項目。
(2)加強立法,完善法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制定要以鼓勵創新、優化環境為宗旨,進一步形成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我國國情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抓緊修訂和完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保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等的立法。 同時,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決好知識產權糾紛。積極發揮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和區域協作執法機制的作用,打擊和防範群體侵權、反復侵權行為。鞏固知識產權重大案件聯合督辦制度以及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間的溝通對話機制。加強「奧運會」和「世博會」等各類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我國農業技術、農用工具、農葯化肥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認真落實知識產權司法解釋,依法追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3)重視人才,培養人才。科技以人為本,人才是國家的第一資源。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誰佔有的人才越多,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取得勝利。近年來,跨國公司已經加大了對中國本土人才的爭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將會失掉企業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結構變革,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要多渠道、多層次地開展人才隊伍培養工作,特別是加大知識產權工作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類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內的規模宏大的知識產權隊伍。繼續加強對各級政府領導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知識產權宣傳與培訓工作。
(4)突出特色,借鑒經驗。發展經濟有特色,保護知識產權也應該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國和地區特色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重點和方向。近年來,美國將打擊盜版等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其中媒體盜版是重中之重。同時,它們根據現代標准改進美國知識產權法規——特別是刑事懲處手段,包括通過修訂及更新美國簽署的雙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條約,讓盜版者及偽冒者在美國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國也應注重在尋求傳統知識資源的聯合保護。當發達國家對全球現代工業知識產權「圈地運動」基本完成後,我們的「傳統知識」便成為新世紀圈地運動的新目標。中國應當積極運用現行知識產權法律機制,對傳統知識資源進行保護的同時,積極尋求國際聯合集團式的保護。
2.實施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1)樹立品牌 ,增強意識。知識經濟時代,品牌之「名」越來越在於產品的知識含量之高,企業應保持產品在知識含量上的優勢來謀求產品的競爭優勢,只有企業掌握了過硬的知識產權,才能在市場上推出叫得響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國際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響的民族品牌,更應該樹立品牌保護意識,洞悉跨國集團在我國運用的品牌戰略,以品牌的國際化帶動知識產權戰略。不僅要利用國內的資源條件和市場,更要充分利用國外的資源與市場,進行跨國經營,使我們的品牌發展成為全球化品牌。由於我國的一些企業在早些年沒有商標保護意識,大量的國內馳名商標被在國外搶注,例如「同仁堂」「青島啤酒」等,使這些企業在國外的發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們要吸取這些教訓,要時刻注意自己的馳名商標的保護問題。否則無異於在扼殺企業在國外的發展之路。
(2)加強申請,促進保護。據報道,僅加入世貿以來我國企業因知識產權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累計超過10億美元。因此我們應從多個角度、立體地實施專利保護戰略。實施專利保護戰略作為企業發展的護身符已是我國企業的當務之急。
第一,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機構,建立專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構建知識產權保護網,通過專利信息中心,對與本企業產品相關的專利作分類管理。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統計表明,每年新技術發明創造的90%以上都會在專利文獻中檢索到,所以我們可以不斷地更新我們的專利資料庫,對相似技術進行排查並通過專業人員對相關內容進行侵權分析,在不構成侵權的情況下,使企業的研發人員了解本行業的技術發展趨勢,為創新項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開發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專利申請率,設置專利網戰略。對每一項創新方案都申請一項專利,並在基本專利的周圍設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權利,並且技術開發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升級的過程,因此當一個企業擁有自己的自主專利權時,應通過不斷改進原有技術而獲得網狀的專利保護范圍。
(3)加大創新,提高效率。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必須加快建立企業技術創新體系, 增加知識產權的產出量,形成企業在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體地位。一要在企業技術創新過程中確立知識產權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識產權文獻,注意發現、申報和形成知識產權;二要加強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使技術中心成為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載體,成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調動和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強產學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共同開發新產品和新技術,建立研究所和實驗室,共同培養技術人才。
G. 關於知識產權法的論文
淺析知識產權法與公共利益
【摘要】知識產品不僅是一種個人財富,更是一種社會財富,知識產品的推廣和應用關繫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這就要求我國在進行知識產權立法時要兼顧知識產權人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達到兩者的平衡。
【關鍵詞】知識產權;公共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私權」性是知識產權的基本屬性,知識產權作為知識財產私有的權利形態,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但是,知識產權的保護客體——知識產品,是一種信息,具有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的雙重性質,而由此帶來的權利義務的分配,不僅關繫到知識產權人的個人利益,也關繫到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知識產權立法在確認和保障知識產權人的利益同時也需要兼顧對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來,國際上的一些知識產權公約明確地對知識產權法中的公共利益問題作了規定。確保公共利益已成為各國知識產權立法的宗旨。本文僅結合知識產權專門法中的著作權法、
專利權法、商標權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分析知識產權法對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
一、知識產權法在賦予專有使用知識產品的基礎上激勵知識產品的創造活動
知識產品作為無形財產與有形財產不同,知識產品一旦被公開就很難由原來的知識產品所有人專有地控制。競爭者可以通過研究、模仿市場中的知識產品生產同類產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勞動和研發成本,並承擔相應的市場風險。因此,競爭者可以以更低的價格在市場上出售同類知識產品,與知識產品所有人展開競爭,這使得知識產品所有人很難從其智力活動中收回投資,更談不上收益,極大地挫傷了知識產品所有人進行智力活動的積極性。知識產權法賦予知識產品所有人以專有使用權,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可以憑借這種壟斷地位收回自己為進行智力活動所進行的各方面的投資,這種制度設計激勵著知識產品的創作活動,例如,著作人身權財產權的賦予激發對智力作品的創作和傳播、專有實施權所帶來的巨大收益激發人們從事發明創造活動、商標的專有使用促使廠商改善商品質量,創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說,知識產權法反映了賦予有限的壟斷權刺激革新目的的動態效率,它通過授予有限的壟斷權利刺激了知識創造活動,報償在創新上的投資從而刺激對創新者在時間、精力和資金方面的投入,從而創造出更多的知識產品,不斷地滿足社會對知識產品的需求。
二、以壟斷換「公開的機制」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公共利益
知識產權法通過一系列制度設計激勵將知識產品向盡早社會公開,可以說公開也是一種重要的社會公共利益。它不僅保障公眾正當地接近原創者的知識產品,為後續創新提供充分的「養料」,促進技術創新和文化創新;而且避免了對同一客體的重復創作和研究,節約了社會資源。這一點在著作權法和專利權法中表現的尤為明顯,著作權法賦予了權利人專有復制發行權換取了對作品的公開,為後續性創作提供了大量的資料,雖然限制了對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別是帶有贏利性質的利用和傳播,在獨創性的層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會需要的新作品的創作,最終促進了文化繁榮和文明進步。專利法更是如此,專利法通過專利的「充分公開」要件確保所授予的專利公開,這些以公開的專利成為重要的信息來源,為後續發明和研究提供了技術信息和知識,避免了對同一客體的重復投資,研發者將節省的時間和經費來進行其他的研發,不斷促進新發明更多的被創造出來,以滿足社會對技術進步的需要。
三、適當的限制知識產權人的權利以達到個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
國內外相關法律,都將公共利益作為知識產權人行使其權利的前提,如我國《著作權法》第四條第2款規定,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再如美國,其立法和司法都強化了「知識產權是為了實現社會目標的有限的權利」的觀點,堅持「對知識產權人的報償是作為第二位考慮的」。因此,知識產權都具有有條件的獨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時間性的特點。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知識產權法對知識產權保護做了時間和范圍的限制。如我國現行《專利法》對於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經過20年後,發明專利就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其次,知識產權法還規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以及「強制實施」條款。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製造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製造的專利產品售出後他人使用或銷售該產品不構成侵權即專利權人權利用盡後的使用不侵權。在充分保護權利基礎上對知識產權作以必要的限制是為了在保護私權的前提下維護公共利益,尋求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正所謂權利的限制,應是在充分保護權利基礎上的必要限制;權利的保護,應是在實現社會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護。
四、促進公平競爭,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對有效競爭的促進是知識產權法的一種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產者可以使用市場中任何可以獲得的手段,針對他們的競爭者來獲得優勢,但是這種手段必須正當、合法、體現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在缺乏知識產權的保護下,企業可以立即復制被改進的技術與改進者展開競爭而沒有必要投入時間和精力進行技術改造;廠商可以採用「搭便車」,「傍名牌」的方式展開市場競爭而不是在提高產品的質量上展開競爭。這些都是違反市場競爭規律的不正當的、不公平的競爭,嚴重地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相反,在賦予專利權的情況下,競爭者意識到他不能隨意地復制、模仿專利發明,因此,不得不進行獨立的研究和開發,形成替代發明和改進發明,因為他們知道擁有一個合乎社會需要的、具有廣闊市場的專利是企業佔領市場和開拓市場的重要砝碼,是取得巨大經濟效益、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重要手段,這一種競爭是在不斷開發新技術的基礎上展開的公平競爭。商標權的賦予使得商標作為一種識別性的商業標記,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種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自己的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通過制止市場中商品的商標被混淆而維護競爭秩序,促使廠商在提高產品質量的基礎上展開市場競爭。
五、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知識產品作為公共財富,最終要進入流通領域,成為消費者手中的消費產品,所以,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也就成為知識產權法的立法目標之一。知識產權法是通過兩方面的機制來保護消費者利益的:一方面,賦予知識產品所有人以專有使用權,這使得不同知識產品所有人所創造的知識產品得以區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識產品不能進入市場流通領域,從而保證消費者可以購買到自己信得過的、高質量的產品。如商標法保護商標權人的商標專用權,從而區別產品或者服務來源,確保了消費者能夠憑借商標按照自己的意願選購自己需要的產品。商標不僅具有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標識商品一致質量的作用,一旦消費者習慣於將一個特定的商標作為特定商品質量的符號,他就會確信其購買的這種商標的商品具有質量的一致性,逐漸形成一種 「品牌認知」, 並且願意為此商品支付較高的費用。廠商便可藉助商標贏得消費者對其商品的青睞,這樣就能獲得較大的利潤,激勵了廠商提高產品的質量以便利用商標實現更大的利益,最終保證了消費者可以獲得高質量的產品。
所以,知識產權法在以法定形式確認和保護知識產權人利益的同時,也兼顧了對公共利益的保障。雖然知識產權的取得意味著權利人獲得一定程度之壟斷地位,這是社會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讓步,以鼓勵技術創新,權利人在行使權利時也要注意與社會公眾之間實現利益平衡.
僅供參考,請自借鑒。
希望對您有幫助。
H. 想寫一篇知識產權論文,求題目
母課題的名稱是:知識產權與淘寶商城
子課題:
1、淘寶商城更名天貓:論企業商標戰略
2、企業進駐淘寶商城的商標注冊與商標維權
3、淺議淘寶網店圖片盜用的版權侵權賠償問題
4、淘寶商城的版權保護問題研究
以上論文題目是為知識產權量身打造的,我正愁沒論文交呢,樓主寫好了能不能上傳來借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