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版權戰
Ⅰ 版權局叫停音樂版權大戰,看看主流媒體都說了什麼
9月12、13日接連兩天,國家版權局相繼約談BAT、網易等網路音樂服務商,以及環球音樂、內華納音樂等境內容外音樂公司,核心關鍵均在「獨家版權」四個字。此前,阿里音樂、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三家陷入版權糾葛: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以下簡稱「騰訊音樂」)與阿里音樂達成版權互相轉授權合作;而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因為版權問題正面臨互相起訴的尷尬。除此之外,用戶逐漸培養起付費購買數字音樂的同時,卻逃不開「聽個歌要下載好幾個APP」的煩惱。
Ⅱ 網易雲音樂會死在版權戰爭里嗎
不會,而有些因為版權問題不能聽的,只要上傳到你的雲盤都可以聽了
Ⅲ 網易雲和QQ音樂版權大戰,你支持哪一個
但作為一個普通的聽眾,我們都有自己喜歡的app,像我就對QQ音樂抱著自專己的幾分偏愛。幾年前在屬朋友的安利下我用了就喜歡上了界面簡約,日推貼心,歌單功能對於找個非常方便,最重要的是每首歌想很各位老哥的故事會。看了之後感覺QQ音樂裡面的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在裡面的,就像回到家一樣。
Ⅳ 阿里騰訊都能結盟,音樂版權割據戰會結束么
近期,國家版權局約談了各大音樂平台以及國內外的知名音樂公司,要求網路音樂作品公開授權,不搞獨家。音樂作品不同於一般知識產權,本身具有比較大的公共性,而獨家授權則有損聽眾對音樂的平等使用,拼的是財力而非用戶體驗和服務,這對於音樂市場競爭並不健康。
但要真正讓各個平台資源實現共享,也並不容易。目前來看,音樂版權的競爭越來越像視頻平台的版權競爭,為了打造差異化內容,高價買下獨播權。
音樂版權實現共享有可能么?幾乎不可能。不過目前國內音樂平台也在努力打造自製平台內容,這也可以理解為對競爭差異化的一種准備。
Ⅳ 如何加強中國的音樂版權保護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重視自己的知識產權,也有進行登記與注冊進而保護自己的權益,然而盜版猖獗,我們應該如何加強自己的音樂版權保護了?關於加強中國的音樂版權保護迫在眉睫唱片業全球貿易組織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昨日證實,中國首次進入全球十大錄制音樂市場。環球唱片公司的執行副總裁兼市場開發部門負責人AdamGranite在貿易機構的《全球音樂報告》中表示,中國市場提供了藝人和唱片公司,不為這個機遇而感到興奮是不可能的,盡管挑戰依然存在。在這個令人興奮的新市場中,西方版權擁有者仍面臨一些與中國版權制度有關的挑戰。這意味著版權制度為創作者和他們的商業合作夥伴提供權利的同時,還包括如何執行這些權利,以及涉及到集體許可時,本地版權所有者如何與全球音樂版權所有者對接等問題。但是,報告仍指出,市場持續發展的重大挑戰依然存在。特別是在錄音唱片方面,中國仍然缺乏演出和轉播權,如果獲得了這些音樂版權,這將吸引大量對中國音樂市場發展的投資。在歌曲方面,中國版權法確實為歌曲作者和音樂出版商提供了表演權。但是,這些版權的收入仍然很低。在2017年度統計數據中,國際作者和作曲者協會聯合會CISAC表示,目前中國2000多家電台和電視台中只有105家為他們使用的音樂支付版稅。目前作品集的價值在2300萬歐元。但是如果整個廣播部門都付錢,將會有額外的數千萬美元收入進賬。加強中國的音樂版權保護已經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希望我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如何加強中國的音樂版權保護的問題對您有幫助,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服務熱線。
Ⅵ 音樂作品版權怎麼申請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音樂作品是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而音樂作品可以分為詞和曲兩類,音樂作品的著作權由創作者擁有,創作者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那麼音樂作品版權怎麼申請?音樂作品版權怎麼申請音樂作品版權怎麼申請依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規定,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可以自行向版權局申請版權登記,但要提供相應的材料。相關法律規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第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台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第八條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應出示身份證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填寫作品登記表,並交納登記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託作品的委託人應出示委託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
Ⅶ 原創音樂如何申請版權
可登陸MORP數字音樂在線注冊系統,該系統可對音樂的詞、曲、編曲、翻唱等音樂作品進行在線的版權注冊。作品注冊成功後,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
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同時,在注冊作品出現版權糾紛的時候,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專職法律團隊可提供作品的注冊信息,注冊時間精確到秒,為版權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實的保護版權人合法權益.
在保護的同時,協會還將聘請資深音樂人對作品進行篩選,在經過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好的作品通過協會的在線交易平台發布,提供給協會戰略聯盟的唱片公司、演藝經紀公司、各大音樂網站進行購買推廣。協會會將購買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7)歌曲版權戰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條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一條錄音錄像製作者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同表演者訂立合同,並支付報酬。
第四十二條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
第四節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
第四十三條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未發表的作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
第四十四條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考資料:網路-音樂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