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最低攤銷年限
⑴ 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無內形資產,是指企業為容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第六十七條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⑵ 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是按什麼規定確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所稱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第六十七條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⑶ 土地攤銷年限
1、企業的經營期限的不同,不是選擇不同的會計政策的必要條件。
我國的會計制度和准則規定的會計政策,並沒有考慮企業的經營期限的不同而規定不同的折舊政策或者攤銷政策,稅法也如此(當然稅收優惠政策對經營期限有規定,主要是為了確定所得稅的優惠)。會計法規如此規定,認為是為了可比性的需要,否則,不同經營期限的相同行業,會由於經營期限的不同,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確認的利潤不同。稅法里有清算所得的概念,所以即使過了經營期限企業就清算了(這種情況很少,要麼延長期限,要麼不到預定的經營期限就經營失敗或者重組了),扣除貨幣時間價值的影響,企業也沒多繳納所得稅。也就是扣除貨幣時間價值的影響,40年的土地使用權20年(在預定的經營期限內)攤銷和40年攤銷所得稅影響是一樣的,如果40年攤銷,土地使用權的剩餘價值大,轉讓後清算所得也少。
2、無形資產准則規定的合同年限是取得無形資產的合同年限,不是經營年限。
3、國際會計准則一般規定無形資產一般攤銷年限不大於20年,但是我國還沒有相關的規定。
4、另外一般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要開發房地產或者建造房屋等建築物,會計准則問題解答規定,正式開發或者建造工程的時候,要轉入在建工程核算,形成固定資產後,提取折舊的時候考慮剩餘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作為殘值考慮,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存貨成本考慮,這樣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就成了折舊或者存貨成本的結轉問題了,稅務就按照折舊或者結轉的存貨成本考慮納稅扣除。
⑷ 新稅法規定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年限是多少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⑸ 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是多少年
根據《稅法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企業籌辦費應自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不少於5年。土地使用權應作為無形資產單獨計算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期,凡合同有年限規定的,按合同規定的年限攤銷,無合同規定的,按不少於10年的期限攤銷。
拓展資料:
攤銷指對除固定資產之外,其他可以長期使用的經營性資產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攤購置成本的會計處理辦法,與固定資產折舊類似。攤銷費用計入管理費用中減少當期利潤,但對經營性現金流沒有影響。
常見的攤銷資產如大型軟體、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和開辦費,它們可以在較長時間內為公司業務和收入做出貢獻,所以其購置成本也要分攤到各年才合理。
攤銷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與折舊一樣,可以選擇直線法和加速法來攤銷無形資產。從金額上看,一般情況下,攤銷的費用相對於折舊費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說,大多數公司固定資產要遠遠大於無形資產,因此攤銷和折舊一般會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區分。
⑹ 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
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一般是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
如果是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按企業實際支付的錢款作為實際成本,自當月起,根據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年限進行計算土地會用權攤銷,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一般為70年,你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日期來確定分期攤銷計入企業管理費用中;
企業如果因利用土地建造某項目時,應該將未攤銷完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全部轉入在土地建造工程上的建工程成本。
總人言之,土地使用權的原則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定的,以及土地使用權攤銷期限是可以很長的,但實際攤銷中,由於轉入建造項目成本,所以土地使用權攤銷期十分有限。
⑺ 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
公司09年2月取得土地使用權50年共140萬左右——如果有50年的合同證明,那就按50年平均攤銷了,每年140/50=2。8萬,每月再除12就是了。
有關稅法規定,以前年度應提未提、應攤未攤的成本費用,以後年度不得補提或攤銷;也就是說,它相當於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一樣,不得擅自改變
⑻ 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年限是多少年也是10年嗎
根據企業會計復准則和企業制會計制度的規定:
1。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計入無形資產科目。
2。入帳後,自當月起,根據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年限(一般為70年,你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證上規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確定),分期攤銷計入企業管理費用。
3。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應當將尚未攤銷完的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雖然土地使用權的攤銷期限可以很長,但實際攤銷中,由於轉入建造項目成本的原因,攤銷期十分有限。
對於補充問題。
你公司取得不同的投資人分別投入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應當將相關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物產權的權屬人過戶為你公司所有。這時,你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將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價值計入房屋建築物成本,並按照規定計提房屋建築物折舊。相關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A投資人
貸:實收資本——B投資人
貸:資本公積 (投入實物資產確認價值大於注冊資本部分)
貸:銀行存款 等 (支付的契稅等相關稅費)
⑼ 土地使用權攤銷情況,攤銷年限是多久
不少於十年。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規定,作為投資或者受回讓的無形資產,在協議答、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該使用年限分期攤銷;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於十年。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例如,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40年,公司將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應當按40年期限攤銷。
拓展資料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
1、無形資產採取直線法攤銷,土地攤銷年限50年。
2、在取得無形資產的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3、攤銷公式: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原值/攤銷年限月攤銷額=年攤銷額/12此外,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攤銷的年限應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規定使用年限,進行攤銷。土地使用權攤銷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如果土地使用權無法確定使用年限,稅法規定按10年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