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秘密的所有權如何轉讓
比如飲食調料組成
『貳』 專利申請權轉讓和技術秘密轉讓的區別。
專利法第十條規定,專利申請權轉讓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回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答政部門公告。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從中可以看出專利申請權並不能隨意轉讓,且登記後方受法律認可,向外國人或企業或組織轉讓的,審核手續更為麻煩。因為專利是公開換保護,獲批後受法律保護,可以通過許可等方式進行贏利。
技術秘密轉讓則在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後生效,有一個比較大的危害是秘密泄露後認定、追責困難。
『叄』 技術轉讓究竟指的是什麼權利的轉移
技術轉讓又稱技術轉移,技術轉移是指技術在國家、地區、行業內部或之間以及技專術自身系統內輸入與輸出屬的活動過程。技術轉移包括技術成果、信息、能力的轉讓、移植、產業化、引進、交流和推廣普及等。
轉讓類型
由於轉讓技術的權利化程度和性質的不同,技術轉讓又可分為四種基本類型:
1、專利權轉讓。專利權轉讓是指專利人作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持有權移交給受讓方的技術轉讓形式。
2、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讓與方將其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移交給受讓方的技術轉讓形式。
3、專利實施許可。專利實施許可是指專利權人或者授權人作為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的技術轉讓形式。
4、非專利技術轉讓。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轉讓是指讓與方將其擁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的技術轉讓形式。
『肆』 通過竊取的方式取得,然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給第三人。合同效力如何第三人承擔什麼責任
此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法律條文我認為如下:
《合同法》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內合同容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第329條: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合同法》第341條: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人不得在向委託人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此案例中,乙擁有轉讓的權利,且並未違反《合同法》第329條和第52條,雖然其行為違反《合同法》第341條,但該條文並未規定此類合同無效,乙應當賠付甲因遲於第三人獲取研究成果所受到的損失
故該合同有效
注意:乙有處分權,非無權處分,所以不適用善意取得
『伍』 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就是技術秘密許可使用合同
技術秘密,規范的說就是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更具體的說就是專利權,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不管是哪一種吧,LZ所謂「技術秘密」的轉讓其實就是專利權的轉讓,LZ所謂「技術秘密實施許可合同」其實就是專利權中使用權的轉讓(使用權在這里只是專利權的一部分)。
按照LZ德表達,通俗一點說,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成立,則受轉讓方可以對該項技術秘密進行使用、轉讓、許可他人使用等一系列的處分,宗旨你想怎麼地就怎麼地;而技術秘密實施許可合同成立,受轉讓方就只能使用該項技術,並無其他權利——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否則受轉讓方甚至不能將該使用權再許可給他人。
再不明白的話,打一個比方,技術秘密轉讓就是把這東西給買了,你怎麼弄都得;技術秘密實施許可就是你吧這東西租了,你只能用,如果物主不同意還不能轉租給別人。
LZ啊,你遇到好人了(我自認為是),沒有分我也答的這么勤,只為了興趣,只因為我是法律專業的。不用謝!感激在心裡就行了......
『陸』 專利轉讓的方式和注意事項
專利轉讓的方式和注意事項,很多企業想轉讓專利,但是對專利專利又存在很多疑問,比如專利轉讓有什麼限制、有幾種方式等,看完這篇文章你就懂了!專利轉讓的方式和注意事項專利轉讓的含義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轉讓的方式1、參加各類技術展會參與各類專利技術新產品展覽會、洽談會、交易會等技術交易活動的信息,並在各類技術交易活動中發布和推廣技術。各類技術交易活動是推廣自己專利產品的好辦法。但在參加這些活動方面也應該有選擇的參加,盡量選擇項目、技術、資金都有參與的展會。還有要選擇知名度高的投融資領域的洽談會。2、自行轉讓專利權人通過媒體等方式進行專利宣傳,自行與投資商洽談,如果想找到願意投資專利項目,又願意承擔風險的企業,媒體宣傳是必不可少的渠道之一,要達到好的宣傳效果,選好媒體尤為重要,平面媒體要看他的讀者群體和發行量,最好選擇全國發行的經濟信息類媒體,一般的企業會經常關注此類媒體,而且刊登面積不宜太小,最好在一個通欄以上,這樣就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其次是網路媒體,網路媒體製作成本低,速度快,更改靈活,傳播范圍廣、不受時空限制,但要選擇知名度高,點擊率高的網站。另外,通過朋友介紹自行與投資商面談也是專利自行轉讓最有效的方法,成果率非常高。3、委託中介機構通過中介公司。首先選擇國家正規、有資質的中介公司。可以到專利局網站上查詢,有專門的專利代理信息頁,還包括了正規專利代理機構中的違規行為的懲戒等。在專利轉讓中,如果委託了代理機構的話,轉讓登記手續由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轉讓人)只需要提供轉讓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在任何和受讓方談判的時候,一定要帶上懂得知識產權及其他相關法律的律師提供專利轉讓全程法律服務,以保障在轉讓過程中的合法權益。轉讓專利要注意的事項1、正確評估自己的專利價值,太高的價格會嚇跑投資者。2、技術成熟,有樣品,有相關的視頻給投資者看。3、有詳細的策劃,並寫好相關策劃書。4、專利已經授權,未經授權的專利一般不轉讓。技術轉讓又可分為四種基本類型1、專利權轉讓。專利權轉讓是指專利人作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持有權移交給受讓方的技術轉讓形式。2、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讓與方將其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移交給受讓方的技術轉讓形式。3、專利實施許可。專利實施許可是指專利權人或者授權人作為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的技術轉讓形式。4、非專利技術轉讓。非專利技術(技術秘密)轉讓是指讓與方將其擁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的技術轉讓形式。
『柒』 什麼是技術轉讓合同,技術秘密轉讓讓與人有哪些義務
一、什麼是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等四種類型。技術轉讓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技術轉讓合同是一類較復雜的合同,涉及專利、技術秘密等的知識產權問題,容易發生糾紛。採用書面形式,一方面有利於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明確,避免糾紛的發生;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糾紛發生後的解決。
二、技術秘密轉讓讓與人有哪些義務
根據《合同法》第347條規定,技術秘密轉讓合同讓與人的主要義務有:
(一)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
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作為該項技術秘密、技術資料和使用方法的直接掌握者,在轉讓技術秘密的同時,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人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並進行技術指導。
(二)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
由於技術秘密沒有申請專利,不像專利那樣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並通過法律來保證其實用性、可靠性,所以讓與人必須自身承擔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的義務,不能履行這一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承擔保密義務。
技術秘密轉讓合同中如果約定的是獨占性轉讓,那麼在合同生效後,該項技術秘密的主要技術權益屬於技術秘密轉讓合同中的受讓人。為了保障受讓人該項技術秘密的技術權益不受侵害,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有義務對該項技術秘密的相關資料和使用方法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人,並不得在受讓人已經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范圍內使用該技術秘密和就同一技術秘密再與第三人訂立技術秘密轉讓合同。
『捌』 技術秘密轉讓有哪些流程
1、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作為該項技術秘密、技術資料和使用方法的直接掌握者,在轉讓技術秘密的同時,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人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並進行技術指導。
2、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由於技術秘密沒有申請專利,不像專利那樣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並通過法律來保證其實用性、可靠性,所以讓與人必須自身承擔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的義務,不能履行這一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承擔保密義務。技術秘密轉讓合同中如果約定的是獨占性轉讓,那麼在合同生效後,該項技術秘密的主要技術權益屬於技術秘密轉讓合同中的受讓人。為了保障受讓人該項技術秘密的技術權益不受侵害,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有義務對該項技術秘密的相關資料和使用方法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人,並不得在受讓人已經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范圍內使用該技術秘密和就同一技術秘密再與第三人訂立技術秘密轉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