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和收益權如何分離
首先是使用權人,即直接侵害人承擔責任。
如果使用權人無力承擔了或逃逸了,那麼收益人或所有權人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至少在收益范圍要承擔賠償責任。
2. 所有權及其權能能否分離
能分離,除處分權外
3. 什麼是房屋的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房屋的所有權,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房屋的所有權可分解為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這也是房屋所有權的四項基本內容。 房屋的佔有權,通常由所有權人在房地產買賣中也稱業主、房主、房東 來行使,但有時也由別人來行使,這也就是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將房屋的佔有、使用權轉給非所有權人房客 來行使。這時,房屋所有權人並不因而喪失對房屋的所有權。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並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房屋的收益權,是指房主收取房屋這項財產所產生的某種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從房客處收取租金。有時房主也將部分收益權通過法律形式轉讓給非房屋所有權人。例如,房客可利用租來的房屋改為從事一些收益性經營活動,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給房主,一部分留給自己。 房屋的處分權,表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是所有權中一項最基本的權能。房屋的處分權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確定房屋使用權、繼承、贈與對象。有時房屋處分權也與所有權分離。如房主作為債務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債權人借債,若是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轉歸債權人所有,債權人此時就可行使房屋的處分權。子言
4. 辨析題: 財產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只能由所有人行使.幫個忙,求急
錯。
在通常情況下,資產一般為所有人佔有,即佔有權與所有權合一;但在特定條件下,佔有權也可與所有權分離,形成為非所有人享有的獨立的權利。比如租賃。
處分權在多數情況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使所有權與處分權分離,形成非所有權依法享有的處分權。比如授權。
佔有權,通常由所有權人?在房地產買賣中也稱業主、房主、房東?來行使,但有時也由別人來行使,這也就是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將房屋的佔有、使用權轉給非所有權人?房客?來行使。這時,房屋所有權人並不因而喪失對房屋的所有權。
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並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收益權,是指房主收取房屋這項財產所產生的某種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從房客處收取租金。有時房主也將部分收益權通過法律形式轉讓給非房屋所有權人。例如,房客可利用租來的房屋改為從事一些收益性經營活動,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給房主,一部分留給自己。
處分權,表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是所有權中一項最基本的權能。房屋的處分權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確定房屋使用權、繼承、贈與對象。有時房屋處分權也與所有權分離。如房主作為債務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債權人借債,若是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轉歸債權人所有,債權人此時就可行使房屋的處分權。
綜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的權利人都有可能不是所有權者。
5. 所有權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1、使用權。使用是權利主體對財產的運刖,發揮財產的使用價值。佔有權能是所有人對於所有物的實際上的佔領、控制。是使用權能的基礎和前提條件。所有權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以授權他人使用。
2、佔有權。佔有就是對於財產的實際管領或控制,擁有一個物的般前提就是佔有,這是財產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表現。所有人的佔有受法律保護,不得非法侵犯。
對於動產,除非有相反證明,佔有某物即是判定佔有人享有該物所有權的標准。佔有是所有人對於所有物的實際上的佔領、控制。是使用權能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3、收益權。收益是通過財產的佔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經濟效益。使用並獲益是擁有物的目的之一。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簡單說收益權能就是收取由原物產生出來的新增經濟價值的權能,新增經濟價值包括孳息和利潤。收益權能是所有權中的一項最重要的權能。
4、處分權。處分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在事實上和法律上的最終處置。處分權一般由所有權人行使。處分權能是指決定財產事實上和法律上的命運的權能。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兩種形式。
所有權的權能是指所有人為利用所有物以實現其對所有物的獨占利益,而於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與手段。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5)所有權和收益權如何分離擴展閱讀:
對於所有權有幾項權能,在理論上意見並不完全一致,但上述四項權能為學者一一致認可。傳統民法理論還認為,所有權的權能分為兩種:一是積極的權能;二是消極的權能。
前述幾項權能是積極的權能。所有權的消極權能,指所有權人在法律限制內.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如德國、瑞士、我國台灣民法都有排除他人干涉等類似的規定。
我國《物權法》第2條對物權的定義也規定了「排他」的性質,這一規定當然適用於所有權。可以以為本法也規定了所有權的消極權能。
所有權本身具有如下一些特性:
1、完全性。或者稱所有權為完全權,所有權是就標的物為一一般支配的完全權。所有權作為一般的支配權,是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他物權的源泉。與所有權不同,他物權僅在使用收益上於一定范圍內有支配權。
2、整體眭。或者稱為單一性。所有權不是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各項權能量的總和,而是對標的物有統一支配力,是整體的權利。不能在內容或者時間上加以分割。所有權人在其物上設定他物權.即使其物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分別歸他人享有,所有權人的所有權性質也不受影響。
3、恆久性。所有權有永久性,其存在沒有存續期問,不因時效而消滅。
4、彈力性。或者稱為「所有權彈性」、「歸一力」。所有權人在其所有物上為他人設定權利,即使所有權的所有已知表徵權利均被剝奪,仍潛在地保留其完整性,這種剝奪終止後,所有權當然地重新回復其圓滿狀態。
6. 房產的所有權跟使用權可以分離嗎
1、「房產的所有權跟使用權可以分離嗎?」:不可以「分離」,但所有權人對房子擁有全部的處分權,可以決定將房子交給他人無償使用,這是所有權的權能、是所有權人的權利。
2、你的問題不太清楚:
(1)房子是誰的遺產?為什麼由你父親、你姥姥協商就能確定過戶到你名下?
(2)如果房子是你母親的遺產:這房子的一半是你父親的、另一半是你母親的遺產,屬於你母親的的一半由你、你父親、你姥姥共同繼承,此時:你父親、你姥姥都同意的,房子就可以過戶到你名下,但你大姨對此房如何處理無發言權,她管不著,你是否允許你姥姥居住與她沒有關系。
(3)如果此房是你姥姥的:這房將來應由你、你大姨共同繼承,在你姥姥在世時,房子過戶到你名下只要你姥姥同意就行,你父親、你大姨還是管不著,你姥姥可以要求你寫協議確定使用權給你姥姥,但你大姨無發言權;
(4)如果房子是你姥姥姥爺的夫妻共同財產:這房子要過戶到你名下,必須有你姥姥、你大姨、你和你父親的同意才行,而且你大姨有權要求你寫下你姥姥居住權的協議了。
3、「這種情況有典型例子嗎」:現實中很多,所有權人可以自由決定將房子有償或無償供某人使用(即使你決定給兩姓旁人無償居住也可以,只要所有權人同意)、或是將房子出租、出售等。
4、「如果有這類文書希望能提供具體格式,還有手續的流程」:
(1)房子過戶到你名下的程序:由於不知道這房是你姥姥自己的、還是你姥姥姥爺的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你母親的,不太好說。如果房子是你姥姥自己的:讓你姥姥寫下贈與協議,將房子無償贈與你,然後帶上你的身份證、房產證、你姥姥的身份證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即可;但如果房子是你姥姥姥爺的夫妻共同財產、或是你母親的,這房子的一部分屬於遺產,還需要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聲明、並經過公證後,才可以到房管局辦理過戶了。
(2)過戶後,由你親筆寫下一份協議,承諾你作為XXX市XXX花園X號樓X室房屋的所有權人,承諾將此房無償供姥姥XXX在有生之年居住,再寫上年月日就行了。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應由你父親代你寫這份協議。
你大姨再不放心,還可以約定違約金、或找保證人。
(3)協議自你和你姥姥簽字時起就生效,如果是你的單方聲明,只要你簽字時起就生效,不必經過公證,不過公證後效力更高些。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7. 經營權與收益權是分離的嗎如果我把經營權給了某個人,那麼經營收益是否當然的歸屬於這個人
當然不是了。
收益權是建立在所有權的基礎上的,用於取得收益的資金或物資的所有者才是收益的當然歸屬者。
經營者有根據其付出的勞動獲得相應報酬的權利,但無權在未取得所有者同意的情況下對收益進行分配。
8. 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制度,是哪個國家首創的
所有權屬於國家,使用權在單位。所有權是財產主體對財產客體的排他的最高支配權,是內財產權容的核心。佔有權是對財產的實際控制權。使用權以佔有權為前提,不佔有就不能使用。當所有權與財產分離後,所有人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發生分離。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情況下,收益權可以由法律規定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共同享有。
9. 在中國大陸,公司的表決權與收益權能分離嗎
在股東關聯書中表明,那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