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使用權證書
商品房買賣中最重要的是兩張證,土地證和房產證。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Ⅱ 房屋所有權證書應該包括哪些
房屋所有權證一般分為大產權證和小產權證。所謂大產權證就是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小產權證就是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裡麵包括產權證號,發證機關,產權人,房屋坐落,地號,產別,樓號,房號,結構,總層數,所在層數,建築面積,設計用途。共有 人 。填發單位,填發日期。房地平面圖。房屋登記表。
Ⅲ 房地產權證與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1、權利不同: 《 房屋所有權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產權證,一般來說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地產權證書》。
2、封面不同:封面上原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現在名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不動產權證比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更詳細。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權證的裡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3、年限不同: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Ⅳ 不動產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是一回事嗎
不動產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不是一回事,區別如下:
一、證件名稱不同
1、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2、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二、監制機關不同
1、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三、權證編號不同
1、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
2、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四、頒證詞不同房產證頒證詞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對所有權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房產,經審核屬實,特發此證。
2、不動產權證頒證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對不動產權利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不動產權利,經審查核實,准予登記,頒發此證。
五、標注產權信息不同
1、房產證字正文需標注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等。房屋狀況還需詳細註明房產的總層數、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土地狀況需要詳細註明房產附著土地的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信息非常龐雜。
2、不動產權證書在正文需標注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期限和權利其他狀況,非常簡明扼要。
(4)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使用權證書擴展閱讀:
隨著《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執行日期的到來,各地不動產登記局開始紛紛忙碌,但全面實行登記工作非簡單之事,其主要有兩大難點:
其一、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工作需直接逾越《城市房產管理法》、《森林法》、《漁業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規,因為《立法法》第63條規定:「有立法權的地方制定地方法規時,不得同《憲法》、行政法規相抵觸,無法逾越國家現行的有關各類不動產登記的法律法規。」
其二、淘汰房產證需要居民提供個人稅號。將個人房產納入稅務征管部門的信息系統,之前未被信息化的房屋產權將被聯網信息化,同時一並進入稅收征管部門的系統,為房地產稅的徵收奠定技術、數據、產權等基礎。
Ⅳ 房屋所有權證與房屋產權證是一回事嗎
《房屋來所有權證》和自《房地產權證》兩者不是同一回事。簡單說,前者是對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證明,後者是對該房屋所佔用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集合,有了房屋所有權證則具有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通常我們所說的房產證,就是指房屋所有權證。
Ⅵ 房屋使用權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沒房產證只有使用證的樓房能買嗎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可以買的,買了也沒法轉讓和通過使用權證進行貸款。
區別如下:
1、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2、房屋的使用權是對房屋的實際利用權力。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
3、房屋使用權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 一個是產權證明,一個是使用證明,使用者只能使用,產權證明可以轉讓和使用這房子的權益。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6)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使用權證書擴展閱讀
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Ⅶ 房屋所有權證
房產證就是《復房屋所有權制證》的簡稱,依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實施),對於新購、置換、持有人要求的、已經全部有原來的《房屋所有權證》給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⑴封面上原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現在名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⑵《不動產權證》是房地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不動產權證比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更詳細。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權證的裡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⑶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⑷增加不動產登記號,是全國范圍內不動產唯一「身份證號碼」。
⑸內頁有防偽鐳射標簽,蓋章原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現為各登記機構的公章。
⑹內頁附圖頁有金屬線,並且更全面。
Ⅷ 房屋所有權證書是不是就是房產證
1、可以起訴,但最好的方法是協商解決,因為起訴不是個簡短及簡單的過程;2、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關規定,目前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①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②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沒有土地使用證,對房產交易、抵押、拆遷等都會應不同程度的影響。3、產權證和土地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以房屋所有權證書指的只是產權證。
Ⅸ 房屋所有權證是什麼 房屋所有權證與房產證有
房產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依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實施),對於新購、置換、持有人要求的、已經全部有原來的《房屋所有權證》給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⑴封面上原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現在名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⑵《不動產權證》是房地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不動產權證比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更詳細。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權證的裡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權證的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防偽鐳射標簽)、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⑶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⑷增加不動產登記號,是全國范圍內不動產唯一「身份證號碼」。
⑸內頁有防偽鐳射標簽,蓋章原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現為各登記機構的公章。
⑹內頁附圖頁有金屬線,並且更全面。
Ⅹ 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是什麼辦理條件介紹
什麼是房屋共有權?它指的是由兩個或者是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相對應的還應該有一個專業的證明書來證明這個所謂的房屋共有權,也就是今天下文為大家舉例所說的房屋共有權證書。那麼它有什麼用呢?或者說在辦理房屋共有權證書的手續時候要准備什麼材料呢?類似問題都應該在我們辦理之前提前進行學習和了解,下文為大家舉例介紹的就是這方面的知識。
一、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是什麼?
《房屋共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是我們在房屋交易中經常可以看到的,但是你們能區分出兩者有什麼區別嗎?相信很多人自己也說不清區別在哪裡,所以小編現在就這里了幾點來說明《房屋共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第一、《房屋共有權證》同《房屋所有權證》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國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建設部57號令)第30條規定:「房屋權屬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分項權證》第31條規定:「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這就明白無誤地說明包括《房屋共有權證》在內的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擁有房屋權利的惟一合法規定,是房屋產權登記批准機關一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給房屋權利人的惟一法定憑證,顯然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房屋共有權證書的房屋共有,這實質上是指共有的房屋,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這里所指的「共有的房屋」一般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所謂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
第三、頒布的方式和頒發的部門。
《房屋共有權證》頒發的方式,按《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第33條規定:「式樣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其他部門、單位製作的證書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四、共有房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產生的條件。
(一)房屋繼承而產生的關系: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的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二)房屋買賣而產生的關系,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二、房屋共有權人的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3)由於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因此,在處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為兩種情況:
1、處分按份共有關系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2、處分共同共有關系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於兩個所有者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當這種關系終止時,按照友好、協商的原則對房屋產權進行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無協議的,根據等分的原則進行處理,並考慮共有人對房屋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進行處理。
通過上面的舉例可以得知,房屋共有權是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該承擔的義務,相對應的就應該用房屋共有權證書來證明,但是辦理這個證書的時候,除了應該前往專業的實體部門進行操作以外,還應該額外准備有效的證件和材料,包括房屋的契約或者是合同以及能證明關系的一些材料,它們都是比較關鍵的,除此之外,還應該參考當地民政部門的規定,額外准備一些可能會用到的東西,相信也能夠派上一定的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