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遷必然伴隨國有土地使用權
Ⅰ 拆遷房到底是屬於集體土地使用權還是國有土地使用權
您好,你是農村房屋拆遷還是城市的?
(1)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回)的,農村的房子拆遷有三種答補償方式,1.
有條件的,優先採取宅基地遷建安置,另補償房屋重建成本價;2.
純貨幣補償,就是房屋重建成本價+宅基地地價;3.房屋置換,相同地段按面積最低1:1;
(2)如果是城市(國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兩種補償方式:1.房屋置換,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補多少;2.貨幣補償,最低是周邊房地產市場價;
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規定的標准,沒有辦法給您確定具體的數額,具體多少錢一平米,需要根據當地的物價、地價來評估和計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價。
Ⅱ 城鎮居民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住房拆遷國有土地使用權開發協議是否屬於房地產開發的定義
房地產開發流程(詳細)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1、公司設立准備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5、辦理稅務登記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10、辦理企業登記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4、補、換、領證照費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1、選定項目1簽定合作意向書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3、申報規劃要點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1、可行性研究費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1、申報選址定點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4、辦理人防審核5、辦理消防審核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11、委託地質勘探12、委託初步設計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18、市政管線綜合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1、工程勘察(測量)費2、工程設計費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4、竣工檔案保證金5、臨時用地費6、臨時建設工程費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第四步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6、委託地價評估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三、集體土地的徵用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19、簽訂征地協議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23、市政府下文征地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26、辦理凍結戶口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28、辦理農轉工工作29、辦理農轉居工作30、辦理......餘下全文>>
Ⅲ 房屋拆遷需要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嗎
拆遷中建築物等會被凍結、合法途徑沒法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
Ⅳ 城市房屋土地使用證與拆遷補償有關系嗎
你指是是不是你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根據2011年590號文件規定,徵收房版屋時同時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徵收權,但這個有點矛盾,根據物權法148條,在對房屋補償的同時應該對該土地進行補償。根據國土資源部最新文件對房屋進行補償時應對房屋佔地面積同時進行補償。希望能幫到你。
Ⅳ 以公共利益進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後,能不能把土地拍賣出去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因此,以劃撥用地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肯定屬於「公共利益需要」。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因此,國家對土地進行徵用也一定屬於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但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並非一定不是為了公共利益,因此,你提的觀點不正確。
Ⅵ 遇到拆遷時國有土地使用權為什麼沒有補償,總所周知土地比房子值錢,特別是地處市中心的黃金地帶。
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土地使用權也是有補償的,補償的標準是對整個房地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法律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Ⅶ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是否適用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集體土地和國復有土地拆遷制有著本質的區別集體是真的土地所有權的徵收,國有是使用權的徵收,在適用法律上,集體是依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國有是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補償上集體按照建築成本價,國有按照市場價,補償區別很大還有很多的區別
Ⅷ 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概念是什麼是否一定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國有土地來上的房屋,是分兩自部分的:第一,土地;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第二,是房屋,房屋的所有權是屬於房屋主人的,對於土地你只是擁有暫時的使用權,一旦國家需要,符合政策(在下面我會說一下國家最新的政策),國家就有權徵收。也就是說就算你有使用權,國家也是隨時可以收回的。
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號國務院政令規定符合下列情況的當地市級縣級政府就有權對房屋進行徵收: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當然會有相應的補償,但是政府所謂補償的情況,要看當地政府的行政能力了。希望能夠幫助你。
Ⅸ 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土地在房屋拆遷時,土地能得到補償嗎
1.首先集體土地是不能上市進行交易的,而國有土地是可以直接上土地交易所進行交易的。但是通過手續,集體土地可以轉為國有土地。在拆遷方面,簡單的說就是集體的沒有國家的拆遷費拿的多。同時沒有安置費。
2.沒有三證沒關系,但一定要在建房時通過村民委員會和土地管理局的同意才可以建房,他們曾經同意過了,你就可以得到補償。
3.房契證就是房產證,你付過契稅之後拿到的房產證。好處可能有利用你拿到拆遷費用吧。
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區別: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也就是宅基地,不用交什麼費用,無期限的使用;
國用土地使用權證是出讓土地,需要交納一定的出讓金才可以有一定期限的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業40年。綜合用途50年。
兩者在拆遷時沒什麼不同:拆遷一般都針對地上物補償,土地都屬於國家的,你有的只是使用權,不過都會適當補償的,各地的政策不一致,補償標准也不一樣。
房契是房產證的前身,之前沒有房產證,都是房契。類似與房產證,不過現在都要求去更新了。我國土地分為集體所有制土地和國有所有土地.在集體土地辦理的土地證是集體土地使用證,在國有土寺上辦理的土地證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只有經國家或城市徵用後才能變為國有土地.在拆遷上兩者最大的區別是補償標准和金額不一樣.在農村一般來說,沒證在拆遷時沒證也不是很大關系的,一般只要有村鎮的證明就行了,都沒有的,在拆遷時也會考慮補償的.房契證其實就是房產證,有了這個證就能證明房產證上標明的房子歸誰所有了.集體土地沒有交土地出讓金,開發商一般是村子裡的村長之類。國有土地是通過出讓,轉讓,劃撥等正規途徑得到的。所以集體土地不能上市交易,國有土地可以上市正規交易。如果集體土地想轉為合法的國有土地,需要辦理手續,而這個出讓金的費用一般需要由業主來自己來繳納。拆遷的話國有土地會得到賠償,集體土地的拆遷得不到保證。房契就是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