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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屋使用權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1-03-08 19:40:34

Ⅰ 請問離婚房屋使用權

你房屋的性質,關繫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問題.你沒有表述清楚.按照你所說你應當是具有該房屋的所有權是嗎?你愛人所謂的使用權是多茶長時間\呢.你對一審裁判不服應當提出適當的理由進行上訴.否則有被駁回上訴的風險

Ⅱ 離婚公有住房使用權怎麼分割和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離婚後,雙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四)婚後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

(六)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後,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

(八)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後合並調換房屋的;

(九)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Ⅲ 離婚,小孩擁有的房屋使用權怎麼辦

1、對於產權登記為孩子的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就屬於孩子所有,在夫妻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
2、對於登記為夫妻雙方名下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進行分割。
如果雙方對該房屋有各自份額約定的,則按約定份額進行分割;如果沒有約定的,則原則上應由雙方進行均分。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Ⅳ 離婚了,房子的使用權歸男方了,如果男方去世了房子該怎麼處理

只是使用權的話,那可以收回來。畢竟,你手裡有房子的所有權

Ⅳ 離婚關於房屋使用權的問題

兩套房子的所有權均屬於單位,所以,兩人只有使用權,即居住權,對於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僅有佔有、使用權,而沒有處分權,故:

1、如果未經單位同意,女方無權繼續使用該房屋。因女方父親沒有那套房子的產權,所以該房子不屬於女方父親的遺產,所以不存在繼承問題。

2、同樣,男方對這套房子僅享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所以,該套房子不是男方的財產,更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該套房子均無權處分。

Ⅵ 如果離婚,房子我有沒有使用權

如果是婚房,不管有無名字,都為共同財產。首付部分一般看做父母送給子女的。
除非有版婚前財產約定公權證。
因是按揭房,除了首付(可以婚前約定),還貸部分就是你們家庭負擔的,是你們的共同債務。

結婚就是經濟共同體,婚前該想清楚,不要沒結婚就想著離婚,這樣太傷感情了。
解決方式可以多樣,大家相互尊重各方利益,如他父母名字和你們的名字共同加上,按份額比例持有,這樣首付部分比例就是其父母的,貸款部分就是你們兩個共有的。
這樣他父母也無需擔心,你也有保障。
父母百年之後還不都是你們的,相信父母,為子女付出是不求回報的。
你們又能活幾年,還不是你們後代的。

Ⅶ 離婚對於房子有使用權沒有產權的房子怎麼辦

您好,對於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後又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的公房,專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屬財產,離婚時應予平均分割,但是考慮到此種情況的特殊性,即房子原是一方父母的承租公房,父母擁有使用權,這一使用權也具有相應的交換價值。因此在分割房產時,對該交換價值也應予以考慮。但是,如果小夫妻買房時,一方父母沒有主張使用權的交換價值,法律上就可以認定為父母將該交換價值贈與小夫妻兩人,除非有證據證明,一方父母當初明確指明只將使用權的交換價值贈與自己的子女一方,那樣的話,另一方在離婚時如果去的房子的所有權,還應支付對方支付該部分房屋使用權交換價值。
望採納

Ⅷ 離婚後使用權房屋怎麼過戶

拿著離婚證和民政局蓋章的離婚協議,雙方必需到場,直接辦變更手續,契稅是免交的。

Ⅸ 離婚後使用權房屋如何分配

不走就讓法院強制執行把她東西搬走

使用權的房屋有2年以上獲得暫時使用權,5年以上獲得長期使用權--聽都沒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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