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著作權使用權
❶ 別人給我照片讓我再創作,請問著作權、版權相關內容如何標注
做著作權約定的時候最好不要出現顯失公平的情況,因為你是這一格式合同的制定者,將來如果出現糾紛如果法院覺得你們的合同顯失公平,肯定要麼認定約定無效,要麼按照不利於你的傾向進行解釋,而且多義務少權利也會讓顧客不舒服。
比如你說的這個「拍下鏈接即表示同意將所提交圖片的肖像權轉讓給本店,並且本店保留著作權,成品圖如需商用需要聯系店主買斷著作權」聽起來像是顧客要上趕著花錢把肖像權送給你讓你隨便用,對顧客自己反而限制多多。
可以考慮這樣寫:
「本店提供受委託進行手繪創作的服務,拍下本店服務並提供照片表明顧客對於該照片/圖片擁有無瑕疵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和肖像權等。本店及繪師對因該圖片權利瑕疵引起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手繪完成的作品著作權歸本店/繪師所有,交付稿件不視為著作權的轉移,如果顧客需要將稿件進行商用,請獲得本店許可並支付著作權轉讓或使用費用。
如顧客同意本店將使用了其照片/圖片的成品用於宣傳或展示,本店可提供九折優惠/返現優惠。「
原創回答by季風流洋
最後一段話你們可以略作修改,需要明確的是雖然成品圖的著作權歸你們所有,但是由於你們是根據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攝影作品/肖像完成的創作,在使用作品的時候必須得到原權利人(顧客)的許可。所以我覺得雙贏的方式是給顧客一點小優惠讓他們同意你們拿圖做宣傳,如果不願意給優惠的話一定要加粗加黑展示,否則約定可能被判無效。
原創答案by季風流洋
❷ 圖片著作權是什麼圖片著作權屬於誰呢
圖片著作權是什麼?圖片著作權屬於誰呢?圖片也是有版權的,而這個版權其實就是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著作權,這在圖片被創作之時起就是自動取得了著作權,同時也是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那麼圖片著作權是什麼?圖片著作權屬於誰呢?圖片著作權圖片著作權屬於誰呢?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1)發表權,就是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如在攝影雜志上刊發攝影作品。(2)署名權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權利,著作權人通過行使署名權表明其身份:當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藝名或筆名,也可在一定的條件下自願選擇不署名。(3)修改權,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如攝影師對自己拍攝的照片進行適當的剪裁。而一般認為,圖片編輯對投稿圖片的劃痕進行修復,對色彩、亮度做微調。以及為排版需要對圖片做適度的剪切。不構成對作品修改權的侵犯。(4)保護作品完整權,就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就圖片而言,未經作者授權,不得對圖片進行剪切或變形處理,不得對圖片中的影像進行添加或刪除,也不得對圖片的色彩進行改變等等。而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主要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使用權,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權人可以以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播放、改編、網路傳播等方式使用圖片。而獲得報酬權,是指圖片著作權人通過各種方式使用圖片,獲得物質和經濟上的回報。以上所述的權利均為我國著作權法所確認,然而著作權法卻未對財產權中另外一種權利追續權作規定。事實上追續權對圖片著作權人而言意義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續權做一簡單介紹。追續權是著作權人的財產權利之一,其基本含義是指:藝術作品,尤其是攝影、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對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後的財產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權利,也就是說,享有著作權的藝術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後,如果原購買人又轉售給他人並獲得了高於購買時所支付的金額,則作品的原作者有權就該作品增值金額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無論該作品轉賣次數如何及輾轉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價比購買價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權利。追續權制度最早由法國確立,《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第14條(三)也對此做了規定,我國1992年12月加入了該公約。迄今,我國著作權法仍未對追續權做出任何規定。隨著我國圖片收藏市場和拍賣市場的不斷發展,以及我國圖片市場的不斷國際化,我國應對圖片作品的追續權有所規定。在此過程中,攝影師以及圖片代理商,特別是相關攝影行業組織和圖片行業組織,應通過相應途徑積極向國家建言,爭取早日在我國確立作品的追續權。
❸ 照片的所有權和版權該如何劃分!
國內的知識產權法正處於完善過程中,對於這點也許並無明文參照.
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在拍之前雙方定書面協議.
若未定協議,則考慮以下方法:
在國外,個人知識產權主要涉及: 1.由個人單獨思考產生的(包含直接和間接思維) 2.有一定法律依據以證明個人對其所有權(這里你拍攝的照片便是你的思想創作,底片便是你的法律憑據)
全額報銷所附款項僅包含膠片,相片及相關的物質費用,所以照片(甚至底片)的所有權將屬於攝影協會.但照片的版權仍屬於你.
有兩個方法:
1.以底片原價向攝影協會買回底片,並允許攝影協會在本人允許范圍內使用照片;
2.與攝影協會訂立協議,允許其對底片及照片的保管權,但若使用時須得到本人同意
❹ 圖書寫作中如何獲得圖片的版權使用權
圖書寫作中如何獲得圖片的版權使用權?在圖片的使用方面,很多人不清楚如何獲得圖片的版權使用權,圖片在創作過程中也發揮著獨特作用,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圖書寫作中如何獲得圖片的版權使用權。圖片的版權使用權如何獲得圖片的版權使用權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來討論:1,所採用的圖片、圖表,其內容是通用格式、符號、工程圖等,則無須獲得該圖片、圖表的作者授權免費免責使用。法律依據:本法不適用於(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二)時事新聞;(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所採用的圖片、圖表,其內容非通用的圖表設計、圖片示意等具有獨創性的,則必須取得作者授權方能使用,否則即為侵權行為。同時註明來源解決不了的問題,除非所製作的電子書發表後,無任何經營行為獲得經濟收入,否則必須承擔賠償作者經濟損失的法律責任。法律依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圖書寫作中如何獲得圖片的版權使用權?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❺ 關於圖片作品權屬的規定
我國《著作權法》等對於圖片作品、圖片作品權屬、作品使用、侵權責任、賠償數額都做了相應的規定。下面來看看關於圖片作品權屬的規定。關於圖片作品權屬的規定《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第十七條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使用他人作品的,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由於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無法指明的除外。第二十一條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已經發表的作品的,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第二十三條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但是報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第二十四條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專有使用權的內容由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許可人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第三十條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聲明不得轉載、摘編其作品的,應當在報紙、期刊刊登該作品時附帶聲明。《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信息網路傳播權,是指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製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表演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在作品或者製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❻ 圖片有版權嗎圖片著作權一般屬於誰
圖片有版權嗎?圖片著作權一般屬於誰?圖片也是有版權的,而這個版權其實就是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著作權,這在圖片被創作之時起就是自動取得了著作權,同時也是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但是很多時候會對拍攝出來的圖片做進一步的加工,這個時候對於圖片著作權的歸屬可能就不太確定了。圖片有版權嗎?圖片著作權一般屬於誰?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1)發表權,就是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如在攝影雜志上刊發攝影作品。(2)署名權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權利,著作權人通過行使署名權表明其身份:當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藝名或筆名,也可在一定的條件下自願選擇不署名。(3)修改權,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如攝影師對自己拍攝的照片進行適當的剪裁。而一般認為,圖片編輯對投稿圖片的劃痕進行修復,對色彩、亮度做微調。以及為排版需要對圖片做適度的剪切。不構成對作品修改權的侵犯。(4)保護作品完整權,就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就圖片而言,未經作者授權,不得對圖片進行剪切或變形處理,不得對圖片中的影像進行添加或刪除,也不得對圖片的色彩進行改變等等。而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主要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使用權,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權人可以以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播放、改編、網路傳播等方式使用圖片。而獲得報酬權,是指圖片著作權人通過各種方式使用圖片,獲得物質和經濟上的回報。以上所述的權利均為我國著作權法所確認,然而著作權法卻未對財產權中另外一種權利追續權作規定。事實上追續權對圖片著作權人而言意義非常重大。以下就追續權做一簡單介紹。追續權是著作權人的財產權利之一,其基本含義是指:藝術作品,尤其是攝影、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對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後的財產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權利,也就是說,享有著作權的藝術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後,如果原購買人又轉售給他人並獲得了高於購買時所支付的金額,則作品的原作者有權就該作品增值金額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無論該作品轉賣次數如何及輾轉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價比購買價高,原作者就有取其中一部分的權利。追續權制度最早由法國確立,《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第14條(三)也對此做了規定,我國1992年12月加入了該公約。迄今,我國著作權法仍未對追續權做出任何規定。隨著我國圖片收藏市場和拍賣市場的不斷發展,以及我國圖片市場的不斷國際化,我國應對圖片作品的追續權有所規定。在此過程中,攝影師以及圖片代理商,特別是相關攝影行業組織和圖片行業組織,應通過相應途徑積極向國家建言,爭取早日在我國確立作品的追續權。我國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另外,該法第12條至19條對著作權歸屬的種種情況做了清晰的歸類和說明。關於圖片有版權嗎?圖片著作權一般屬於誰?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圖片版權,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❼ 照片授權給別人後自己還有版權嗎
你好!許可授權是著作權人在版權法中一項基本的權利。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本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 」因此主辦方除合理使用之外的情況下使用你的作品,需要簽訂許可使用合同。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了許可使用合同包含的內容:「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四)付酬標准和辦法;(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權利種類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前四項為精神權利,後面的為經濟權利。但是作為攝影作品,可能沒有上面列舉的那麼多經濟權利,比如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設置權、翻譯權、匯編權等屬於特定作品特定權利人享有的權利。以上是著作權的使用許可。如果你是將部分權利許可給對方,那麼沒有許可的權利仍屬於你,對方侵犯了你沒有許可的權利,你可以維權,法律予以支持;如果你是將作品所有的權利都許可給了對方,那麼你對該作品就沒有任何權利了,再維權的話,法律將不予支持。
此外,著作權法還規定了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轉讓經濟權利,具體需要在轉讓合同中約定,具體詳見著作權法第二十五條。
侵權處理:著作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具體詳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四十九條。對方侵犯了你的權利,你可以通過行政調解、民事調解、民事訴訟等手段主張和維護你的權利。
❽ 急急急!關於我的照片所有權,是否侵權問題!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攝影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作者是創作作品的人。
也就是說不是歸影樓所有也不是歸你所有,而是給你拍照片的那個攝影師所有。
由此而來,底片(含數碼底片)歸作者所有,照片的復制權、展覽權、發表權等權利均歸作者也就是這個攝影師所有,除非你們另有約定,否則你擅自發表、給朋友用於廣告等行為均屬侵權。但你把照片店給你的照片送給朋友等行為不屬於侵權行為,因為其間不涉及著作權的內容,只是物權的轉移。
照片這張紙的流轉是物權的轉移,而照片上承載的內容的復制展覽等則是著作權的范疇,在法律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但作者享有著作權的同時也不得侵害你的合法權益,比如你的肖像權和名譽權、隱私權。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未經肖像權人許可而將其肖像用於盈利活動的,構成侵犯肖像權的行為,這里用於廣告宣傳則侵犯了你的肖像權。
又如把你的不雅照片公布出來,則可能侵犯你的名譽權或隱私權。
以上是法律的規定,如果有合同則按約定處理。
❾ 照片的使用權和版權
商業攝影可以理解為委託創作作品,版權(就是著作權)有你們雙方約定,無約定的話屬於創作者,即影樓或個人了。這個是針對創作這一智力活動來說的,不是針對照片。
對照片來說,所有權是影樓的,你買到了使用權。以前膠片的話,影樓把底片也給你了,這可以理解為對所有權的處分。現在數碼,基本給的都是復製品。扯遠了。
你買了得使用權,就可以自由使用了,但注意,不享有著作權的情況下,別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
順便說,你享有肖像權,這個是人身權,不能轉移的。影樓即使享有著作權,也不能侵犯你的肖像權,比如盈利性的使用。
(9)照片著作權使用權擴展閱讀: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一、肖像製作專有權: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二、肖像製作專有權內容包括:
1、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製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
2、是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製作自己的肖像。非法製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
❿ 攝影作品著作權
1 該學生是該照片的拍攝者 作者 當然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該學生在拍攝照片時 對影片的角度 亮度等等元素都作出了有獨創性的創作 符合作者的要求
2不正確 著作權屬於學校是錯的 上面說了 創作作品的才是作者 學校侵犯了該學生著作權中的復制權 發行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
3不一定
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首先 該學生如果拍的是學校有著作權的藝術品 比如學校中的雕塑 藝術碑 那麼才是學校有著作權的作品 才有法定許可的問題 如果僅僅是學校的樹木 湖泊 根本就不是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沒有著作權的問題
如果是雕塑 紀念碑等著作權法保護的 學校有著作權的作品的話 該學生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使用該照片 比如藝術展覽會 照片展示會等公益展覽 因為著作權法22條第十款本來就是為了藝術作品能被更多人欣賞到而制定的 而如果該學生將這些雕塑 紀念碑用在某些商業上 比如印在某些商品上 那麼就超出了使用的范圍 見上面22條: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那麼就要學校的許可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