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轉讓使用權的房子
① 使用權房子如何過戶
1、買賣雙方商議好房價簽好合同後需要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回口本、結婚證、買答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簽後交付房款,之後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2、雙方帶著(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託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按評估程序對所委託評估房屋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3、雙方帶著(2)所述材料,到稅務部門申請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出具契稅單,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個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符合規定的出具納稅單(免稅單);
4、雙方帶著(3)項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管部門審批核准後,繳費取證,付清房款。
② 關於房子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的問題
1、房屋的所有權(即產權)以房屋登記機關的登記為准。由房屋管理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內者房地產所有容權證。未辦理房屋登記的,法律上不認可具有房屋所有權。
2、對於沒有房屋所有權(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房屋,權利人對該房屋享有使用權、佔有權及一定的收益權,但不享有處分權,即不能對外轉讓。
③ 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可以購買嗎
1、無法轉來變為產權房:源只有使用權的房子是沒有所有權的,因為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在購買時有政策優惠,所以要想從沒產權的房屋轉變為有產權的房屋,也要受到政策的限制。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對於使用權的房屋政策限制尚未完全開放,能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非常少,難度極高,而且有能力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的購房者也基本都能買到普通商品房吧。所以在這建議慎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屋。
2、無法辦理貸款:購房者在購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子的時候,只能通過全款的方式來購買,因為只有使用權的房屋是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所以購買時會增加購房者的壓力。而且從賣房者的角度來看,買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會採取怎樣的手段也是意料不到的,這些會導致在使用權房的轉讓中出現不少的問題。
3、存在戶口問題:有些購房者買房是為了解決戶口問題,而購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子是不能辦理入戶的,有可能買賣雙方交易的時候,購房者支付了一定定金,但是對方如果不遷移戶口,或採取種種方式拖延,為了拿到全額房款。到時候即使已經住進來了,但是由於現在的戶主不同意,而無法將戶口遷移進來。
④ 房屋使用權可以買賣過戶嗎
使用權的房過戶其實就是使用權轉讓,不可買賣;如下: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內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容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
第四十條 所有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使用權房即是對他人的房屋佔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權人只能轉讓使用權,且不得損害所有權人權益。
簡單點說就是所有權人能賣房子,使用權人不能賣房產。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兩種情況,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費用根據各城市消費水平而不同;後者要到單位產權單位辦理,費用不確定贈與繳納房價3%的契稅和0.05%印花稅,免其他稅.。
如果轉讓,要承擔買賣雙方的全部稅費.。
過戶申請書 ;
由買方向公房管理部門提出承租申請,准備好由他來承租的書面材料、原公房租賃合約、他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
⑤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可以買嗎
1、無法轉變為產權房:只有使用權的房子是沒有所有權的,因為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在購買時有政策優惠,所以要想從沒產權的房屋轉變為有產權的房屋,也要受到政策的限制。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對於使用權的房屋政策限制尚未完全開放,能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非常少,難度極高,而且有能力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的購房者也基本都能買到普通商品房吧。所以在這建議慎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屋。
2、無法辦理貸款:購房者在購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子的時候,只能通過全款的方式來購買,因為只有使用權的房屋是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所以購買時會增加購房者的壓力。而且從賣房者的角度來看,買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會採取怎樣的手段也是意料不到的,這些會導致在使用權房的轉讓中出現不少的問題。
3、存在戶口問題:有些購房者買房是為了解決戶口問題,而購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子是不能辦理入戶的,有可能買賣雙方交易的時候,購房者支付了一定定金,但是對方如果不遷移戶口,或採取種種方式拖延,為了拿到全額房款。到時候即使已經住進來了,但是由於現在的戶主不同意,而無法將戶口遷移進來。
⑥ 使用權的房屋可以買賣嗎
使用權的房過戶其實就是使用權轉讓,不可買賣;如下: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
第四十條 所有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使用權房即是對他人的房屋佔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權人只能轉讓使用權,且不得損害所有權人權益。
簡單點說就是所有權人能賣房子,使用權人不能賣房產。
一般城市的公房有兩種情況,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費用根據各城市消費水平而不同;後者要到單位產權單位辦理,費用不確定贈與繳納房價3%的契稅和0.05%印花稅,免其他稅.。
如果轉讓,要承擔買賣雙方的全部稅費.。
過戶申請書 ;
由買方向公房管理部門提出承租申請,准備好由他來承租的書面材料、原公房租賃合約、他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
⑦ 使用權的房子可以賣嗎需要有年限限制嗎
我國是土地國有,買房子實際是國家土體使用權的出讓,所以我國房屋有產權年限。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明確規定了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內,產權人擁有對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的完全所有權。按我國有關土地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有一定的期限,但並不意味著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產權也隨之到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後,使用人要求繼續使用的,國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1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塊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後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⑧ 房屋的使用權是否可以單獨轉讓
1、這兩者在法律上沒有什麼實質區別,法律角度來看,這種區分沒有實質意義,不管具體用何種性質來定義,民法的公平,平等原則還是大前提。
2、合同法上的租賃關系,其實質內含就是使用權的轉讓關系。你所說的兩者的區別沒有法律依據,耶沒有區分的意義。
3、用使用權轉讓的形式規避法律強行性規定的情況,要看具體的合同是怎樣約定的,如果條款明確有買賣的意思,就屬於規避法律的違法行為,該合同無效。如果條款上看和租賃基本一致,就是實質上的租賃,適用合同法關於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
⑨ 使用權的房子可以出售嗎
一、可以,同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如下:
1. 使用權房必須是獨用成套的公有住房
2. 下家必須是本地戶口,需一次性付款;
須提交資料:
1. 使用權轉讓合同(原件)((資金監管需五本合同,不需資金監管則需四本合同);
2. 使用權證(原件和復印件);
3. 小區所在物業公司蓋章的征詢表(原件);
4. 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5. 委託他人辦理,提交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賣方委託需公證(原件);
6. 交易的使用權房內無戶口的需提交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空戶證明(原件);
7. 賣方戶口去向為使用權房的,需提交房屋內同住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原件)及此房的使用權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
8. 賣方戶口去向為產權房的,需提交此房的房產證、購房合同、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及此房內同住人同意遷入的意見書(原件).
二、注意事項:
1. 出售方除本人(或同住人)在前兩年已購住房或特殊原因經所在地區房產交易中心批准外,應將其轉讓所得款項存入所在地區房產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實行資金監管,並由銀行出具購房存款單。購房存款單只能用於買房,不得轉讓、質押,3年內不能兌換現金;購房存款單的使用只限於本人或直系親屬共同買房使用;在使用購房存款單買房後,應憑交易中心蓋章的《已購住房證明》等材料向銀行辦理存款單內余額轉移和支取手續;
2. 征詢表蓋章須使用權人陪同,並攜帶使用權證、使用證人身份證,到其小區所在物業公司蓋章;
三、稅費:
成交價的0.5%(此稅是由賣方出的),交易手續費一般100元左右(不滿100元按100收取),中介費上下家各1%。
以上是使用權房交易的注意事項及整個交易流程和稅費,使用權房交易比較麻煩,另外其到時還要花錢去買產權(這個錢一般不會很多),不過其可以省掉一個買房必交的契稅(意外收獲吧)。如果你是想用少的錢來買更大的面積,使用權房也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只要具備了上面說的必備條件,使用權房是可以交易的。具體的東西可以到當地的房產公司咨詢。
⑩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能買嗎,怎麼買賣,要注意什麼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交易不能說是買賣,使用權房畢竟不是產權商品房,業主擁有的不是產權,而是使用權,在交易過程中會遇到戶口的問題。房屋的使用權,可以通過簽約租借等方式獲取,相對房屋產權來說,它只有住宿、存儲、做廠房商店等使用途徑,不可以隨便損壞或出售給他人。
如果確實需要購買,需要注意一下幾個問題:
1、權益無法保障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購買者只能享受到房屋居住使用上的權益,一但遇到房屋拆遷、回收,將面臨房財兩空的囧境,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產證是個人擁有房產的憑證。只有房屋的使用權,無法入戶口,也沒法獲得其他權利。
2、無法轉變為產權房
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對於使用權的房屋政策限制尚未完全開放,能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非常少,難度極高,而且有能力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的購房者也基本都能買到普通商品房吧。所以在這建議慎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屋。
3、戶口問題
使用權無法解決購房者的戶口問題,雙方交易的時候,購房者支付了一定定金之後,對方如果不遷移戶口,或採取種種方式拖延,為了拿到全額房款。到時候即使已經住進來了,但是由於現在的戶主不同意,而無法將戶口遷移進來。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已成為了使用權交易中的大問題之一。
4、無法辦理貸款
只有使用權的房屋由於產權不屬於個人,也就不能向銀行抵押,房款要一次性付清,不能貸款。這些會導致在使用權房的轉讓中出現不少的問題,買方和賣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會採取怎樣的手段也是意料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