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所有權證哪年頒發
『壹』 天津市住宅所有權
絕對是個無效的合同,如果是個合法的建築,應該有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即我們所稱的「大產權」,如果是居民自己蓋的房子,沒有任何手續的房子是一個完全徹底的違法建築,根本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農村宅基地農民自己蓋的房子,是不允許城市居民購買的,而且一般來說農民手裡都有鄉鎮或村裡發的類似於地契之類的文書,只是允許本地的農民之間相互轉讓,城市居民如果買了,遇到房價上漲,國家徵用拆遷等情況的發生,房子的原主人隨時可以收回房屋,並以主人的身份領取拆遷費和補償金。
『貳』 房屋所有權證是什麼 房屋所有權證與房產證有
房產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依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實施),對於新購、置換、持有人要求的、已經全部有原來的《房屋所有權證》給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⑴封面上原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現在名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⑵《不動產權證》是房地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不動產權證比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更詳細。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權證的裡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⑶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⑷增加不動產登記號,是全國范圍內不動產唯一「身份證號碼」。
⑸內頁有防偽鐳射標簽,蓋章原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現為各登記機構的公章。
⑹內頁附圖頁有金屬線,並且更全面。
『叄』 2020年天津市去哪裡開無房產證明或查詢天津市范圍房屋所有權登記狀況(以前的房產證或房屋所有權)
現在不需要開無房證明了。
『肆』 國家哪年頒發的房產證
去北京的房產管理中心查吧,那裡關於房子的資料都可以查到
『伍』 天津房產所有權證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買了新房就一定會有新房產權證,缺了它就等於缺了法律的保護!那麼天津房產所有權證到底是什麼?小編給你詳細講講!從一般意義上講,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買房辦理產權證書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可在具體實踐中,的確存在不少買房忘了辦證的人,甚至還有些人買房後不想辦證。導致購房者買房不辦證的原因較復雜,也不一定都是開發商的問題,比方說,有些買房者買到理想的房子後,重點考慮的是如何裝修、如何確保順利入住的問題,而對於辦理房屋產權證卻不上心,拖得時間長了,就忘了;有些買房者則是比較在意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認為,反正根據合同,房子已經是我的了,辦了證,還要納稅,不辦證則又可以省個上萬元錢,所以根本不打算辦證……其實,不管是什麼原因,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理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力的惟一合法憑證。 《北京市房屋買賣管理暫行規定》中也明確規定:自房屋所有權證簽發之日起,買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權。 可見,房地產權證雖然只是個小紅本,但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辦理房地產權證是最關鍵的環節。
『陸』 新中國最早房產證是什麼時候發的
房產證是從1992年住房政策改革後出現的。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6)天津市房屋所有權證哪年頒發擴展閱讀: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柒』 房屋所有權證
房產證就是《復房屋所有權制證》的簡稱,依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實施),對於新購、置換、持有人要求的、已經全部有原來的《房屋所有權證》給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⑴封面上原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現在名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⑵《不動產權證》是房地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不動產權證比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更詳細。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權證的裡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⑶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⑷增加不動產登記號,是全國范圍內不動產唯一「身份證號碼」。
⑸內頁有防偽鐳射標簽,蓋章原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現為各登記機構的公章。
⑹內頁附圖頁有金屬線,並且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