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不得轉讓
你好,這個是有流轉限制的,"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而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符合下列條件:(I)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巷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否則不得轉讓.
❷ 在我國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嗎
可以的,只要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使用期限屆滿之前都是可以轉讓的
❸ 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嗎
可以的,但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如下: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❹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土地管理法》)」在1998年以前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款。
❺ 哪些情形下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
(1)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權權利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此種土地使用權,其權利轉移已被司法權力強行禁止,權利人無權對之進行處分,故不能轉讓。 (2)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被國家收回後,原權利人已近無權轉讓土地使用權。 (3)共有土地使用權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 (4)權屬有爭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權屬未確定時,真正的權利人並未確定,若擅自予以轉讓的話,有可能損害真正的權利人的利益。 (5)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屬於典型的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權利的合法證明。未經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土地使用權,無法確定其合法的權利人,故禁止轉讓。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