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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機版權

發布時間: 2021-03-06 06:05:19

Ⅰ 什麼是007電影

他充滿魅力而且機智勇敢,他殺起人來鐵面無情……他就是007,詹姆斯·邦德(JamesBond)。第一部007電影於1962年10月5日公映後,007電影系列風靡全球,到今天歷經40年長盛不衰。

自1952年創作第一本《007》小說開始,伊安·弗蘭明總共出版了15本《007》小說。當初他為自己筆下的主角起名時,認為需要一個簡單的、毫不浪漫還要極具陽剛味的名字。結果他將這位特務命名為詹姆斯·邦德。從此,在每一集007電影中,一定會出現這句經典台詞:「我叫邦德,詹姆斯·邦德!」弗蘭明把一位充滿魅力和冒險精神的英國間諜007介紹給了世界。不過把007帶上銀幕的還是第一部007影片《鐵金剛勇破神秘島》。從第一部《鐵金剛勇破神秘島》到即將播映的《誰與爭鋒》,007系列電影已有20多部。

007系列電影並非全部出自伊安手筆。

只有其中前13集是來自原著小說,其後都是電影公司購買「007」三字電影版權,繼而另創故事拍攝。人們在電影中既見識到詹姆斯·邦德愛慕女色的一面,也看到了他追殺國際兇犯時機智勇敢的一面。同時007使用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武器,也讓人們大開眼界。

就像007系列之一的《鐵金剛大戰金手指》的音樂一樣,007影片中充滿神秘感的音樂,以及變化多樣的場景和漂亮的女演員,造就了007影片的成功。

甚至連一些007常用語言也成為流行的日常用語,比如007的自我介紹:「我叫邦德,詹姆斯·邦德」(MynameisBond,JamesBond)。他喜歡喝馬天尼(martini),他老是說:「搖勻,不要攪拌。」(shaken,notstirred)。

根據非正式統計,看過007電影的觀眾總數起碼有20億人次,亦即地球上每3人就有1個曾經看過007電影!現任「邦德」皮爾斯·布魯斯南這樣總結「007」電影長盛不衰的原因:「是美艷的邦德女郎,是新奇的道具、是性、是羅曼蒂克、是幻想、是最終的英雄,賦予了這部電影長久的生命力。」英國文化評論家康拉德則對人們崇拜007現象做如下解釋:「如果你嚮往成為一名重要的人物,你可以把自己想像成007。」
1、《諾博士》
2、《來自俄羅斯的愛情》
3、《金手指》
4、《霹靂彈》
5、《雷霆谷》
6、《女王密使》
7、《金剛鑽》
8、《生死關頭》
9、《金槍人》
10、《海底城》
11、《太空城》
12、《最高機密》
13、《八爪女》
14、《雷霆殺機》
15、《黎明生機》
16、《殺人執照》
17、《黃金眼》
18、《明日帝國》
19、《縱橫天下》
20、《擇日再死》
21、《皇家賭場》

1樓當中多了一部1983年的NeverSayNeverAgain鐵金剛勇奪巡航導彈,下面說的很清楚了,是肖恩·康納利主演的,但是不是由007電影的版權所有者米高梅/聯美出品,所以一般沒有列入007系列正式名單,只能算007的一部外傳。

關於主演:

第1任007肖恩·康納利
1930年8月25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
出演邦德次數:7次(其中的《巡弋飛彈》非米高梅/聯美出品,未列入007系列正式名單)
主演邦德片:《諾博士》、《來自俄羅斯的愛情》、《金手指》、《霹靂彈》、《雷霆谷》、《金剛鑽》
獲獎紀錄:1986年以《鐵面無私》一片獲第六十屆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獎。

第一任邦德的扮演者肖恩·康納利是蘇格蘭人,曾做過許多低下階層的工作,當時是一位新晉演員。康納利絕對是一個十分出色的演員,之前雖然演出次數不多,但演技卻十分好,而且有一種粗獷的味道,人們看到他走路便會情不自禁地想到一隻行走中的獵豹。他扮演的邦德智慧而且十分硬朗,這點與羅傑·摩爾大不相同。告別007系列片之後,康納利在影壇的發展十分成功,進入中年以後魅力反而大增,接連出演票房巨片,如《鐵面無私》、《聖戰奇兵》、《獵殺紅色十月號》、《石破天驚》、《偷天陷阱》等等,並多次被媒體評為最性感男人,堪稱奇跡。

第2任007喬治·拉贊貝
1939年9月5日出生於澳大利亞的Goulburn
出演邦德次數:1次
主演邦德片:第6集《女王密使》,可憐的拉贊貝運氣太差,只演了一部就被趕下台

出演邦德前本是澳洲男模特,因為與當時的邦德女郎Diana Rigg認識,在搏鬥戲試鏡中擊敗了其他對手,成為第二任邦德。因為從前沒有演戲經驗,可能觀眾不願見到邦德結婚後變鰥夫,也可能是樣子不夠帥,所以《女王密使》一片的票房慘不忍睹,全球票房只有6500萬美元,是歷史上票房第二低的邦德影片,比前一部《雷霆谷》的1億1200萬美元少了近一半。拉贊貝在片中的表現雖然也算中規中舉,但缺乏突出的個人風格與魅力,之後他主動辭演007,以演出電視劇為主。

第3任007羅傑·摩爾
1927年10月14日出生於英國倫敦。
出演邦德次數:7次
主演邦德片:《生死關頭》、《金槍人》、《海底城》、《太空城》、《最高機密》、《八爪女》、《雷霆殺機》

倫敦出生的他本是英國戲劇演員,出生於1927年10月14日(比肖恩·康納利還要年長),曾當過警察。論外形,羅傑·摩爾其實是最不像邦德的邦德(很失望嗎?),因為邦德頭發應該是黑色的,而羅傑·摩爾卻一頭金發。羅傑·摩爾演繹的007沒有肖恩·康納利那麼嚴肅和生硬,而且羅傑·摩爾時代的邦德片也有比較多的搞笑對白,有人覺得這樣會把邦德弄得不體面,但他主演的大部份邦德片都很賣座,證明他這種演法很受觀眾歡迎。羅傑·摩爾的《太空城》(Moonraker)在皮爾斯·布魯斯南加盟007影片前曾是票房收入最高的007電影。不過《太空城》也被人形容為卡通式電影,玩特技玩得太過份。羅傑·摩爾拍了最多的聯美出品的007電影。1985年演完《雷霆殺機》一片後,58歲的羅傑·摩爾正式告別007,之後出任聯合國大使,幫助貧困兒童。
第4任007提摩西·達頓
1944年3月21日出生於英國威爾士Colwyn Bay。
出演邦德次數:2次
主演邦德片:《黎明生機》、《殺人執照》

提摩西·達頓是莎劇演員,威爾斯人,生於1944年3月21日,在接演007角色之前已經有豐富的表演經驗,在拍片前必熟讀劇本或小說。他的詹姆斯·邦德帶有一些滄桑感,嘗試表現出邦德人性的一面,演戲十分有深度,而票房成績也算理想。《殺人執照》一片為邦德添加了敢作敢為的英雄性格,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因為在《殺人執照》後出現版權爭執問題,所以在1990至1994年間沒有邦德電影上映。但提摩西·達頓在1994年辭去了邦德的職務,因他不希望因演007而從此被觀眾「定形」。

第5任007皮爾斯·布魯斯南
1953年5月16日生於愛爾蘭
出演邦德次數:4次
主演邦德片:《黃金眼》、《明日帝國》、《縱橫天下》、《擇日再死》

布魯斯南是愛爾蘭人,1953年5月16日出生。已經去世的妻子曾飾演過《最高機密》(For Your Eyes Only)中的利素女伯爵。因在80年代有電視台合約在身,所以邦德的角色最終落到職位被提摩西·達頓手上。布魯斯南出演007後頗受觀眾歡迎,第一部作品《黃金眼》比上一部《殺人執照》的票房高出一倍(也有通貨膨脹的因素)。而根據網上調查,他演的詹姆斯·邦德在網上調查中顯示是最受網民歡迎的,他被形容為「剛強與溫柔並濟」型的詹姆斯·邦德。布魯斯南在《縱橫天下》中已經顯出些許老態,他本人曾表示拍完第4部邦德片《擇日再死》後就不再演007,但最後還是在近期與米高梅簽下出演第5部007電影的合約。

第6任:丹尼爾·克雷格
1968年3月2日生於英格蘭的切斯特
出演邦德次數:1次
主演邦德片:《皇家賭場》

丹尼爾·克雷格1968年生於英格蘭的切斯特,1972年父母離異後,丹尼爾和姐姐一起在利物浦被撫育成人。他從6歲開始在學校劇中露面,母親卡羅爾也努力培養他這方面的興趣。16歲時丹尼爾搬到倫敦居住,在這里他進入國家青年劇院受訓,並參加在曼徹斯特的巡迴演出,90年代初期他從著名的倫敦市政廳音樂戲劇學院畢業。1992年克雷格出演了銀幕處女作《小子要自強》(The Power of One),此後演出了幾部電視電影,最著名的是BBC2台的《Our Friends in the North》。2001年的兩部影片《古墓麗影》(Lara Croft: Tomb Raider)和《毀滅之路》(Road to Perdition)讓克雷格揚名國際,2004年他主演的《夾心蛋糕》(Layer Cake)獲得多個電影獎及提名。2005年拍攝完史蒂文·斯皮爾伯格(Steven Spielberg)《慕尼黑》(Munich)後他被命名為第六任007的扮演者,他是歷史上第一位金發邦德,也是第一位出生在原作作者伊恩·弗萊明(Ian Fleming)去世後的007。克雷格接手的007系列的第21集電影《皇家賭場》,是根據弗萊明在1953年寫的第一部邦德小說改編而來的,這個邦德比起以前的邦德形象更為年輕、殘忍,在剛成為一個間諜時,顯得很笨拙,有意思的是,邦德女郎最後還甩了他。更重要的是,邦德在裡面不使用那些炫目的間諜設備,因此留給克雷格的演技很大發揮空間,被評價為「有史以來最棒的邦德".

Ⅱ 製作小說封面,有償

好漂亮

Ⅲ 這種電影不算抄襲嗎

當然是翻拍一線聲機
這種事多了
鄭伊健的《無線復活》、吳奇隆的《好孩子》都抄襲《土撥鼠之日》
《瘋狂的石頭》劇情和《兩桿大煙槍》幾乎一樣。
老馬丁的《無間行者》翻拍自《無間道》,是給版權費的

Ⅳ 007系列都有什麼電影請按時間順序排列!

1、《諾博士》
2、《來自俄羅斯的愛情》
3、《金手指》
4、《霹靂彈》
5、《雷霆谷》
6、《女王密使》
7、《金剛鑽》
8、《生死關頭》
9、《金槍人》
10、《海底城》
11、《太空城》
12、《最高機密》
13、《八爪女》
14、《雷霆殺機》
15、《黎明生機》
16、《殺人執照》
17、《黃金眼》
18、《明日帝國》
19、《縱橫天下》
20、《擇日再死》
21、《皇家賭場》

1983年的NeverSayNeverAgain鐵金剛勇奪巡航導彈是肖恩·康納利主演的,但是不是由007電影的版權所有者米高梅/聯美出品,所以一般沒有列入007系列正式名單,只能算007的一部外傳。

關於主演:

第1任007肖恩·康納利
1930年8月25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
出演邦德次數:7次(其中的《巡弋飛彈》非米高梅/聯美出品,未列入007系列正式名單)
主演邦德片:《諾博士》、《來自俄羅斯的愛情》、《金手指》、《霹靂彈》、《雷霆谷》、《金剛鑽》
獲獎紀錄:1986年以《鐵面無私》一片獲第六十屆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獎。

第一任邦德的扮演者肖恩·康納利是蘇格蘭人,曾做過許多低下階層的工作,當時是一位新晉演員。康納利絕對是一個十分出色的演員,之前雖然演出次數不多,但演技卻十分好,而且有一種粗獷的味道,人們看到他走路便會情不自禁地想到一隻行走中的獵豹。他扮演的邦德智慧而且十分硬朗,這點與羅傑·摩爾大不相同。告別007系列片之後,康納利在影壇的發展十分成功,進入中年以後魅力反而大增,接連出演票房巨片,如《鐵面無私》、《聖戰奇兵》、《獵殺紅色十月號》、《石破天驚》、《偷天陷阱》等等,並多次被媒體評為最性感男人,堪稱奇跡。

第2任007喬治·拉贊貝
1939年9月5日出生於澳大利亞的Goulburn
出演邦德次數:1次
主演邦德片:第6集《女王密使》,可憐的拉贊貝運氣太差,只演了一部就被趕下台

出演邦德前本是澳洲男模特,因為與當時的邦德女郎Diana Rigg認識,在搏鬥戲試鏡中擊敗了其他對手,成為第二任邦德。因為從前沒有演戲經驗,可能觀眾不願見到邦德結婚後變鰥夫,也可能是樣子不夠帥,所以《女王密使》一片的票房慘不忍睹,全球票房只有6500萬美元,是歷史上票房第二低的邦德影片,比前一部《雷霆谷》的1億1200萬美元少了近一半。拉贊貝在片中的表現雖然也算中規中舉,但缺乏突出的個人風格與魅力,之後他主動辭演007,以演出電視劇為主。

第3任007羅傑·摩爾
1927年10月14日出生於英國倫敦。
出演邦德次數:7次
主演邦德片:《生死關頭》、《金槍人》、《海底城》、《太空城》、《最高機密》、《八爪女》、《雷霆殺機》

倫敦出生的他本是英國戲劇演員,出生於1927年10月14日(比肖恩·康納利還要年長),曾當過警察。論外形,羅傑·摩爾其實是最不像邦德的邦德(很失望嗎?),因為邦德頭發應該是黑色的,而羅傑·摩爾卻一頭金發。羅傑·摩爾演繹的007沒有肖恩·康納利那麼嚴肅和生硬,而且羅傑·摩爾時代的邦德片也有比較多的搞笑對白,有人覺得這樣會把邦德弄得不體面,但他主演的大部份邦德片都很賣座,證明他這種演法很受觀眾歡迎。羅傑·摩爾的《太空城》(Moonraker)在皮爾斯·布魯斯南加盟007影片前曾是票房收入最高的007電影。不過《太空城》也被人形容為卡通式電影,玩特技玩得太過份。羅傑·摩爾拍了最多的聯美出品的007電影。1985年演完《雷霆殺機》一片後,58歲的羅傑·摩爾正式告別007,之後出任聯合國大使,幫助貧困兒童。
第4任007提摩西·達頓
1944年3月21日出生於英國威爾士Colwyn Bay。
出演邦德次數:2次
主演邦德片:《黎明生機》、《殺人執照》

提摩西·達頓是莎劇演員,威爾斯人,生於1944年3月21日,在接演007角色之前已經有豐富的表演經驗,在拍片前必熟讀劇本或小說。他的詹姆斯·邦德帶有一些滄桑感,嘗試表現出邦德人性的一面,演戲十分有深度,而票房成績也算理想。《殺人執照》一片為邦德添加了敢作敢為的英雄性格,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因為在《殺人執照》後出現版權爭執問題,所以在1990至1994年間沒有邦德電影上映。但提摩西·達頓在1994年辭去了邦德的職務,因他不希望因演007而從此被觀眾「定形」。

第5任007皮爾斯·布魯斯南
1953年5月16日生於愛爾蘭
出演邦德次數:4次
主演邦德片:《黃金眼》、《明日帝國》、《縱橫天下》、《擇日再死》

布魯斯南是愛爾蘭人,1953年5月16日出生。已經去世的妻子曾飾演過《最高機密》(For Your Eyes Only)中的利素女伯爵。因在80年代有電視台合約在身,所以邦德的角色最終落到職位被提摩西·達頓手上。布魯斯南出演007後頗受觀眾歡迎,第一部作品《黃金眼》比上一部《殺人執照》的票房高出一倍(也有通貨膨脹的因素)。而根據網上調查,他演的詹姆斯·邦德在網上調查中顯示是最受網民歡迎的,他被形容為「剛強與溫柔並濟」型的詹姆斯·邦德。布魯斯南在《縱橫天下》中已經顯出些許老態,他本人曾表示拍完第4部邦德片《擇日再死》後就不再演007,但最後還是在近期與米高梅簽下出演第5部007電影的合約。

第6任:丹尼爾·克雷格
1968年3月2日生於英格蘭的切斯特
出演邦德次數:1次
主演邦德片:《皇家賭場》

丹尼爾·克雷格1968年生於英格蘭的切斯特,1972年父母離異後,丹尼爾和姐姐一起在利物浦被撫育成人。他從6歲開始在學校劇中露面,母親卡羅爾也努力培養他這方面的興趣。16歲時丹尼爾搬到倫敦居住,在這里他進入國家青年劇院受訓,並參加在曼徹斯特的巡迴演出,90年代初期他從著名的倫敦市政廳音樂戲劇學院畢業。1992年克雷格出演了銀幕處女作《小子要自強》(The Power of One),此後演出了幾部電視電影,最著名的是BBC2台的《Our Friends in the North》。2001年的兩部影片《古墓麗影》(Lara Croft: Tomb Raider)和《毀滅之路》(Road to Perdition)讓克雷格揚名國際,2004年他主演的《夾心蛋糕》(Layer Cake)獲得多個電影獎及提名。2005年拍攝完史蒂文·斯皮爾伯格(Steven Spielberg)《慕尼黑》(Munich)後他被命名為第六任007的扮演者,他是歷史上第一位金發邦德,也是第一位出生在原作作者伊恩·弗萊明(Ian Fleming)去世後的007。克雷格接手的007系列的第21集電影《皇家賭場》,是根據弗萊明在1953年寫的第一部邦德小說改編而來的,這個邦德比起以前的邦德形象更為年輕、殘忍,在剛成為一個間諜時,顯得很笨拙,有意思的是,邦德女郎最後還甩了他。更重要的是,邦德在裡面不使用那些炫目的間諜設備,因此留給克雷格的演技很大發揮空間,被評價為「有史以來最棒的邦德」。
我個人喜歡皮爾斯·布魯斯南扮演的007

Ⅳ 無限生機和內地的急診室故事什麼關系

是無限生機的延續。因為版權問題,原來的片名和人物不能再用,所以改名叫急診室故事

Ⅵ 為什麼傑森斯坦森的《一線生機》和古天樂的《保持通話》劇情一模一樣!!到底誰抄襲誰的!!真有夠顛的、

斯坦森的老電影了 保持通話是翻拍他的、

Ⅶ 什麼是山寨手機

山寨——是對仿冒產品的最新稱謂,也成為近期媒體關注度最高的商業詞彙。山寨機是由生產者自己取個品牌名字,或模仿品牌手機的功能和款式。山寨車是一些小作坊式的廠商利用政府的管理疏忽,對國際知名品牌的仿造、改造,其模仿程度已經對被模仿者造成侵權。由於逃避政府管理,山寨們不繳納增值稅,同時不用花錢研發產品,沒有廣告、促銷等費用。如今,山寨們已掀起了強大市場沖擊波,對品牌產品發出了致命一擊。
手機牌照制的結束給了山寨手機 一個蓬勃的春天,如今各大媒體都在熱鬧地探討山寨機的創新模式、競爭優勢和可取經驗。與此同時,大量國內網站採用同樣的山寨戰略集體模仿國外Facebook、Youtube等成功網站,獲得了大量用戶甚至拿到了不菲的投資。
「說起山寨手機,就必須提到它們共用的MTK晶元」,首信集團市場部的房先生對記者表示。MTK是一家台灣的晶元廠商,中文名字叫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稱叫MediaTek。就是這家創立於1997年的公司,一度被美國《福布斯》雜志評為「亞洲企業50強」,而他們研製出的MTK手機晶元則震動了整個手機產業鏈條。
房先生對記者表示,MTK晶元把手機主板、軟體集成到一起賣,只要加個外殼和電池,誰都能用MTK提供的手機「半成品」生產出一台手機,所以一些小作坊都堂而皇之地做起了手機製造。這就像你去市場買一台電腦兼容機一樣,CPU、內存、硬碟、顯卡都給你配好,你只要用螺絲把它們擰緊,你唯一能選的硬體是機箱,對應到手機就是一個外殼的不同而已。這也就是為什麼市場上有那麼多功能一樣,只是外殼稍有不同的「山寨手機」的原因。
你都想要什麼功能?攝像頭、MP3、MP4、支持儲存卡、觸摸屏、藍牙,你想得出來的功能它都有,最重要的是,它便宜,極端便宜,一套這樣的系統,在深圳據說只賣300-400塊錢。
2007年10月,國家實施長達9年的「手機牌照」制度取消,「山寨手機」身上的「黑色」漸漸退去,「山寨手機」搖身一變成了正規軍。在「山寨手機」賣的如火如荼之時,國內幾大名牌廠商終於坐不住了,紛紛倒向「山寨手機」的競爭策略:採用MTK的解決方案,大打超大屏、多喇叭、全屏手寫牌,要為自己市場份額打拚。
一個新興的國產手機牌子迅速搶占市場份額,到年底的時候,該品牌的實際銷售量竟然超過了三星、索愛、摩托羅拉和LG,這就是天語,一個名不經傳的山寨廠商起家者。
作為「山寨手機」的正規軍,天語可謂所向無敵,當時國內紅極一時的TCL、康佳、波導等紛紛銷聲匿跡。據曾參觀過天語生產線的業內人士透露,天語手機的質檢要求要高於國家標准2-3倍,也就是說,每個天語旗下的產品都有著絕對的質量保證。MTK和山寨的組合,終於修成了正果。
「山寨手機」主攻農村及二、三級市場
「農村包圍城市」是「山寨手機」的市場策略,這既可以有效避開了與諾基亞、三星、摩托羅拉等國際品牌之間直接競爭,也可以利用功能強大價格低廉等優勢對抗國產大廠。記者曾經與數位身份、收入、地位不同的各界人士交流是否會購買「山寨手機」的問題,結果發現學生、低收入打工者比較容易接納「山寨手機」,這也說明「山寨手機」還是有其存在的市場空間。
在中小城市和農村市場上,消費者往往更加註重手機的功能、外觀,對品牌的訴求相對較低,這讓「山寨手機」看到了機會。而外資品牌對農村市場的重視程度遠遠不夠,在三、四級市場與國產品牌競爭,「山寨手機」有著強大的功能優勢和價格優勢,所以波導手機、夏新手機老總曾經高呼虧損是因為「黑手機」。
「山寨手機」最讓人詬病的就是質量問題。據業內人士介紹,低價的「山寨手機」一方面推行「壞了就換新的」、「價格超低扔了也不可惜」等策略的同時,某些銷售商還推行「體驗式營銷」。「山寨手機」一般會讓消費者以較低的成本去體驗使用,讓他們感受到「山寨手機」的功能和服務,體驗好瞭然後還可以參加「贏利計劃」,比如,你購買一部「山寨手機」可以獲得一個「分享優惠卡」,你將卡片介紹給朋友讓他們來購買「山寨手機」的時候,會獲得價格優惠同時你也可以獲得一部分的現金補償,這個計劃絕對是誘人的。
經過幾年對廣大農村及二、三級市場的「精耕細作」,「山寨手機」竟也站穩了腳跟。據了解,一些國內手機大品牌羨慕「山寨手機」之餘,也紛紛倒向山寨陣營,只有夏新在自主研發道路上苦撐,夏新為此還打了個「與眾不同」廣告。
「山寨手機」路在何方
北京女人街附近的七彩手機市場,似乎永遠人頭攢動。「山寨手機」就混跡在一排排的櫃台中買賣興隆,「觸摸屏、功能多、價格實惠」成了攤主招攬生意的口頭禪。
但是橫在「山寨手機」面前的一個嚴重問題是部分不守信用的攤主們以次充好,產品質量問題頻出;其次,「山寨手機」不具備核心技術和模仿熱銷機型的外觀,同樣面臨著知識產權問題。正如工業和信息化部一位專家所說,管理「山寨手機」有三難:監察難——經銷商打游擊戰;督促難——市場開辦方自律不完善,聽任「山寨」進出;協調難——相當比例的消費者專挑「山寨手機」買。在日前召開的手機行業研發會上,業內專家們紛紛表示,相關部門應盡快出台法律法規,工商、公安、海關、版權等部門聯合規范手機市場,從源頭上防止「山寨手機」的泛濫。
與此同時,一些如「天語」等有實力的「山寨手機」企業們,開始走樹立品牌的道路,開始走正規化研發、生產、推廣的模式,這才是「山寨手機」的正途。
剿滅抑或招安,「山寨手機」的命運將受到廣大消費者的持續關注。
山寨機為什麼不願意被招安?
說到「招安」二字,人們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梁山好漢宋江。宋江本可以帶領弟兄們把山寨之路進行到底,但為了洗白自己和兄弟們的身份,成為可以光宗耀祖的朝廷大臣,最終還是媚著笑虔誠地向當朝天子下跪了,低下了他那顆曾經熱血沸騰的頭顱。結果呢?他不但沒有為他的兄弟們謀得錦綉前程,反倒把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們帶上了死亡之路。不知宋江臨死前有沒有後悔過自己的選擇?
後悔已晚,一切已成為歷史。
最近有些消息,說政府有意伸出了橄欖枝,要將山寨機招安。對此,一位山寨機老闆搖頭明確表示:我們不願意被招安,如果說不招安是死路一條,那麼招安了呢?死的更快!我們還是寧願多活一段時間。
為什麼山寨機老闆會認為招安了死的更快呢?他解釋說,盡管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做出了積極舉措來下調手機檢測費和檢測時間,但這個力度與他們的理想值還是相差甚遠。同樣做一部手機,一個要花幾十萬檢測費和幾個月的等待檢測時間,而另一個卻什麼也不需要,做好了就直接上市,你若是廠家,你選擇哪條路?把這個檢測費用讓利給消費者,把這些時間留給消費者,讓他們提前享受到手機功能和外觀的更新,不是更好嗎?作為企業,當然願意洗白,正正經經地做實業,可正規國產手機們夠「白」吧?他們的結局如何呢?結局就是比山寨機死的更快更慘烈,如此活生生的例子就擺在面前,還需要山寨機用腦袋去選擇嗎?「白白凈凈」地把企業做大做強肯定是山寨機企業的最大理想,但問題是沒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哪能成功洗白呢?大多數山寨機只能選擇繼續「山寨」,而極少數的大山寨老闆或許能成功地洗腳上岸,但這肯定是要付出相當大的經濟代價,而且上岸後的前途是否一帆風順,沒有任何人能打包票。
筆者又在網易、新浪等大論壇查看了網友們關於山寨機的留言,意外的是,在正規手機企業和媒體對山寨機進行炮轟的時候,網友們竟然異常團結地站在山寨機們這一邊。筆者歸納了一下,網友們力挺山寨機的理由如下:
一是山寨機的質量並不像媒體批評的那樣差,有些網友們甚至覺得山寨機比有些正規牌子的手機還好用,而且功能更多,外觀也更好。至於售後服務,反正正規軍的售後服務也不怎麼樣,有和沒有並沒有什麼區別,何況有些山寨機還有售後服務呢!
二是山寨機的價格確實實惠,有的網友甚至對山寨機充滿感激,說如果沒有山寨機,也許現在手機還在賣電腦價,還舉例說山寨機沒出來時,一些手機售價五六千,山寨機一出來,那些手機只用一千多塊就能買到了,為消費者省錢,山寨機的貢獻功不可沒。
三是山寨機極具創新意識,不怕丟臉,不怕低利潤,把能實現的功能都實現,想方設法地滿足消費者的一切需求,即使消費者暫時沒有的需求,也能創造出來,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這種草根文化顯然比那種一本正經、自以為是、拖拖拉拉的官僚文化更受消費者歡迎,也更具有競爭力,更符合市場需要。因此更受網友們認可,有網友甚至說:「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山寨」,看來山寨精神已經深入人心。或許以前還有人認為買山寨機的都是沒文化沒錢的三、四級市場的消費者,現在這個想法已經落後了,你能認為如此眾多的來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網友們都是沒錢沒文化的主兒么?至少從他們的文筆和分析看來,還是頗有水平和見地的。
招安有檢測費用和時間的障礙,還有正規國產手機死亡的例子,而不招安卻有消費者們的大力支持和市場的需要,還有「船小好掉頭」的優勢,山寨機又怎麼會願意招安呢?
山寨手機的市場
1.線下市場:山寨手機最開始是通過渠道分發的形式佔領大街小巷,目前國內的中小城市的話費繳納處以及各地的電腦城都有大量的山寨手機的銷售點,這些銷售點成了低端山寨手機出貨量最大的游擊點,據山寨機網(shanzhaiji.com)的F先生對某地區的抽樣調查顯示,目前很多城中村的話費代繳點都在賣山寨手機,基本上價格範圍在200——500之間,一個小店裡面每天出貨量在2——5台不等因為價格基本上比電腦城還便宜,很多打工者、學生等都會在就近的地方購買山寨手機,另外一個地方就是當地的電腦城了,電腦城的銷售點一般情況會比村裡的貓膩和水分要大一些,因為都是專門去購買手機的,而且花樣品種也繁多,一般情況報價會比較虛,大概價格都在6--800元之間,一般情況砍價可以到500元左右。
2.互聯網線上市場:另外一個市場就是互聯網上的銷售市場了,互聯網上成為山寨手機最好的銷售渠道,網路有啊、淘寶網等購物類網站成為山寨手機的主要銷售渠道,因為其價格相對來說比較低廉,互聯網上的山寨手機銷售跟線下有所不同的是,這些手機都非常的新,總是跟著市場潮流走的,花樣也繁多,但價格也相對較高,比如一些高仿iphone的山寨手機,一般情況下做工非常的精細甚至界面也做的很相似很流暢,這種類型的手機在業內被稱為精仿,其價格一般情況了在1000元左右,隨著技術的不斷成熟,09年5月之後市場上開始出現了新一批的山寨手機,叫做智能山寨手機,這種類型的山寨手機相比以往的山寨手機有著很大的區別,這種類型的山寨手機拋開了以往的固有模式,採用windows mobile系統作為手機的平台,也有少數採用的是Google android的手機系統,這樣的手機售價一般情況都相對較高,在1000元以上,隨著智能山寨手機的出現,也打破了以往山寨手機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仿形不仿神,智能山寨手機可以做到形神並茂,連系統也一摸一樣,這無疑來講對於山寨手機市場是一個很大的推動!
山寨手機三大優點
1、功能超全面:幾乎所有的山寨機都可以以功能全面而著稱,什麼超大屏幕,拍照攝像頭,Mp3/MP4多媒體播放,甚至堪稱高端的GPS導航功能,只要MTK一出這些都不在話下。
2、待機能力強:山寨機的待機能力強已經是眾多周知的事情,其電池容量更是一個比一個大,前不久某款名為ZJ268的手機更是以32800毫安的的電池容量創下了歷史紀錄,而可待機兩年的噱頭更令人驚愕。
3、價格低廉:價格因素絕對是目前山寨機與大牌廠商競爭的最強殺手鐧,可能在諾基亞只能買到一部低端手機的錢,轉而就足以買一部功能全面的山寨機。
山寨手機四大缺點
1,輻射:山寨手機最大的缺點就是輻射!消費者無法知道自己的手機到底有多大輻射,輻射的危害就不用多說了[腫瘤,癌症,畸形,神經系統紊亂等等很多]。各大手機品牌都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自己的手機輻射值[SAR],這些大廠生產的手機輻射都是經檢測在人體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的,而正品水貨手機之所以不能在正規渠道上市,就是因為其有一些輻射比較大的功能,比如WIFI,所以輻射超標[我國的手機輻射標準是1.0w/kg],所以不能進入正規渠道。而山寨手機超高功率揚聲器帶來的輻射大小可想而知,山寨手機的主板和超大容量電池輻射大小也不容忽視。
2,爆炸:山寨手機的電池普遍都是比較大的,為什麼相比起來正規廠家生產的手機電池容量都很小呢,因為手機電池在一些環境中是可以引起爆炸,手機爆炸的案例屢見不鮮,而山寨手機的主板和機殼都不一定是阻燃或者隔熱,更加大了爆炸的可能性。正規廠家考慮的不僅是待機時間,更要考慮消費者是否安全,很多手機網站曾經有報道手機電池爆炸實驗的文章,其用圖例對各種手機電池進行加熱並進行對比,正規廠家生產的電池只是會冒煙和開裂,而山寨電池則把實驗的地方整個炸成黑色,"威力"可以和雷管一比高低,我想沒有人願意帶著一顆隨時爆炸的炸彈。
3,氣味:山寨手機的包裝,主板,外殼和電池所一般都用的是廉價材料,其產生的氣體可能對人體有危害,這絕不是危言聳聽,裝修對人體的危害早已是大家公認的,鳥巢為什麼一定要用VOC達標的漆來裝修呢,就是因為一般材料都對人體有危害!
4,市場:看似山寨機給正規廠商帶來了競爭而刺激他們將價格降低,實際上山寨機帶來的是不正當的市場競爭和混亂的市場秩序,使正規廠商對市場失去信心,對科研失去動力,讓大廠商縮減科研開支,讓一些正在起步的正規廠商寸步難行,最終危害的還是消費者。近日 12月份:央視調查:山寨機充斥賣場 侵權現象非常嚴重
央視網消息(新聞30分):「山寨」手機這個詞想必很多觀眾都有所耳聞,這些拼裝或仿製的手機價格十分便宜,受到了不少人的青睞。以致於在一些城市,還形成了專門經營山寨手機的市場。
記者:在我身後是北京木樨園手機批發市場,這里的幾百個手機攤位上,都有一種非常便宜的手機山寨機,它的市場銷售情況怎樣呢,一起去看一下。
一些商戶介紹,每天有上萬人出入這個市場,買家來自整個華北地區,不少人都是沖著山寨機萊的。
商戶:這叫什麼,「公爵」,仿「伯爵」的那種,三星的,仿「伯爵」,這個多少錢,650元,「伯爵」多少錢,6000多,保修多長時間,保修一年,到你這兒修嗎,對,一天能賣多少台,十幾台吧,這是不是就是山寨機,基本上是,上次有個小姐,外形哪哪都一樣,就屏顯不一樣,根本看不出來。
在與方仕通科技廣場隔壁不遠的地方還有一個叫做南曦科技的手機賣場,記者在這里同樣發現了大量的山寨手機。
商戶:這仿的和真的不一樣,肯定不一樣,包括照相像素,清晰度,難怪這么便宜,這誰都明白,真的好幾千,假的幾百,哪種賣的好,當然是這種,為什麼,這種便宜,拿出去唬人啊,不懂的外行的一看這就是真的。
眼下,正版的蘋果手機要賣到4000多元,而山寨版的蘋果手機只需要800元就可以拿到。商戶說,這種「山寨」蘋果在他們那裡一天可以賣十幾台,廠家一天內可以出貨兩千多台。
商戶:有檢測嗎,沒有檢測,那能上市嗎?水貨也不能上市,但這是水貨市場。
據了解,類似這種手機市場,在天津、南京、深圳和上海等地都有,產品大多數來自深圳。這些山寨手機大都沒有經過檢測,不能保證質量,更沒有售後服務。不過,山寨手機也不能說沒有任何技術含量,記者發現,幾乎所有的山寨機都標注有「超長待機、雙卡雙待、數百萬像素攝像頭」等高級配置,甚至還有諸如低音炮、單反鏡頭、游戲手柄等附加功能,生產者可以說是挖空心思。但他們面臨的最主要的問題,就是侵權。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和育東:山寨手機存在一段時間了,如果與其它手機的功能類似,如果它的外觀設計相似的話,(如果能對外銷售的話,組合在一起,是否侵權呢)有的人的手機是擁有整個手機的專利,如果做的專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你就構成了侵權。
專家同時指出,如果通過模仿使自己的創新達到一定程度,也可以通過申請專利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在深圳,已經有一些山寨背景的手機廠家打出了自己的品牌,產品甚至銷往國外。而如果一味剽竊別人的外觀和技術,甚至直接貼牌造假,最終將為法律所不容。

Ⅷ 怎樣保護自己在網路上的文學作品版權

網路文學
什麼是「網路文學」?按照陳村先生的話,它是自由的,隨意的,不功利的,而且並不以紙媒的發表為最終目的。而所謂它最好的時期已經「過去」的標志是「到網下去出版傳統的書籍」。

我的看法,所謂網路文學,應以在網路上創作、發布(首發)和流傳的作品為主流,傳統媒體發表過再上網的應屬於網路資訊內容。那麼這種創作按其目的來講無非如下幾種:

(1)以在網上傳播為目的,從中得到自我滿足,並以網友的欣賞來達成這種成就感,此類作者最終不免汲汲於追求網路上的名氣。
(2)雖首發於網路,卻以網路平台作為進入傳統媒體的跳板,此類寫手一開始就有很明確的目的性。比如連載一部小說到最後便停止連載,以靜候傳統媒體之青睞。當然,此類寫手還需要先達到第一種境界,因為傳統媒體在審視作品的同時也會照顧到寫手在網路上的名氣。
(3)雖沒有考慮到作品的最終命運,但也不會傻到拒絕傳統媒體的青睞,這種寫手的創作目的首先是順其自然的,他只是在網路的自由發表中得到滿足。但我懷疑這種狀態是不穩定的,隨著名氣、作品、網友等因素的影響,要麼一直這么寫下去,要麼做起成名成就的夢想來。
(4)拒絕傳統媒體,自始至終以壯大網路文學為目的,不求聞達於網路,不求受賞識於傳統媒體,他只是在網路上寫著,貼著,完全一副自足的心態。這類人有嗎?也許有,但我還沒見過。

上述的第(1)、(3)種狀態並不是穩定的,只要有了慾望,便最終會變質,投靠到傳統媒體的旗下。第(4)種狀態的寫手大概可以歸入「稀有珍貴動物」,要麼與傳統媒體有仇,要麼是偏執狂。因此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網路文學可以不以紙媒的發表為最終目的,但它無法拒絕也不會拒絕傳統媒體,甚至可以說最終都將以傳統媒體為指向。所謂的自由的、隨意的、不功利的網路文學只能是網路文學一種形式,且不是網路文學的主要狀態,甚至可以說這樣的形式只是網路文學發展中的「初級階段」。

上述分類方式是從網路寫手的角度出發的,而從載體的角度還可以這么分類:

(1)網站(論壇)純粹以發表和交流寫手的作品為目的,或者還會辦一份電子刊物什麼的,但也僅僅在網上傳播,並不和傳統媒體接觸。
(2)網站(論壇)大量吸收寫手作品,並主動向傳統媒體靠攏,以自己出版(與傳統媒體合作)寫手的作品或以向傳統媒體推薦作品為目的。
(3)傳統媒體在網路上尋找適合紙媒的作品並購買(付費)然後出版(刊發),當然,也有大量不付費的。

還有一種網站購買傳統媒體作品的版權在網上進行付費下載(閱讀),此種做法實際是傳統媒體在網路的延伸,不能歸入網路文學。

從網站的生存角度,除非有專門機構支持,否則第(1)種類型將難免苦苦維持以至陷入困境,這樣的網站(論壇)只能是不獨立的,依託其他網站而生存的。養不起自己的網站(論壇)談何養起「文學」這樣的奢侈品。其他類型的網站(論壇)如何與傳統媒體接觸還是一個可以探討的范疇,但至少有了一線生機,而傳統媒體從網路上尋找稿源將極大激發地網路文學的活力。由此可見,如果從載體的角度來定義網路文學的話,僅以是否在網路平台上首先刊發為界定,而與是否延伸到傳統媒體或者徑直以紙媒為目的並無直接聯系。這里還應該提到有些網路作品是不適合傳統媒體的,比如多媒體創作(在詩歌中加聯結,在文字中附以圖片、flash),這類作品倒真的算得上純粹的「網路文學」了。

我們還可以從歷來知名的「網路寫手」的命運來談談網路文學的前瞻。那幫出名的寫手現在都怎麼樣了呢?首先是都出書了,比如寧財神啦王小山啦;而且有的甚至不「網路」啦,比如尚愛蘭等人就專力於專欄寫作了;還有的流入到報社等各類傳統媒體部門(當然其中有些原本就是傳統媒體的人員)。總而言之,都奔傳統媒體或正走在傳統媒體的路上。那麼他們的身份怎麼界定?你可以稱他為作家,他也可以自稱為網路寫手,是什麼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到網下去出版傳統的書籍」好像才是很多人眼裡的網路文學的最好的下場!

綜上所述,我認為「網路文學」只是一種不明確的說法,它也是文學之一種,和「文學」一樣,它追求更自由的表達和合乎個性的作品,它以首發在網路平台為界定方式,在網路這種新的創作平台上它獲得了更為廣闊的傳播空間;雖然它可以不以紙媒為最終目的,但紙媒應是最具誘惑力的指向,而與紙媒的親密接觸,更能激發網路文學的活力,在這種狀態下同樣能產生經典作品並將造就大量的自由撰稿人群。
參考資料:http://bk..com/view/4023.htm

Ⅸ 廣告合同中的知識產權如何約定

舊案回眸:誰是設計圖紙的著作權人?
------一樁發人深省的工程設計著作權糾紛案始末

一個付了設計費卻不能用圖紙的故事;一場長達數年的設計圖著作權紛爭的訴訟;一種讓建築界值得思考的游戲規則。

禍起蕭牆

上海南京路,被譽為「中華商業第一街」。而南京路西藏路口則無疑是這條「黃金」街最奪目的「鑽石」地段。一項工程正在這里興建,這里將誕生上海浦西新的地標——上海世茂國際廣場。

這座浦西第一高樓的開發商上海世茂國際廣場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地產界聲名顯赫的許氏家族掌控的上市公司「世茂股份」旗下的項目子公司。兩年前,雄心勃勃的許氏家族集團目光敏銳,通過股權收購將國有商業企業萬象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萬象股份」收入囊中,並更名為「世茂股份」。而許氏家族之所以收購「萬象股份」,正是看好了處於「鑽石」地段,時稱萬象國際廣場的項目。

當時的萬象公司於1996年投資開發這一項目。該項目建築面積近10萬平方米,投資額近8000萬美元。萬象公司通過工程設計方案國際招投標,最終選定德國英氏建築事務所為中標單位。雙方於1996年2月在上海簽訂了設計合同。這份設計合同約定了設計工作的范圍和內容,設計費價款總額高達382萬美元。此外設計合同還對因這份合同而形成的設計文件的知識產權歸屬及保護作了如下約定:「雙方應維護設計文件的共同知識產權,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第三方」。

在設計合同履行過程中,英氏設計事務所完成了建築方案設計,並與國內有關顧問設計單位合作完成了初步設計和部分施工圖設計。萬象公司也按約先後支付了相應的200多萬美元設計費。此後,由於英氏設計事務所未能按合同約定完成並提交相應的施工圖紙,致使項目開工後,工地上圖紙跟不上,造成地下基礎施工停工。萬象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向英氏設計事務所發出解除設計合同的書面通知。至1998年12月初雙方設計合同已全面終止履行,同時也為今後埋下了一場因工程設計著作權的糾紛案。

危機凸現

世茂集團於2001年10月正式接手該項目時,將萬象國際廣場項目更名為世茂國際廣場,項目公司也由萬象公司改為世茂公司。當時工程只進行到地下結構。為了讓這個項目在這個特殊的地段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益和影響,世茂公司憑借雄厚的財力,將這一項目由原來的建築面積近10萬平方米增加到13.5萬平方米,投資估算由原來的約8000萬美元追加到3億多美元。樓層數也從原來的48層增加到60多層。世茂公司要讓這一項目成為上海浦西第一高樓和上海商業建築的新地標。

世茂公司的雄心在一步一步地實現。一切開發的必備文件都逐一落實,世茂公司想的只是怎樣讓浦西第一高樓盡快矗立。然而要徹底拋開原來的設計從技術上、投資上和時間上來講都已經不可能了。地塊的邊緣緊靠著上海地鐵一號線,原先設計的大樓基礎已經施工完畢,已施工的基礎和地下室已無法改變;重新設計在時間上又要耽誤至少一年。何況德國設計師的原設計在建築立面造型上的確美侖美奐,花數百萬美金買來的設計棄之不用也實在可惜。世茂公司採取的最佳方案,就是委託新的設計單位對原來德國公司的設計方案作適當修改,並完成後續設計。很快,世茂公司聘請了國內一家著名的設計院接手後續設計。工地上又恢復了生機,施工人員已經重新進場,為復工做好了准備,一切看上去順風順水。然而,世茂公司沒有意識到危機早已潛伏在他這條地產大鱷的周圍。

早在1998年底,德國英氏設計事務所被迫與當時世茂公司的前身萬象公司解除合同時,因為延期提交設計圖紙,合同約定的382萬美元設計費還有近一半沒有拿到。德國設計師心有不甘,但與中方業主多次交涉未果。極具知識產權意識的德國設計師決定另闢蹊徑,以知識產權為武器,採用迂迴戰術達到目的。

1999年初德國英氏建築事務所以其參加項目方案設計的兩個主要合夥人的個人名義,向中國國家版權局申請著作權自願登記,並在2000年7月獲得了著作權登記證書。該證書載明,對由該兩人於1998年11月30日創作完成,於1998年12月1日在德國首次發表的作品《上海萬象國際廣場建築物設計圖紙》,該兩人以作者身份依法享有著作權。此後,英氏建築事務所發表聲明,對其兩個主要合夥人以個人名義主張著作權表示認同。

權利之辨

根據中國以及世界上多數國家的著作權法規定,建築設計圖紙等作品受各國著作權法的保護。包括中國、德國在內的世界上幾十個國家都已加入了旨在保護包括著作權在內的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伯爾尼公約》。中國和其他多數國家均奉行著作權自動保護原則,即一件作品自創作完成之日起,無須向有關當局辦理申報登記手續,其作者即自動獲得對作品的著作權。在著作權糾紛特別是侵權糾紛的解決過程中,確定誰是著作權人往往成為糾紛解決的前提條件。為了便於著作權人獲得權利憑證,中國及其他許多國家均建立了著作權自願登記制度。著作權人根據自身的需要,可以向有關法定的行政機關登記作品的著作權。登記的手續則非常簡便,申請人只要提供有關的作品和申請人身份證明,並繳納數額不大的登記費即可。自願申請獲得的著作權登記證書在解決著作權權屬糾紛時,可以起到初步證明的證據作用。正因為掌握了中國著作權法律的上述規定,德國設計師在中方業主完全沒有預料到的設計圖紙的著作權上設下了埋伏。

時間到了2001年初,德國建築師偶然發現,2000年4月在北京出版的某本專業雜志上,一家電腦圖像公司刊登了一頁廣告。廣告中有一幅建築物外觀表現圖與他們為萬象國際廣場項目設計的建築物外觀幾乎一致。德國建築師確信圖像公司的這幅圖像一定最初來源於中方業主萬象公司或者與德國人合作設計的中方設計顧問單位。

2001年2月,德國事務所兩位獲得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合夥人以原告身份對萬象公司、中方設計顧問單位和圖像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了著作權侵權訴訟。德方的訴狀上以圖像公司為第一被告,以中方設計顧問單位為第二被告,而只將萬象公司列為最末的第三被告,並且在侵權賠償的訴請中,只要求三被告承擔人民幣2萬元的經濟損失。其實原告同時提出的非經濟賠償的另外三項訴請才是德方起訴的真實目的:其一,被告不得在實際施工中使用侵權圖紙;其二,在某專業雜志上向原告公開道歉;其三,保證今後不再對原告圖紙進行擅自修改復制等侵權活動。

2001年6月,案件在北京開庭,而其時的萬象公司正處於股權轉移、股東變更的過渡階段。老股東萬象股份即將退出,這區區2萬元訴請的「小」案件難以引起他們的認真關注。而此時新股東世茂集團尚未正式進入,不僅接收工作千頭萬緒,而且名不正言不順也插不上手。萬象公司直到開庭前,才匆忙請了一位律師代理出庭。對這起「簡單」的著作權侵權案,北京一中院於2001年12月底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認定:根據2000年7月原告在中國獲得的著作權登記證書,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應當認定兩原告為建築設計圖的著作權人。同時,法院判定,萬象公司與英氏建築事務所的設計合同中約定的「雙方維護設計文件的共同知識產權」的條款,僅是一項原則性的約定,並未約定由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的設計文件的種類或名稱。由於該條款的約定不明確,不能確定案件中引起糾紛的設計圖在該條款所述的設計文件范圍內。因此,萬象公司主張對設計圖享有著作權,缺乏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終判決:圖像公司停止侵權;向德方設計師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五千元。

灰色陷阱

乍一看,這份判決並未判決萬象公司承擔任何侵權責任。孰不知,正是通過這份判決,德國英氏建築事務所的著作權陷阱已經越挖越大,越挖越深。如果說,德國人的著作權登記證書只是取得了設計文件著作權屬的初步證明的話,北京一中院在一審判決中確認設計圖紙著作權歸德國設計師,而將中方業主萬象公司排斥在權利人之外,則是更具有證明力的證據。德國人在看似不經意之間進一步完成了對萬象公司的迂迴包抄。他們要做的只是靜候一審判決生效。當然如果萬象公司提起上訴,在二審中也很難提供新的證據。二審維持原判應在德國英氏建築事務所的預料之中。

當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時,萬象公司已經更名為世茂公司。世茂公司此時已經逐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趕在上訴期屆滿前,世茂公司已經委託律師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但在上訴狀中,果然沒有提供新的證據。上訴的主要理由和依據仍然是當時設計合同的關於雙方維護共同的知識產權的原則約定。

英氏在他們得知世茂公司接手項目並調整設計,准備恢復項目施工時,他們委託律師向世茂公司發來了一份傳真稱:依據北京一中院的判決,英氏事務所的兩位合夥人享有該項目建築物設計圖紙的著作權。世茂公司在徵得英氏事務所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復制、修改或在施工中使用英氏事務所先前提供的工程設計圖紙,否則將構成侵權,英氏事務所將依法保護自己的著作權。倘若照此辦理,設計有所修改並已經恢復施工的世茂廣場只能停工。

至此,英氏事務所終於亮出了他們的底牌:按照中國的著作權法,著作權包括作品的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世茂公司調整規劃,建造浦西第一高樓,修改原設計以及部分使用原設計圖不可避免。英氏事務所的合夥人擁有設計圖紙的著作權,除非世茂公司滿足他們關於支付剩餘設計費的要求或者更高的要價,否則世茂公司就別想再修改或使用他們的圖紙。中國的法律規定,不經過我們的同意你改我們的圖紙,就是侵犯我們的作品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我們就有權要求上海的法院判令你停止施工。近30億人民幣的投資項目建成後的經濟收益何止日進斗金!工程停工一天,開發商的損失將以百萬人民幣計。英氏事務所的合夥人彷彿已經看到,開發商只能低頭就範了,剩下的就看英氏事務所如何開價了。

柳暗花明

世茂公司至此真切地意識到問題越來越嚴重。北京高院的上訴案不久就要開庭,而且結果的預料對世茂公司也是凶多吉少。一旦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對世茂公司不享有設計圖紙著作權的認定,浦西第一高樓的建設將問題重重。此時,世茂集團聘請了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接手案子。

北京高院的案件二審開庭在即,時間緊迫。由於案情重大,建緯所決定由主任朱樹英律師掛帥,並抽調曾經在設計院當過設計師、熟悉工程設計流程,且對建築領域著作權問題有過專門研究的曹文銜律師負責。兩位律師經過對案情的深入分析,提出了轉守為攻、攻防兼備的應對策略,提出以英氏事務所違反合同約定,將項目設計圖紙的著作權轉讓給其兩個合夥人為由,另案起訴英氏事務所和它的兩個合夥人。

兩位律師,搶在北京高院的侵權案二審開庭之前,代理世茂公司於2003年5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英氏事務所和它的兩個合夥人另案提起了著作權確權訴訟。世茂公司的訴訟請求包括:要求法院判令對於英氏事務所因履行其與世茂公司簽訂的設計合同而交付世茂公司的項目全部設計文件,確認世茂公司為共有著作權人;要求法院確認英氏事務所的兩個合夥人就項目設計圖紙單方面獲得的著作權登記證書無效。隨後,兩位律師又以確權案的審理結果將構成侵權案的判決依據為由,協助世茂公司向北京高院提出中止侵權案訴訟的申請。

曹文銜律師在仔細比較、核對交接記錄上記載的英氏事務所交付給世茂公司的項目全部設計文件後發現,雙方交接的設計文件中,有一些文件的內容實際上已經完全包括了侵權訴訟中那幅建築物外立面效果圖所包含的技術內容。而該幅效果圖應當包含在英氏事務所交付給世茂公司的項目全部設計文件中,但雙方當初的設計文件交接記錄上卻沒有記載。這一發現對世茂公司極其重要。因為如果北京高院不同意世茂公司要求中止侵權案審理的申請,即便生效判決對世茂公司不利,由於兩案的審理范圍並不交叉,北京高院的判決結果也不會影響上海二中院對確權案的審理。如果北京高院同意世茂公司要求中止侵權案審理的申請,那麼,北京高院將等待上海法院對確權案作出生效判決後才能作出相應判決。 很快,北京高院同意了世茂公司的申請,裁定對已經進入二審階段的侵權案中止訴訟。

冰釋前嫌

現在的形勢完全取決於在上海法院的項目設計文件著作權確權案的審理進程和審理結果了。被告沒有及時委託中國代理律師,客觀上為原告贏得了時間。2003年4月,英氏事務所和它的合夥人終於委託中國律師應訴了。確權案從一審立案到進入正式審理,已經過了18個月。要走完確權案一審、二審和北京高院侵權案的二審程序,通常還需要兩年左右的時間。即便英氏事務所完全勝訴,還要對他們所認為的世茂公司因繼續施工而產生的「侵權」行為再行起訴,並獲得一審、二審的勝訴判決,才可能使世茂公司真正停止項目施工變為現實,並獲得德國設計師最終需要的談判籌碼。而到那時,浦西第一高樓早已巍然聳立,停工已經毫無意義。終於德國設計師通過一審法院主動表示願意與世茂公司和解。英氏事務所提出的庭外和解方案是,願意以承認系爭設計文件的著作權為原被告雙方共同享有,並放棄在北京法院就侵權案的一審判決中獲得的有關著作權,換得世茂公司對上海的確權案和北京的侵權上訴案的撤訴。

設計文件的著作權已經明確,但考慮到世茂公司爭取設計文件的共有著作權的根本目的在於,在建築物的施工建造過程中和建成之後的經營活動中能夠確保不受他人干擾地自由使用和修改設計文件,因此世茂公司堅持應通過更有強制力執行的法院調解,而非雙方和解來獲得共有著作權,並要求被告協助原告在國家版權局變更辦理本案著作權為雙方共同的證書文件。此外,世茂公司補充提出對設計文件共有著作權的行使范圍應包括:在項目建成前後為經營使用目的所開展的相關商業和非商業活動中能自由使用和修改設計文件,同時要求被告應保證在其行使共有著作權時,不得將為世茂國際廣場所特別設計的建築立面和外觀造型用於旨在實際建造的其他工程,以確保作為浦西第一高樓的世茂國際廣場建築外型的獨特性。

經過原被告雙方律師六、七個回合的書面磋商和討價還價,世茂公司的上述補充要求都得到了滿足。原被告雙方在正式開庭的前一天在法院的主持下終於達成調解協議

後記

當今社會,知識產權保護的話題已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朱樹英律師說:「本案的糾紛對如何維護自身的知識產權具有重要的啟迪和借鑒作用。保護知識產權已經成為是全球經濟活動中最基本的游戲規則之一,發達國家的企業和個人不僅以他們先進的產品、技術和服務紛紛搶攤中國市場,而且非常重視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而有關國內企業遭到國外企業和個人知識產權投訴甚至訴訟的事件則屢見不鮮」。曹文銜律師則坦言:「作為綜合性很強的房地產行業,國內開發商對建築領域知識產權的認識尤為淡薄。這兩起案件糾紛產生的根源就在於,開發商對項目開發中產生的知識產權特別是設計文件的著作權問題缺乏保護意識,對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缺乏了解。本案中,由於開發商在委託設計合同中,未能通過明確的約定來獲得對設計圖紙的著作權,從而導致了本案中開發商『付了設計費不能用圖紙』這看似荒唐實則合法的尷尬局面的出現」。

此案開發商雖然最終奪回了設計圖紙的著作權,但回首在巨大的風險中取得的勝利,還是心有餘悸。此個案對正深處建設熱潮中的開發商和建築事務所都將是一個很好的借鑒。

對於規定了知識產權的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歸屬,對於沒有規定歸屬的,應該是設計權屬於著作人,委託方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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