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增值稅處理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政策依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增值稅稅率為11%。具體到實務操作中,仍需區分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征免稅及對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時間,也應區別對待。
一、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
一般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轉讓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則必須採用一般計稅方法。
存在問題:上述採用一般計稅方法可否扣除土地價款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這里並未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也可以扣除土地價款計算銷售額。所以筆者認為應當全額計算納稅。
二、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無論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或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既可以適用3%的徵收率全額計稅,也可以根據財稅〔2016〕47號文件規定適用5%的徵收率差額計稅。
四、免徵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下列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免徵增值稅。
1.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
2.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3.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五、不徵收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並、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並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Ⅱ 土地使用權再轉讓如何繳納土地增值稅
轉讓土來地需要繳納增值稅,繳稅自方式根據土地使用權取得時間的不同會有所區別,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按3%的徵收率全額計稅。
轉讓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六條只能適用3%的徵收率全額計稅。
Ⅲ 營改增後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交什麼稅
營改增之後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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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讓注意事項
一、注意收回土地條件和時限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明確規定收回土地的條件,即使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收回土地的條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據法定條件收回閑置土地。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①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
②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③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二、出讓價格
1、無論是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還是協議出讓的土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同類用地的最低價標准,否則就屬於違背行政法規禁止規定的無效條款。
2、如果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同類用地的最低價標准,出讓方或者受讓方可以請求按照訂立合同時的市場價格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若是受讓方不同意市場評估價格補足出讓金,受讓方有權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讓方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按過錯承擔責任。
Ⅳ 轉讓土地使用權 同時交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嗎
營改增後,轉讓土地使用權,需要同時繳納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課稅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
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後的余額。
Ⅳ 轉讓土地使用權如何繳增值稅
你提的問題不太詳細,為你提供答案如下:
一、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免徵增值稅。
二、出租土地使用權是,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答案來源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
Ⅵ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時增值稅怎麼算的
一、凡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不征土地增值稅。其計稅依據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增值額。
1、稅率為: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二、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演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6)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增值稅處理擴展閱讀:
(1)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
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一方以土地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者作為聯營條件,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其中如果投資聯營的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聯營的就不能暫免徵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房產轉為自用或者用於出租等商業用途,如果產權沒有發生轉移,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3)房地產的互換,由於發生了房產轉移,因此屬於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但是對於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的行為,經過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4)合作建房,對於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資金,雙方合作建房,建成後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建成後轉讓的,應徵收土地增值稅。
(5)房地產的出租,指房產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將房產或土地使用權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地產企業雖然取得了收入,但沒有發生房產產權、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因此,不屬於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6)房地產的抵押,指房產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作為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權屬的法律行為。這種情況下房產的產權、土地使用權在抵押期間並沒有發生權屬的變更,因此對房地產的抵押,在抵押期間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7)企業兼並轉讓房地產,在企業兼並中,對被兼並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並企業中的,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8)房地產的代建行為,是指房地產開發公司代客戶進行房地產的開發,開發完成後向客戶收取代建收入的行為。對於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雖然取得了收入,但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其收入屬於勞務收性質,故不在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9)房地產的重新評估,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國有企業在清產核資時對房地產進行重新評估而產生的評估增值,因其既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房產產權、土地使用權人也未取得收入,所以不屬於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10)土地使用者處置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無論其是否取得了該土地的使用權屬證書,無論其在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過程中是否與對方當事人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屬證書變更登記手續,
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佔用、使用收益或處分該土地的權利,具有合同等到證據表明其實質轉讓、抵押或置換了土地並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對方當事人就應當依照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等。
Ⅶ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交土地增值稅,怎麼做會計分錄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應交土地增值稅
(1) 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一並在「固定資產」等科目核算的,
借:固定資產清理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的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營業外支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無形資產
營業外收入
(3)交納應交土地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
請採納!
Ⅷ 轉讓土地使用權按照什麼繳納增值稅
您好!
一般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適用稅率9%(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適用徵收率3%繳納增值稅。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Ⅸ 轉讓土地使用權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
問題:企業(非房地產)轉讓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取土地(未開發過),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項目只有:1.補繳出讓金2. 營業稅 ,城建稅,附加, 印花稅 ,契稅嗎? 企業(非房地產)轉讓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取土地(未開發過),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能否扣除中介機構提供的土地評估價? 只能扣補繳出讓金和相關稅金對嗎?答復:財產與行為稅管理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企業(非房地產)轉讓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取土地(未開發過),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項目有:1.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包含取得土地時支付的契稅)2.稅費包括營業稅,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扣除時,不允許扣除中介機構提供的土地評估價。 企業所得稅管理處:你單位轉讓土地使用權計算轉讓所得時,可以扣除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金,不允許扣除中介機構提供的土地評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