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房屋的使用權
1. 房屋的使用權和產權的區別
當然產權好了。房子是你的,你想干嗎都成。使用權是你只有居住的權利,除此之外沒有任何權利,比如出售,轉讓等。
2. 房屋的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房屋的所有權,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房屋的所有權可分解為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這也是房屋所有權的四項基本內容。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並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只能住,不能賣也不能做貸款
3. 房地產眾籌是否涉嫌非法集資急等回答
這個正如樓上所說,算是一個擦邊球,不過國家現在鼓勵互聯網 借 貸 等形式,因此這內個房地產眾容籌還是比較靠譜的,今年截至到目前房地產眾籌一共眾籌差不多10億,其中一半進了萬科的穩賺一號,第二名是無憂我房他們差不多是1個億,他們是專門做房產眾籌買房的平台。
4. 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可以購買嗎
1、無法轉來變為產權房:源只有使用權的房子是沒有所有權的,因為只有使用權的房屋在購買時有政策優惠,所以要想從沒產權的房屋轉變為有產權的房屋,也要受到政策的限制。就目前的政策而言,對於使用權的房屋政策限制尚未完全開放,能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非常少,難度極高,而且有能力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的購房者也基本都能買到普通商品房吧。所以在這建議慎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屋。
2、無法辦理貸款:購房者在購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子的時候,只能通過全款的方式來購買,因為只有使用權的房屋是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所以購買時會增加購房者的壓力。而且從賣房者的角度來看,買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會採取怎樣的手段也是意料不到的,這些會導致在使用權房的轉讓中出現不少的問題。
3、存在戶口問題:有些購房者買房是為了解決戶口問題,而購買只有使用權的房子是不能辦理入戶的,有可能買賣雙方交易的時候,購房者支付了一定定金,但是對方如果不遷移戶口,或採取種種方式拖延,為了拿到全額房款。到時候即使已經住進來了,但是由於現在的戶主不同意,而無法將戶口遷移進來。
5. 房屋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房屋的所有權,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房屋全面支配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房屋的所有權可分解為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這也是房屋所有權的四項基本內容。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並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只能住,不能賣也不能做貸款
6. 法院拍賣的房子只有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沒有進行房改的老公房,這些房子都沒有產權。
7. 房屋的使用權和居住權是否是同一個法律概念
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回、使用的權利。設立居住權,答可以根據遺囑或者遺贈,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例如,某人在遺囑中寫明,其住宅由他的兒子繼承,但應當讓服務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縣級登記機構辦理居住權登記,經登記後居住權才成立。物權法上的居住權,不包括因房屋租賃產生的居住權,不包括住旅館等,房屋租賃或者住旅館不需要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登記。
房屋的使用權是指對房屋擁有的享用權。房屋租賃活動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權。房屋的使用權不能出售、抵押、贈與、繼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權之中。
8. 如何對眾籌買房進行風險防範
防登記產權人
私自出賣房產
深圳眾籌買房案例中,在買房後,房產僅登記在一人名下。如果產權登記人未經其他出資人同意自行將所購房屋出賣並完成了過戶登記,在購買人符合善意第三人的情況下,其他出資人的權利很難得以保障。
風險防範:眾籌買房時,選信譽好的朋友作為產權人,如果人數不多,可以將幾人同時登記為產權人;也可由其他出資人保管房產證及相關權利憑證,如: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交稅發票等憑證,盡可能防止產權登記人擅自將房屋賣給其他人。
盡量買現房
防期房爛尾風險
若眾籌購買的房屋無法按時完工,或者出現爛尾樓,會導致所有出資人的產權不能獲得保障。
風險防範:消費者眾籌買房盡量要買現房,或者購買實力雄厚的開發商開發的准現房。這類房產不會有爛尾的風險。
如果遇到開發商圈錢跑路,眾籌參與者應及時報案,追回案款。
如何分紅或
承擔虧損要簽協議
眾籌買房前,全體出資人要簽訂詳細的關於收益分配、虧損分擔的協議,否則當出資人出售房屋獲得預期收益,或者出現虧損時,全體出資人無法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風險防範:全體出資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前在其內部訂立有關協議,對利益及可能出現的虧損如何分擔,做詳細約定。要求明確購房合同中確定的簽約主體,明確產權所有人,充分確保出資人的知情權,加強交易環節的信息披露。在可能的情況下,讓所有出資人參與到決策環節中,為投資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房價下跌時
賣不出要有能力應對
深圳「眾籌買房」案例中,出資人只准備了2年的月供,准備2年內獲利賣出。如果在這兩年中出現了房價下跌,或者房屋賣不出去。借款人月供不能及時支付,會導致借款人進入黑名單,拖欠銀行借款情節嚴重,也會導致房產可能被查封、拍賣等風險。
風險防範:面對搶房潮,消費者要理性分析,不能盲目跟風。眾籌買房由於投資收益由市場決定,並不是固定收益,投資者應根據投資的標的情況並結合自己的風險承擔能力、經驗、偏好投資慎重決定是否投資。
在准備眾籌買房時,參與人員都需要提前對房產市場做理性判斷,並根據自身的財力、物力,做好即使房價下跌,仍然有能力從容應對的准備,如果眾籌數額大,參與的時候自己需要考慮到承受的能力和相應的風險。