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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版權法

發布時間: 2021-03-09 02:55:20

① 台灣版權法律咨詢

用P2P非法下東西 是觸犯法律沒錯 但是警察沒那麼閑 如果只是單純自己在家裡觀賞是不會有什麼問題 如果你要用來做營業用途(商業行為)或是去公開播送 就可能會被抓

② 在大陸淘寶網網店上販賣台灣版圖書,是否違法版權法

只要沒有人舉報
應該沒有關系
但是賣的書的內容,國家不禁止就可以了

③ 台灣版權問題法律咨詢

天阿 你怎麼一直在問壓~
基本上我跟你說 不要太招搖

還有 很多東西在風頭上就不要去碰.....
但如果風平浪靜 你就盡量下載吧...

上網當然要錢..!!
有的飯店會提供免費上網

④ 台灣的版權在大陸是否受到

國家在版權問題是一貫主張保護版權所有人的權利,並且簽訂了很多相關國際條約,但是 台灣是國家的一部分,只要國內法保護版權,就無例外的適用台灣的版權受到國內法的保護!

⑤ 台灣著作權法實行細則是怎樣的

您好!我國對於著作方面是比較重視的,所以在我國是有專門的著作法的,在內陸地區我們的著作權等一系列的問題是由我們的著作法所保障的,在台灣地區也是如此,以下是台灣著作權實行細則:
第一條(訂定依據)本細則依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原件之意義)本法所稱原件,系指著作首次附著之物。
第三條(已注冊者應標明事項)本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定著作,除第二款、第四款、第十三款外,其公開發行之重製物,應註明著作權人姓名、著作完成或最初發行日期。如已依本法規定注冊者,並應註明執照字型大小。
第四條(著作物申請書應載事項)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前段、第十七條第一項申請著作權注冊者,應檢具申請書一份、著作樣本二份及有關證明文件,並分別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第五條(應檢附原件之著作物)下列著作申請著作權注冊時,應檢附著作原件或原著作,於審定後發還:
一未發行之著作。
二美術、圖形、科技或工程設計圖形著作。
三攝影著作。
四翻譯著作。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著作。
第六條(原件或樣本之減免繳交或代替)著作原件或樣本,如因性質特殊或龐大、易損或昂貴,確實不便或不能繳交者,得申請主管機關減免,或以著作詳細說明書、六面攝影圖說或其他代替物為之。
第七條(審查機關核准文件之附具)著作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應受審查者,於申請著作權注冊時,應附具該管機關核准文件及影本各一份。
第八條(原著作權人同意書或授權書之附具)利用他人著作產生之著作,依法應經同意或授權者,於申請著作權注冊時,應附具原著作權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
第九條(分割注冊)數人合作之著作,而其中有人不願申請注冊者,著作人得就其可分割之自作部分申請注冊。
第十條(著作權轉讓、繼承等應辦理事項)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著作權轉讓、繼承或設定質權注冊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著作權未注冊者,除依申請注冊有關規定辦理外,並檢具受讓、繼承或設定質權之證明文件。二著作權已注冊者,檢具申請書一份、受讓、繼承或設定質權之證明文件及繳回原領著作權注冊執照。前項申請,遇有利害關系人異議而已提起民事訴訟者,於案件裁判確定或撤回前,主管機關得不予受理。
第十一條(最初發行及首次發行之意義)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最初發行及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首次發行,系指首次將著作原件重製並予公開散布而言。第十二條(揭載於新聞、雜志著作申請注冊應附文件)揭載於新聞紙、雜志之著作,由各該新聞紙、雜志社申請著作權注冊者,應附具著作權證明文件。由著作人申請者,得以切結書代替之。
第十三條(視聽著作之最初發行日)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所定自該視聽著作最初發行之日,如系發行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其著作權期間仍在存續中者,以本法修正施行日為該視聽著作最初發行之日。
第十四條(申請製版權應繳附文件)依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製版權注冊者,應檢具申請書、保證書、製版之原著作各一份、著作樣本二份及有關證明文件。前項保證書應載明用為製版之原著作為無著作權或著作權期間屆滿之著作。
第十五條(申請著作權樣本應載事項)申請著作權注冊之著作樣本,應於適當位置載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著作名稱、零售價格。
二著作人、出版人或發行人姓名、地址。
三著作完成日期或最初發行日期、版次。
四印製所或發行所名稱及所在地。
未發行或非銷售之著作樣本,免記載零售價格,無出版人或發行人者,免記載前項第二款、第四款之事項。翻譯著作樣本應載明事項,除前二項規定外,並應載明原著作名稱、原著作人姓名、版次及發行日期。但原著作無上述各項記載者,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申請製版權樣本應載事項)申請製版權注冊之著作樣本,應於適當位置載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製版之原著作名稱、原著作人姓名。
二製版人姓名、製版所名稱及所在地。
三製版最初發行日期、版次、零售價格。
無原著作名稱或原著作人姓名不詳者,免記載前項第一款之事項。
第十七條(代理申請應附委任書)委任他人代理申請注冊者,應附具委任書。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委任人應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為之。
第十八條(注冊之登載及公布)著作權、製版權准予注冊者,由主管機關發給執照,並將注冊事項登載於注冊簿及刊登政府公報。
第十九條(准駁之著作樣本不得發還)申請注冊繳交之著作樣本經主管機關為准駁之處分後,不得請求發還。
第二十條(注冊簿之申請查閱)著作權或製版權之注冊簿及第四條所定之著作樣本,任何人均得申請查閱。
第二十一條(加發執照)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於申請著作權或製版權注冊時,得請求按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人數加發執照。
第二十二條(執照遺失或損壞之報請補發)著作權或製版權執照遺失時,應親具切結書,報請補發,嗣後發現已報失之執照,應即繳銷。著作權或製版權執照損壞時,應附具原領執照,報請換發。依前二項規定補發或換發執照,主管機關應刊登政府公報。
第二十三條(視為著作權人同意)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經著作權人授權者,被授權者在授權范圍內對第三人之同意,視為著作權人之同意。
第二十四條(沒入及銷毀之辦理機關)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事項,由海關、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負責執行。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沒入重製物或仿製物,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第二十五條(審查費)審查著作,得發給審查費。
第二十六條(撤銷注冊應通知繳回原執照)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七條規定撤銷注冊者,除刊登政府公報外,應通知持照人將原執照繳回。
第二十七條(製版權期間之計算)製版權之期間,自其製版最初發行之日起算。但原件影印製版權利標的在本法修正施行前十年內發行或電影製版權利標的在本法修正施行前四年內發行,而於本細則修正發布後一年內申請注冊者,以本細則發布之日為最初發行之日。
第二十八條(得依本法申請注冊及不得重復申請之情形)著作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完成注冊,其著作權期間仍在存續中者,不得依本法重復申請注冊。著作完成於本法修正施行前,並合於本法修正施行前申請著作權注冊之規定者,於本法修正後,得依本法之規定申請著作權注冊。本法修正增訂之著作,依本法所定期間,其著作權仍在存續中者,適用本法規定。但侵害行為之處罰,須該行為發生於本法修正施行後,始適用本法。
第二十九條(施行日)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⑥ 台灣知識產權法的感想

台灣知識產權和我們不一樣的一點在於其不是像我國將之劃為民商法領域之內。
就著作權來講,台灣著作權法沒有規定鄰接權的內容,似乎和美國版權法很像,但是其內容規定又和日本較為相似,我國已故知識產權大師鄭成思曾經表示,台灣知識產權法不用過度關注。但是台灣的知識產權學術還是比大陸先進超多,有較好的學術傳統,師資很多都是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而且很多律師都很厲害,一方面很務實,一方面和發達國家的動向跟的很近,外語一般不成問題。所以台灣的本科水平相當於我們的碩士水平,而碩士則相當於我們的博士水平。
介紹給大家幾個人,馮震宇,謝銘洋,曾陳明汝,章忠信,蔡明誠等的書可以看下,律師有賴文智等。

⑦ 台灣版權法與中國版權法有何區別

國家在版權問題是一貫主張保護版權所有人的權利,並且簽訂了很多相關國際條約,但是 台灣是國家的一部分,只要國內法保護版權,就無例外的適用台灣的版權受到國內法的保護!
參考資料:<反分裂法>及國家對台相關政策

⑧ 台灣專利在哪裡申請台灣專利制度介紹

台灣專利在哪裡申請?台灣有關知識產權的平台稱之為台灣智慧財產局,台灣智慧財產局對申請專利以及相應的商標注冊還有版權登記等都有相應的規定,智慧財產局有著相應的職能,同時也是有著發展歷史的一個知識產權機構,從民國以來,經過歷史的洗禮,不斷的對政策作出改變,同時也是遭遇了很多大問題。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台灣專利制度介紹。台灣專利在哪裡申請?台灣專利制度介紹我國歷史上第一部正式的專利法是1944年5月29日由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頒布的《專利法》。該法規定對發明新型和新式樣授予專利權,期限分別是15年、10年、5年。這部專利法於1949年1月1日在台灣地區施行2007年1月1日起,台灣地區智慧財產局允許新型專利權人對評價結果為新型專利不具備新穎性或創造性的技術報告提出說明。台灣審查人員在判斷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時,如果有不具備新穎性或創造性的權利要求,在不影響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申請人權益的情況下,應到在寄發技術報告之前,先通知新型專利權人提出說明,處理時間大約30天。當收到新型專利權人的答復意見或資料後,審查人員會在正式寄發新型技術報告之前判斷是否修改或變更對前述權利要求的評價結果。申請台灣專利可以通過台灣智慧財產局申請,希望在台灣地區得到知識產權的保護,必須獨立向台灣經濟局提出申請請求,並經過其審查。申請台灣專利現在比較便捷的方式是通過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申請的方式,因此專利申請只要注意找對理機構,做好相應的申請做好保密合作就可以了。關於台灣專利在哪裡申請?台灣專利制度介紹,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專利申請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⑨ 台灣人在台灣出版的作品在大陸是否享有著作權

有,假如被盜用,可利用兩岸監督條例起訴,比如瓊瑤和於正的案子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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